为积极响应“网络诚信、消费无忧”3·15消费年主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无忧的消费环境,树立台州市化妆品网商诚信经营的典范,我们郑重承诺:
一、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承担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做到促销广告做到真实、准确。不含有虚假内容,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夸大功能,不贬低同类产品,不向消费者传递容易造成误解或者混淆的内容;不采用先涨后降,有价无货,积分陷阱,虚假抽奖、劣质赠品等虚假优惠方式;不采用虚构交易量、虚构成交额以及虚假评价等方式方法;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三、做到标示商品的相关信息内容与实际相符。促销中提供的`赠品、免费服务等信息与实际一致;销售化妆品时,向消费者正确介绍化妆品功效、适宜人群和用途及注意事项等真实情况;采用赠送积分或优惠券的,做到标明其使用方法、条件;有奖促销的,奖品数量和质量真实可靠;促销活动出现变动的,将事先征求消费者意见,除非这种变动是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
四、不销售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不销售假冒、伪造他人厂名、厂址、注册证号的化妆品;不销售超过使用期限、变质、受污染的化妆品;不销售无质量合格标记的化妆品;不销售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化妆品;不销售未经备案或备案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销售含禁用原料、未经审查批准的新原料和超量使用限用物质的化妆品;不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合格、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不销售自行配制或者分装的化妆品以及不符合规定的其它化妆品。
五、全面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十五日包换货”等“三包”规定。不采取“非商品质量本身原因”、“商品包装需要完好”等理由拒绝退换货义务,或克扣消费者的货款。
六、按照化妆品标签的要求贮存、运输和配送化妆品,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化妆品。
七、不宣传法律、法规禁止标注的内容,不宣传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八、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化妆品法律、法规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知识、职业道德等内容的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消费投诉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处理消费纠纷。
承诺单位:xxxx
单位代表:xxxx
xxxx年x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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