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寄宿生
生活费补助申报工作承诺书
为更好地完成2015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申报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特作如下承诺:
1、成立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助资金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资助资金。
2、资助学生户籍必须是蒙城县在籍在校、家庭贫困的'寄宿在校学生。
3、认真核对学生个人信息,一卡通账号户主信息,各类信息要填报完整、准确、真实。
4、资金发放后要对资助学生进行跟踪调查,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5、做好学生资助信息的归档备案资
料,切实把此项民生工程落实到实处。
6、如出现违规问题由学校承担全部责任,后果自负。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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