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协议书

2022-05-22 承包协议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承包协议书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承包协议书 篇1

  发包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

  一、 承包形式为甲方对乙方已售出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

  二、 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 年。

  三、 承包地域:江西省南昌市

  四、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

  1. 应承包协议规定,我方要对南昌市所有美的小家电产品进

  行售后服务,包括:技术检测、维修、零部件的更换。

  2. 应承包协议规定,我方将维修网点增至25个

  3. 新增加的店面按照对方的规定进行设计,装修

  4. 我方交给乙方150万的保证金

  (二) 乙方

  1. 应承包协议规定,乙方对甲方的服务给予回报

  1.1服务的产品在保修期内,每次的服务费为45元并以出厂价提供配件

  1.2服务的产品在保修期外,甲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定价,乙方可以以出厂价提供备件并为此次维修提供服务费6元。

  2.乙方为甲方提供为期三周的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

  3.乙方支付甲方新设的维修网点的装修费用

  4.协议期满后,只要客服满意度达到80%乙方必须与甲方续签

  5.乙方为甲方提供价值八十万的原装配件

  五、违约责任

  1.如果甲违约,乙方可以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罚金

  2.如果乙方将服务转包第二方或以任何借口试图不以出厂价提供原配件,乙方将有权提出赔偿(严重时可以索回保证金)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果双方就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选择以下解决途径

  1. 向黑白家电协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南昌市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自 起生效。

  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发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一份,送仲裁委员会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盖章)----------------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地点:--------------------------------------

承包协议书 篇2

  转让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转让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将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半程镇上艾固村委订立的水库承包合同所承包的水库转让给第三方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条件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半程镇上艾固村委员会签订的水库承包合同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原合同约定的权利,并可以按照原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并不受第三方的制约。

  二、转让年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年限为_____年。

  三、甲乙双方签订转让协议后,甲方与半程镇上艾固村委签订的水库承包合同,甲方不再享有原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原合同交给乙方存档备案。

  四、价款和付款方式

  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作为转让合同的补偿费用,此款在合同签订时即以现金方式付清。

  五、甲方在原来经营水库所产生的债务权由甲方享有,所产生的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确保第三人不因此找乙方扯皮、闹事,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恪守协议之条款,信守协议之内容,不得再为此起纷争。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具体协商意见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承包协议书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 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村民小组亩土地(详情见下表)出租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出租土地详细情况 总面积:亩,其中:田亩,土亩;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22年,即自20xx年12月30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按斤黄谷,并参照当地上年中等市场价格折算为现金(按江津市粮食主管部门书面证明或协商价格计算),20xx年按0.7元/斤计算支付),由乙方交给甲方作为下一年租金。

  四、支付时间

  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12月26日之前支付下一年租金。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20xx年12月26日之前将拟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8.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9.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其他约定:乙方签订协议之日提前支付复耕费(按20xx年租金等额支付给甲方)。今后合同解除或到期后,不再另行支付违约金及复耕费。

  七、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不按时限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十、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二、其他条款

  1.在合同期内,乙方有权转包该土地,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将转包合同送甲方备存;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 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村委会,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鉴证意见:

  鉴证人:

  负责人:

  鉴证单位:

  (签章) 签证日期:年月日


承包协议书 篇4

  发包方(甲方):常德武陵农资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乙方):通讯地址:

  授权代表: 职务: 身份证号:

  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经营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常德“武陵农资交易大市场仓储中心”的 栋 的仓库(以下简称承包经营物)租赁给乙方使用。承包经营物面积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共 间)。

  1.2 本承包经营物功能为 ,承包给乙方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擅自改变承包经营物的功能。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本承包经营物采取乙方自行管理的方式。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限

  2.1 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2 乙方如需续包须于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即 年 月 日前)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承包经营事项重新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同等承包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续包要求,则视作乙方放弃续租,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作任意处置。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三条 承包经营物的交付

  3.1 在本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日起 日内,甲方将承包经营物交付乙方使用。

  3.2 如甲方未按期交付超过七天,则应按乙方应交付承包金的日万分之五给予乙方损失赔偿。

  第四条承包经营费用

  4.1 承包经营保证金

  本租赁合同的保证金为首月承包金的叁倍,即人民币 元(大写: )。 备注:

  4.2承包金

  承包金为平价部分 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议价部分 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承包金总额为元(¥)

  第五条承包金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承包金人民币 元,余

  额元于承包经营物交付前即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否则甲方取消给乙方的所有优惠,承包金的总额按人民币 元收取。乙方延期支付应付款项如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

  取消该承包经营合同,并不予退还乙方已交付之定金,乙方无权异议;如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其他: 。

  5.2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得租金、电费及因本租赁经营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完好无损的承包经营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七日内,甲方将向乙方退还承包保证金。

  5.3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拖欠承包金总额的万分之五。

  第六条承包经营物的转让

  6.1在承包经营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承包经营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尽力使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6.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擅自将其承包的标的物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立即收回该承经营物,并不予退还乙方已交付之承包金及定金,乙方无权异议。若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七日内乙方仍占有仓库不予退出,则仓库内货物视作乙方放弃,甲方任意处置。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享有承包经营物附属射死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承包经营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承包经营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日常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在承包期间对承包经营物及附属设施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保管之责,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应爱护承包经营物,因依法使用不当造成承包经营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十日后乙方仍不予维修,甲方可自行维修,所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8.1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本仓储中心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承包经营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房屋内消防设施用作其他用途。

  8.3 承包经营物内确因维修等事物须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甲方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完成。

  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承包经营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合理时间内检查承包经营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予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

  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甲方负责承包经营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承包经营物内乙方自有的财产及其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罚分包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承包经营期满之日前或提前终止之日前将承包经营物打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承包经营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承包经营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 乙方在使用承包经营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常德市法规及甲方有关承包经营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应向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付。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

  11.1 在承包经营期内如乙方须对承包经营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且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共用部门及其他相邻用户造成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正。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承包经营物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承包经营物的转包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承包经营物的部分面积转包,但转包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包户收取承包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包而改变。

  如发生转包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包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包期限;

  2、转包承包经营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包协议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于转包户的转包合同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包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包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

  方终止本合同时,转包合约同时终止,转包户无条件迁离承包经营物。乙

  方应将转包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包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甲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包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6、乙方因为转包行为的转包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13.1 在承包经营期内,若遇乙方欠交承包金或物业管理费(如有)超过一个月,甲方在通知乙方缴纳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全额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承包经营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单不限于乙方及转包户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若遇乙方欠交承包金或物业管理费(如有)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包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承包经营物内的财务(包括受转包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甲方将申请排名留置财务拥有抵偿应支付的因承包经营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4.1 若因政府有关承包经营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二款执行。

  14.2 若因规划变更须拆迁仓库,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30天内无条件搬迁,乙方不得因此提出补偿,合同同时终止。

  14.3 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起发生和后果不

  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衣服,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该向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正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免责。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包协议的,乙方应于承包合同终止之日或其经营期限届满之日迁离承包经营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承包经营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承包金,如乙方不接受支付双倍承包金,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承包经营物,并强行将承包经营场地内的物品搬离承包经营物,且不负任何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广告

  若乙方需在承包经营物建筑物的本体上设立广告牌,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并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

  若乙方须在承包经营物建筑物的本体上设立广告牌,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常德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

  甲方做为发包人,甲方作为承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出发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的电话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对方即本合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19.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发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常德分行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他条款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手气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发包方(甲方):常德武陵农资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

  承包方(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 日

承包协议书 篇5

  甲方: ____________

  乙方:

  为了改善员工生活,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花色品种,转变工作态度,更好的为员工服务,同时便于食堂综合管理,甲方将食堂人工承包给乙方,由甲方提高场地、食材及辅料,乙方负责食物的加工和饭堂操作等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时间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满后,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约;如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时,均需提前30天提出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须赔偿相关损失。

  二、费用及付款方式:

  承包金额为: 元/月(人民币),于本公司员工工资发放日以现金形式支付。但甲方需压两个月的承包金为保证金,合同期满如果没有违约责任,如数返还保证金。

  三、甲方义务与权利:

  1、向乙方提供目前属于甲方厨房所有的场地和用具的使用权。

  2、向乙方提供饭堂所用食材及能源、燃料。

  3、每天向乙方提供用餐的预估人数。

  4、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乙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乙方应于积极配合。

  5、向乙方员工免费提供食宿,其相关管理事项遵循本公司规章制度办理。

  6、监督检查指导乙方的工作,保证公司员工生活正常运转。

  7、搞好食堂水电供应,保证食堂正常运转。

  8、对乙方的供餐内容、服务态度、餐厅卫生执行监督和要求。

  四、乙方义务与权利:

  1、对应窗口为本公司管理部,要严格遵守国家餐饮法规和本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行业的有关规定。

  2、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服从管理,接受员工的监督和意见,树立为员工服务的思想,工作宗旨做到: 服务热情、态度和蔼、礼貌诚恳、认真负责。

  3、所有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有效的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4、认真执行食品卫生管理规定,搞好饮食卫生及环境卫生,食堂卫生区域始终要保持在良好的状态,不得因卫生造成发生食物中毒之现象。在有蚊虫的季节必须做好灭蚊蝇的工作,减少蚊蝇给人带来危害,进入食堂操作间时一律戴上口罩和帽子,不准在食堂操作间吸烟。

  5、负责供应甲方员工(早、午、晚、夜宵),须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其时间为:

  早餐:07:00—08:30

  午餐:11:30—12:30

  晚餐:17:00—18:00

  夜宵:23:00—24:00

  6、按甲方提报的用餐人数和公司的伙食标准申购所需用菜数量给甲方,由甲方采购。

  7、根据甲方员工口味及季节变化制作每周菜谱,努力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并在每周五下班前提交下一周的菜谱至管理部确认。

  8、每天菜式按甲方要求供应,菜的式样要经常轮换,不能在一周之中出现多次重复的菜式(中餐、晚餐为两荤一素一汤)。

  9、保管和使用好甲方提供的宿舍、工作场地、设备设施、炊事工具等,合同结束时须如数交回,若设备、工具等有损坏或者丢失现象则按价赔赏。

  10、乙方须做到节约用气、电、水、油,工作中须杜绝浪费使用。

  11、供餐不卫生造成甲方员工食物中毒或患病时,如查证属实则由乙方负责。

  12、乙方应搞好食堂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每餐开餐结束后,及时对地面、灶台、工作台等卫生进行处理,随时保持清洁,清除地面、灶台、工作台、调料台杂物,有油污和影响卫生的部分及时处理干净。

  13、厨房卫生内盛装食品容器保持干净,坚持消毒处理,生熟食品原料要分开存放。

  14、要把好食品菜肴的质量关,对不符合卫生要求及过期的食品拒绝签收和使用。

  15、厨房卫生要做到一日三小扫、一周一大扫,保持干净整洁的环境并定期对餐具、厨房、用餐进行消毒,厨房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13、食堂的垃圾、污物应按指定的地点放置,不得随便丢弃及摆放。

  14、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食堂辖区内的工作检查和监督。

  15、工作失误或其它原因,不能正常为甲方员工提供餐食时,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提供后勤保障,保证员工的正常用餐。

  五、其它事项:

  1、乙方所做的饭菜被本公司员工投诉率达到50%时,甲方应立即整改及改善,被本公司员工投诉率达到60%时,甲方可以选择更换承包商并提出终止本合同。

  2、如本公司员工在吃饭时,发现乙方所做饭菜里面有异物,被员工投诉一次,甲方将对乙方罚款50元/次。

  3、乙方不得私自开小灶或挪用厨房食材,如被甲方发现,将对乙方罚款200元/次。

  4、夏季期间,当气温在35度以上时,甲方可要求乙方另外供应消暑饮料(如凉茶、粥品等),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5、乙方在承包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纠纷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6、乙方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卫生管理,若发生责任事故,将追究乙方责任。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电话:

  日期:

  乙方代表:

  电话:

  日期:

  印章:

  印章:

承包协议书 篇6

  甲方:×××公司

  乙方:

  公司系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并经依法核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该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自年 月 日止,共计年。

  二、承包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每年交纳承包款 万元,该承包款就体现在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内,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进行分红。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润归甲方所有。

  三、承包期间,甲方经营亏损,由甲方自负。承包期间,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承包期间,甲方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和人事权。()经营资金由甲方自筹(该公司的注册资金也交由甲方用于经营),经营人员和所有的财会人员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经营人员的工资、奖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经营费用帐内。

  五、承包期间,甲方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公司年检、送交会计报表并依法纳税。

  六、本协议生效三天内,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号及财务帐册由双方列清单移交给甲方,双方确认。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九、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浙江省×××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承包协议书 篇7

  甲方:呼兰区第三中学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把学校食堂承包给乙方。

  双方共同遵守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费用 年人民币 元整。该款必须在 年 8月1日前教齐。

  三、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综合实验楼地下室一层,学生就餐座、凳(原有) 套,现有供电、供水、供热设施、排污设施及消防用灭火器,能源费用乙方自理。如需要甲方可提供楼后平房100平方米。承包期结束后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回。

  2、在承包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监督、检查,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不负责乙方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当地卫生部门的要求,证件齐全,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上墙。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人员以外伤害及饮食安全事件,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承包期内不得将食堂转包他人,食堂只可作为学生食堂使用,不允许兼营其它项目(食杂店、游戏厅、网吧、宿舍等)不允许向学生出售烟、酒类等刺激性物品。

  5、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固定设施(如楼房、供水、供热、供电等设备)如正常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缮,人为因素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至原样,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对上述设施进行改造。

  如甲方同意改造的部分,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到期后乙方不得拆除,甲方亦不付此费用。

  四、附责

  1、在合同期内由一方违约造成损失,由违约方全部负责。

  2、如果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偶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负。由于甲方停电、停水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四份。

  甲方:呼兰区第三中学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

承包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为发展村集体经济,提高集体经济效益,经甲方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具体表决说见附件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就鱼塘承包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鱼塘的座落、面积、四至:

  乙方承包的鱼塘位于 ,鱼塘总面积亩,(鱼塘的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详见附件二), 附图及鱼塘现状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二、承包期限:

  鱼塘承包期为四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和缴费时间:

  1、从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费为每年人民币 元(¥ 元)。

  2、 每年的承包费应于当年 1月 1日前一次性缴交完毕。

  四、履约保证金缴交:

  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交纳当年承包总款的20%(即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2、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履约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费用、承包金经及乙方应承担的违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

  3、因承包人过错造成鱼塘损坏或拖欠承包费或有其它违约行为所产生的

  费用,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扣除的甲方有权追偿。

  五、甲乙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 不得养猪,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允许随意改变鱼塘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否则每立方土罚款500元。

  2、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承包的鱼塘需要用电必须服从电管站的管理,并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装上电表和漏电开关,才能用电,一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5、在承包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雇请人员强制进行拆除,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6、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六、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签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2、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或者以合作,联营业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

  (2)乙方丢荒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鱼塘永久性破坏的;

  (3)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费(包括部分拖欠)达一个月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3、本合同具下列情形之一,合同终止:

  (1)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3)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终止。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青苗及附着特补偿款归投入方所有,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土地安置费按征用时法律法规分配。

  (4)如在当年6月30日前征用的可减免一半租金;如在7月1日后征用的不减免租金。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有关税费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承包费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但由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

  1、承包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渔塘的,甲方应按未履行合同期限应计承包款总额的 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承包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未履行合同期限应计承包款总额的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退回。

  3、合同承包期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规定,逾期缴交承包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被拖欠承包费总额每日3%计付违约金,若拖欠承包费达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履约保证金不退回。

  4、合同承包期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合同承包期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1)、(2)、(3)款的,甲方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并可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承包期间,如遇外堤洪水受浸可以减免当年承包租金(如在当年7月份后受浸只减免半年现金,内涝水受浸不减免租金)。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惠城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惠城区沥林镇英光村委会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协议书 篇9

  公司内部承包经营协议书

  内部承包经营协议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做好商铺投资的经营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将“”商铺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乙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基本情况

  1。1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交由乙方承包经营使用。

  1。2乙方承包“ ”后,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

  1。3承包期限为年,从 年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承包形式及上交款项的支付

  2。1承包形式:乙方上缴固定定额包干。

  2。2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向甲方上交定额:第一年 万元整;第二年 万元整;第三年甲方可视具体经营状况适当增加,但不得低于万元整。上述款项每 个月为一期支付,每一期到期日前五日内支付下期费用。

  2。3甲方前期投资的 万元为固定本金,乙方承包期满后需原额退还给甲方。如继续承包,应在退还上述本金的基础上承包。

  2。4 乙方负责支付上述已装修商铺的全部装修费用,作为承包经营保证。

  2。5在乙方承包期限内,甲方促成的交易,乙方应根据公司规定给予返点,不并入上述上交款项中。

  第三条 债权债务承担

  3。1承包经营期间,商铺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纳税,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后在经营中所产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的一切费用,乙方在收到付费账单或付费通知单后应按时交纳清结各项款项。

  3。2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在公司的许可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有商铺经营方向、方法的监督权及指导义务。

  4。2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4。3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条款,并按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4。4乙方如对商铺的水、电、装修及房屋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后施工,且不得破坏原有的主体结构。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负责全面经营,自负盈亏,按时向甲方支付承包费及其它约定的费用。

  5。2乙方负责承担经营范围内的水、电、和所使用的设施、设备年检和保养及其它相关所有费用。

  5。3乙方负责商铺的经营、人员的配置管理,并对经营中所有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消防、卫生、税务等事项全权负责。

  5。4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不得以其他方式交与他人经营;但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条 双方承诺

  6。1乙方在承包经营中,对外进行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和债权债务与甲方无涉。

  6。2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公司内业务在同条件的基础上应优先选用乙方承包产品。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7。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7。2乙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商铺造成重大损失或任何一年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款项指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7。3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7。4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上交款项的,每天应按未付金额的 %向甲方交纳滞纳金,如超过二个月,乙方仍未付清欠款的,则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欠款。

  8。2乙方如不按本协议条款规定按时支付清其他各项款项,所产

  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和承担。

  8。3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协议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本合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则视为违约,违约金为 元。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乙 方: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日

  个人承包协议

  个人承包协议

  甲方: 先生(或女士)

  乙方: 先生(或女士)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 技术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保障,协助甲方完成工程,实现双方与业主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具体为:

  1、

  2、

  3、

  4、

  三、甲方需提供仪器、工具等。

  四、食宿乙方自理;

  五、承包款项:

  1、 技术服务费用:贰万元(¥20000。00元);

  2、 生活费:每月贰千元(¥20xx。00元/月),自20xx年4月1日起,至本协议涉及到的技术服务履行完毕为止;

  3、 以上费用于20xx年6月10日之前必须全部支付完毕。

  六、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某一方原因造成本合作协议破裂的,受损方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

  2、乙方应按总体工期及各节点计划完成工作,不得因耽搁影响到工期;

  3、甲方在支付承包款项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七、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八、本协议自 20xx 年 4 月 1 日起生效,至 20xx 年 6 月 10 日止;除非业主方 提出延长工期,否则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期限。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继续协议要求的,视作均放弃继续合作。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先生(或女士) 乙方:(签字)____先生(或女士)

  签约日期:

  工程承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中山“阳光半岛”住宅项目ST型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山“阳光半岛”住宅项目ST型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中山市沙溪镇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量:47000平方米

  承包形式:施工总承包

  三、工期:

  1、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竣工日期:

  3、合同总工期为 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采用下列:

  1、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奖;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

  3、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双方约定的标准、具体为: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下列种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 ,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5%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 工程预算价: (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

  工程单价:(含外运等其他一切费用)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江苏省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或 进行审计确认。

  (3)所有工程量必须在每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统计报表或已完工程量报告,须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下达指令,变更签证除应由监理方签字外,还须由甲方工程部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在实际发生日的十五日内报甲方计财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由甲方分管领导签字,以及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变更工程量在总承包价5%以内,无需追加合同,超过5%,须另订合同。

  (6)取费标准及说明:土石方量测量执行省市有关土石方验收标准,土方量按实结算。

  (7)工程量核算确认方式说明: 完成合格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报批,并编制统计报表上报监理,取得监理、甲方的确认后方可。

  (8)合同协议一经签字,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款为: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方式为: 2、工程款按 方式支付,具体为: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

  (3)

  (4)

  (5)总工程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情形, 后支付给乙方。相反,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出现其它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

  偿。

  七、材料、设备供应:

  八、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期 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 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规范进行,所有工程资料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

  5、分项工序验收,以及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监理应在收到乙方请验报告后 小时内验收完毕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平时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出具限期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或经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支付违约金,严重的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乙方在竣工后 天内提供符合规范性要求的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并应一式份。

  8、其他约定 : 按图纸说明施工,达到甲方、监理的要求,禁止随地洒落、倾倒。

  九、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施工组织方案,乙方自行办理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甲方、监理有权责令限期改进,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监理审批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月进度明显滞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按到甲方退场通知的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撤出所有人员及设备,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否则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每拖延一天按总工程款的2 ‰承担延期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3、项目经理 :现场代表(乙方):

  监理:现场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电、食宿、工具等设施的约定:乙方自行解决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管理

  1、乙方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2、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否则后果自负。

  3、特殊工程需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5、所有机械设备需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设备须有安检证明。

  6、乙方应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因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责任

  1、按约定提供图纸资料,及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资金困难不能及时兑现,应与乙方协商,并可视不同情况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部分的银行借贷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负责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

  2、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声誉,如发现故意损害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承包协议书 篇10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将日化店铺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承包给乙方经营,订立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基本情况

  1、甲方同意将 日化店铺及屋内设施交由乙方承包经营使用,在承包期间均由乙方使用;乙方承包后,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甲方不得影响乙方;

  2、承包期限为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2月31日止。

  3、原店内剩余货物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认可后,由乙方负责销售,销售后乙方按甲方按原来进货价将其货款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 承包费上交及保证金的支付

  1、承包形式:甲方提供现有设备及经营手续,乙方在经营许可范围内自主经营,上交承包费后,亏盈自负;

  2、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保证按时向甲方上交承包费,承包费至合同签定之日起,前三个月为每月5500元(大写:伍仟伍佰元整),以后为每月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交款方式为月交,乙方于每月 5 号前向甲方缴纳承包费。如乙方未按时交费,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承包合同,并从押金中扣除伍仟元违约金。

  3、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上交风险保证金(押金)人民币 30000 元整(大写:叁万元整),若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反合同规定,合同期满后,乙方结清承包费、电费、水费等各项费用,且房屋无损害情况下,甲方返还乙方押金;

  第三条 债权债务承担

  1、在乙方承包前日化店铺产生的债务由甲方承担,并在与乙方签订合同生效时全部结清;

  2、店面经营手续年审及相关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3、如因甲方债务及经营手续问题影响乙方无法正常经营,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且甲方要向乙方支付伍仟元违约金;

  4、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自主守法经营,承包后,经营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承诺

  1、如因政府动迁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双方可随时解除协议;

  2、经营期满甲方继续外包,乙方在同等承包费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3、如店面因修路要拆除,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关预交费用。

  第五条 双方权益及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进行监督与指导;

  2、甲方有权依约向乙方收取承包金、门店租金;

  3、甲方必须依约及时向乙方交付门店,不得无故拖延,否则,引发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中应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条款,并按本协议规定保障乙方的合

  法权益;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的履行,甲方要承担相应责任。

  5、乙方负责全面经营,自负盈亏;按时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6、乙方负责承担经营范围内的水、电经营相关所有费用,并对经营中所有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消防、卫生等事项全权负责。

  7、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避开甲方直接接触本门店房东或出租方,更不得以任何形式就本门店承租事项等,直接与本门店房东或出租方签署相关门店承租等协议

  第六条 协议变更解除或终止

  1、本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2、甲方未依约按时向乙方交付店面,逾期交付,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同时甲方仍须支付违约金;

  3、乙方若未依约按时向甲方交纳承包费,逾期交费,甲方有 权解除本协议,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同时乙方仍须支付违约金;

  4、乙方若违法、违规经营,损害甲方商誉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同时乙方仍须支付违约金;

  5、本协议规定的承包期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6、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不可抗拒因素须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友好

  协商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按协议规定履行各自职责,任何一方违约,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整);

  2、甲方若未依约按时交付门店,每天按 元的标准向乙方赔偿损失。逾期超日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并可要求甲方另行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整);

  3、乙方若未依约按时向甲方交纳承包金或租金等各项费用,每天按应付金额的 %向甲方交纳滞纳金,逾期超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可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违约金元(大写:元整);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如有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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