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

2023-01-13 承包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1

  甲方(入股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的 亩土地向乙方入股开展股份合作经营,乙方在该土地上从事 (主营项目)生产经营。入股土地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入股期限与交付时间

  入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股权收益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一)甲方以土地入股后,可折合股份 股,甲方据此获得股权收益每年为 ;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二)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权收益。

  1、以现金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元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作为股权收益。

  2、以实物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 公斤 (实物名称),共计 公斤作为收益股权。

  3、其他方式支付: 。

  (三)支付时间:双方约定如下: 。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股份合作收益,在合同期满后有权收回入股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3、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按合同约定交付入股土地。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履行其他义务。

  2、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依法享有对入股土地的生产经营权。

  3、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入股土地应得的股权收益。

  4、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弃耕撂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管好用好入股土地,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合同期满时,应及时向甲方交还入股的土地,且交还的土地地力情况不得低于入股时的等级。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有关政策性补贴、补偿和合同期满有关事项的约定

  (一)合同期内,因国家或集体征占用入股土地依法应由土地承包人获得的土地征用补偿,归甲方所有;青苗补助费和乙方建造的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约定为 。

  (二)双方约定,合同期内,依入股土地面积所计发的各级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为:

  (三)合同期内,乙方建造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合同期满后可作如下处理: 。

  (四)合同期满,关于土地恢复原状等事项的约定: 。

  六、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征得乙方同意故意延迟交付入股土地的;

  2、交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2、弃耕抛荒,破坏农田水利设施,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

  3、逾期不支付土地转包(出租)费,经催告后在 天内仍未支付的;

  4、丧失经营能力无力履行合同的。

  七、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损失情况确定。

  (二)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收益的,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收益的 %承担违约金。

  (三)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入股土地的,每延迟一天,按股权收益的 %承担违约金。

  (四)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由乙方承担土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入股的土地进行再流转。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一份备案(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鉴证机构备案)。

  甲方(签章):身份证号:年 月 日鉴证单位:(签章)鉴证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2

  合同编号:××县(市、区)××乡(镇)〔年份〕第号

  甲方(入股方):联系电话:

  甲方住所:

  原土地承包合同编号: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编号:

  乙方(受让方):联系电话:

  乙方住所:

  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面积、位置及用途

  甲方自愿以其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亩向乙方入股,入股土地的面积、位置及用途详见下表:

  (说明:表格可调整,行数可增加)

  二、入股期限

  期限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股金分红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入股土地的折股方式及份额:

  (二)股金分红约定:

  (三)股金分红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四)其他约定。

  四、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股金分红;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甲方作为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应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和保护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约定行使土地使用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入股土地,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2、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3、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股金分红。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规定用途,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不得弃耕抛荒,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乙方在入股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土地流转给他人。入股土地不得进行抵押。

  五、违约责任

  流转期内,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影响,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纠纷解决方法

  流转期内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本辖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入股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约定:

  (1)当前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统计: 。

  (2)当前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作价和归属约定: 。

  (3)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约定: 。

  2、有关国家政策性补贴归属的约定: 。

  3、入股土地被征收、占用依法应获得补偿费归属的约定:。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流转当事人可以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鉴证。

  九、本合同如有变更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字、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3

  甲方(入股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镇 村 组 亩土地(详见下表)向乙方入股,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为 股或折合金额 元。

  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甲方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其他农村土地,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为 。

  入股土地详细情况表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红与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后,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 公斤(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填稻谷或者双方议定的其他实物)。

  2、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

  3、其他方式支付。

  四、支付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一次性支付,即于 年 月 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应报发包方备案。

  5、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8、乙方应当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红利。

  9、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其它权利和义务约定: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在入股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处理: 。

  2、在入股期间购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

  3、合同到期土地恢复原状等事项的处理: 。

  八、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经营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将无法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6、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2、荒芜土地,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

  3、逾期交纳土地流转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红利的,按应支付红利的 %承担违约金。甲方不按时交付入股土地的,应按每天 元承担违约金。如果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 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土地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4

  甲方(入股方): 委 托 代 理 人: 乙方(受让方): 委 托 代 理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标的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的位于 区(县) 乡(镇) 村 组(社)的 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登记的面积)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入股到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合作生产经营。前述入股土地折合成股份后为 股。

  土地基本情况表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股权分红与支付方式 1.该土地实际面积(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四至界限所丈量的面积)与登记面积(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登记的面积)不一致的,双方约定转包价款按:□实际面积计算;□登记面积计算。

  2.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公红利:

  ①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 (填黄谷、玉米或者双方议定的其他实物) 公斤(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

  ②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如果原来约定以第1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甲方要求变更为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乙方应当同意,并参照当地当年中等市场价格折算。

  四、支付时间

  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提前1年支付: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入股价款,以后的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 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逐年支付: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转包价款;以后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且每 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转包价款。

  4.其他 五、补偿标准、方式及时间

  甲方在入股前对该土地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以及在该土地上的青苗、构(附)着物等,双方约定补偿标准、方式及时间为:土地转让

  六、土地交付方式及时间

  1.甲方按下列第( )项方式将转包土地交付给乙方: ①一次性全部交付。

  ② 2.交付资料: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复印件(含红线图);

  ②土地交付时的地形、地貌、土质、青苗、构(附)着物等情况的书面描述、图片等(经双方确认);

  3.交付时间为: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土地转让

  6.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2.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3.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股权证明书,并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股权红利。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 九、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合同期满后,甲方收回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乙方对该土地进行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构(附)着物等,双方约定处理方式、时间为:土地转让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③不按时限支付股权红利的。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期支付转包价款的,每延迟壹天,按应付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超过 天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不按期交付土地的,每延迟壹天,按转包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超过 天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一方无故擅自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违约金。

  4.一方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违约金。

  5.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了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6.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在违约金外增加支付赔偿金,以补足对方损失。

  7.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 日内提供证明,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8.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该土地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

  1.合同期内,该土地涉及的国家有关政策性补贴、补助及其他费用等权利按如下方式处理:

  2.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相关补偿款按如下方式处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不申请合同鉴证。

  5.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6.其他:

  7.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镇(乡)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 所: 住 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5

  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转出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转入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订立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流转标的:______

  二、流转方式:甲方采用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经营权证书编号为______。

  三、流转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年,从______年__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乙方必须保证转入土地用于生产经营。

  五、流转土地折股情况:以上入股土地金额元,折合股份为股。

  六、股份分红:每年每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总计______元作为股权红利。

  七、股份分红支付方式:甲方以土地入股后,乙方必须于每年的月日以形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股份分红。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标的及附属设施,收取股份分红。

  2、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乙方损害标的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享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针对甲方给予的各项补贴和优惠政策。

  4、维护乙方的使用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合同标的使用、收益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合同标的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3、享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针对乙方给予的各项补贴和优惠政策。

  4、保证合同约定的用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股份分红。

  5、对合同标的和附属设施进行依法有效保护,不得掠夺式经营,荒芜或弃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乙方在流转期内将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未经甲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标的被国家征用的。

  5、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无法防止的外部因素,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

  十一、违约责任:

  1、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按照对方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付。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的、破坏附属设施的;不按时交纳股份分红的。

  十二、其它:

  1、合同正式签订前,必须将合同初稿提请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审核,审核无误签订正式土地流转合同并备案。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要先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经管中心调解,并出具书面调解意见书;调解不成的,合同当事人必须持有乡镇书面调解意见书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到村委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村民委员会和乡镇经管中心各一份备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村民委员会(公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6

  合同编号:

  甲方(入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镇__村__组__亩土地(详见下表)向乙方入股,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为_____股或折合金额元。

  入股土地详细情况表

  序号

  地块名称

  地类

  面积

  四至界限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

  东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计(大写)亩(小写)亩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红与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后,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_____公斤(大写:______)作为股权红利。(填稻谷或者双方议定的其他实物)。

  2.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作为股权红利。

  3.其他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支付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__月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__%(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__月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__%(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一次性支付,即于__年__月__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__年__月__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应报发包方备案。

  5.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8.乙方应当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红利。

  9.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其它权利和义务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在入股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入股期间购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到期土地恢复原状等事项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红利的,按应支付红利的___%承担违约金。甲方不按时交付入股土地的,应按每天___元承担违约金。如果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__(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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