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采购合同

2022-05-03 采购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石材采购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石材采购合同1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XXXXX地面铺装工程,需要 石材,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石材规格

  以上板材合计: 规格板总面积 平方米,

  规格板总面积 平方米,

  规格板总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石材质量以甲方封样样板为准,厚度误差小于2mm,对角误差小于2mm,无疵点。

  第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 规格板材每平米单价 元人民币。

  规格板材每平米单价 元人民币。

  合计总价款 元人民币。

  第四条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当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做订金,结算时订金抵作材料款,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规定的时间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经甲方现场员检验合格即支付所到材料款。

  第五条 交货时间:乙方的石材加工总时间为 天即到 日之前必须分批次全部运至工地现场。首批石材运到工地现场时间为 日之前,第二批到场时间 日之前。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方必须在石材到场检验合格当日支付所到石材款,如因甲方未及时付清石材款而导致加工周期延误由甲方负责,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按照规定的时间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地施工延误,乙方须双倍返还甲方所交订金作为赔偿。

  第七条 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石材包装及联系运送车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甲方负责卸车并支付车辆运费,甲乙双方商定石材运送单价 元/吨,如有变动乙方须提前电话联系甲方商定此事。

  第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 )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共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石材采购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诚实、平等、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定购石材达成如下协议:标的物:

  乙方提供给甲方石材的规格、数量、单价如下表:名称规格厚度数量单价金额备注合计

  工程总价款约: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包括石材的生产、加工、包装及运输,结算价款以甲乙双方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为准。到货地点:。

  双方责任:

  甲方提供卸货场地及货物验收后的保管;乙方负责石材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装卸货物;石材在往返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损毁及各类责任事故皆由乙方负责。乙方所供石材的规格、质量须与样品一致;石材乃天然物资,轻微色差在所难免,如乙方提供的石材色差较为明显时,甲方有权拒收石材,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给于退换。

  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货款的_____%作为定金,货到验收后按实际的数量全额付款。

  违约责任:

  如乙方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地点交货,甲方有权向乙方扣压此批货款的2%作为违约金。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要求时,乙方负责退换,所产生的费用乙方承担。

  在货物经甲方负责人签章验收后,如有损坏、丢失等与乙方无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采购合同3

  甲方(需方):

  代表人:

  乙方(供方):

  代表人:

  _________综合楼停车场、中心餐厅至总台路面及停车场等地面铺装工程,需要石材,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石材规格

  以上板材合计:

  规格板总面积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石材质量以甲方封样样板为准,厚度误差小于_____mm,对角误差小于___mm,无疵点。

  第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

  规格板材每平米单价_______元人民币。

  合计总价款_______元人民币。

  第四条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当天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元做订金,结算时订金抵作材料款,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规定的时间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经甲方现场员检验合格即支付所到材料款。

  第五条 交货时间:乙方的石材加工总时间为天即到日之前必须分批次全部运至工地现场。首批石材运到工地现场时间为日之前,第二批到场时间_____日之前。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方必须在石材到场检验合格当日支付所到石材款,如因甲方未及时付清石材款而导致加工周期延误由甲方负责,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按照规定的时间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地施工延误,乙方须双倍返还甲方所交订金作为赔偿。

  第七条 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石材包装及联系运送车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甲方负责卸车并支付车辆运费,甲乙双方商定石材运送单价____元/吨,如有变动乙方须提前电话联系甲方商定此事。

  第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___)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

  第十一条 本合同共一式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

  ____年__月__日

石材采购合同4

  为促使我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优质、快速、顺利完工,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投标文件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相关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名称:留坝县玉皇庙至高桥铺三级公路改建工程II标段

  二、工程地点:留坝县

  三、到货地点:留坝县石门子村

  四、购货名称:

  五、交货及验收办法:

  1、甲方应提前24小时向乙方电话通知材料供应时间及碎石规格、方量等。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对方。

  2、运输车辆由甲方提供,每车次方量以司机签署的供料单为准。

  3、工程不论气候季节的影响,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克服一切困难、创造条件、确保在20xx年8月25日前供应全部碎石方量。

  4、乙方必须保证所供应的碎石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设计图纸及建设规范要求,若发现乙方将不合格材料(污染、超粒径等)装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及付款:

  1、结算:以20xx立方为一批次结算。

  2、付款:每批次材料款一次性付清。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双方协商解决。

  2、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3、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

  1、在甲方资金暂时不能满足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故意拖延或停供,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2、原材料价格的涨跌不影响本合同价,乙方应保证按时足量供应。

  3、若乙方所用原材料不符合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作相应处罚。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采购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结合各自优势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友好协商、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致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

  1、甲方建设的柏朵山村八、九组移民安置楼,基础砂石回填工程。

  2、本工程回填方量按实结算。

  3、工程地点:

  二、承包单价和质量要求:

  1、基础回填砂石方价格为 (含砂石采购、挖、装、运输到场内指定地点、分层摊平碾压等除税金外的一切费用)。

  2、承包价格一次包死,不再作调整。

  3、砂石质量要求:不含有机物、垃圾等杂质。

  三、工期:

按甲方要求完成。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协调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的畅通及外围关系。

  2、负责指定回填区域及回填标高、标准确定。

  3、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款。

  4、及时组织测绘,及时收方。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基础回填土运至现场甲方指定的位置进行整平和分层碾压,回填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负责市政道路的保洁和市政设施、树苗等的保护,若有损坏有乙方赔偿,与甲方无关。

  3、乙方须有专职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处理及标高随时测量。

  4、有权利要求按合同约定付款。

  五、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规范作业,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防护,强化安全管理工作,接受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安全,若发生不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等做完稳定砂检测合格后一次付清。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

  1、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实施的,除不支付已完工程款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

  2、因甲方责任致使合同无法实施的,甲方向乙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

  3、双方因合同履行而发生的纠纷或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有相关机构调解,调解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石材采购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月日签订《XXXXX装修工程石材采购合同》(下文称主合同),现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达到如下补充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主合同约定的货款,经甲方与同意,乙方委托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货款。

  第二条、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在收取代为支付的款项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向履行偿还责任。

  第三条、乙方委托公司代为支付货款的行为,由乙方与公司双方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与公司承担责任,一概与甲方无关。甲方作为债权人,只收取主合同约定的货物款项。

  第四条、乙方应当保证所委托的公司是经工商局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经营、完善公司制度与健全的会计制度,不存在违法违纪的经营行为。乙方与应当承担各自行为产生的税收缴纳工作,乙方应保证公司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具有合法来源,否则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单方负责。

  第五条、甲方有权单方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中无条件解除主合同。甲方解除主合同的,在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时即生效,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之间的所有权利义务关系均终止,且主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救济措施、争议解决条款、诉讼约定等条款全部同时失效。

  第六条、主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之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提起任何权利请求,包括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甲乙双方在合同解除前一方享受权利与一方履行义务产生的问题在合同解除后均由其由各方自行承担,一切责1文章来源: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杨夏冬律师,福州知名律师,手机:13859088283。任与对方无关,不得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七条、主合同解除后,甲方如有收取公司代为支付的预付款、货款,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将所有款项退回乙方书面指定的账号,但是因已款项产生的利息部分不予退回。

  第八条、主合同解除后,如甲方从公司有收到款项,乙方应当保证XXX公司不向人民法院诉讼主张要求甲方返还收取的款项(比如公司以不当得利为理由要求甲方返还款项)。如果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返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由乙方自行承担向XXXX公司的返还责任。同时在诉讼中乙方应当无条件作为共同被告参与诉讼,并在诉讼中承担向XXX公司的全部返还责任与案件的诉讼费用,并赔偿给甲方因此造成的间接损失包括: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公告费、执行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

  第九条、本补充合同的效力大于主合同,优先适用补充合同。补充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采购合同7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定购石材栏杆约9500米,单价590元/米,合计5605000.00(大写:伍佰陆拾万伍仟元整),不含税费。(注:以实际收方数量为准)

  第二条、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开始生产加工约20xx年5月份进场安装,20xx年8月30日前完工,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保证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选料加工,保证石材颜色基本一致,保质保量完工。

  第四条、乙方进场开始安装时,甲方先付200万元(大写:贰万元整)工程款,其余尾款安装完工验收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甲方若有设计变更或是数量变更,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生产好的成品甲方按合同价格如数支付。

  第六条、由于甲方原因影响工期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选料加工,按约定工期完工。

  2、乙方保证所供石材与所供样品颜色基本一致。

  (二)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在乙方正常履约的情况下,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若因不可抗力致乙方延期履约,甲方无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必须保证施工道路畅通,材料能够拉到施工现场。

  4、工程完工后15天内,甲方为乙方组织收方,核算工程量并按合同约定如期付款。

  第八条、合同生效后,除法定或约定事由,任何一方不得解除合同,如需解除合同,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九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乙方所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用书面形式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采购合同8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此采购合同书。

  一、材料采购明细(见表)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应提前4天将供货计划告诉乙方,乙方得知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4天内供货。

  2、乙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以及对货物保管、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3、乙方负责材料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对货物的数量及时验收,并在送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4、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质保期限及有效期限;

  5、乙方负责提供大理石材料(不含安装及安装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货款的支付方式:

  先付定金捌万元,工程完工后再付总工程款的85%,剩余货款到20xx年1月20日前全部结清。

  四、材料质量标准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乙方所供的材料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六、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完全不能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违约金责任。

  七、其他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请有关机关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采购合同9

  需方单位: (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要求:

  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等级数量(T)单价(元/T)总价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说明:本表中单价是指砂石料运到交货地点的价格)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工程名称:

  2、产品用途:

  3、交(提)货地点:

  4、交(提)货方式:

  5、交(提)货时间、数量:

  6、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处后,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并做好验收工作。

  7、其他约定: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交易双方可通过分中心银行帐户进行结算。

  2、付款方法与期限:

  (1) 双方在合同签订后 甲方付款 %;

  乙方供货 %后 甲方付款 %;

  乙方供货 %后 甲方付款 %。

  (2) 乙方供货结束 月内 甲方付清货款。

  (3) 其他约定:

  四、技术要求:

  1、 乙方应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生产)供应,超出产品技术标准的特殊要求,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并在3栏中写清。

  2、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3、其他要求: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2、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3、外观质量及数量应当场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向上海市建材业质量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非因自身过错而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 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合同签定:

  l、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如需工商局鉴证的,签定后生效。

  2、本合同签约地点: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XX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砂石料分中心备案一份,如鉴证、则鉴证机关二份。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号登记号: 税号登记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月 日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石材采购合同10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砂、石料的供应要求及价格:

  1、粗砂,细砂(砌筑、粉刷用),碎石(综合)、塘渣、石粉。

  2、砂价格按照供应当月的台州市玉环县建筑工程造价细砂(砌筑、粉刷用)信息价下浮15%进行结算。碎石价格按照供应月台州市玉环县建筑工程造价碎石(综合)信息价下浮15%进行结算。塘渣价格按照供应月台州市玉环县建筑工程造价塘渣信息价下浮15%进行结算。石粉价格按照供应月台州市玉环县建筑工程造价石粉信息价下浮15%进行结算(以上材料如乙方不提供发票甲方按下浮21%进行结算)。

  由乙方负责组织,装、卸车、运输,在此期间发生的所有风险和其他费用均已含在材料单价中,由乙方承担。

  二、质量要求:满足工程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规范要求。

  三、交货地点、质量验收、计量、签收:

  1、交货地点: 施工工地 ,材料堆放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

  2、质量验收:砂、石料采用事前封样,供料必须与封样样品一致,甲方指派专人对所供砂、石料的外观质量、规格进行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封样样品时,甲方有权拒收。砂、石料性能必须通过甲方检验或试验,达到该工程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因供货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计量:以甲方设置的地磅(或检尺、量方的方式)计量为准。

  4、签收:乙方供应的每车砂、石料重量以现场过磅的重量为准,并经现场甲方指定人员 签字确定的签认单作为结算依据,未经签认的发货单或其他单据均不作为结算依据。

  五、付款方式及货款结算:

  1、付款方式: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以供砂、石料70%的货款(逾期5天不算违约),年终付至80%,余款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付清余款(付款时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否则甲方可拒付材料款)。

  2、结算:每月25日前根据现场收货人签认的小票,经项目部核对小票量计算当月实际砂、石料用量。结算单必须双方甲方 乙方 签字确认后生效,其他任何人签字确认或盖工程技术资料专用章都无效,如乙方更换签字人,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按期不办理对帐结算手续,甲方蒋不予办理付款事宜,因此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双方的责任的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根据工程进度用量,应提前 天向乙方报碎石或砂供应计划。

  ②负责安排人员及时到现场做好验收工作。

  ③乙方如因产品质量、运输等问题不能及时供货,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另选其它供应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按照甲方提供的需要数量,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保证及时供应。如因供料不及时或因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所供材料符合合同要求,并配合甲方做好验收工作。

  ③必须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自行解决材料进入现场的各种矛盾。

  ④运输车辆、运输途中所发生的安全纠纷问题由乙方自负。

  ⑤必须保证在供货过程中遵纪守法,在甲方施工现场内听从指挥,遵守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并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⑥合同一经签认,供方不得转包给其他供应商,否则按违约处理。

  ⑦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安全施工、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服从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七、其他约定条款

  1、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性停工或更改材料供应单已明确的内容,乙方应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确定新的供应计划。

  2、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3、此协议签订之前乙方所供材料,也按此协议相应条款处理、结算。

  八、违约责任

  1、砂、石供应质量不符合技术规范及施工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运走,如乙方不按时清场,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在未和甲方沟通的情况下提前送贷到现场,甲方工地无处可存放该批材料,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砂、石供应数量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或砂、石供应未按甲方计划的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送货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甲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乙方均应承担全部的责任及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任何一项不能按合同履行,情节严重,造成甲方停工,甲方可以认定乙方不具备供贷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甲方在通知供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

  3、安全环保: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进出甲方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慢行,时速 10 公里/小时且保持清洁卫生,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统一指挥,凡乙方疏忽大意、不听指挥而造成污染环境事件、酿成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开支费用。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业主的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本合同履行的除外。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乙方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有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 叁 份,甲方 贰 份,乙方 壹 份,甲方要求乙方停止供应材料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石材采购合同11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的**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 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 )方式:

  1、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位于 工地或材料仓库。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 材料仓库自提。 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代办托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为甲方办妥托运手续后,视为货物已交付。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 、 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 、 、 .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2)项即甲方自提方式交货的,甲方应在装车前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3)项交货的,第一承运人对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视为甲方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____ 元,加工费为人民币_____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_ ____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______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 %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 %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供货结束后,双方进行按实结算。结算后的 日内,余款一次性付清。

  九、关于货款结算

  供货结束后,乙方应将结算单及供货清单复印件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后十日内进行审

石材采购合同12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提供天然花岗岩饰面板材之事宜,经过友好协商,为规范各方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一、采购材料:

  1、饰面板材名称:见合同附件。

  2、数量:见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供应数量以甲方采购部开出的《石材供应清单》及甲方项目部现场验收合格开具的收料单上的数量结算。

  规格尺寸:按施工图纸进行切割。每块饰面板材长、宽的误差小于1mm;饰面板材厚度在20mm(包括本数)以下的误差小于1mm,饰面板材厚度在20mm(不包括本数)以上的误差小于2mm;色差范围按照甲方项目部挑选后的试拼要求为准。

  3、饰面板材单价:见合同附件,此单价已包括了甲方取得该饰面板材应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了饰面板材的成本费用、运输费用、管理费用、切割凿磨烧毛费用、倒角开槽费用、利润、税金等。

  4、合同总价:元,(大写:人民币)。

  二、交货地点:施工现场甲方指定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货。

  三、交货期间:

  1、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所有饰面板材送至上述约定的交货地点。

  2、期中每批次供应的饰面板材的品种、数量及具体的供应时间节点要求以甲方采购部出具的、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石材供应清单》为准。乙方未签字确认的,视为乙方对甲方书面供应要求的默认。乙方未接到甲方采购部出具的《石材供应清单》擅自供应饰面板材的,即使当批次供应的板材品种、规格、数量包含在上述附件中,甲方也有权不予结算,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结算方式

  1、所有饰面板材送至工地并验收通过后,凭甲方采购部出具的、甲乙方签字确认的《石材供应清单》及甲方项目部开具的收料单到甲方采购部结算。

  五、付款方式:

  1、根据建设单位支付给甲方的工程进度款的情况同步支付。

  2、乙方提出货款支付申请时应提供书面的结算依据。

  3、最终结算货款中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结束后无息支付给乙方。

  六、乙方负责产品的运输,承担运输的费用,保证产品按时送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避免损坏的发生。饰面板材需要现场切割、凿磨、烧毛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施工现场对饰面板材进行切割、凿磨、烧毛,乙方应自行准备切割、凿磨、烧毛的设备;饰面板材经切割、凿磨、烧毛之后方才可以交付。乙方委派为现场唯一负责人,全权行使乙方所有职责。

  七、质量保修期

  1、乙方提供的饰面板材的保修期间为2年,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的第二天起算。

  2、在该期间内,因饰面板材质量原因所产生的问题,乙方应无偿为甲方更换饰面板材,并承担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

  八、验收要求和标准

  1、所有花岗石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T18601-20xx)的要求。

  2、交付饰面板材时,乙方应同时提供产品的产地证明和质量等级证明、测试报告,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批次饰面板材,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材料验收部门为甲方项目部。

  3、交货时,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及附件中约定的饰面板材规格、质量等级条款及验收标准条款对饰面板材进行检验。如发现有规格不符、色差严重、缺角掉棱等问题时,乙方应当无偿负责更换。由此而造成交货延期的,视为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行使检查权之后,并不意味着对乙方质量保证责任的免除。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供应的饰面板材样品进行封样。验收时,如乙方实际提供的饰面板材与封样的饰面板材在色泽上有差异的,即可认为乙方提供的饰面板材有色差,甲方可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所有饰面材料的磨边,乙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或者施工图的要求使用大型机械进行磨边施工。否则该部分磨边费用应作为乙方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材料款中直接扣除。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或未按照甲方采购部出具和乙方签字认可的书面供货通知的供应时间要求交付产品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贰万元的违约赔偿。延期超过7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所有损失。实际供应日期以收料单上的日期为准。

  2、乙方提供的全部或部分产品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的,且乙方拒不按要求整改供货的,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供货,乙方须承担第三方供货货款20%的违约金。乙方屡次供货不合格,且不配合整改供货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叠加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含工期)损失。

  3、乙方提供的饰面板材与封样样品不一致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相关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乙方必须提供与乙方单位名称相一致的、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因乙方发票原因,造成甲方名誉或经济损失的,甲方将按实际损失金额的双倍从乙方石材款中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若乙方石材料款余额不足以赔偿的,甲方有权采用法律途径追责。

  十二、甲方开票信息:

  企业名称:

  税务登记地址:

  税务开户名称:

  税务开户行账号:

  十三、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当友好协商。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本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

石材采购合同13

  供方: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采购方: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标的、数量、规格型号、价款等石材单价已包含开槽、倒角、切割、磨边、抛光、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等完成合同供货的所有费用。数量为暂定面积,具体结算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执行。

  第二条质量标准:供方所供产品必须同时满足或不低于以下全部项质量要求。

  2.1供方提供石材样品,经采购方确认后封样。供方所供石材应与样品一致,有明显差异时,采购方有权提出异议。

  2.2所供石材外观及质量必须按《天然花岗岩建筑板材》(JC205-92)优等品标准执行,表面光洁度达到90度以上。

  2.3所供板材全部采用大砂锯进口设备加工,自动抛光机抛光。供货方应按工程实际测量情况,绘制施工排版图,并对所供石材进行严格的色差控制,保证整体饰面无明显色差。

  2.4允许尺寸误差不超过以下标准要求:(1)厚度:±1㎜;(2)长宽度:-1.0~0㎜;(3)平面度:<1000㎜为±0.5㎜,>=1000㎜为0.8㎜;(4)对角线允许误差:0.4㎜。

  2.5物理性能要求:体积密度不小于2500kg/m3;吸水率不大于0.7%;抗压强度不小于60MPa;弯曲强度不小于8MPa;

  2.6其它技术要求及参数按照执行。

  第三条供货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供货方对所供石材免费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两年,并将本合同所供材料样品保存两年,如有质量问题,供货方负责重新供料、切割、安装,发生费用或损失由供货方承担。供方还应随货提供石材的进口证明等相关资料。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所有石材的包装必须以适合运输、搬运、保管和减少损耗为宜,每块板材必须在侧面(非装饰面)注明与施工排版图对应的编号及尺寸,饰面和角部则应予以保护。

  第五条合同结算数量的计算:

  5.1所供石材结算量均按上墙实际使用面积计算,并在此基础上,由采购方补贴供货方百分之零点五的运输、搬运、铺贴施工损耗,超出损耗部分由采购方工程部主持分清责任,由供货方或施工方承担。

  5.2合同结算数量的确认: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组织各方人员进行本合同石材实际供货数量的最终确认,经双方确认的数量为合同的最终结算数量。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除去采购方5.1条款的损耗补贴外,其余所有损耗均由供货方承担。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A起转移,

  A:收货验收合格;

  B:收货验收合格且支付合格石材总价价款80%货款时;

  C:其他:_______。)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供货方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交货时间:

  8.1交货地点:按序号要求执行。

  A:采购方项目仓库;

  B:采购方指定地点。

  8.2交货期限:按序号要求执行。

  A:供方一次性完成供货,并于合同签订后天内交货。

  B:分批完成供货:前第一批石材到货,分批交货及完成全部供货时间须与工程进度一致,按采购方工程部要求顺序供货。

  第九条货物的验收、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并按如下方式进行。

  9.1收货验收:采购方须在货到后立即清点包装数量及在3日内验收以下内容:

  1)发货清单与收货数量是否相符。

  2)外包装是否破损,程度如何。

  3)收货规格是否与订货规格及箱单相符。若上述三项有不符之处,双方应立即确认,且供货方须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9.2加工过程中的验收:若在加工或去除包装过程中,采购方(或施工方)发现供方所供石材或规格、数量与订货单不符或存在较严重的其它问题,采购方应立即通知供货方进行妥善处理,若由于供方处理不及时而导致工程延误,由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

  9.3安装使用过程中的验收:对有些缺陷须在安装后方可进行验收或识别(如色差或性能或现场试验等),若采购方(或施工方)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现这样的品质缺陷,则采购方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6小时内到达现场,在双方确认后,供方应立即无条件无偿提供补货,并负责重新安装。

  第十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每到现场㎡,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批材料款的80%货款;完成全部石材供应,并经验收合格,支付至全部材料款的95%;三期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壹年后,无材料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额5%。

  第十一条权利保证: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标的物及标的物的任何部分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的指控。

  第十二条风险转移:标的物自A:货至现场落地时;B:收货验收合格后;C:工程竣工验收后。),标的物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采购方,运输途中标的物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供方承担。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约定对可能发生的诉讼事宜适用(二):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由采购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三)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禁止商业贿赂:

  (一)在双方业务往来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在谈判、签订合同及实际履行过程中,供方不得向采购方工作人员赠送物品、现金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给予采购方工作人员好处或利益。

  (二)若供方违反上述承诺,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签署的一切合同,因合同解除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应负责全部赔偿。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15.1供方派驻现场指导员,进行现场业务培训、配合货物验收、接洽供货时间等,服务费优惠不计。

  15.2石材防护剂的使用与否由采购方指定。如使用则采用江苏润石牌,价格(含防护剂、人工费)为底面加四侧面_______元/㎡(按底面积计算);表面保护剂为_______元/㎡。

  15.3采购方延期付款按延期支付部分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赔付供货方损失。双方约定:所有石材货款的受款单位为上海福泉石业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15.4供方承诺:如因运输、原材料、加工生产等供方原因造成货物迟延交付,则向采购方支付壹万元/天的罚金;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罚金不足以抵付采购方损失的,则由供方承担因迟延交付或不能交付(迟延超过20天视为不能交付)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15.5供货方须在合同签订后45个连续日历天内将本工程所需荒料全部运抵上海工厂,并按计划在一周内加工成工程板,否则需向采购方支付5000元/天的赔偿金。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方执伍份,供货方执壹份。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采购合同14

  购料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料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际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如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就 项目部,需要如下材料,以及土方运输等,由乙方供应:

  二、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应保证符合施工专用材料规范要求,并提供国家认证的材料质检合格报告。

  三、乙方供应的材料必须按甲方指定用料地点、时间,双方经计量、质检、签单后才可卸车,乙方自行倒卸或没经甲方代表签认的材料甲方一律不予确认,质量不符要求即退货。

  四、乙方在运输卸料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供应的材料进场时必须随时随地服从甲方抽检,抽检数量不足报单数量者,当月所有甲方签单数量都按当次抽检不足数量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乙方所送材料一个月结算一次,当月结算后在下一个月30日甲方要给乙方按上月结算款付至90%,工程完工半个月付清10%余额。

  七、机械台班费按每月支付。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名后生效,甲乙方双各执一份,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项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采购合同15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以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情况::

  说明:以上单价为含税、到购货方指定地点价,不含卸货;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按实际数量结算。

  二、产品质量及要求:

  1、乙方应随货提供石材相关材料的质检报告、合格证、国家法定机构出具的石材冻融性实验报告及石材弯曲强度。

  2、石材质量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标准要求。(如:金属与石材幕墙技术规程JGJ133-20xx、天然花岗岩石建筑板材标准JC205,以及其他的比重、硬度、抗压度、杂质等符合相关使用范围要求。)

  3、石材的包装:石材成品或半成品在制作完成后板块与板块之间用牛皮纸、瓦楞纸包裹或泡沫板隔离;根据是石材板块的大小,用5mm以上厚度的夹板及50*100木方制成木箱;在木箱底部及侧面垫厚的泡沫板。制作木箱应牢固、可靠,以免损坏石材。

  4、按要求选择石材,等级为优等品;同一品种的石材不能有明显色差,不能有裂纹、裂理、方解石脉或影响坚固性的伤痕;板材不得有缺棱、缺角、色斑、色线、坑凹、污染等质量缺陷。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一周内甲方预付三十万元定金给乙方,乙方开始备货,按甲方要求的先后顺序供货。石板合格产品数量每达到一千五百平方米(1500㎡)时,甲方一周内支付货款给乙方;雕刻石材合格产品数量每达到一百立方米(100m3)时,甲方付款价款80%给乙方,并在此后一周内结清该批次货款。以此类推,定金在每批货款中逐次扣除,在最后一批货款结算时可以全部转入结算货款。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乙方送货单作为甲乙双方石材款项结算凭据。在所有石材供应完的一个月内与乙方做出结算,余款在一个月内付清。 四、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有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对于该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和修订必须经双方有权代理人协商一致,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成为该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乙方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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