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质量保证书

2021-11-25 保证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保证书,保证书能对保证者起到督促和提醒作用。一听到写保证书马上头昏脑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住宅质量保证书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住宅质量保证书 篇1

  1、定义: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

  2、意义:鉴于房屋的特殊属性,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对住宅质量进行了专项规定,要求开发商建造的房屋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期限的保修责任。 通常房屋保修的事项应该由开发商企业亲自负责维修和处理,如果,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单位负责保修事宜的,必须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对所委托的单位予以明示,保证购房者权益获得实际保护。

  3、主要内容:

  (1)房屋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后确定的质量等级;

  (2)注明房屋基础构造的使用期限和保修责任;房屋基础构造指房屋的地基基础和房屋主体结构。

  (4)房屋发生上述情况时,负责处理购房者报修、答复和处理等事项的具体单位。 4、保修期规定:开发商在质量保证书上注明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保修期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之日起算。在办理房屋交付和验收时,必须有购房者对房屋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签字确认。 5、给付时间:开发商必须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同时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同时,开发商应该将《住宅使用说明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

  4。保修期规定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3] 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开发商在质量保证书上注明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保修期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之日起算。在办理房屋交付和验收时,必须有购房者对房屋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签字确认。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5。给付时间

  开发商必须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同时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同时,开发商应该将《住宅使用说明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

住宅质量保证书 篇2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单位)对提供销售(配售)的__________路__________弄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的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做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符合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二、已通过市、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

  三、所属的楼栋具有《××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四、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如下工程质量问题的,均由本公司(单位)免费承担维修责任:

  1.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

  2.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3.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

  4.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5.照明线路发生故障;

  屋面防水保修3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因住户使用、装修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管线走向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维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投诉(来信来访),本公司(单位)将及时给予实地察看、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和调换,并由本公司(单位)承担有关的鉴定费用。

  七、如对本公司(单位)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根据《××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向地域内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根据市府《××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向原发证的住宅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协调。住户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公司(单位)愿承诺的其他内容(见附页,略)。

  九、该保证书作为住宅销售(配售)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的有效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住宅质量保证书 篇3

  (一)本套商品房交付情况

  单位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建设实际周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本套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 年 月 日

  (二)本商品房工程验收情况:

  验收内容 验收部门 验收结论 验收日期 备注

  规 划 市城建规划局

  建 筑 工程建设“五方”单位

  消 防 市公安消防局

  环 保 市环境保护局

  三、《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见附件,复印件加盖开发商公章)。

  四、开发商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当年有效,见附件,复印件加盖开发商公章)。

  五、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

  本商品房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本公司根据企业和项目情况对本商品房的保修项目和保修期限作如下承诺:

  保修项目 商品住宅质量保修制度规定的最低保修期 公司承诺的保修期 保修责任 问题处理期限

  地基和主体结构 正常合理使用寿命 正常合理使用寿命 保修期内如因设计或施工的原因,造成建筑物的地基下陷、开裂、倾斜及主体结构构件开裂、变形、破损、超出国家设计规范的规定值时,发展商将无偿进行修复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

  屋面防水 3年 保修期如因防水材料、设计或施工质量而导致天面渗水、滴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

  墙面、厨房的卫生间地面渗漏 1年 保修期内如因施工质量或所用材料的质量问题而出现的墙面、厨房、卫生间地面漏水以及地下室渗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1年 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墙、顶棚抹灰层脱落,发展商将无偿进行修复。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1年 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地面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发展商将无偿进行修复。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1年 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或更换。

  卫生洁具 1年 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卫生洁具开裂,漏水问题,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或更换。

  灯具、电器及开关 6个月 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出现的问题、随楼附送的灯具(不含光源)、电器及开关失灵问题,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或更换,但业主自行改动后不属保修范围。

  管道渗漏、管道堵塞 2个月 管道开裂、渗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管道堵塞问题,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疏通。

  保温(隔热)工程

  5年

  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发展商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白蚁防治 20xx年 广东省《新建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规定必须进行白蚁预防的部位。

  (其他约定项目)

  本公司愿承诺的其它内容(可用附页)

  质量保修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

  质量保修单位

  联系电话 答复时限 个工作日

  备注: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建设部建房[1998]102号,以下简称《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保修项目中保温工程、白蚁防治的最低保修时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六、保修委托单位

  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商品房质量第一责任人,按照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为方便业主保修,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 公司等单位对住宅进行保修,具体事项详见《商品住宅质量保修委托书》。

  七、用户注意事项:

  1、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当装修而造成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保修范畴。

  2、用户使用后,有关商品房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3、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商品房工程质量的,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协调;凡有关商品房配套建设质量的,向市商品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4、本公司愿承诺的其它内容(见附页)。

  八、报修办法:

  当您正常使用本商品房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在上述保修期限内及时填

  写《东莞市商品房质量报修联系单》,向我公司或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报修。

  九、保修处理期限:

  在接到用户《东莞市商品住宅质量报修联系单》后(紧急事故须立即处理),经现场核实属于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的,由我公司或保修委托单位,在用户的配合下,小修在 日内,大修在 日内(届时可视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约定)完成修复工作。保修期内维修时导致其他用户受到影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将出面进行协调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保证单位及物业管理公司:

  本商品房的保证单位必须由负责建设本商品房且有开发资质的开发商承担。商品房竣工后,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也必须有相应物业管理资质。

  保证单位(开发商盖章): 物业管理公司(盖章):

  开发资质证书号: 物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

  签定日期:

住宅质量保证书 篇4

  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本企业情况特制定质量保证书(以下简称质保书),本质保书内容包括保维修范围、保维修时限、消费者注意事项、相关维修流程与维修电话等。

  一、 保维修范围:

  本企业签订装饰合同内的一切内容。

  1. 水电隐蔽工程,保修十年。

  2. 有防水要求的厨、卫部位,对企业采用半成品在现场制作装饰的部件,保修三年。

  3. 按合同内容企业提供的小家电、卫浴设备等,按生产企业或行业规定实行保修。

  4. 在保修期内的报修,除人为使用不当造成的将实行免费服务。

  5. 出保修日期或范围的实行有偿服务。

  二、 保、维修时限:

  1. 水、电抢急修,按双方约定到现场,进行勘察、抢修,遇紧急情况下,4小时内(内环线内)到达现场。

  2. 其它装饰部件的报修,按双方约定进入维修阶段。

  3. 保、维修前本企业人员将出示整修处理单,并将维修内容予以约定,终身有偿服务本企业将收取人工费、材料费、列出材料、人工费清单,由消费者认可后即实施服务。

  三、 下列事项不属于报修范围:

  1. 消费者自备材料所产生的材料质量问题。

  2. 消费者房屋的建筑质量、配套设施所产生的问题。

  3. 消费者使用不当所产生的问题,如人为损坏地板或人为受潮。

  4. 不可抗拒外力所产生的问题。

  5. 消费者与施工队自行交易起草非企业合同的项目。

  6. 施工完毕后,房宅3个月以上无人居住,造成室内过于干燥或室内缺少通风换气引起开裂等现象,或者是由于温度过高,发生地板起拱等现象。

  7. 因空调、管道、生活用水滴、冒、漏水等原因造成地板变行。

  8. 非正常手段清洁保养。

  9. 漆面因外力受损。

  10.由于材料自然属性形成的变化。

  11.对上述不属于保养范围的事项,本企业实行有偿优质维修服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优质服务,并出示维修收费标准。

  四、 消费者注意事项;

  1. 消费者应向企业所提供的报修电话所在部门进行保维修。

  2. 请消费者妥善保管好本质保书。

  3. 本企业服务部人员上门为您服务时,请出具本部质保书。

  4. 当本企业服务人员服务结束后,由服务人员在质保书上作保修记录。

  5. 整修完毕且质量达到要求,得到您的认可后,请在整修单上签字,以便本企业存档。

住宅质量保证书 篇5

  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____________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江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清单附后)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

  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1、屋面、外墙面、渗水漏水。三年

  2、厨房、地下室、厕浴间渗水漏水。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缝、起砂。一年

  4、内墙抹灰起皮、空鼓、瓷砖脱落、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一年

  5、门窗、壁厨开关不良、缝隙过大或过小。一年

  6、卫生间、厨房地面积水。一年

  7、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六个月

  8、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六个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10、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三、保修处理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三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

  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五、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它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七、监督投诉

  凡有关工程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脱、拖拉、敷衍处理,不负责任、为难用户者,客户可向物业公司、直至本公司投诉。

  投诉电话:*********

  投诉部门:*********

  八、物业管理

  本公司已委托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商品住宅保修,保修时,请客户直接与该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办公地点:***********

  九、公司为各业主建立维修台帐,如需查询维修记录请到物业公司工程部。

  (六)下列情况不属于质量保证范围:

  1.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2.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3.用户自行添置、改动的结构、设施、管道、线路设备及其他装饰装修项目。

  住宅质量保证书每户(套)一份。

  公司或物业维修负责人,维修电话

  建设(开发)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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