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书

2022-05-10 保密协议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保密协议书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保密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与设计方在讨论关于 项目设计合同的相关事宜时,鉴于设计方在服务于甲方期间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机会;设计方明白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损害。为保护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三方长远利益,甲乙双方以相互信赖为基础,双方自愿订立保密协议,共同保守双方的秘密,维护双方公平的合作关系。其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保密内容和范围

  1. 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是指设计方及设计方人员在本协议生效前及本协议生效后通过任何方式接触或知悉的甲方的任何信息,以及虽属第三方但甲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 设计方在合同期内开发设计内容,包括技术、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

  (2) 甲方现有开发和技术秘密及设计开发方案;

  (3) 甲方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图纸和所有财务资料及数据;

  (4) 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经营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数据;

  (5) 甲方销售方案、计划及客户资料;

  (6) 甲方采购计划及供应商资料;

  (7) 甲方提供之业务、经营、投资、人事及财务之相关资料(包

  括但不限于有关产品、技术、商业机密、战略及未来发展、工程、生产、市场推广、定价、售后服务、融资、资产、公司结构及管理等其它方面的信息资料);

  (8) 甲方与设计方交谈及讨论之有关产品、技术、财务、投资、人事及经营相关之内容;

  (9) 甲方与设计方往来或交易,任何有关双方业务合作或服务之契约。

  2.以上保密信息的获得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 甲方以手写、打印、软盘、胶片、电子邮件以及其它可接触的方式或以口头方式提供;

  (2) 设计方及设计方人员在双方合作过程中通过观察、测试、体验、分析等方式知悉。

  第二条:非保密信息

  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记录、文件或资料:

  1.已经公开的信息,且不是因设计方及设计方人员的披露所造成;

  2.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公开的信息;

  3.在甲方向设计方披露保密信息以前,设计方已通过合法渠道获得该保密信息,且设计方有充分合理的理由相信该信息不受任何保密义务或规定的限制,可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条:保密责任

  1.设计方受本协议约束,仅限于将保密信息使用在以“建设 项目”为目的的作业中,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2.设计方及设计方委任之必要第三人,皆不能直接或间接披露部分或全部保密资料予不相关之第三人。设计方应当与知悉甲方保密信息的设计方人员及设计方委任之必要第三人签署保密协议,确保该等人员承担与设计方相同的保密义务。

  3. 设计方对从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获得的涉及相关工作的技术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设计方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委托顾问方,接受咨询方;

  4. 设计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对其复制,仿造等;

  5. 含有甲方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作品,如设计方及设计方人员发表论文、评定职称等,需要事先得到甲方书面认可;

  6. 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间内,设计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7.如果甲方书面同意设计方向特定代表披露保密信息的,设计方应当与该代表签署书面协议,使其承担与本协议相同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8.如果法律规定或任何有关监管机构要求设计方必须对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得出的任何意见、判断或推论做出披露时,设计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以使甲方能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9.设计方披露保密信息的范围仅限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任何有关监管机构强制性要求的必要范围。但在披露上述保密信息时,设计方必须尽力确保有关部门对披露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10. 在双方合作终止的情况下,如甲方提出要求,设计方应立即将设计方或设计方的任何代表所占有的一切与甲方相关资料,包括基于相关资料,由相关资料产生的或反映了相关资料内容的一切复印件、复制文本、总结、分析、摘要或其它文件或记录,交还甲方,并永久性地销毁任何以电子、磁性或光学载体形式储存的任何副本或复印件。

  11.设计方不得对外以任何方式宣传为甲方做过该项目设计,以防止竞争对手通过设计途经了解甲方技术机密。

  12.设计方不再对甲方以外的客户设计同类项目。

  13.设计方除有权为双方合作的目的而合理使用保密信息外,本保密协议不表明设计方对甲方的保密信息享有明示或默示的许可使用权或其它权益。

  第四条:保密期间

  除非甲方的保密信息被合法公开,设计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第三条承担保密义务,设计方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第五条:违约责任

  1.设计方同意在下述情况下对甲方作出全额补偿并保证甲方免受由此造成的损害、损失、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及执行该补充的费用)或责任:

  (1) 设计方知悉甲方保密信息两年内未经许可而使用保密信息;

  (2) 设计方知悉甲方保密信息两年内未经许可而披露保密信息;

  (3) 设计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

保密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秘密信息及知识产权

  1、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专利、工艺、制作方法、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技术文档、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相关的函电、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采购情况、销售渠道、销售状况、定价政策、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电子信息渠道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

  2、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

  3、甲方排他的享有乙方在履行职务工作过程中创造的任何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创造、技术改进、工具模型、专有技术、专有设计、专利、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管理方法等,甲方可按照甲方制度和法律规定给予乙方适当的奖励或报酬。双方一致同意工作成果属“秘密信息”范畴。

  第二条对秘密信息的保密

  1、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2、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条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的工作需要并为甲方利益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或授权,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四条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1、在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种秘密信息尚未依法进入公众领域,乙方就不得继续使用,也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此种秘密信息。

  2、在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应立即按甲方要求将从甲方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或双方销毁,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

  第五条保密期限

  1、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计。

  2、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用。

  3、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相当于乙方任职期间取得的劳动报酬总额的25%。如果甲方的损失超过前述约定违约金数额,以甲方的实际损失额为准进行赔偿。

  2、由于乙方违约而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等间接损失及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用。并且乙方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协议继续有效。

  3、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无论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乙方对此没有任何异议。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

  2、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诉讼。

  第八条其他

  1、通知,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通知须用中文书写,并应由专人交付或邮递、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地址以本协议为准。如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变更方应于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本协议地址视为有效地址。

  2、效力,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署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效力等同,甲乙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协议书 篇3

  甲方:嘉陵区妇幼保健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乙方:

  乙方有幸成为嘉陵区妇幼保健院第一届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承担嘉陵区妇幼保健院有关医学伦理、生殖医学伦理、产前诊断伦理、医学科研伦理、造血干细胞移植临床应用伦理、临床医疗技术伦理、药学伦理的相关工作,甲、乙双方就甲医学伦理委员会的有关工作签订如下保密协议:

  1、甲方将按照医学伦理委员会章程的规定,邀请乙方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有关医学伦理工作。

  2、在有关医学伦理的工作中,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资料,保证乙方在伦理工作中全面了解情况。

  3、乙方保证,在参加甲方组织的医学伦理工作中,对接触的所有信息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4、接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各种数据、患者或受试者的姓名、年龄、住址等。

  5、乙方若违反以上条款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甲方:嘉陵区妇幼保健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主任签字:

  乙方签字:

  年6月1日

保密协议书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工作需要接触到任何材料,除工作需要外,都不得对材料进行复印,或以其他形式对外发送。未经公司确认,不得将任何材料向第三方提供,所有工作要遵循公司和工厂保密制度进行。

  第一条、技术秘密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设计方案、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客户资料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提供的原件、复印件、电子文件、印刷文件、核对文件,等等。

  第二条、知识产权的归属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乙方除署名权外不享该秘密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保密义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四条、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 年内有效。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承担该后果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条件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书 篇5

  (客户)甲方:

  乙方:广兴无限同传事业部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达成协议,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为了保证服务的质量,在甲方的许可下,甲方将与本次服务的相关背景资料交给乙方,具体资料为,上述信息资料为甲方的重要机密,乙方有义务对上述资料承担保密的责任,双方经过一致商定,甲乙双方签署此保密协议。

  1、需要保密的信息

  本协议中所涉及到得所有甲方提供给乙方注明为保密的资料,包括:计算机软件、数据、协议、参考资料等双方认可确认的资料。如果甲方以口头形式向乙方提供了信息,则甲方应在该信息发送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保密责任

  a.乙方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防止甲方的保密信息不被泄露。

  b.乙方不可把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只允许把信息透露给乙方的管理级人员、签约者。

  c.乙方无权修改或移除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版权注释,且不经甲方的允许,乙方不能复制拷贝以及转移。

  d.乙方应采取尽可能的措施对所有来自甲方的信息严格保密,直到服务结束后,消息公开。

  3、使用限制

  a.非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甲方专有的权利。

  b.非甲方的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将合作的事宜和保密内容,用作商业宣传或者为商业目的而透露给甲方的商业竞争伙伴、或其他威胁到甲方利益的单位或个人。

  4、其他

  保密协议生效的前提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不危害社会安全,不危损害国家利益。下列情形保密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

  a.在甲方公布前,乙方已经知道的信息,或者非乙方的错误行为导致的信息早已公开。

  b.甲方没有对乙方发布限制要求的情况下,公布的信息。

  5、保密协议终止的条件

  a.原则上服务结束后,保密协议就自动失效。如果乙方所知悉的保密信息,仍然为少数人所知悉的保密信息,且甲方不公开对外宣布,甲方有继续要求乙方保密的权利,且保密时限可另外商定。

  b.服务合作完成后,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归还属于甲方的涉密信息载体,如当时甲方交与乙方的软件、文档、或其他形式的载体,或者甲乙双方共同销毁上述涉密信息载体,乙方需将非授权使用人员名单交给甲方。

  6、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a.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到年月日,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xx乙方(盖章):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

  联系电话:xx联系电话: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保密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因乙方现为甲方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内容及范围

  1、乙方同意对甲方、或者虽属于甲方客户(含意向客户)等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一切保密信息在保密期内予以严格保密。

  2、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接触到的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的任何形式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任何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不欲公开的观点、发现、发明、公式、程序、计划、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商业秘密、专有技术以及任何知识产权等;

  (2)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制作或拥有的任何形式的报告、访谈记录、数据、信件、电子邮件、报表、模型以及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副件;

  (3)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的技术资料或秘密、经营情况、经营策略及经营信息、客户信息、客户经营状况等;

  (4)甲方内外部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项目计划、报价、合同、项目研究方法和工具、培训资料和工具以及项目成果等;

  (5)甲方内部不欲公开或未经公开的公司制度、文件、决议、消息和公司运营情况等;

  (6)任何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不欲公开的关于财务、成本、利润、市场、销售、合同的信息及客户和经销商名单等。

  (7)除上述外,下列信息属于甲方的重要保密信息:

  乙方承认,上述“保密信息”均为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协议不仅适用于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后接触的保密信息,也适用于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日期前接触的所有保密信息。

  乙方确认,如果对是否属于保密信息存在争议,则乙方应按保密信息进行处理,除非得到甲方或乙方上级的明确否认。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服务内容相应的保密职责;若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信息。

  3、甲方或乙方上级在职权范围内就保密事宜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乙方应予执行,并作为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一部分。

  4、乙方同意对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因某一项目而从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处获得的保密信息,乙方承诺只在进行该项目或与该项目紧密相关的项目研究时使用,绝不为与该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该保密信息;

  (2)乙方应对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交到自己手中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不得泄漏或遗失,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私自保留或复制、记录;

  (3)非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或向任何第三方(任何第三方,包括除甲方该项目组人员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披露或透露保密信息;亦不得依据保密信息,就任何问题,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议;

  (4)当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要求乙方交回保密信息时(无论出于何种理由),乙方应立即将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载体、复制品等)完整交回;

  (5)根据甲方的要求,如实向甲方提供保密信息的使用记录;

  (6)乙方在离职时或任何时候甲方提出要求时,须将一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载体、复制品等)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交还甲方;

  (7)乙方在离职后,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以上各项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传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从事损害甲方利益或可能对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包括向乙方之后任职单位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为乙方自营企业利益使用保密信息等。

  (8)无论在职期间或离职后,乙方均不得劝诱及参与招聘甲方其它员工到甲方的竞争单位工作。

  (9)在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有私下交易或金钱往来;离职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原甲方客户从事与甲方业务相竞争或相冲突的业务。

  5、保密信息的保密期是指:乙方在职或离职后,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对外公布保密信息,或者保密信息为公众所知之前的任何时间。

  6、特别是,下列任何一行为均属于违反保密义务之列:

  第三条 有关确认

  1、双方确认,就本协议的履行,甲方无需额外向乙方支付费用或报酬,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2、乙方确认,已经知悉并理解甲方的下列制度,并同意遵守执行:

  3、甲方将不定期的修改有关保密的制度与作法,并通过电子邮件、公司网络平台等进行发布,乙方同意经常查收相关文件,并遵照执行。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同时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为应对第三方的指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等。

  上述赔偿可以从乙方的服务报酬或劳动报酬中扣除。

  2、如果乙方侵犯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相关的保密信息或知识产权,甲方有权代表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乙方在职期间有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时,均被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与甲方规章制度,甲方可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因签订本协议发生的或同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附则

  1、本协议的签订与履行不代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关系以双方签署的其它文本约定为准。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3、本协议签订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注:

  非劳动关系(即非公司正式员工)仍可以签署本协议,但是双方需要有另外的协议(例如外包协议)。

  此处可单独列明公司认为非常重要的保密信息。

  此处可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形列举一些具体的、实际的禁止从事的行为。

  例如擅自进入实验室;擅自用自己的u盘拷贝公司文件等。需要根据公司的具体要求而定。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关系中,能否就保密义务约定违约金,存在争议。但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总比没有约定好,故仍保留违约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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