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税收调研报告

2023-05-23 报告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业税收调研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行业税收调研报告1

  废旧物资是指可以利用的、已被废弃的货物,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可重新利用的废旧物资范围越来越广,用途越来越大,使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也有利于环境的保护。国家于20xx年1月1日对废旧物资行业的税收政策再次进行了调整,新政策与原来的税收政策相比变化非常大,而且基本上是没有过渡甚至不相衔接的。为什么一个行业的税收政策调整频率这么快、变化又是这么大,由于每一次税收政策的改变就是一次经济利益的调整,对该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利益分配有很大的影响,无疑新的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出台对税收管理将带来新的问题和新的思考。本文中,笔者结合在基层工作的实践体会,对历年来的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粗略盘点,并就政策执行中已见或尚未可见但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剖析,以期能对该行业税收政策的更趋合理与完善提供一定借鉴。

  一、20xx年底以前执行的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的核心内容与缺陷

  20xx年以前,国家对废旧物资行业实行免税政策,但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一个环节的利废企业凭票按照10%抵扣进项税。其中为了堵塞漏洞,减少税收流失,规定经营企业在购进环节必须取得发票,没有发票在收购环节按照4%缴纳增值税。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政策与行业特点脱节,没有遵循该行业的经营规律。本来废旧物资从产出到流通、生产再到产出是一个与社会循环同步的闭合链条,但由于地方、企业、部门的利益不同,管理的宽严程度也不一样,有的人为地将其割裂开来,如某地全国有名的废旧金属市场,凡是对外地销售一律不开发票,这样流通链条没有断开但发票没有随之循环,造成下道环节无法入帐,这在废旧物资经营行业属于普遍现象。但税收政策规定必须有发票入帐,如果开具收购发票要缴纳4%增值税,不论流通领域经过多少环节,由于不用开票、就可以少做收入甚至不缴纳税收,应该由前边环节缴纳的税收转嫁到流通领域的最后一个环节。所以管理不到位造成了税收的不公平,政策与现实脱节影响了税收的严肃性和合理性,给管理最后一道环节(从流通环节进入生产环节)纳税人的税务部门带来很大的压力和困难。

  2、政策没有充分体现出国家对该行业的政策扶持和优惠。以矿粉和废旧物资相比较,二者虽然都是工业原材料,但行业特点是根本不同的。矿粉属于天然状态的资源,没有经过流通和生产领域,其成本仅仅包括开采费用和资源税,在其第一道开采环节不用支付购买矿粉本身的价款,所以矿粉本身含有增值税很少,这也是矿粉经营者税负特高的主要原因;而废旧物资就不一样,它是整个社会循环中的一个链条,无论是生活还是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旧物资都含有增值税,而且是17%的增值税。但是税收政策只体现了对中间经营企业的照顾,实行免税,而用废企业应该抵扣17%而只能抵扣10%,高征低扣造成了用废企业税负大幅增加。如某企业用废旧金属和成品金属能够生产出同样价格的产品,正是由于考虑到税负的原因,这家企业宁愿购进成品金属而舍弃利用废旧金属进行生产。税收制度不合理制约了企业利废的积极性。

  3、政策注重堵漏轻视疏导,造成基层管理人员责任过重,企业负担过重。围绕废旧物资行业国家税收政策从20xx年开始已经三次变革,同时为了加强管理又配套出台了很多管理办法、制度和措施,前围后堵,能用的方法基本上都用尽了。企业购销必须用台帐记清每天发生的每笔业务,要把销售方的地址、电话、身份证留下来以便税务部门核查,购销要通过银行结算等等;基层要进行大宗货物购进随时到现场查验,每月要进行评估和税负分析,出现问题税管员要承担责任等等;我们的措施要求过高甚至超出了常规,企业被逼进了死角无路可走,敢怒不敢言;基层整天神经紧张怕出问题而被拖的精疲力竭,谈“废”色变,没人愿意分管废旧物资企业。

  二、20xx年新的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的特点解读

  从20xx年1月1日开始,(废旧物资经营)再生资源回收不再实行免税,和其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样按照17%缴纳增值税,利废企业按17%抵扣进项税,实行先征后返,20xx年由财政部门按已纳税额的70%返还,20xx年返还50%。

  1、基层管理人员责任解脱,风险降低。这是基层人员最大的体会,不用整天担心4%的`缴纳问题,不用担心虚开的问题,更不用为了台帐、发票发售等事情而给企业发生争执了,只要开票按17%足额征收就完事大吉了,退税是财政部门的事,因此责任和风险问题也基本解脱了。

  2、利废企业税负大幅下降,成为政策调整的最大受益者。新的政策是下道环节凭票按17%抵扣进项税,抵扣率提高7%,这意味着利废企业的税负将大幅下降,基本上缴税很少甚至长期无税可缴,有利于调动利废企业

  用废的积极性。因此新政策对“一对一”企业最划算,利废企业是最大的受益者。

  3、经营企业资金占用多,退税繁杂,经营受到影响。新的税收政策不会改变行业规律,从废旧物资行业的经营特点来看,除了最后一道环节必须开票外,前边环节仍将难以取得进项税票,因此也无进项税可抵,这样经营企业必须先垫支17%的税收,按月经营额1000万元计算要先缴170万元的增值税,然后再去财政办理退税,资金占用多而且周转时间长,影响企业经营。虽然从政策角度算帐经营企业是有帐可算的,对方支付17%的增值税,只给国家缴了5.1%,自己多得了相应退税11.9%,而实际不是这样,据说有的用废大户已经做出反应和对策,取得17%的发票但只支付5.1%的税,其余11.9%部分由经营企业向财政要返还,所以国家给经营者的政策优惠并没有真正完全自己享受,相反由于资金的问题影响废旧物资中间商的经营。

  4、退税政策给虚开埋下了隐患,给管理带来了新的问题。过去许多虚开案件都是买进项卖销项,得中间2-

  3%的差额,现在如果利用退税政策,缴5.1%的税不用再买票了,就可以卖票,而且比过去利益空间大的多,风险和麻烦程度却少了许多。因此基层管理部门必须提高警惕,加强管理,防止新的虚开动向。

  5、20xx年退税的减少对该行业经营影响更大,负担加重。明年退税比例降为50%,也就是实际税负达到

  8.5%,那么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将更加困难;“一对一”废旧物资经营和利废生产捆绑在一起的企业税收综合负担加重,因为虽然是两个企业但其产品价值却是一次实现的,即使利废企业税收是零,但综合起来8.5%的负担也是非常高的,超过企业正常承受能力;唯有利废大户(如钢铁生产企业)独自享受税收政策带来的利益。

  三、对废旧物资行业完善税收政策、规范征收管理的建议

  1、加强政策辅导,使政策真正惠及纳税人。税收政策的调整必然给纳税人的经营带来一定影响,要尽快的把政策送到企业,避免因为政策不熟给经营带来被动甚至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以汤阴县局为例,目前有8户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其中7户是一对一利废企业,而且规模相对比较小,重点要放在如何促进这些企业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因为纳税人最关心的是如何办理退税,而纳税人过去与这些部门(如公安、商务、财政等)很少打交道,这些职能部门对税收政策也知之甚少,作为税收管理部门应该主动向企业宣传,主动与这些部门联系沟通,形成联动机制,互通信息有无,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其次要服务企业抓住政策调整的机遇,克服经济危机带来的困难,不断发展壮大。

  2、完善征收管理,防止发生税收流失新动向。任何一项政策的出台有积极的一面,同时也有不完善的地方,特别是刚出台还没有运行,在实施过程中需要磨合、需要配套、需要修补,我们基层必须严格执行,不能走样,更不能变通,同时借鉴过去管理中的经验和教训,丰富规范管理手段和措施;要增强敏锐性和工作预见性,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政策运行之初的漏洞虚开发票;同时对利废企业的投入产出也要给予高度关注,防止出现长期零负申报的情况。

  3、统一思想行动,防止出现宽严不

  一、苦乐不均。政策的制定是按照一般情况来考虑的,所以其政策落脚点也是理论上的正常情况,但执行当中往往由于受地方利益或指导思想的驱动而出现非常情况,政策统一而行动难于步调一致,吃亏的是不正规无法经营的企业(如废旧物资经营最后一道即将进入生产环节的企业,下一道环节必须带发票),吃苦的是管理这些

  企业的基层部门。如果都能按发票和税收规定执行,统一指导思想,都能严格管理,那么就不可能出现税收政策与现实生活脱节现象,那么税收对经济的杠杆作用不是消极的而应该是促进的。

  4、增强服务理念,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政策调整后虽然我们基层的执法责任小了、风险降了,但服务的责任就应该更加突出。在出台一些配套的管理制度、办法时要注重纳税服务,要能够站在纳税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不能人为地给纳税人增加工作量和设置障碍,不是逼着纳税人去注销,而是给其出路,因势利导,要能够体贴纳税人的客观因素,用服务促进管理质量的提升。

行业税收调研报告2

  近年来,随着市沿江开发战略的不断推进,沿江一线的经济发展势头非常强劲,尤其通州处于江海交汇口,独特的区位优势,为船舶工业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船舶钢结构产业的培育与发展创造了天然条件。目前,沿江船舶工业、船舶钢结构产业已形成产业链、产业群。

  一、行业税源概况

  船舶修造行业需要依靠沿江沿海便利的航道运输条件,区域性十分明显,我市主要集中在五接、平潮、平东三个沿江地区。从主营范围来看,由于运输条件限制,本地区船舶修造行业主要以舱口盖、舱口围、船体分段等船体金属结构加工制造为主,船舶配套设备制造和修船拆船为辅,整船制造为数并不多。从行业分类的角度来看,主要分布在金属结构制造(含建筑钢结构)、金属船舶制造、船舶配套设备制造、修船及拆船四个明细行业,我市共有上述四个明细行业纳税人227户,占整个地区总数的22.6%,数量上仅次于市区。

  从税收收入的角度来看,20xx年该行业入库税收收入(含调库)14371.92万元,占整个国税收入的9.39%,已成为我市除纺织服装、家纺用品以外的第三大产业,同比增幅149.75%,超过地区平均速度100多个百分点,远

  远超出了其他地区,占地区行业收入总量比也由20xx年的12.29%提高到20xx年的20.71%,势将成为通州第一大龙头产业。

  二、行业税源特点

  行业利润高,税源质量高。船舶修造行业是一个高利润行业,据统计,我省船舶修造行业平均利润率为

  10.41%,企业赢利面为31.82%,该行业产品附加值高于传统的纺织服装、家纺用品行业,是一个税源质量较高的行业。

  税收收入增长快,支撑作用强。我市船舶修造行业近三年来税收收入增长迅猛,是一个高投入、高产出的行业,今年一季度,该行业入库税收5158.45万元,占国税收入总量的12.8%,同比增幅113.45%,超出税收收入计划增幅70个百分点,三年环比增长速度达到139.0%,该行业是我市税收收入的重点、增长点和支撑点。高速增长的原因一是国际船舶市场需求旺盛、船台紧缺;二是造船的卖方市场格局短期难以改变,本地船厂目前平均手持3年以上定单;三是近年来本地船舶产业持续高速投资,产能扩张很快;四是人民币持续升值,国际造船规范生效导致造船成本增加等因素,支持船价保持高位或进一步上扬。

  行业税收收入存在不均衡性。船舶修造行业产品价值高,加工制造周期长,销售收入和税收产生的时间较长,月度税收收入存在明显的不均衡性(如下图),行业税收入库不均衡性这一特点给税务机关组织税收入库,完成时序进度造成很大的难度。

  三、行业税源增长难点

  我市船舶修造行业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我们也看到由于企业普遍起步较晚,尚处在发展扩张阶段,缺少规避风险的经验和能力,汇率变动、劳动力成本提高、出口退税率降低等变动成本因素对企业生存发展影响巨大。从20xx年一季度船舶修造行业国税收入统计表同比分析来看,虽然该行业保持100%以上的高增幅,但四个子行业有三个明细行业的收入增幅已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行业甚至出现了负增长,未来风险逐步显现。

  汇率变动。人民币持续升值,特别是兑美元的汇率不断降低,而船舶行业加工制造周期长、产品价值高这一特性,再加之本地船舶修造企业普遍起步晚,规避风险经验不足,使得汇率变动对船舶修造企业影响巨大,预期的.销售收入和税收无法实现,造成企业亏损严重。例如通州海通船舶修造有限公司20xx生产13艘出口荷兰驳船,由于美元贬值,每艘亏损近100万元,合计减少增值税189万元。

  材料涨价。近期金属材料价格上涨迅速,仅春节过后短短两个月时间船用钢板和辅助材料焊丝等平均涨幅超过10%,由于目前在产几乎都是老定单,材料成本的提高对于生产企业利润影响很大。按照平均涨幅10%测算,将降低整船制造企业毛利润30%左右,减少整个行业增值税税收2400万元。例如通州通洋船务有限公司生产一艘价值4500万元重7000吨左右出口新加坡船舶,仅船体材料成本这一项就增加近500万元,因此降低利润500万元,减少增值税85万元,降低增值税税负近2%,减少所得税125万元,造成该企业20xx年一季度销售收入增长31.2%,而税收收入同比下降22.2%。

  劳动力成本提高。随着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劳动力成本进一步提高,船舶修造行业一方面面临工资成本不断提高的问题,另一方面还要面对产业区域集中、用工多、扩张迅速,招收有一定技术能力工人越来越难的问

  题,因而船舶修造产业工人的工资涨幅较一般性行业还要大,平均工资成本提高超过15%,将减少毛利率4.5个百分点,预计全年累计减少行业利润14000万元,减少行业增值税税收2500万元,减少企业所得税1000万元。

  杂费高。船体分段等重钢结构体积较大,运输十分不便,企业普遍反映过桥过闸以及自用码头存在收费不合理现象,给企业造成很大负担。

  用地难。沿江土地资源有限,部分企业由于用地困难,发展受限。如通洋船务有限公司由于与相邻砖瓦厂购买纠纷迟迟得不到解决,新的船台一直无法投入,无法实现企业扩张。

  出口退税率降低。由于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船舶产品出口退税率逐步降低,20xx年7月1日起船舶分段和非机动船的出口退税率完全取消,退税率的取消,一方面影响企业的利润,另一方面也导致没有免抵资源产生,影响税收收入。

  四、行业趋势及发展建议

  随着国内造船能力的过快扩张,行业间的竞争加剧,产能过剩,船舶修造行业也存在较高的投资风险。从长期趋势来看,船舶修造行业面临修造成本上升的严峻形势,企业必须通过提高船台利用效率和改进造船模式来降低变动成本和材料消耗,从而提高行业盈利水平。另一方面,需要政府加大扶持协调,科学调控,合理引导,实现产业稳步健康发展。

  (一)企业自身提高竞争力,增强抗风险能力1.强化风险意识,通过签定敞口合同、欧元结算等办法减小变动成本因素的不利影响;

  2.加强内控,合理控制成本,提高利润,稳步增长;

  3.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职能,减少无序竞争,提高地区行业利润水平,加强合作,做大做强;

  4.增强忧患意识,开拓创新,多元化发展,降低产业风险,提高抗风险能力。

  (二)政府加大扶持协调,合理调控1.针对企业用地紧张、贷款难、原辅材料成本上涨的问题,政府给予协调和帮助,扶持企业发展。

  2.针对企业用工难的问题,建议政府采取异地培训办学,完善地方基础便民设施等办法吸引外来产业工人;

  针对工资成本提高的问题,建议政府参照周边城市,对本地和外来职工的“五险一金”采用区分对待办法,一定时期内给予企业扶持,帮助企业平稳过渡;

  加强政策性调控,防止产业投资过热,顺应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规避未来产业风险,促进经济结构优化调整。

行业税收调研报告3

  近年来,随着医疗体制的改革和人民对身体健康的日益重视,医药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如何加强医药行业税收管理,实现应收尽收,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聚财,做到既促进纳税服务工作的深入发展,又切实加强征收管理,是当前税务部门值得思考和重视的问题。就这一问题,我们近期对全市医药行业税收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具体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医药行业存在的主要涉税问题

  (一)医药行业税负明显偏低

  由于人们存在对医药行业日益增长的巨大需求,使得医药行业高增长和高收益性非常突出,据调查医药销售行业经营中实际进销差价率在20%左右,粗略推算整体增值税税负不低于xx%,而医药销售行业实际平均税负仅为xx%左右,其中有的企业几百万的销售额应纳税额仅为几千元,税负水平明显偏低,与医药行业市场潜力大,利润可观等特点不相应,存在明显疑点。

  (二)医药行业存在隐瞒销售收入现象

  医药零售业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还比较规范,税务机关基本能核定月销售额。但医药零售业大多属定期定额户,不能提供产品进销存登记簿,导致税务机关无法准确核定月销售额。即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存在帐外经营、有意隐瞒销售收入等现象,如现金收取货款不申报纳税、购进货物用于促销奖励应视同销售未申报纳税等。这些情况说明医药行业存在隐瞒销售收入现象。

  (三)医药行业发票管理混乱

  医药行业发票管理混乱,普遍存在未按规定领购发票,未按规定使用发票,明显违反了《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主要表现为三种情况:一是不开发票拒开发票,消费者购买药品通常不索要发票,就不开发票;消费者有时索要发票,找各种理由拒绝开具;二是不按规定开具发票,有的只填写名称和总金额,名称一栏只填写“药品”,无具体品名,数量和金额,很难从普通销售发票上看出具体商品的销售价格;三是滥开发票,有些单位购买的药品与收费单据上开具的药品品目不相符,有些明明销售的是日用品和护肤护发品,而在发票上开具的却是医药品。

  (四)医药行业税收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税务部门对医药行业税收管理存在“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现象,少数税收管理员长期没有更换,造成与医药行业关系逐渐密切,在管户过程中,存在巡而不查、查而不严、知情不报、以补代罚现象,极个别税收管理员甚至与医药行业互通信息,应付和蒙蔽税收检查。

  二、医药行业存在涉税问题的原因

  (一)医药行业经营者缺乏依法纳税意识

  由于医药行业一直没有纳入规范化轨道管理,税法宣传力度不够,为数众多的医药行业经营者了解、掌握税法知识了解不多,不清楚如何计算税款和申报纳税。同时,部分医药行业经营者缺乏依法纳税意识,为利益驱动,产生偷逃税心理,钻税收管理空子,采取非法手段偷逃税款,给国家带来损失。

  (二)医药行业税收管理滞后

  医药行业经营形式的多样化和经营渠道的复杂化,给税务管理不断带来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医药管理体制未理顺。医药与卫生职能重叠,政策打架,医药市场竞争无序,引发管理混乱,给税收管理带来困难;同时税制也没理顺,医药经营征收增值税,医疗卫生征收营业税,对大量既经营医药又有卫生诊治的业户如何征税,标准不好掌握,国、地两税部门都可管可不管,不仅造成管理权矛盾,也极易发生漏征漏管现象。二是医药行业经营管理不规范。少数医药行业财务核算不严,帐务不实,造成对实际经营、现金、库存难以有效控制,其应缴增值税计算很不规范,很不准确,增加税收管理困难。三是医药行业小规模纳税人进货不易控管,销货无法掌握,直接影响到增值税的核算,从而造成税款核定数额普遍偏低、税收负担率低的现象。

  (三)医药行业的经营特性增加税收管理难度

  一是各医药公司下属分支机构较多,许多是个体经营者挂靠在其名下,名为公司的分支机构,实际是自主经营、自行核算、自负盈亏。多数个体医药经营者不办理税务登记,不申报纳税。二是医药公司与大多数商品零售企业一样,生产商或上级经销商会在销售额之外按销售数量给予经营者一定比例的平销返利,这部分返利就直接导致了税款流失。三是收款形式多样化,既有现金、银行卡,又有医保卡,各种收入形式存在不同特点,对税务部门来说不利于控管,税收管理难度比较大。

  (四)监管部门职能协调不够

  医药行业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药品监管是药监局,行政管理卫生局,税款征收是国、地税部门,虽然这些监管部门的职能没有交叉,但在职能行使过程中协调不够,尤其是医药与卫生之间政策不统一,各医疗机构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造成事实上的征管困难。

  三、解决医药行业涉税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税收法治建设,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

  税务部门要牢固树立税收法治观念,真正做到依法治税、依法征管。要加大税法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增强医药行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引导和规范医药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要加强财务和纳税辅导,不断完善发票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督促有条件建帐的医药企业及时建帐,从源头上堵塞监管漏洞。要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切实增强为医药行业纳税人服务意识,规范纳税服务内容,完善纳税服务措施,简化办税程序,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要进一步完善协税护税机制,增进信息交换与数据共享,广泛开展综合治税活动,提高税收执法力度。

  (二)加大税收控管力度,建立税收监管长效机制

  加大医药行业税收控管力度,建立医药行业税收监管长效机制,税务部门要着重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对医药行业发票使用的管理。从药品经营企业“进、销”两个环节入手,抓住“发票”这一切入点,对使用发票、取得发票的程序进行控管,有效堵塞税收漏洞。要完善以票控税的制度,医药品在一级、二级销售过程中许多环节可能都不需要发票,有一部分直接收取现金交易,经营者收取现金后不开票也不入帐,财会信息具有更大的隐蔽性。税务部门在“以票控税”的基础上要完善财会制度,建立健全严谨的金融监管制度,压缩现金交易空间,管住医药企业经营的'资金流。二是加强对医药行业零售环节收款形式的税收监管,协调医保监管部门,调取纳税人的刷卡销售信息,获取医药企业及批零业户的经营情况,按一定比例测算纳税人的销售收入。

  (三)严厉打击医药行业税收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税收秩序

  税务部门对医药行业比较普遍的管理性违法行为,要及时提醒,使其做到管理规范。经提醒,长期不规范管理,拒不改正的要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对医药行业偷、抗、骗税行为一经发生就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通过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让违法者得不偿失;要对医药行业违法犯罪行为实行公开处理,真正做到处理一个,教育一大片。长期的实践证明:对医药行业违法行为一味偏袒、迁就、放纵,甚至对应缴的税款还要打折扣,就会使税务部门的执法处于被动,执法质量永远不高,难以形成医药行业自觉守法的氛围。

  (四)深化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夯实税收执法工作的基础

  要加强医药行业税收管理工作,必须深化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一是不断提升税收管理员的素质能力,要从提高税收管理员素质能力入手,大力推进机制创新,对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各项税收政策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等专业化技能进行培训,建立一支精通税务、财会知识、熟悉医药行业经营,又懂得数据分析、能够通过数据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税收管理员队伍。二是完善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办法。在税收管理员进行必要轮换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绩效考评体系,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确保考核结果与税收管理员实际工作状况相吻合,充分调动每个税收管理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医药行业税源监控的质效。

  • 相关推荐

【行业税收调研报告】相关文章:

对船舶修造行业税收工作的调研报告07-30

税收调研报告07-26

税收实习调研报告01-13

税收分析调研报告01-07

企业税收调研报告12-27

提高税收调研报告02-08

税收分析调研报告01-15

税收分析调研报告04-28

税收调研报告 15篇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