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2024-08-06 报告

  在当下社会,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1

  一、事故经过

  20xx年6月8日下午2点半左右,在二厂圆锥破检修时,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检修工小林左手除拇指外的四个手指严重受伤,事故经过如下:13:30上班,加工Φ20mm的圆钢做成S型起吊钩子,经过水冷却,起吊部位为圆锥破挡料斗圈,此部件的重量约1.5T,其只有两个Φ30mm的小孔可作为起吊点,周边只有5mm的间隙。钢丝绳无法插进,只能用钩子作为起吊工具,现场工作人员有:王见(现场指挥)、小海、小林(现场具体操作维修工),小仓、小青(现场检修辅助人员)。 下午14:15,小见、小海、小林上到圆锥破上部,做好一切吊装准备,并开始起吊。王见拉手拉葫芦,马振海、小林稳着物件。随着物件慢慢升高,由于挡料斗圈已经磨损,在起吊过程当中物件不平衡,出现了一边高一边低的现象,当提升高度达到0.6m时,挡料斗圈高端已经超过了短头上端约150mm,然后,小林(站在王见的右手边)在高端观察吊起物件与短头上端距离,看是否可以插入已准备好的木板将物件垫稳,由于物件不平衡,插入木板的.间隙不好确定。

  小林将高端往下压,由于突然用力造成物件晃动过大,吊钩变形,挡料斗圈滑落。将小林左手除拇指外的四个手指挤断,事故发生后,王见立即向公司领导打电话汇报情况,公司立即派车送小林去平泉县西坝骨科医院,因伤势过重,骨科医院建议转承德266医院,并联系266医院修院长做好手术准备,患者到达后做了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医院建议转北京积水潭医院,马上送小林赶往北京,李华云总经理在积水潭医院等候,患者到后由于医院将手术安排在下半夜,李华云总经理又及时联系空军总医院进行手术,到6月9日上午8:00手术完成。

  二、安全生产事故分析:

  xx年6月8日下午2点30分,在二选厂检修圆锥时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根据当事人辅助车间主任王见所写事故经过,事故受伤者小林同马振海协助王见在起吊圆锥内1.5吨重的档料斗圈时吊钩变形档料斗圈脱落,将小林四个手指剪断。事故发生后,王见立即上报叫车,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事故发生后小波、尚烨、小勇、小坤到现场了解情况。还原现场情况同王见所写经过一样,王见站在靠近门口位置,马振海在其左手边,小林在其右手边位置,档料斗圈起吊时,未水平吊起,马振海这端低,小林这端已经超过短头上沿有150毫米,小林拇指在上四个手指在下双手往下压,由于档料斗圈外圆和短头内圆只有5毫米间隙,在这么小间隙、这种不平衡状态下吊钩变形档料斗圈脱落时和短头上沿接触形成剪子,档料斗圈脱落小林的左手手指被剪切,结果出现这一起安全事故。

  事故分析如下:

  1、现场指挥人员在拉手拉葫芦,没有起到指挥作用和观察协调作用。

  2、对挡料斗圈磨损情况判断不准,没有充分考虑到起重过程的偏重问题,致使部件起吊后偏斜严重,为了插托起木板而对吊装物进行按压晃动调平造成事故。

  3、由于对起吊部件按压晃动,瞬间产生巨大力量使制作的吊钩变形而滑落。

  4、检修前没有进行详细的方案论证。

  5、小林为新招职工,对大型设备检修经验不足,虽然参加了县安监局组织的安全培训,但现场培训不足。

  6、安全部门没有全程对检修过程进行监控和指导。

  7、在本次事故中生产副总经理小波、生产部经理尚烨、技术部经理小勇、机电维修车间主任王见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教训

  本次事故的教训是惨痛的,通过对本次事故的详细分析和研究,举一反三,得到以下教训:

  1、不管项目大小,都要有详尽的组织实施方案和安全保护措施。

  2、在安全三级教育过程当中,一定要做好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3、现场指挥和安全监督不能流于形式,要真正起到作用。

  4、施工过程当中所使用的工具、器具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自制的工具、器具要经过检验方可使用。

  5、任何工程不能因为节约成本而简化维修设施和安全设施。

  6、施工过程中,相互提醒和相互保护严重不足。

  四、整改措施

  1、针对特种作业人员招聘和录用必须持有由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上岗资格证,无证人员不予录用或经培训获证后方可录用。录用人员必须经过县防疫站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录用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厂矿、车间、班组)满48课时。培训后通过考试和技能测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现有人员每月安全培训不低于8课时。

  2、每次施工作业之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安全措施,保护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上报领导批准后,传达到每一个参与施工的人,所有人严格执行。每班工作必须进行班前班后会,要求参与施工的全体人员参加。

  3、施工前要对施工现场的场地、环境、设施、路线、空间做充分考察,对有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测,制定出相关的预案和规避办法。

  4、施工中使用的工具、器具需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材料、物资、工具按规定摆放,施工现场不得放置与施工无关的杂物,防止紧急情况时阻碍人员撤离。起重工具的采购必须有安检标志、合格证。

  5、施工过程指挥人员必须观察每个操作人员,严禁指挥人员亲自操作而忽视指挥工作,严禁多人指挥和违章指挥。

  6、施工前安全管理人员需对施工的措施、方案、工具、器具进行检查和确认。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护、监督和检查。

  7、全面排查公司各个施工场所现有的起重工具、安全设施、电力线路、供电装置、管线道路、防护栏杆等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

  8、施工现场要准备急救医药箱,矿区内24小时常备车况完好的值班车辆1辆,以便紧急使用。

  9、与医疗单位、救援单位建立联动机制。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2

  一、总则

  1、为了准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乐观实行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急性中毒事故。

  3、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需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事故报告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马上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马上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企业主管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马上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量;

  (3)事故发生缘由的初步推断;

  (4)事故发生后实行的措施及事故掌握状况;

  (5)事故报告单位。

  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爱护事故现场,并快速实行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的调查

  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与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区县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缘由、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状况;

  (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实行措施的建议;

  (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状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四、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看法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状况而不实行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赐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有意延迟不报、有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值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供应有关状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赐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赐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九十日内结案,特别状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3

  事故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的查清事故经过、原因和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一、熟记事故分级

  注意:

  1、采取从重原则,死亡人数不含失踪、下落不明等;

  2、直接经济损失的计算,含各种补偿费用

  二、事故的分类

  1、按行业划分:火灾、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其他行业。

  2、按致损因素分类: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如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等20种。

  3、按照伤害程度分类:轻伤、重伤和死亡。

  三、熟记事故上报的时限和部门

  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上报时限和部门

  较大事故:

  较大事故上报时限和部门

  重大、特大事故

  重大、特大事故上报时限和部门

  四、掌握事故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单位全称、地理位置、生产规模,矿山企业包括采储量、生产能力、开采方式、通风方式及主要灾害。

  2、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时间具体、地点准确,是否波及周边区域。人员伤亡情况、设备设施损毁情况及事故发生前的'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简要叙述,脉络清晰

  4、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主要指事故所导致的建筑物的毁损、设备设施和仪器仪表的损坏等;人员伤亡不作无根据的猜测,实事求是。

  5、已经采取的措施

  现场采取的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能够初步判断事故原因的,应当进行报告。

  政府监管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行报告。

  五、事故的应急处理

  事故发生后,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应急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事故发生后,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有关证据,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4

  20xx年8月6日2时40分,xx市商住综合楼工地,施工人员在清理工地围墙外的碎石过程中,围墙突然倒塌,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3.5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政府领导非常重视,副省长和副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同时做好遇难者善后工作。当日,省、市有关部门同志相继赶到事故现场,成立了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厅、监察厅、总工会和xx市有关部门组成的省市联合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事故责任调查组、技术鉴定组、综合协调组和善后处理组等四个小组。通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和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原因,明确了事故责任,确认这是一起重大围墙坍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xx市商住综合楼工程位于xx市经九街和纬九路交汇处,该工程于20xx年3月15日开工建设,计划当年10月中旬竣工,总建筑面积2.47万平方米,十八层框架结构(含地下一层)。建设单位是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单位是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监理单位是xx市科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事故发生及救援经过

  20xx年8月6日2时40分,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名施工人员,在xx市商住综合楼工地清理堆放在工地围墙外侧的碎石过程中,围墙突然倒塌,将3名施工人员砸伤,伤者被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相继死亡。

  事故发生后,xx市沈宏宇副市长和王洪恩副市长率领xx市有关部门同志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杨宝田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对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安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省七建建筑工程公司按照省市联合事故调查组的要求,积极组织善后处理和家属安抚工作。截至8月13日,遇难者尸体已经火化,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遇难者家属分别给予经济赔偿,事故善后处理工作顺利结束。

  三、事故类别和性质

  根据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认定这是一起重大围墙坍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

  (一)直接原因

  施工现场用来围挡的围墙因无砖垛、端头无稳定构造,倒塌前墙体已有倾斜,围墙内堆放的碎石对围墙产生向外的侧推力,并且外侧碎石在用铲车清除过程中,对围墙地基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扰动,是造成这起重大坍塌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xx市工程项目经理部,违反有关,在工地围墙下堆放碎石,拒不执行公司和有关部门提出的隐患整改要求,导致围墙倒塌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在围墙倾斜的情况下,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清理碎石。x项目经理部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黑龙江省七建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在x工地围墙已经倾斜的情况下,没有认真监督其整改,及时跟踪问效,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不力。

  3、xx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围墙外长期堆放碎石等问题,监督管理不到位。

  五、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1、小东,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项目部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在围墙倾斜的情况下,未能组织人员进行加固处理,致使工人冒险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小维,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项目部工长。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对围墙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予以重视,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建议由发证部门吊销其工长岗位证书。

  3、小华,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项目部安全员。对施工现场围墙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督整改不力,未能真正履行安全员的监督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发证部门吊销其安全员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4、小福,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科科长。对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不到位,对工人安全教育培训检查不到位,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5、小俊,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经理。作为公司分管安全和生产的主要领导,在对x项目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整改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6、小维,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本企业的全面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在外地施工的企业监督管理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7、小生,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由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给予10万元罚款。

  8、小光,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在事故发生后,通过欺骗手段补签了检查记录,干扰事故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9、小华,xx市萨尔图区规划建设局建工办科员。对工程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先行施工,对该工地安全隐患和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未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工作不认真,监管不到位,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0、小福,xx市萨尔图区规划建设局建工办主任。负责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施工许可证、企业资质的审查和文明施工等工作。对工程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先行施工,对该工地安全隐患和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跟踪问效不够,监管不到位,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11、小山,xx市萨尔图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负责建设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工作,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文明施工等问题未及时整改,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六、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这起事故暴露出施工单位安全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等安全生产问题。为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提出以下建议:

  (一)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作业标准和操作规程,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临时设施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认真进行整改,确保施工安全。切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从业人员安全防护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对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xx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对临时围挡设施的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建工程,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决不姑息迁就。对违章占用机动车道的工程要进行严格清理,彻底解决在建工程违章占道问题。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5

  一、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为:"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二、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及时

  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培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追究责任。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或者遇到无法联系单位负责人等特殊情况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五、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事故行为:

  (一)报告事故时间超过规定时限;

  (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

  (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

  (四)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

  七、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八、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

  任何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九、任何部门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险救援,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事故抢险救援中可能发生重大危险或者造成更大损失的,抢险救援现场主要指挥人员在听取专家意见后,可以决定暂停或者终止抢险救援。

  十、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1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

  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委托对事故进行调查,应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只造成人员轻伤,或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由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应当报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备案。

  十一、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成立事故调查组,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实事求是,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及时准确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三)查明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

  (四)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五)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六)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十二、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部门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

  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或者干涉。

  十三、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地址、所属行业、经济类型、隶属关系等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类别、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

  (六)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责任可以分为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前述各类责任从重到轻可分为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一般责任。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十四、事故调查组成员对事故原因、责任认定

  对事故责任者处理建议等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由事故调查组组长作出结论性意见。

  十五、发生一般及以上事

  相关人员须按国家规定的调查责权,接受调查。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6

  一、安全事故报告的基本要素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发生安全事故后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是必须要做到的一件事情。对于安全事故的报告,其基本要素包括:

  1、事件基本信息:讲述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发生原因等重要信息;

  2、事故影响情况:讲述事故对企业或个人生产、经营、人员伤亡及其它相关影响的详细情况;

  3、现场处理情况:讲述现场处理事故的人员、处理方法及资源投入等情况;

  4、事故反思及处理建议:对事故进行分析、反思并提出改善意见。

  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的写作流程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一般由调查报告书、笔录、鉴定报告、处理建议和事故图、事故照片等附件构成。下面对其写作流程进行一一叙述。

  1、调查报告书

  调查报告书是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的主体,其一般由五个部分组成:

  1.1 事故基本情况

  在此部分中需要概述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和事故性质等基本情况,尤其是需要提供详细的事故现场描述和现场照片。

  1.2 事故原因分析

  在此部分中需要分析事故的直接和间接原因,同时也要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1.3 事故责任认定

  在此部分中需要根据事故的原因和责任构成,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并进一步说明事故损失的具体承担方。

  1.4 事故处理建议

  在此部分中要结合事故原因和认定的责任,提出具体的处理建议,包括事故处理的程序和方法,以及责任的追究等。

  1.5 防范措施

  在此部分中要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列出相关的经济、技术和管理措施,以保证事故不再发生。

  2、笔录

  在调查的过程中需要记录当事人的口头陈述和笔录,这些记录应该是详实准确的,对事故过程和原因的了解非常重要。

  3、鉴定报告

  鉴定报告包括实验和鉴定报告,前者主要是对相关物品和现场进行检验,后者则是对事故原因的鉴定和分析。鉴定报告应该由有关专家进行。

  4、处理建议

  此部分应该是与调查报告书中事故处理建议一致的。

  5、附件

  附件应该包括事故的照片、图纸和处理措施等。

  三、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的注意事项

  1、事故报告应该及时、准确,尤其要注意描述实际情况。

  2、在写调查报告时,一定要注意论证过程的合法性和严密性。

  3、对于事故的原因分析和处理建议,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加以论述,尽量做到合理化和可行性。

  4、在事故责任认定时,需要进行客观严谨的判断,认真填写有关责任人的信息,必要时需要进行调查证据的保留。

  5、在附件的写作方面,需要注意照片的拍摄质量和角度,以及图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7

  一、事故通过

  6月8日下午2点半左右,在二厂圆锥破检修时,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检修工小林左手除拇指外的四个手指严重受伤,事故通过如下:13:30上班,加工Φ20mm的圆钢做成S型起吊钩子,通过水冷却,起吊部位为圆锥破挡料斗圈,此部件的重量约1.5T,其只有两个Φ30mm的小孔可作为起吊点,周边只有5mm的间隙。钢丝绳无法插进,只能用钩子作为起吊工具,现场工作人员有:王见(现场指挥)、马振海、小林(现场具体操作维修工),袁文仓、孟召青(现场检修辅助人员)。下午14:15,王见、马振海、小林上到圆锥破上部,做好一切吊装准备,并开始起吊。王见拉手拉葫芦,小海、小林稳着物件。随着物件慢慢升高,由于挡料斗圈已经磨损,在起吊过程当中物件不平衡,浮现了一边高一边低的现象,当提高高度达到0.6m时,挡料斗圈高品位已经超过了短头上端约150mm,然后,小林(站在王见的右手边)在高品位观测吊起物件与短头上端距离,看与否可以插入已准备好的木板将物件垫稳,由于物件不平衡,插入木板的间隙不好拟定。小林将高品位往下压,由于忽然用力导致物件晃动过大,吊钩变形,挡料斗圈滑落。将小林左手除拇指外的四个手指挤断,事故发生后,王见立即向公司领导打电话报告状况,公司立即派车送小林去平泉县西坝骨科医院,因伤势过重,骨科医院建议转承德266医院,并联系266医院修院长做好手术准备,患者达到后做了检查和妥善解决后,医院建议转北京积水潭医院,立即送小林赶往北京,李华云总经理在积水潭医院等待,患者到后由于医院将手术安排在下半夜,李华云总经理又及时联系空军总医院进行手术,到6月9日上午8:00手术完毕。

  二、安全生产事故分析:

  6月8日下午2点30分,在二选厂检修圆锥时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根据当事人辅助车间主任王见所写事故通过,事故受伤者小林同马振海协助王见在起吊圆锥内1.5吨重的档料斗圈时吊钩变形档料斗圈脱落,将小林四个手指剪断。事故发生后,王见立即上报叫车,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事故发生后小波、小烨、小勇、小坤到现场理解状况。还原现场状况同王见所写通过同样,王见站在接近门口位置,马振海在其左手边,小林在其右手边位置,档料斗圈起吊时,未水平吊起,马振海这端低,小林这端已经超过短头上沿有150毫米,小林拇指在上四个手指在下双手往下压,由于档料斗圈外圆和短头内圆只有5毫米间隙,在这样小间隙、这种不平衡状态下吊钩变形档料斗圈脱落时和短头上沿接触形成剪子,档料斗圈脱落小林的左手手指被剪切,成果浮现这一起安全事故。

  事故分析如下:

  1、现场指挥人员在拉手拉葫芦,没有起到指挥作用和观测协调作用。

  2、对挡料斗圈磨损状况判断不准,没有充足考虑到起重过程的偏重问题,致使部件起吊后偏斜严重,为了插托起木板而对吊装物进行按压晃动调平导致事故。

  3、由于对起吊部件按压晃动,瞬间产生巨大力量使制作的吊钩变形而滑落。

  4、检修前没有进行具体的方案论证。

  5、小林为新招职工,对大型设备检修经验局限性,虽然参与了县安监局组织的安全培训,但现场培训局限性。

  6、安所有门没有全程对检修过程进行监控和指引。

  7、在本次事故中生产副总经理小波、生产部经理尚烨、技术部经理小勇、机电维修车间主任王见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教训

  本次事故的教训是惨痛的,通过对本次事故的具体分析和研究,举一反三,得到如下教训:

  1、不管项目大小,都要有详尽的组织实行方案和安全保护措施。

  2、在安全三级教育过程当中,一定要做好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3、现场指挥和安全监督不能流于形式,要真正起到作用。

  4、施工过程当中所使用的工具、器具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自制的工具、器具要通过检查方可使用。

  5、任何工程不能由于节省成本而简化维修设施和安全设施。

  6、施工过程中,互相提示和互相保护严重局限性。

  四、整治措施

  1、针对特种作业人员招聘和录取必须持有由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上岗资格证,无证人员不予录取或经培训获证后方可录取。录取人员必须通过县防疫站体检合格后方可录取。录取人员必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厂矿、车间、班组)满48学时。培训后通过考试和技能测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既有人员每月安全培训不低于8学时。

  2、每次施工作业之前必须制定具体的工作筹划,安全措施,保护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上报领导批准后,传达到每一种参与施工的人,所有人严格执行。每班工作必须进行班前班后会,规定参与施工的全体人员参与。

  3、施工前要对施工现场的场地、环境、设施、路线、空间做充足考察,对有也许发生的事故进行预测,制定出有关的预案和规避措施。

  4、施工中使用的工具、器具需通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材料、物资、工具按规定摆放,施工现场不得放置与施工无关的杂物,避免紧急状况时阻碍人员撤离。起重工具的采购必须有安检标志、合格证。

  5、施工过程指挥人员必须观测每个操作人员,严禁指挥人员亲自操作而忽视指挥工作,严禁多人指挥和违章指挥。

  6、施工前安全管理人员需对施工的措施、方案、工具、器具进行检查和确认。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护、监督和检查。

  7、全面排查公司各个施工场合既有的起重工具、安全设施、电力线路、供电装置、管线道路、防护栏杆等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治措施,限期完毕。

  8、施工现场要准备急救医药箱,矿区内24小时常备车况完好的值班车辆1辆,以便紧急使用。

  9、与医疗单位、救援单位建立联动机制。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8

  5月4日中午12点左右,一辆由华坪红砖厂自派的自卸翻斗车(云P:13531)运送红砖到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施工的宁蒗县新城区,在新区建设住宅二期工程30栋旁卸红砖时,由于车辆后轮负荷太重,引起车辆后轮下陷,自卸车不能顺利卸出车内的砖块,司机就擅自安排下水泥的农民工沙尔哈等工人帮忙卸车,在工人卸车时,由于后车门未处置稳当,导致后车门下落,击打到下砖的农民工沙尔哈的头部,导致沙尔哈头部重伤,该公司项目部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及时组织人员把伤员送到宁蒗县医院,由于伤势较重,医院全力急救无效死亡。 12点37分,刘立国打电话到宁蒗县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报案,称工地上一人被下砖的车门打着了,在送往医院急救,不懂得与否死亡。接到报案后,县建设局分管安全的领导徐礼芳及安全监督站的两位同志李金峰和杨志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同步安监局的杨新红副局长、毛应国、杨凯龙及大兴镇派出所的杨祖所长等单位同志到了现场,全面展开了"54"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和蔼后处置工作。下午,县人民政府和军强副县长进一步做了批示。5月5日上午9:00时左右,县安监局召集了监察局、建设局、大兴派出所、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通过现场勘查,证人询问、查看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多种资质证书和安全管理机构、制度、教育记录等,到目前为止,事故状况已基本调查清晰,现将事故调查状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的背景状况

  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是经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到宁蒗开发宁蒗新区建设的施工公司,具有《建筑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安全生产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发生事故的车辆云P:13531是砖厂自派的,运红砖到工地上卖砖给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与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没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该车车主是小华,与司机小勇(身份证:5332247)是属舅侄关系.

  二、事故发生的通过

  5月4日中午12点左右,云P:13531自卸翻斗车运红砖到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施工的.宁蒗县新区开发建设住宅二期30栋旁,在自卸车翻斗车卸红砖时,由于车辆后轮负荷太重,引起车辆云P13531后轮下陷,自卸车不能顺利自卸出车内的砖块,就安排下水泥的农民工沙尔哈等工人帮忙卸车,在工人卸车时,由于上翻的后车门未解决稳当,导致后车门下落,击打到下砖的沙尔哈头部,导致头部重伤,该公司项目部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人员把伤员送到县医院,经医院全力急救,由于伤势较重,急救无效死亡。同步报告给安监局、建设局、大兴派出所等有关部门。

  三、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54"事故导致一死一伤,其中:沙尔哈,彝族,死亡,身份证号:56属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农民工;李学华,彝族,轻伤,现已经出院,属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农民工。事故导致的经济损失约30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因素和事故性质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解决条例》的规定和《公司职工伤亡事故分析规划》的规定,"54"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因素如下:

  一、直接因素

  1、运砖车辆云P:13531的驾驶员小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死者沙尔哈和同伙违背操作程序,违背劳动纪律,在自卸翻斗车不能顺利自卸出车内的砖块时,没有固定好后车门,就在后车门下作业,导致后车门下落,并击打到沙尔哈的头部,至使沙尔哈死亡。

  二、间接因素

  1、宁蒗县建设局对该建筑公司监管不到位,存在监管漏洞和盲区;

  2、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对该公司所雇用的农民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该公司农民工缺少必要的安全知识,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缺少自我保护意识,这是导致事故的本源所在。

  三、事故性质

  通过调查、取证后认定:5月4日上午12:00时左右发生在宁蒗县新城区二期工程事故属违章指挥、违章违规作业导致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对事故负责人的惩罚

  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有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没有按制度对现场的施工作业进行认真的管理、指挥和监督,在本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惩罚措施》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对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处以罚款壹万元人民币。

  沙尔哈及同伙违背劳动纪律,在没有支撑稳定好后车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导致生产安全事故,负事故的重要责任,但因沙尔哈已经死亡,同伙属于弱势群体,其惩罚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承当,不再对其进行惩罚。李学华等人重返生产一线前需要接受县建设局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六、事故防备措施和建议。

  1、建议县建设局加大对建筑施工公司的监管力度,结合"全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建筑施工行公司业现场管理混乱、公司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等现状,进行一次清理和整顿,严肃打击现场管理混乱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行为,杜绝"54"事故相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2、"54"事故的发生,暴露了该公司对作业人员管理混乱,监管不到位,特别是设备和人员监管不力,通过对"54"事故的认真分析,特提出如下整治建议:

  (1)明确内部安全管理分工和职责;

  (2)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把安全生产责任贯彻到人;

  (4)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设备检修;

  (5)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6)加强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和人员来往登记制度。

  (7)对原材料的往来管理进行专人指挥,并跟踪督促贯彻。

  (8)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脚手架、施工机具、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施工现场等部位加强管理。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9

  一、事故经过

  20xx年6月16日中班10时30分左右,包装班李明等三人在成品区称重辊道和输出辊道相接位置将一垛长度为3米6钢板挂上吊钩,然后指挥行车司机刘伟起吊,当起吊高度30-40公分时,行车司机停顿,李明略看一下后认为没问题指挥行车继续起吊,当钢板经过1#打包机上方时钢板突然滑落,将1#打包机横梁打掉,并将三根输出辊道的5个轴承座打坏,机电作业区进行紧急更换处理。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金属制品厂包装班起吊人员未将起吊钢板的挂钩挂牢,起吊指挥人员李明在钢板起至30-40公分未按要求检查挂钩就继续起吊,至使钢板在吊运过程中滑落,是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吊具使用不当,在短板起吊时采作了双钩起吊方式,也易造成脱钩。

  3、金属制品厂包装班起吊人员没有取得资格证,也未经过起重知识培训,人员流动较频繁,业务不熟练也是原因之一。

  三、吸取教训及整改措施

  1、由机电作业区负责将1打包机横梁拆除,将打包位置前移,今后薄规程的短板都在此位置打包,避免辊道运输产生的`不齐头现象,从而避免在现起吊位置上起吊钢板。

  2、禁止使用双钩方式起吊短于4米的短板。

  3、由成品作业区负责,督促尽快与外协单位金属制品厂签订安全协议,并对外协人员的素质提出具体要求。

  四、责任分析及考核

  本次事故更换输出辊道轴承座5个,1#打包机立柱和横梁需进一步修复,经济损失约5000元,为设备小事故。

  1、金属制品厂包装班负主要责任,考核200元;

  2、成品作业负连带管理责任考核50元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10

  安全事故处理通知关于xx年xx月xx日发生的安全事故,现就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果通知如下:

  1、事故:

  xx年xx月xx日至xx日上午,生产部检验员xxx对来料钢管进行了检验,对包装好的钢管进行了拆装,用钢丝钳切割管束时,散落的钢管压伤了脚,伤了左脚踝。

  2、事故原因:

  (1)安全意识薄弱;

  (2)缺乏工作经验;

  导致工作过程中站立位置不正确,工作方法不当,导致钢管滚落,伤及左脚踝。

  3、事故性质:轻伤事故。

  根据生产部提供的安全和事故报告进行调查和核实;安全奖定义范围,不包括事故员工xxx当月的安全奖。

  虽然事故是轻伤,但充分暴露了我们的安全工作还是不够。安全生产任重道远,公司员工要通过这次事故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吸取教训,取长补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公司为您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符合现行的安全法律法规。预计员工也将遵守安全规则。当发现工作中或工作后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责任向相关人员报告,进行消除。为公司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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