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报告

2023-01-30 报告

  在现实生活中,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消防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筑消防报告1

  一、前言

  文物古建筑泛指我国历史上保存至今具有较高文物价值、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建筑物,一般是指古人遗留下来的具有较长历史年代的寺、庙、殿、楼、塔、桥等建筑。文物古建筑是国家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它们不仅是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也是研究古代社会的宝贵历史资料。

  文物古建筑一般都是建造在前消防在后,有别于现代建筑的消防工作,然而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一部真正针对于文物古建筑的消防规范。因此,目前的文物古建筑消防保护工作大部分都是套搬了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而且大多以扑灭火灾为唯一目标,而不是以最大限度保护古建筑、减少文物损失为首要目的,这种表面看似的保护实际上使文物古建筑的价值逐渐减退,甚至被毁。如何在文物古建筑保护中平衡消防工作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现代消防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笔者通过对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的调研发现,随着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不和谐因素不断凸现。

  (一)现代消防设施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近年来,为了提高文物古建筑抵御火灾的能力,各地文物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给我们的文物古建筑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应该说,在这些措施的保护下,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系数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随之而来的一些新问题、新麻烦也不断呈现。如:遭遇火劫后重建的拉卜楞寺院大经堂内虽说增设了墙壁式消火栓,但渗漏出的水使墙上的壁画面目全非。20xx年1月19日晚7点,世界文化遗产武当山古建筑群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遇真宫主殿突发大火,导致最有价值的主殿三间共236平方米的建筑化为灰烬,同时,火灾扑救过程中压力水流的冲击和水渍损失给周边文物也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同时,文物古建筑内消防设施的安装损害了古建筑的美观,并对内部木结构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坏,使其失去了原有的价值。

  (二)传统消防保护措施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文物古建筑的传统消防保护措施对历史文化的传承也带来了一定的冲击。我国的文物古建筑大多是宗教文化和民间活动的重要场所,正是这些传统历史文化提升了古建筑的价值,也正是这些传统文化的.盛行使得我们的文物古建筑在历史的长河中得以完好地保存下来。但是近些年来,一些部门为了杜绝火灾隐患,采取了单纯的绝对的保护方式。这些措施在文物古建筑的保护中,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随之产生的新问题正以另一种方式吞噬着古建筑,直至它倒塌。如:苏州玄妙观的三清殿自从禁香火以后,滋生了一种叫“天牛”的害虫,对殿内的木结构进行吞噬,给建筑结构安全造成了隐患。始建于南宋淳熙年间三清殿之所以能够完好的保存至今,在一定程度上是香烛烟气的驱蚊杀虫效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严禁点烛焚香,实际上打破了这种自然平衡,使得我们的文物古建筑正在以另一种形式被加速损毁。

  三、如何正确处理古建筑消防工作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文物古建筑是祖先留给我们的能体现古代建筑风格的遗产,具有不可再生性。我们应将消防工作结合文化遗产的保护,使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当今世界上对古代文化遗产的保护有两种形式:“突尼斯”形式(完全保证古建筑的原貌)和“华盛顿”形式(保证古建筑的外观,根据现代的生活方式改变内部需要)。笔者认为,古建筑的消防保护也应该遵循这两种保护形式,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古建筑保护。古建筑的消防工作和文化遗产保护是一对矛盾,我们应该用哲学“重点论”理论来分析孰轻孰重。

  (一)“突尼斯”消防保护形式

  对于影响较大、历史文化价值较高的文化古建筑,我们应保留他原有的建筑风貌和文化功能,因为这些特点正是它的价值所在。笔者认为,这一类文物古建筑应采取“突尼斯”消防保护形式,文化古建筑作为一个整体,一旦局部受到破坏,其原先的历史价值、艺术魅力就大大降低。因此,对于这一类文物古建筑我们考虑的不应该是发生火灾后如何去救,而是如何让它的火灾发生率降到零。如果我们一味地去利用现代消防技术、措施去对这类古建筑进行消防保护,由于建筑布局、结构、材料等方面与现代建筑有着本质的区别,现代建筑防火规范和消防设施不但不能很好地发挥其效能,而且安装、施工还会给文物古建筑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对于这一类古建筑的消防保护,我们应发挥自然平衡的效能,突出人的作用。

  1、前期的防护措施

  (1)认真落实文物古建筑单位逐级消防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组织单位人员认真学习消防法规,提高全员对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严格落实巡防工作制度,加强24小时值班和防火巡查。

  (3)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和游客的消防意识。同时对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培训,使他们懂得用火安全管理,懂易燃物品的安全保管,会报火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提高初期火灾控制和扑救能力。

  2、现代的消防设施

  那么是不是对于这一类文物古建筑就可以不用去做消防工作了呢?当然不是的,因为我们“防”的再严,也不能保证火灾能够永远远离我们的古建筑。所以我们要在不损坏古建筑本身风貌、文化功能,不打破几百年来形成的这种自然平衡的基础上去做好我们的古建筑消防工作。笔者通过多年来对古建筑的调查研究,认为这一类古建筑消防工作应该着重做好两方面。一方面,做好早期火灾的探测和报警,只有把火灾消灭在萌芽或者早期状态,才能真正有效地保护古建筑。一般建筑物当发生火灾后,我们可以运用各种有效的灭火手段控制火灾,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而文物古建筑由于其特殊性,一旦火灾达到全面燃烧阶段,扑救难度将大大加大,加之由于古建筑所处地理位置、自身建筑特点等原因,往往很难有效控制火势,容易造成建筑物的永久性损失,甚至导致蕴含珍贵历史文物价值的古建筑付之一炬。就算是利用现代的消防设备进行火灾扑救,由于古建筑的消防设施的设置方面缺少一定的科学性,对古建筑会造成严重的二次损害。因此古建筑火灾的控制重心应该放在早期火灾的发现和扑救上,防止其形成规模,将其早早消灭在萌芽状态。

  (1)火灾报警系统

  笔者通过对文物古建筑各种火灾报警系统的对比分析认为,在古建筑安装无线火灾报警系统是比较好的实现方式之一。无线火灾报警技术的发展直接受益于近20xx年来移动电话市场的推动,微电子技术和蓄电池技术的进步使“无线监控”这一要求成为可能。无线火灾报警系统由控制盘、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警报装置组成,所有装置均装有无线电收发两用机,除控制盘外,其他装置由自带蓄电池提供电源。该系统最大的优点就是基本无需电缆布线。没有布线要求,就无须破坏建筑物结构,无需埋设任何管线,这一点对古建筑来说尤为重要。

  (2)必要的灭火设施

  另一方面,在保护古建筑历史文化价值的基础上配置必要的灭火设施,由于暂时在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上还没有相应的规范可依,我们应结合古建筑特点,因地制宜。笔者认为,在文物古建筑的消防设备的设置中,可以采取确“强化室外,暂缓室内”的理念,如消火栓设置方面,将室内消火栓移至室外设置,即室内消火栓外置,设置明显标志。并在室外消火栓处设置启泵按钮,以便火灾时使用。同时,为防止灭火过程中带来的严重水渍损失,可用雾状水枪代替直流水枪,同时水源的选择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杜绝利用污染的水作为消防水源。这样,既保护了文物古建筑不受火灾侵害,同时也不影响古建筑的美观,符合古建筑保护的观点。

  (二)“华盛顿”消防保护形式

  “突尼斯”消防保护形式对管理上的要求较高,难度也较大。象我们苏州,作为全国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众多的文物古建筑,迄今为止,全市已有9座园林列入了《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有500多个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60多处控制保护古建筑、800多处古构筑物,都采用第一种消防保护形式,显然是不现实的。对于一些历史文化价值稍低一点的,如: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古民居、控保建筑等。我们可以采用“华盛顿”消防保护形式,保证古建筑的外观,根据现代的生活方式改变内部需要,苏州文物部门在这方面也有过开创性的探索,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于古建筑空关无人使用会加快老化速度,不利于古建筑的保护;而房屋年久失修、无人养护,更容易产生坍塌事故,因此,苏州文物部门通过一定的途径将部分控保古建筑租借给单位使用,并明确责任关系,这样一来减轻了文物部门人力、物力方面的困难,也调动了社会的力量参与到文物古建筑的保护当中来。笔者通过调研发现,这部分古建筑通过改造,内部布局、结构基本接近于现代建筑,那么我们在开展这部分古建筑消防工作的时候,可以参考现代建筑防火规范,结合古建筑的特殊性,从各个关键环节入手,有针对性地制定消防安全对策,确实从充分保护文物价值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

  1、前期的防护措施

  (1)坚持坚持“从严管理,防患未然”的原则,落实各级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古建筑消防宣传教育。

  (2)根据火灾危险性调查、评估,设置相应的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3)利用清洁、高效的阻燃技术对古建筑的木结构进行阻燃处理,改善其耐火极限。

  (4)合理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灭火器,提高初期火灾扑救能力。

  (5)对古建筑群配置轻型消防车、消防摩托车、手抬机动泵、高压脉冲水枪等移动式灭火装备。

  2、现代的消防设施

  苏州古城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城内历史建筑遗存丰富,共有各类文物保护单位538处,另有控制性保护建筑500处。古民居是其中数量最多的建筑形式,这些建筑大多建于清朝、民国,存在有许多先天的消防隐患。苏州市平江区消防部门在古建筑中推行的安装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启用由警用四轮车改装而成的环保型电动消防车等措施对遏制古建筑火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印证了“华盛顿”消防保护形式的可行性。

  (1)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目前国际上应用范围最广、应用量最多、灭火成功率最高且造价低廉的灭火系统,该系统具有自动探火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的优良性能,能够有效地避免因火灾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在苏州古城推广应用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保护历史遗产将起到重要作用。

  20xx年6月,苏州市政府颁布了《苏州市历史文化保护区修复、整治消防管理办法》,并在新一轮消防规划修编中专门加入了古城消防保护,这些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为古城的消防安全整治奠定了基础。平江区率先在平江路历史古街区进行了试点,在改造用作旅馆、饭店、商店且使用面积小于1200平方米古建筑和民居利用市政管网设置了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同时消防部门进行了技术指导和监督。通过安装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后的这几年,无一火灾事故发生,为消除火灾隐患,保护历史文化遗存,促进古城保护和城市可持续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2)环保型电动消防车

  环保型电动消防车由警用四轮车改装而成,它体型小,机动灵活,行动迅速,电动也为环保型,长3340毫米、宽1400毫米、高1810毫米,额定乘员2名,可连续行驶80公里以上,车上还配有一台手抬泵,可从河道和消火栓处取水,火灾控制面积为100平方米。车上配有消防斧、断电剪、水枪等灭火救援工具。该车还配备了视频播放设备,在巡逻时候也能宣传一些消防知识,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该车还配备了视频播放设备,具有消防巡逻、宣传等功能。这些红色的环保型电动消防车投用后,穿行于古城的老街小巷,成了古城中防火的“新武器”。

  四、总结

  文物古建筑物是全人类的财富,对其进行科学的防火保护是全民的责任。以新的认识、新的理念和先进的现代科学防火对策来积极面对当前古建筑物防火安全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政府领导、齐抓共管、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基本要求,确保古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好这些人类文化的遗产和瑰宝,使之代代相传,永续利用,使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建筑消防报告2

  近期,我市建筑工地连续发生三起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火灾事故,虽未导致人员伤亡,但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为汲取火灾事故的教训,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紧急通知》(成建委发【20xx】714号)和《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回头查、回头看”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成建委发【20xx】 12号)文件精神,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人员和责任。公司要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项目部要落实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安全工程师要每周带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安全员要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跟踪消除,确保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标准强化消防安全

  (一)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的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将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层面、每个人员。严格把好产品采购关,必须使用符合阻燃要求目式达到20xx目的密目式安全网。对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设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实行明火作业时,必须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和装置,操作完毕后腰认真清理现场,防止产生暗火。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同时从事油漆等易产生挥发性气体的作业;使用易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并远离热源。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吸烟。严禁在运行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切割和焊接。对各种用途的临时用房、仓库、贮罐、堆料等要合理布局,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防护间距。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标志醒目。

  (二)加强活动用房搭设管理。活动用房的设计、制作、安装、拆卸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JGJ/T188-20xx)的要求执行,且符合《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活动用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防火要求:

  1、活动用房场地周边应设置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4米,配置消防水源。

  2、活动用房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危险源的距离不小于16米,食堂用房与宿舍用房应分开设置。

  3、对于两层的活动用房,当每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时,应至少设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当每层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且第一层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时,可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活动用房栋与栋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5米。

  4、活动用房搭设不宜超过两层,其耐火等级达到四级要求,超过两层时,应按现行国家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执行。

  5、活动用房墙板和门等装饰材料应满足防火要求。

  6、活动用房每100平方米至少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低于3A的灭火器,厨房等用火场所应适当增加。

  7、活动用房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一是所有用电线路应穿阻燃管明敷;二是灯具要与板墙保持安全距离,电线穿过彩钢夹芯板墙板,必须套瓷管或其它不燃的塑管;三是配电线路宜安装智能限电器,应将照明回路与插座回路分开,插座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三层或单栋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活动用房必须安装智能限电器。

  (三)加强活动用房使用管理。

  活动用房安装完毕后,正式使用前,应进行验收,并提供活动用房出厂合格证、安装竣工验收表、活动用房产品防火检验报告等验收资料。使用过程中,要加强人员教育,落实下列防火措施:

  1、活动用房内禁止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杯、电棒等电热器具。

  2、活动用房内严禁电线乱拉乱接。

  3、严禁在手机充电区域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活动板房不能用作危险品仓库、配电房。

  三、加强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施工单位要将消防安全教育作为施工现场“三级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用火、用电、用气常识,使从业人员了解消防要求,增强消防意识,掌握消防知识,遵守消防规定,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积极开展群防群治,营造“了解消防、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社会氛围,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四、强化监管,排查火灾隐患

  决定在我市建筑工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活动时间为20xx年4月至5月,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在建工地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重点对消防设备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易燃物的管理、活动用房防火管理、临时施工用电安全、作业人员作业是否符合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排除,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和漏洞。

  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应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一是要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二是要把好开工条件审查关,在开工条件审查时要对活动用房的相关设计、安装、验收、移交资料进行严格审查;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督促施工现场全面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灾隐患必须当场督促改正,对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按照《成都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对因材料阻燃达不到要求而发生火灾的活动用房厂家进行公示。

  请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5月31日前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总结报质安处。

建筑消防报告3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

  二、办理范围

  (一)下列新建、扩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由市消防局接待窗口受理:

  1、设有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

  2、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3、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4、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

  5、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等重大市政工程;

  6、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甲、乙类厂房、装置、储罐;单栋建筑面积大于750平方米的甲类仓库和单栋建筑面积大于20xx平方米的乙类仓库;

  7、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8、单栋占地面积大于12000平方米的丙类仓库;

  9、按照119号令第十六条规定,消防设计需经专家评审的建设工程;

  10、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消防审批的其他重大项目或者重要工程。

  (二)下列新建、扩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由到工程管辖的公安消防支队窗口受理:

  1、设有建筑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20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的建筑;

  2、设有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2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的建筑;

  3、设有建筑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200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的建筑;

  4、设有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20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的建筑;

  5、设有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200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的建筑;

  6、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00平方米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7、除市消防局审核范围外单体建筑高度超过50米但不超过100米,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4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8、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且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住宅建筑;

  9、除市消防局审核范围外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

  (三)下列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下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由到工程管辖的公安消防支队窗口受理(属于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建设工程应当向市消防局申请):

  1、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范围的改建建设工程;

  2、总投资不超过5000万元的甲、乙类装置、储罐;

  3、审图公司不受理的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

  (四)上述第(三)项范围内的室内装修工程符合下列条件,可以办理消防备案:

  (1)经消防技术咨询机构审查通过并出具《建设工程内装修设计咨询报告》的室内装修工程;

  (2)建筑面积小于等于300平方米的非公共娱乐场所的人员密集场所;

  (3)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

  三、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建设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2、新建、扩建工程提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纳入验收范围的装修工程,应提供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消防验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方可提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

  4、消防设施的竣工图纸;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按有关规定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申报消防验收时可不提供竣工图纸。原有消防设施未做系统调整的改建建设工程,申报消防验收时可不提供竣工图纸。

  5、消防产品清单;

  填写内容包括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等使用信息,由监理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监理工程师签名,建设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盖章、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具体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规定的市场准入证明资料和产品合格证明装订成册,在消防验收现场备查。

  6、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属消防设施检测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实施改建工程,如未对原消防设施作系统调整、未增加联动功能且系统整体功能未受影响的,竣工验收前可不进行消防设施检测,但应由物业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物业公章。

  7、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施工、监理、监测单位加盖公章);

  8、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9、其他因项目特殊性需要增加的其他报审材料。

  (1)《室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结果通知单》;

  符合室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范围的建设工程,应提交上海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室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结果通知单》。

  需要进行室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的工程范围:

  ①地上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建设工程(除室内装修工程);

  ②地下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建设工程(除室内装修工程);

  ③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公共娱乐场所室内装修工程和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其他室内装修

  工程;

  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监督检查中认为需要见证取样检验的材料。

  (2)《钢结构防火喷涂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报告》。(涉及钢结构防火喷涂工程施工的建设工程)

  四、办结时间

  审核期限为2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办理本项目不收费。

建筑消防报告4

  根据xx办[20xx]号文件和政府建管部门的相关指示精神,项目部?月/?日下午召开了项目部安全会议,现场负责人佚名组织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及班组主要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自查内容如下:

  一、现场设备使用情况:

  我方现在的大型机械设备有2台qtz63塔吊及其他中小型设备进行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塔吊)的备案、安装告知和检测合格报告、使用登记手续齐全,均符合起重设备管理相关要求,主要设备操作人员均持有特种操作证。

  二、脚手架工程情况

  目前,2#楼南立面为落地脚手架,其它三面为悬挑脚手架,搭设高度为5。4米,已对二楼施工进行了有效的防护,检查中发现悬挑首层的硬质封闭滞后,且个别位置立杆离结构边大于300mm。另外对现场模板支撑体系进行了检查,发现2#楼2层结构的支撑体系,部分位置扫地杆稀缺,现场要求班组人员当天组织人员按专项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完成整改。

  三、办公场所、集体宿舍消防情况

  对于现场仓库的.氧气乙炔作安全警示,使用和摆放达到安全距离,灭火器材数量基本配足,现场木材堆放处已设置灭火器,消防器材专人进行负责管理,集体宿舍内检查未发现大功率电器,消防通道、

  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确畅通。

  此次检查后,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了起重设备和安全防护的检查,对查出的违规行为,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下步工作中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自身的安全责任感,真正落实好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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