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2022-12-23 报告

  在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素养的今天,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1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依托宾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利用其技术与场地,并在原有设备仪器基础上适当增加该中心的水质检测仪器设备,使中心具有检测《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42项常规指标和本地特有非常规指标的能力。开展全县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监测,在监测发现安全风险点,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降低疾病发生,撰写水质监测报告上报政府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农〔2015〕306 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有效降低传染病发生发生率。

  1.项目组织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及中小学视力筛查各项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项目管理

  (1)技术指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及视力筛查项目的现场调查、采样、检验等技术指导、培训及质量控制。

  组 长:

  成 员:

  (2)现场工作组:负责现场采样、视力筛查及质量控制。

  一组:

  二组:

  数据录入和质量控制:罗宗宾、林加义、黄海燕、李慧玲

  (3)检验工作组:负责水质检验及质量控制,成员由检验科人员组成

  (二)项目总目标(中长期目标)预期总目标肠道传染发生率控制在8.0/10万,保障工程良性运行,达到美丽宾阳、清洁乡村,为农村水污染综合治理提供有力证据。

  (三)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每年安排资金152万元,全部由县财政支出。

  (四)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共152万元。

  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括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宾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备所要求的技术能力和实验场所。新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42项常规指标和本地特有非常规指标后,需增加的人员与经费计算如下:

  (1)人员费用:

  宾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需增加人员6人,其中采样人员2人,专业检测人员2名,分析评价人员2人。按平均3.6万元/人·年,6名工作人员年工资约为21.6万元。

  (2)交通费

  按平均取1次水样往返70公里,每公里单价按1元计,全年取水样包括定期检测中的全分析项目、抽检及巡检,共计1251次,估算宾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年交通费用约为15.75万元。

  (3)检测药剂费

  检测药剂和试 剂费 根据年检测指标项数和单项指标检测费用进行估算。年检测指标项数为46251项,单项指标平均检测费用按32元计,则宾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年检测药剂和试剂费约为50.00万元。

  (4)仪器设备及检测车维护费

  仪器设备设施、交通车辆等维护费按水质检测中心仪器设备及设施投资(122.59万元)的6%估算,宾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年维护费约为7.35万元。

  (5)办公费等其他费用

  办公费包括化验室、办公室、资料室等场所的水、电、暖、通讯、纸张等费用,以及差旅费、检测中心人员培训、财务管理等费用。经测算,宾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办公费约为1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年初制定资金使用预算,年度结算等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合理合法使用。

  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按任务拨付使用。

  (五)目前按预算及执行情况良好。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到目前为止完成全年任务份(900份)的330份,完成36.67%,水样品采集的水类型、数量、监测项目、采样地点符合方案要求,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点,及时解决,,有效降低水污染,数据及时上报。

  (二)履职效果情况:提出饮水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意见,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逐步缩小,居民健康水平逐步提高,美丽宾阳、清洁乡村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农村水污染综合治理,基本公共卫生水平逐步提高。

  三、绩效运行监控目标及目标值

  绩效目标是不存在调整,下半年加大力度进行完成总体目标。

  四、绩效监控分析和监控结论

  (一)项目实施情况。

  一是资金按时按量到位,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执行率等有效进行;

  二是绩效目标表各指标完成情况、预期实现效果良好和不存在的差异情况。

  (二)绩效运行监控其有效健康合法运行。

  五、问题、纠偏措施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农村单村或联村集中式供水水厂建成后处于政府、水利、卫计“三不管”状态,都是由自然村自行管理,很多供水工程管理人员都是由没有饮水安全意识的老年人管理,无证上岗。无饮水污染应急处置措施,饮水工程的水质全部没有经过有效的净化处理和消毒,设有净化处理和消毒也形同虚设 。有的饮水工程建成后,监管不到位,或者只有几户人使用,出现水源断流,农民就自接其他水源,甚至有些工程从未供过水。

  2、随着农村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生活污水污染农村饮用水源而造成的水质问题日益严重。我县农村水井受到生物性污染比较严重。

  (二)改进措施

  1、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及时制订相关工作要求,对水源地不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改选水源地,做好水源保护工作,以保证农村饮用水工程安全卫生。

  2、政府、水利、卫健、住建部门应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力度,保证各给水企业加强消毒设备和净水设备的投入,及时进行消毒,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置措施,以保证供水质量。

  3、增加水源水监测经费,开展水源水监测,从源头上防止水污。

  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2

  为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根据《南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县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20〕6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1-7月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现将有关监控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年度预算安排情况

  (一)项目年度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2020年南昌县房产管理局财政项目资金为1602.29万元,包括项目预算资金644.57万元,上年结转专项资金957.72万元。

  (二)项目分布情况及项目年度预算安排数

  2020年南昌县房产管理局财政项目3个。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一:南昌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运行服务费及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费。

  该项目含3个子项目,分别为:

  (1)南昌县综合性住宅小区和由小蓝经投公司承建的公租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意见》(赣建保[2016]1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南昌县综合性住宅小区(小蓝工业园)的1020套公租房和由小蓝经投公司承建的100套公租房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由县房管局作为业主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方式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费按照县政府办2015年8月10日印发的《关于全县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第132号)执行,即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从保障性住房租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贴,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由县财政将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拨付至县房管局,县房管局负责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的使用。

  (2)南昌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用:根据《关于全县保障性住房、向阳路房产大厦店面招租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2015年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13号),我县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及维护工作由江西先锋金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系统技术支持及维护服务费按3万元/年执行,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2、项目二:2020年度项目工作经费。

  该项目含3个子项目,分别为:

  (1)物业项目考核奖惩经费:根据《关于创新南昌县物业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南政办发[2016]37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物业管理模式,提升物业管理效果,由辖区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处(管委会)、社区、公安派出所、房管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对物业项目的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南昌县物业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实施办法》执行,采取星级评定制考核,并由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用于对星级物业项目进行表彰和奖励。

  (2)新版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与保障费用:根据2017年9月30日印发南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21号),随着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日益增加的交易量和房管业务对房地产管理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房地产管理系统运行不够流畅,业务类别及流程不完善,信息覆盖面与市房管局存在差距,为提升房地产管理服务水平,会议同意参照市房管局新版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模式,启动我县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并与市房管局系统的数据接口保持一致,建设经费由县财政承担,建成后的运行维护与保障费用列入下一年度县财政预算。

  (3)白蚁施工药品及设备购置、白蚁特种车辆费用:根据南政办抄字(2018)95号文件,县政府研究同意县房管局白蚁防(灭)治经费(含药品经费和白蚁特种车经费)由县财政承担,并从2018年起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其中白蚁防(灭)治药品经费具体金额以实际中标价为准,白蚁特种车经费每年2万元。

  3、项目三:南昌县创新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专项资金。

  根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县创新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发[2019]78号)要求,为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成立了南昌县老旧居民区物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创新试点工作,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房管局,负责对老旧居民小区物业服务模式创新试点工作进行考核、绩效评定,总结试点经验。专项资金用途有三项:一是对物业管理的奖补政策,为支持、鼓励乡镇推行物业服务工作,通过考核的方式以奖代补,县财政奖补资金按季度拨付至属地乡镇(管委会),由属地乡镇(管理处)自行制定辖区内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考评办法,每月对物业企业服务质量及小区居民满意度进行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奖补资金;二是对物业企业的扶持资金,参照《关于创新南昌县物业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南政办发[2016]37号)精神,根据服务质量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奖补,同时允许物业服务在服务区域内开展广告位租赁经营、快递储存柜的场地租赁、划设停车位收取停车管理费等所获得的收益用于本项目内的物业服务;三是对特殊人群的补助资金,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南昌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小区业主,物业服务费先交后补,即业主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于每年底向属地乡镇申请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属地乡镇制定,费用由乡镇承担。

  二、1-7月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一)项目年度预算总体执行情况

  根据监控情况,2020年度1-7月项目资金已拨付1099.29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为68.61%,结余资金或正在拨付中、或完善相关手续进行拨付。

  (二)项目具体执行情况

  1、项目一:南昌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运行服务费及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费。项目经费已拨付1098.40万元,结余资金236.89万元预计2020年12月底完成拨付。

  2、项目二:2020年度项目工作经费。项目经费已拨付0.89万元,结余资金166.11万元预计2020年12月底完成拨付。

  3、项目三:南昌县创新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专项资金。该项目正在进行中,资金拨付预计2020年12月底完成。

  三、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监控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监控目的

  绩效运行监控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通过运行监控,进一步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探索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机制。同时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以及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解决措施,促使单位加强项目管理,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

  2、绩效监控对象和范围

  绩效运行监控对象为南昌县房产管理局申请安排的2020年度所有财政项目资金,既包含部门预算项目资金,也包含上年结转、本年追加等各专项资金。

  (二)绩效监控方式方法

  绩效监控方式为单位自行监控,按照“谁支出、谁监控”原则,组织项目实施科室对照绩效目标,对所负责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控。

  (三)绩效监控工作过程

  1、为了提高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质量和效率,成立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全面负责本次绩效监控工作。

  2、组织项目实施科室学习文件,了解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工作小组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进行分解,对绩效监控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3、加强沟通配合,工作小组指导科室认真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填写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要求对偏差原因进行分析说明,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

  四、综合监控结果

  目前监控的3个专项资金绩效运行的整体质量较好,资金绩效正在释放,基本确保绩效目标能如期实现。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绩效运行监控操作规范化

  绩效运行监控应按照文件中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对照制定的绩效目标,据实收集各项目绩效监控信息,在收集的基础上,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并对预计年底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做出说明,将上述情况填报至绩效监控情况表中,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客观公正。

  (二)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常态化

  将绩效运行监控同预算执行进度一起进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在监控过程中,努力探索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监控管理机制,加强现金管理,提高资金运行效率。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对于绩效运行监控的认识不够深入,把项目支出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

  (二)、绩效目标和指标往往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过程有效约束不够,存在一定的偏差。

  七、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制度和流程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二)、规范绩效运行监控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相关信息完整、可靠,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资金实际使用和产生的绩效状况,为今后该项目实施方向及管理方式的`改进提供指导。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3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资金项目支出1-7月绩效运行监控。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资金下达情况

  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13352万元,其中:市县项目8010万元、省直项目1542万元、支援类项目300万元(援藏援疆各50万元、扶贫200万元),省财政厅切块支持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2000万元、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1000万元、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500万元。2020年12月,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7950万元、2021年7月,省财政厅下达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第二批)260万元,全部下达完毕。主要分为9个支持方向: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

  (二)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1.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6个,金额24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地级城市、县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18年基础上分别提高15个、12个百分点;二是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示范片区建设,2021年在2-3个街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4个,金额8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试点地区科学选定一个城市片区的一条或多条城市道路,采取“多杆合一”方式建设多功能灯杆,并在年度内完成试点建设任务,编制城市道路“多杆合一”建设规划,建设多功能灯杆运维管理平台。通过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多部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创新投资建设运营模式,为我省下一步规模化建设多功能灯杆总结可复制模式经验;二是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地区编制完成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建设,对照《湖南省城镇二次供水设施技术标准》(DBJ43/T353-2020)建设标准化泵房,并移交供水企业实行专业化运维管理,为全省提供经验参考,带动全省推进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和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运行管理。

  3.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9个,金额21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创建4个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示范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内选取2个以上的乡镇。以镇带村开展示范,示范区域内镇村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提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二是全省完成75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通过国家审查并上线。

  4.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7个,金额7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装配式建筑年度占比任务27%,在全省11个钢结构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实施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完善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全面完成住建部试点工作任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5.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44个,金额56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编制保护规划的补助资金。重点安排尚未编制保护规划的名城、名镇、名村,按照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其中:传统村落5万元)的标准补助,以市州、县(市区)为单位安排,总计安排44个名城、名镇或名村,基本完成省内应编而未编的保护规划。

  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5个,金额145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CIM平台试点工作实现试点地区CIM基础信息平台搭建,探索城市管理、旧城改造、智慧工地、智慧社区等一批“CIM+”应用的融会贯通,有效破解单打独斗,单一治理的社会治理模式;二是智慧住建试点,分为三个层面开展,推进省厅智慧住建平台落地,试点单位开展省厅平台的使用推广;开展市县一手房、二手房网签交易系统建设,数据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进行对接,为全省网签系统统一建设标准、实现全覆盖积累工作经验;开展智慧建设增效工程试点,促进“新城建”建设,促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增效;三是智慧城市(社区)试点在2021年度完成项目建设,汇聚试点区域住建管理数据,支撑城市治理精细化、智能化转型,提升城市居民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打造特色的住建领域智慧城市建设样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项目59个,金额1842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对援藏援疆及扶贫等项目安排适当项目经费;完成住建系统“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标准制定、重要服务事项等。

  8.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25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洞庭湖区域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和污水集中收集率;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完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项目。

  9.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10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确定3-5个示范项目实施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应用,抓好重点项目示范,总结推广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

  二、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我厅依据科学部署、统一管理、过程监督、有序推进的指导方针,对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执行、绩效指标执行等各方面开展情况进行绩效监控。

  (一)建立“一对一”项目跟踪监控制度。不断完善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编制,指导各试点地区编制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建设任务、绩效目标和考核要求等,按照“一个项目一个绩效目标”的原则,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跟踪监控。

  (二)建立月调度机制。加强项目绩效目标过程管理,建立了月调度工作机制,每月调度各试点项目进展和资金支出进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

  (三)加强日常监督。结合日常调研、检查等,对各试点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试点项目进度,并督促及时总结,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绩效运行监控情况

  (一)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截止7月底,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2400万元,支出1152万元,资金使用率48%;“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800万元,支出320万元,资金使用率40%;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2100万元,支出1250.86万元,资金使用率59.56%;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700万元,支出500万元,资金使用率71.43%;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560万元,支出268万元,资金使用率47.8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1450万元,支出797万元,资金使用率54.9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1842万元,支出460万元,资金使用率24.97%;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2500万元,其中,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500万元省财政厅已下拨,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2000万元预计9月份下拨;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1000万元预计9月份下拨。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其中,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示范项目4个。截止7月底,地级城市中常德市、益阳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18年分别提高了25.93%、33.09%;县级城市中醴陵市、汨罗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18年分别提高了14.75%、25.69%。常德市、益阳市、醴陵市、汨罗市进水BOD浓度分别提高了54.37%、37.39%、56.27%、96.70%,均提前完成任务目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2个。截止7月底,衡阳市已组建垃圾分类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示范创建方案和考核评估方案,添置垃圾分类亭7个,分类投放站20座,果皮箱及垃圾桶1万余个,可回收、有害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回收中心各1座,更新垃圾收集车165台、收运车辆32台。常德市已将运输车辆改造成符合“四分类”要求的垃圾收运车辆,德山焚烧发电厂置换工程预计8月底可投入试运行,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工厂预计12月底投入试运行。

  2.“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其中,“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试点项目2个。衡阳市计划在先锋路采取“多杆合一”建设方式改造102杆智慧灯杆。截止7月底,已完成先锋路智慧灯杆建设项目施工设计编制,正在办理政府公开招标相关手续,计划8月完成招标工作,11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浏阳市计划在经开区金阳新城中心服务区的纬1.5路、新兴路、长华路等3条城市道路新建87杆智慧灯杆。截止7月底,已完成长华路17杆智慧灯杆建设,纬1.5路和新兴路70杆智慧灯杆正在基础施工中,计划9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2个。长沙市计划改造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4个,新建开工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0个。截止7月底,已完工10个、开工14个,启动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0个。桃江县计划改造二次供水设施项目3个,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个。截止7月底,已完工1个、准备开工2个;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已启动1个,1个正在编制设计方案。

  3.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其中,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示范项目4个。截至7月底,浏阳市已完成200个村庄的规划编制,已完成3个村的示范项目设计,并开始施工,完成荷文公路(4个乡镇37公里长)沿线风貌塑造红色示范路项目,300个村庄正在实施三清三整治和美丽宜居小村庄建设;凤凰县保护修缮传统民居170余户,改厕完成40余户。同时完成内部古巷道修缮、环境整治,新建停车场、公厕、游客中心及民俗文化展示等基础设施;汝城县完成文市、韩田、秀水三村初步顶层设计成果,同时,完成对韩田、秀水、文市、东山、热水5个示范村落的共同缔造镇村两级培训,协助村支两委编制村规民约和成立村民自治组织;宁远县新党校培训基地建设主体工程及装修工程基本完工,完成乡村驻点工作人员与管理人员培训,农村工匠培训活动有序进行,二期培训已经完成。同时,湾井镇下灌村等9个“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现场观摩教学示范点共培训12000余人才,接纳参观人群5万余人次,“共同缔造”理念开始深入人心。建立“共同缔造”示范村30个,涵盖宁远县所有乡镇;75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均按计划推进中。

  4.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共7个项目,其中,吉首市项目已完成验收;长沙市2个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项目处于待验收阶段;益阳市、湘阴县、西洞庭湖管理区项目已进行项目主体工程实施;株洲市项目已完成策划,准备进入实施阶段。截止7月底,装配式建筑年度占比达27.41%。

  5.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共44个项目,其中,武冈、江永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已完成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10个历史文化名镇已启动保护规划编制,占总数(12个)的83.3%,30个名村(其中:传统村落16个)均已启动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CIM平台、智慧住建分为四个项目进行实施。其中,项目一、三完成了项目招投标,签订了合同,项目已完成项目可研,项目四正在申报财评程序。智慧城市试点项目前期开展了现场调研、资料收集、专题召开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推进会等工作,目前项目有序推进,2021年底前可执行完成。

  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援疆、援藏、扶贫等支援类项目均已启动项目实施;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计划完成课题研究27个、标准制定15个、服务事项14个。目前,已完成2个课题、7个标准、11个服务事项,其余项目也基本完成了全同所规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

  8.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截止7月底,洞庭湖区域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7.29%、98.28%,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和污水集中收集率不断提高;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79%;及时下拨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资金。

  9.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目前,已确定5个示范项目实施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应用,项目均在施工阶段。

  四、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一)部分项目进度滞后。县以上城市污水提质增效项目需开展项目设计、管网排查等工作,前期工作时间较长,导致常德市、醴陵市、汨罗市项目仍处于前期工作阶段,还未开工建设;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于前期财评等程序,项目前期进展缓慢;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由于按程序为年初启动电子卖场采购、签订合同,按项目进度分期付款,项目基本为下半年结题验收,因此,上半年执行进度偏低。

  (二)部分项目拨款进度缓慢。部分市县由于对专项资金拨付流程不熟悉,出现资金到市县财政部门后,市县项目承担单位不知情,没有及时跟财政部门对接,或对资金拨付相关手续出现争议,造成资金没有及时拨付。如,益阳市住建局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项目,省财政厅划拨至益阳市财政局的该笔资金分类为资本性支出。市财政局认为项目与资金名目不相符,导致益阳市财政局难以将该资金直接拨付给项目单位。目前,正在进一步协调。

  五、有关建议及工作措施

  (一)加大项目督导力度。要督促各地尽快实施项目,制定项目时间计划表,加强调度督导,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项目进度,并督促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形成示范效应。

  (二)简化资金拨付程序。建议市县财政部门在拨付省级安排的项目资金时,尽量简化项目拨付环节相关手续,加快项目拨付进度。

  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立项背景和目的。

  1.项目立项背景。

  道路照明是城市道路的附属配套设施,主要指在道路两侧设置的灯杆、灯具、地上地下管线及照明附属设备等,在道路照度、亮度不足、能见度低时,为道路上的行车及行人补充适度的光照,正确识别路况及各种交通标志,确保交通正常运行。道路照明在改善道路交通照明条件、减少交通事故、夜间犯罪、提高居民生活安全感以及促进城区发展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个城镇实力和成熟程度的标志。

  2.项目立项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了保障夜间交通安全、提高居民生活品质,路灯是基本的保障。2021年我镇共有路灯6548多盏,总负荷1055千瓦千瓦,路灯主要分布在城区各个街道及巷道。

  (二)项目内容。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道路路灯及交通灯电费开支,路灯耗材及维护费。确保我镇道路路灯照明正常运行,保证市民夜行安全,美化城市夜景,同时也为维护城区治安提供了基础保障。

  (三)资金安排情况。

  1.项目资金。

  该项目2021年财政预算拨款244.57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①路灯电费:163.22万元;

  ②路灯维护费:81.35万元,主要是路灯耗材及日常维护费。

  2.项目资金运行情况。

  依据县人民政府的批复设立黎塘镇路灯电费及维护费项目的目的是为了严格规范路灯的管理,保障道路路灯照明正常运行,保证市民夜行安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水平,整治灯容灯貌。

  该项目总预算投资244.57万元,2021年1-6月实际使用113.16万元,资金使用率46.27%。分别用于:①电费:99.10万元,②维护维修费:14.06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登记项目经费会计明细账,对会计业务进行分类和明细核算,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发现问题按程序及时汇报。

  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

  该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按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进行。

  (四)项目组织与管理。

  1.项目组织情况。

  路灯电费是根据电力部门核实的实际耗用量,并经我单位进行核实后,报经领导审批再由财务人员按月按时向电力部门缴纳路灯电费。路灯维护维修费根据路灯监控设备及时发现故障,关闭电源止损,根据损毁程度上报相应领导审批,进行维修或者更新。

  2.项目管理情况。

  成立城区道路路灯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使我镇道路路灯工作规范化、有序进行,并做好在工作中加强领导和监督管理,成立黎塘镇道路路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路灯组内,办公室主任由陈梦琦同志担任,副主任由蒙承军同志担任,成员马富万、吴彩新、葛悦贤等同志组成。办公室负责本次道路路灯监测、日常维护、经费预算等工作。

  二、绩效运行监控目标及目标值

  1.项目总目标

  保障道路路灯照明正常运行,保证市民夜行安全,保障夜间交通安全,美化、亮化城市。逐步实现城区公共照明低能耗、智能化管理。

  2.项目阶段性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使得镇城区街道6548盏路灯亮灯率达到95%,每天亮灯时间平均约为10小时,城区街道整体照明度达到90%,群众投诉次数月均投诉少于2次。

  三、绩效监控分析和监控结论

  (一)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目全年总预算244.57万元,2021年1-6月实际开支113.16万元,完成项目目标46.27%,具体开支:1、电费1-6月开支99.1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87.58%,2、电路电缆维修费用及日常耗材开支14.06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2.42%。

  (二)绩效运行监控结论。

  从项目完成情况来看,完成了项目范围内路灯电费的支付工作,每月对用电情况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安装路灯监控系统,实时监控路灯使用情况,对出现故障的路灯及时维修,保障了路灯亮灯率,总体实施效果较好。

  四、问题、纠偏措施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黎塘安装监控系统对路灯进行监控,能发现出现故障的路灯,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化。

  近年来城市发展越来越快,但相关市政基础设施未能跟上发展的步伐,特别是城市照明,资金的缺口较大,维护工作量也越来越大。最后是部分路灯老旧、不节能、维护成本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建议逐步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保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跟上城市快速发展的步伐。二是建议以“节能、绿色、环保”为原则,实施路灯节能改造工程,逐步形成科学规划、合理亮化、认真维护、精心修缮的城区亮化建设和管理格局。三是建议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制,对形成支出的费用,及时取得发票入账。

  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5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学校项目组织管理过程规范,内部职能部门职责分工明确。从过程管理来看,由业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归口管理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报学校相关领导或办公会议审批后立项,而后业务部门组织实施,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条款付款,各环节都符合规范。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和达到政府采购金额起点的项目,学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范围和标准执行。具体各类项目的管理制度建设和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根据项目类型不同,学校制定了《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规定》,《基本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基建维修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维修项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2022年,学校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有8个,具体包括:基建项目、校园维修及日常维护专项、采购业务代理服务费和评审劳务费、学生宿舍家具及行政运行设备购置、大院运行费、教学业务费、科技专项(含人才引进、学科平台和硕士点建设、科研配套)、图书资料及数字资源。

  1.基建项目以及两个中心建设、新建弘昱学生宿舍项目。该项目由学校基建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学校重点基建项目有经管类专业实训中心和工程实验实训中心项目及配套、新建弘昱学生宿舍(弘昱6号栋)、东西校区连接道路、琴湖道路和马栏山新媒体学院实验实训大楼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经费拨款1000万元,教育公共专项安排5700万元。

  2.校园维修及日常维护专项。该项目由学校后勤处根据教育教学发展需要和师生实际需求进行申报,学校维修项目主要包括零星土建和水电维修费、综合楼提质改造项目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经费拨款728.6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1271.33万元,合计2000万元。

  3.采购业务代理服务费和评审劳务费。该项目由学校资产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申报,主要支付年度内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和评审费,保障采购业务正常有序进行。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财政专户管理资金120万元。

  4.学生宿舍家具及行政运行设备购置。该项目由学校资产处根据学校各二级单位申请和学校实际情况申报,主要用于年度内购置学生宿舍家具、支付新图书馆家具设备质保金、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更新。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财政专户管理资金855万元。

  5.大院运行费。该项目由学校后勤处和保卫处根据合同和实际情况申报,主要包括学校物业管理费用、保安服务费用和水电气费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财政专户管理资金2435万元。

  6.教学业务费。该项目由学校教务处根据教学运行和管理需求申报,主要包括教学改革经费、课程与教材建设支出、专业建设支出、教学日常支出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财政专户管理资金2800万元。

  7.科技专项(含人才引进、学科平台和硕士点建设、科研配套)。该项目由学校人事处、研究生学院和科技处按照学校人才引进计划、学科和硕士点建设投入需求以及科研配套需求申报,主要包括人才引进安家费及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各类学科和平台建设经费、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财政专户管理资金3113万元。

  8.图书资料及数字资源。该项目由学校图书馆按照各类馆藏资源的采购需求申报,主要包括报刊、纸质图书和数字资源采购。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财政专户管理资金400万元。

  二、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学校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由计财处牵头,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配合开展,具体流程如下:

  1.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6日,计财处对项目支出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将预算执行进度和支出明细反馈到归口管理部门。

  2.2022年7月7日-2022年7月20日,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对照梳理,完善填写《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表》。

  3.2022年7月21日-2022年7月25日,计财处汇总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情况,形成学校部门预算绩效监控结果,完成绩效监控报告,汇总长沙学院和长沙大学附属中学的所有绩效监控资料报学校领导审批。

  4.2022年7月26日-2022年7月29日,计财处通过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向市财政局报送预算绩效监控结果。

  三、绩效运行监控情况

  (一)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上半年,学校项目支出总体执行率为34.44%,预算执行进度较好的项目有3个,分别为:两个中心建设项目、新建弘昱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图书资料及数字资源;预算执行进度适中的项目有3个,分别为:采购业务代理服务费和评审劳务费、大院运行费、校园维修及日常维护专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项目有4个,分别为:基建项目、学生宿舍家具及行政运行设备购置、教学业务费、科技专项(含人才引进、学科平台和硕士点建设、科研配套)。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基建项目:弘昱学生宿舍主体工程已完工,建设进度≥80%,秋季学期投入使用,其他基建项目有序推进,年度目标可完成。

  2.校园维修及日常维护专项:已及时完成师生申报的零星维修,按原计划流程推进重点维修项目,年度目标可完成。

  3.采购业务代理服务费和评审劳务费:已完成35个项目代理费支付,每个项目完成招标后及时支付劳务费和代理服务费,确保学校的采购项目能持续、稳定发展,年度目标可完成。

  4.学生宿舍家具及行政运行设备购置:学校综合楼改造、弘昱学生宿舍及东校区建设都在进行当中,部分项目已完成安装调试,正在试运行阶段,年度目标可完成。

  5.大院运行费:水电费按实际发生额确定,物业和保安服务、洪山公寓租赁等按合同结算,若出现个别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则按合同约定对结算金额进行扣减,年度目标可完成。

  6.教学业务费: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有效有序。组织教师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教师教学竞赛,获得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湖南省课程思政教学竞赛6位选手有4位进入决赛。湖南省信息化教学竞赛校级选拔赛组织完毕,暑假备战省级复赛。大学生创新性项目通过结题验收项目108项,其中省级及以上项目47项,校级项目61项。立项147项,其中省级49项,校级98项。湖南省教师课堂教学竞赛获得一等奖1项。第五届全国数字创意教学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6项,三等奖10项。加强教学课堂巡查力度,提升智慧教室使用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爱课程”“学堂在线”等在线教学平台,提高线上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建设线上“金课”。优化专业布局和结构,出台《长沙学院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暂行)》。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新增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0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2个,年度目标可完成。

  7.科技专项(含人才引进、学科平台和硕士点建设、科研配套):已完成6位高层次人才的论证,全职引进博士36人,硕士11人;各学科、科研平台、硕士学位建设点均完成了建设任务中的定量指标,学校上半年联合培养研究生数量达到了50人;国家级、部级项目申报数达256项,省、市厅级项目申报数244项,截至6月底国家级、部级项目立项科研项目1项左右,省、市厅级项目立项科研项目69项左右,大部分国家项目评选结果下半年公布,已签订产学研合作项目数量64项,已发表中文核心以上论文116篇(其中SCI、EI等高水平论文77篇);已获得专利授权57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3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3项,年度目标可完成。

  8.图书资料及数字资源:已采购纸质图书5.7万册、期刊600种、电子期刊33个,年度目标已完成。

  四、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1.部分预算项目执行进度较慢。主要原因如下:

  (1)为不影响教学,基建维修项目主要集中在暑假进行,因此资金支付集中在下半年。

  (2)上半年主要进行学生家具和设备购置的前期招标采购工作,按照采购流程,验收付款主要集中在下半年。

  (3)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和教学学术交流等减少,因此教学业务费1-6月执行率较低。

  (4)按照新进教师招聘流程,当年引进的博士一般秋季学期开学办理入职,人才引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支付时间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因此,科技专项1-6月执行率较低。以上项目下半年加快预算执行,确保全年绩效目标完成。

  2.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执行进度和完成情况存在偏差。主要原因如下:

  (1)科研项目管理的规律为上半年申报下半年立项、结题,因此1-6月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立项完成数量不高,但是按照项目申报情况预估,全年目标可完成。

  (2)大院运行费中物业管理服务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个别月份可能存在流动性较大、物业员工不稳定,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学校会扣减费用,但是偏差在可控范围内,总体服务质量可保证,全年目标可完成。

  (3)学生宿舍家具及行政运行设备购置大部分在上半年进行招标采购流程,下半年进行验收支付流程。

  五、有关建议及工作措施

  1.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主要措施如下:

  (1)上线网上报账系统,提供无接触报账方式,为教职工报账提供便利;

  (2)积极督促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加快预算执行。

  2.加强预算绩效目标过程管理。主要措施如下:

  (1)开展财务培训,强化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的绩效管理意识;

  (2)积极配合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不断完善学校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细化各项绩效目标,定期开展重点工作督查督办。

  (3)充分发挥绩效目标的导向作用和项目执行过程管理的修正作用,促进绩效目标和项目执行过程管理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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