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券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2022-12-20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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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债券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1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衡阳市财政局组织对2018-2020年度衡阳市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基本情况

  (一)资金情况

  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共计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914,500.00万元,其中用于土地储备171,400.00万元、棚户区改造196,900.00万元、园区建设191,400.00万元、两供两治(供水供电,污水垃圾治理)9,000.00万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41,900.0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30,000.00万元、收费公路建设100,000.00万元、社会事业123,900.00万元、水务建设50,000.00万元。

  (二)项目情况

  1.2018年度项目情况。衡阳市本级2018年度共计发行政府专项债券235,800.00万元,涉及6个项目,其中土地储备专项资金99,700万元;衡山科学城启动区一期7,000万元;衡山科学城标准厂房建设二期5,000万元;南岳机场扩建工程8,000万元;立新大道污水管网建设7,000万元;棚户区改造项目109,100万元。

  2.2019年度项目情况。衡阳市本级2019年度共计发行政府专项债券295,900.00万元,涉及17个项目,其中用于两供两治2,000.00万元、园区建设34,400.00万元、棚户区改造87,800.00万元、土地储备71,700.00万元、收费公路建设100,000.00万元。

  3.2020年度项目情况。衡阳市本级2020年度共计发行政府专项债券382,800.00万元,涉及16个项目,其中用于用于水务建设50,000.00万元、园区建设145,000.0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30,000.00万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33,900.00万元、社会事业123,900.00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有效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二)绩效评价原则

  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绩效相关、公开透明的原则,采用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补充的方法,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在评价过程中,结合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收集和核实相关材料、检查财务凭证、实地走访调查、综合分析等一系列工作程序,在全面掌握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情况的基础上,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三)绩效评价依据

  1.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文件。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2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2.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相关文件。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3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5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1〕61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的若干意见》(湘发〔2018〕5号)、《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20〕12号)、《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湘财债管〔2021〕18号)等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政府债务资金管理文件和法律法规等。

  3.单位自查材料。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编制的项目自评报告和基础数据表以及其他相关佐证资料等。

  4.其他涉及资金及项目的相关依据。主要包括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资料,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政府债务项目实施情况的审计报告或检查报告等。

  (四)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思路是以中共中央、国务院、财政部、湖南省相关绩效管理文件的工作要求,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1〕61号)、《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20〕12号)等文件规定,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四个维度,综合考察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取得的绩效。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评价为"优";80-89分,评价为"良";60-79分,评价为"中";59分以下,评价为"差"。

  (五)绩效评价方法

  采用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社会问卷调查、实地察看、材料查阅、数据分析、比较分析、现场访谈等绩效评价方法。

  (六)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衡阳市财政局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及时部署本辖区内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参考《政府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制定每类(每个)项目具体的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和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项目单位自评。衡阳市财政局组织本级项目单位对2018-2020年期间的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各项目单位按照要求填报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按照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进行自评,并撰写《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报告》。

  3.开展现场评价。衡阳市财政局在项目单位绩效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对本级2018-2020年度部分重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开展现场评价,了解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决策、管理、产出和效益等方面情况,对专项债券项目现场评价资金实际支出开展结构性分析。

  本次评价共计抽取土地储备专项资金、衡山科学城启动区一期、棚户区改造、衡阳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等11个项目开展现场评价,现场评价的项目涉及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93,100万元,占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总额的42.99%。

  4.形成综合报告。衡阳市财政局根据现场评价情况,结合本级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形成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综合报告,并完成相关附表的填报工作。

  三、资金取得的主要绩效

  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共计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914,500.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产业园区建设、供水供电、垃圾污水治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收费公路建设和新建扩建医院学校等方面,其取得的主要绩效有:

  (一)加快土地整理储备,推进全市城镇化建设。衡阳市本级2018年度发行土地整理储备类政府专项债券99,700.00万元,用于收储位于雁峰区湘江乡、石鼓区松木乡、石鼓区黄沙湾街道、石鼓区角山乡、珠晖区东阳渡镇、珠晖区酃湖乡、蒸湘区呆鹰岭镇、高新区华新街道等12宗土地,收储面积为120.35公顷;2019年度发行土地整理储备政府专项债券71,700.00万元,用于收储珠储1902土地、石储1401土地、蒸湘区长湖乡松亭村土地。该类项目通过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归并农村居民点或促进农民到城镇居住、收购存量土地、进行用地重新规划、产业结构调整等,不仅改变了原来分散无序、粗放利用的现象,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实现了土地资源的节约和集约利用,同时也改善了征收区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更利于衡阳市城镇化建设的进一步深化。

  (二)推进公益性项目建设,让民生工程惠及全城

  1.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衡阳市本级分别于2018年度、2019年度发行棚户区改造类政府专项债券109,100.00万元、87,800.00万元,2020年度发行老旧小区改造类政府专项债券30,000.00万元。该些项目通过对衡阳市各片区进行整体开发、统一管理;对环境条件较差、配套设施破损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老旧小区进行提质改造等,不仅有效改善了棚户区、老旧小区广大居民的居住环境,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而且项目的实施也带动了信息、建筑、运输、园林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对促进城市经济繁荣、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形象、进一步规范城市规划管理和有序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

  2.缓解人民群众的教育、医疗等问题。衡阳市本级2020年度发行社会事业类政府专项债券123,900.00万元,主要用于衡阳市医院、学校的新建与扩建项目,如衡阳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衡阳市中心医院异地扩建、衡阳幼儿师范学校、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基地等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衡阳市卫健系统和教育系统的体系建设,优化了医疗和教育的资源布局,提高了衡阳市医疗服务水平和综合救治能力,拓宽了衡阳市居民接受教育的渠道,有效缓解了人民群众关心的就医、教育等问题。

  3.便捷人民群众出行。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共计发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类政府专项债券41,900.00万元,其中用于南岳机场扩建项目21,900.00万元;发行收费公路政府专项债券100,000.00万元,用于祁东归阳至常宁蓬塘高速公路的建设。项目建成后,不仅完善了衡阳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衡阳市的交通状况,为衡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还为人民群众提供了飞机、高速公路等更为方便快捷舒适的出行方式,进一步提升了衡阳市整体形象,扩大了衡阳的影响力。

  (三)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助力衡阳经济高质量发展

  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共计发行园区建设类政府专项债券191,400.00万元,主要用于衡山科学城、白沙洲、松木经开区、高新区等产业园区的标准产房及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建成后,提升了各产业园区的竞争力及聚集力,推进了园区快速发展,促进产业升级。通过招商引资,吸引一些大中型企业进驻衡阳,特别是高新产业来衡阳投资兴业。不仅解决了部分人员就业问题,更是促进了衡阳市经济快速、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支持城市污水整治,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和改善

  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共计发行污水治理类政府专项债券59,000.00万元,主要用于衡阳市中心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江东水厂提质改造和城市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立新大道污水管网建设、蒸水两岸城区段截污干管工程等项目建设。通过对老旧污水管网进行提质改造、中心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补齐了全市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加强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加快了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工作步伐。不仅保护了城市饮用水源,保障了人民身体健康,更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绩效评价指标简要分析

  本次评价采用三级细化指标进行评分,从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决策、过程管理、产出与效果等维度的绩效指标分析出发,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察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资金的使用效益,得出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考虑到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中,处于建设期的项目所占比重较大,故本次评价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将项目决策、过程管理、产出与效果四维度的权重进行了适当调整,调整后的项目决策占比20%、过程管理占比40%、产出占比20%、效果占比20%。

  (一)决策情况分析

  1.决策过程(满分9分,得8分)

  ①立项依据充分性: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发展政策、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暂未发现项目与部门职责范围存在不符的情况。但个别项目与部门(单位)内部相关项目间存在重复之处,如衡山科学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项目申报的部分建设内容与衡山科学城标准厂房建设二期、衡山科学城标准厂房建设四期项目申报的建设内容相重复。

  ②立项程序规范性:项目的审批文件、审批手续基本符合相关要求,但个别项目未能提供勘察、设计、用地、环评、开工许可等前期批复文件,如衡山科学城四个项目、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雁峰区城投子项目等,项目进行了可行性研究、集体决策,但均未能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程序。

  ③项目符合性:各项目均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不属于专项债券项目负面清单的范围;除2018年度部分项目外,其余项目均已按要求编制了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财务评价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且"一案两书"内容完整。

  2.绩效目标(满分6分,得5.5分)

  ①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基本按要求设置了绩效目标;且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基本相关;尽管部分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置不尽完整,但大体上也与确定的项目投资额基本相匹配。

  ②绩效指标明确性:除个别项目(衡阳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外,其余项目基本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基本做到了相对应,但项目设定的绩效指标在清晰、细化及量化方面有待进一步深化。

  3.资金投入(满分5分,得4.5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各项目的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等已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项目已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做到总体收支平衡;项目申请专项债券额度与实际需要基本相匹配;除个别项目(衡山科学城启动区一期项目)外,其余项目暂未发现总投资额度测算存在严重不合理之处。

  (二)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满分16分,得14.9分)

  ①资金到位率: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共计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914,500.00万元,实际拨付到项目单位专项债券资金909,500.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99.45%,专项债券资金到位情况与项目建设进度相匹配,在一定程序上保障了项目的实施。

  ②预算执行率:各项目单位实际到位专项债券资金909,500.00万元,实际支出专项债券资金686,362.35万元,专项债券资金预算执行率为75.47%,资金支出与项目建设进度基本匹配。

  ③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均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基本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债券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融资平衡方案或相关立项批复文件中列明的建设范围和用途使用资金,但大部分项目未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收支、成本进行专账核算;个别项目的资金拨付缺乏完整审批程序和手续;部分项目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未能做到"专款专用",如2018年度土地储备项目改变资金受用对象,将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其他非专项债券项目土储支出。

  ④还本付息:项目均及时缴纳了应当承担的专项债利息(部分项目暂由衡阳市财政局垫付);暂未发现存在使用其他项目对应的项目收益错项偿还到期债券本息情况;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建设运营期限基本匹配,但个别项目单位暂未编制项目还本付息计划和落实还本付息资金。

  2.项目实施(满分16分,得15.5分)

  ①管理制度健全有效性:各项目制定了建设环节管理制度,基本可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但制定的项目管理制度较零散,且部分项目有关运营、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有所缺失。

  ②项目质量控制:项目已编制项目实施计划,制定了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并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但个别项目的调整审批手续存在欠完备之处。

  ③招标及政府采购管理: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程序及手续基本合法合规;合同签订及执行基本规范;工程、设备、原材料等采购需求与项目实际需求基本吻合,暂未发现存在重复或浪费的现象,但个别项目存在欠规范的地方,如衡山科学城四期项目与五期项目分别立项,但一并招标,且未能按各项目分开标的金额。

  ④资产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履行了资产运营维护责任;会计核算基本规范;国有资产按规定用途使用,暂未发现存在抵质押的情况;目前大部分项目尚未竣工,暂无完整资产备案和产权登记等。

  3.风险控制(满分8分,得7.5分)

  ①风控机制及措施:衡阳市财政局已建立了债务风险动态监测机制,对识别到的风险建立了应对的防范措施,建立了债务风险应对预案和社会稳定风险应对预案。

  ②风控效果:各项目均未发生重大债务违约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因债务引起的重大事件等情况,风险控制较好。

  ③问题整改:各项目对财政部门、发改部门、审计部门等反映的问题基本做到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进行整改。

  ④信息公开:项目基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部、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债券资金存续情况、债券资金调整用途情况、以及发生可能影响其收益与融资平衡能力等重大事项。

  (三)产出情况分析

  1.资产形成(满分5分,得分4.5分)。项目单位按照相关批复和项目实施方案开展了工作,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其他因素的影响,部分项目未能按计划形成相应数量的国有资产。

  2.质量达标率(满分5分,得分5分)。项目单位基本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既定的质量标准开展工作,已完成项目均需通过竣工验收,质量达标后方能投入使用,暂未发现存在重大质量不达标的项目或建设事项。

  3.完成及时性(满分5分,得分4.6分)。通过比较各项目的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发现部分项目的实施进度未达原定计划。

  4.成本节约率(满分5分,得分4.5分)。因项目基本尚在建设期,暂无法得知项目的实际建设成本(或实际运营成本)。经询问项目单位得知,项目总成本将控制在项目预算以内,故根据谨慎性原则,参照"项目实际建设成本等于项目预算投资额"的等级予以评分。

  (四)效益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满分3分,得分3分)。通过实施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通过兴建学校、医院,有效缓解了人民群众的教育、医疗等问题;通过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让人民群众的出行更为便捷等,通过一个个公益性项目的建成落地,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更高需求。关注民生,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效果显著。

  2.经济效益(满分3分,得分2.8分)

  通过兴修高速公路、货运铁路,兴建扩建南岳机场等,进一步构建了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立体交通网络,对发展地方经济、发展旅游事业具有良好且深远的影响;同时通过深入开展产业园区建设,推进了园区快速发展,促进产业升级,促进了衡阳市经济快速、可持续健康发展,效果较显著。

  3.生态效益(满分3分,得分2.9分)

  通过进行污水治理,补齐了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的短板,加强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加快了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工作步伐。项目的实施,不仅保护了城市饮用水源,保障了人民身体健康,更保护了生态环境,效果较显著。

  4.社会资本投入(满分3分,得分1.9分)

  项目的实施,在带动社会资本有效投资方面,整体效果欠明显。

  5.可持续影响(满分3分,得分2.9分)

  项目支持了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可持续影响的效果较显著。

  6.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5分,得分4.8分)

  为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的满意程度,评价小组选取各类项目进行了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分析如下:

  ①棚户区改造:本次评价针对棚户区改造的居民发放调查问卷57份,收回57份,有效问卷57份。通过分析和整理,居民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满意度为95%。当地居民对棚户区改造工作表示了认可,但也指出在住户安全性、棚改实施效果和居民补偿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②衡阳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本次评价针对市妇幼患者发放调查问卷139份,收回139份,有效问卷139份。通过分析和整理,患者对衡阳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满意度为96.83%,对项目表示了认可,但也指出在医疗设施水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和解决就医交通便捷度等方面存在不太满意的地方。此外,还提出了一些需改进之处,如解决停车问题、增加医院绿化等。

  ③衡阳市中心城区(解放路以南历史风貌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本次评价针对市当地居民发放调查问卷33份,收回33份,有效问卷33份。通过分析和整理,当地居民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满意度为93.30%。当地居民对项目表示了认可,同时也指出在住房安全性、改造实施效果和改造后居住环境等方面存在不太满意的地方。此外,还提出了一些需改进之处,如安装电梯以方便老人小孩出行、完善配套设施和安全施工等。

  ④瓦松铁路铜铅锌产业基地专用线:本次评价针对周边工厂企业员工发放调查问卷75份,收回75份,有效问卷75份。通过分析和整理,当地企业员工对瓦松铁路项目的满意度为98.13%。企业员工对此项目表示了认可,同时也指出了瓦松铁路在给周边企业带来便利方面、铁路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不太满意的地方。

  上述四类项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分别为95%、96.83%、93.30%和98.13%,取其平均值为95.82%,即本次评价项目的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为95.82%。

  五、评价结论

  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2.80分,其中:决策18.00分、过程37.90分、产出18.60分、效益18.30分,综合绩效级别为"优"。

  六、绩效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专项债资金使用率偏低

  通过分析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到位和实际使用情况,发现部分项目的资金到位与实际资金支出存在较大差异,进而发现资金使用率偏低的情况。2019年雁峰区雷公堂棚户区改造项目未动工,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一直闲置;2020年度衡阳市中心城区(解放路以南历史风貌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因项目规划调整导致项目一直未能开工,项目单位未及时申请调整项目,债券资金一直闲置未用。2020年江东水厂提质改造和城区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项目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拟用于对该厂的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等进行改造,大量资金躺账造成资金时间价值和专项债券利息损失。经了解,该项目正在市发改、资规及住建三个部门同步进行概算批复、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程序审批,待相应审批程序完成后才可进行施工单位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再按项目进度支付工程款。

  (二)财务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1.专项债券项目未能做到"专账核算"。现场评价中发现,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未能按国家相关规定将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进行专账核算。如2018年度土地储备、瓦松铁路铜铅锌产业基地专用线、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珠晖区棚改)、衡山科学城启动区一期、衡山科学城标准厂房建设二期、衡山科学城标准厂房四期、衡阳市衡山科学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等项目均未能将专项债券的资金收支等进行专账核算。

  2.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欠合规。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的相关规定:"不得挪用债务资金或改变既定资金用途",但现场评价中发现,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未能严格执行该项规定,未能将专项债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3.会计核算欠准确。现场评价中发现,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未能严格按照具体项目分别归集项目支出,存在项目成本相互混淆的情况。

  (三)项目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1.项目建设进度滞后。衡山科学城标准厂房建设二期项目、衡山科学城标准厂房四期项目、衡阳市中心城区(解放路以北历史风貌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项目建设进度明显滞后。

  2.管理制度有待健全完善。现场评价的项目中,部分项目单位制定的项目管理制度较零散,且部分管理制度有所缺失,除珠晖区棚改项目外,其余项目单位均未能提供完整成册的《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四)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重视

  1.事前绩效评估有所缺失。在项目决策阶段,本次抽评的衡阳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都经过了可行性研究、集体决策等程序,基本都编制了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实施方案、财务评价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但均未就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和筹资合规性等方面履行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程序。

  2.绩效目标编报质量有待提升。本次抽评的衡阳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均编报了项目绩效目标,但编报质量有较大提升空间。如衡阳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均未填写具体绩效指标;衡阳市中心城区(解放路以北历史风貌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产出指标中少填写成本指标;科学城四个项目(启动区一期、标准厂房建设二期、标准厂房四期项目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项目)建设内容各有不同,但其编报的各类绩效指标完全一致,不符合各项目的实际情况。

  3.事中绩效跟踪有待引起重视。由于各项目单位未能及时开展事中绩效运行监控工作,通过对比项目计划与实际执行情况,找出执行差异,并分析原因、及时纠偏等,从而导致部分项目出现工期滞后、资金混用、管理制度缺失等问题,同时也不利于提高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相关建议

  (一)防范债务风险,严格申报审核

  建议相关审核部门严格执行政府专项债券申报的准入条件,对于具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对于没有收益或收益与融资规模不能平衡的公益性项目,则通过发行一般债券进行融资,同时要求各项目单位不得对同一项目或同一建设内容重复申报政府专项债券。此外,还需重点关注申报项目的总投资预算的合理性与准确性,强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质量管理等。

  (二)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建议各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债券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到"专账核算"和"专款专用"。专项债资金不得与其他资金混用、不得挪用或改变既定资金用途,不得用于债券资金限定用途以外的支出等,同时应对专项债券项目进行专账核算、规范核算,严格按照具体项目分别归集项目支出,以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成本,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三)深化项目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建议各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监控;定期召开项目进度汇报会议,及时了解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并尽快解决,以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按国家规定严格履行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重视项目合同整理与档案管理等项工作。此外,因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专项债券资金无法及时有效使用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予以调整。

  (四)重视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议衡阳市相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专项债券项目的预算编制、申报审核、执行监督、评价应用等全过程,构建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目标管理与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的闭环系统。此外,建议通过加强绩效管理组织领导、加强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加强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等方式进一步推进和深化绩效管理工作。同时,建议各项目单位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绩效理论学习,深刻理会绩效管理理念,做好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及结果应用等项工作,以提高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

  专项债券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2

  受贵局委托,我们组成评价组于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6日对涡阳县2020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绩效进行评价(自评报告)。我们的考评工作是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4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增债券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财债〔2019〕84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考评过程中,我们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查阅了与项目有关的工程及财务等相关资料,并查看了工程建设现场。现考评工作已完成,考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审批情况。2020年省财政厅共转贷涡阳县新增政府债券资金205226万元,涡阳县财政局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增债券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财债〔2019〕848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分别制定了《关于下达2020年新增债券(第一批)资金的通知》(财债〔2020〕18号)、《关于下达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第2批)资金的通知》(财债〔2020〕63号)、《关于下达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第3批)资金的通知》(财债〔2020〕131号)和《关于下达2020年第4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财债〔2020〕308号),共分配债券资金205226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资金7626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97600万元。该项目资金计划经涡阳县人民政府同意,报请涡阳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列入县本级财政预算。

  2、投资计划下达情况。涡阳县2020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共分配12个项目,其中:涡阳县五馆二中心提升改造项目33000万元、亳州市涡阳县第二中学新区项目18000万元、涡阳县地表水厂建设项目36000万元、涡阳县龙马污水处理厂工程5000万元、涡阳县城区供水全覆盖工程5000万元、2019-2020年棚改项目(涡阳县2019-2020年棚改天静宫街道马棚、桑楼社区等周边地块及涡阳县2019-2020年城关街道东风、紫光社区等周边地块)82000万元、涡阳县社区民政康养服务中心建设项5000万元、亳州市涡阳县中医院新院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4365万元(含中医院新建内科综合楼365万元)、涡阳县中医院医共体应急能力提升工程3000万元、涡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应急能力提升工程6980万元(含县医院改扩建项目一期380万元)、S245线新兴至涡阳城区段公路建设工程3447万元和涡阳县扩面延伸工程3434万元。

  3、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涡阳县2020年新增地方债券资金253624万元,于2020年9月已全部到位,资金均通过财政资金管理平台下达项目实施单位或通过国库直接拨至项目单位账户,资金到位率100%。

  截止2021年5月31日,使用2020年涡阳县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的12个项目共使用新增地方债券资金163049万元。

  4、项目组织管理情况。涡阳县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较为规范,一是纳入地方预算管理;二是注重制度监管,对项目进展及资金支付情况实施月报制,工程类项目实施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制、监理制、质量检测制、竣工验收制、决算审计制,补偿类项目实施第三方机构评估制;三是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所有项目资金按规定实行信息公开,补偿类项目在补偿前张榜公示,补偿对象对补偿评估结果签字认可。

  5、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截止2021年5月31日,涡阳县新增债券资金项目产出情况一般,其中:涡阳县五馆二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涡阳县城区供水全覆盖工程和涡阳县扩面延伸工程均已竣工验收;涡阳县社区民政康养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和S245线新兴至涡阳城区段公路建设工程部分子项目完工;剩余项目均按计划实施中。具体产出见下表:

  二、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情况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确定。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增债券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债〔2019〕848号)的要求,涡阳县财政局制定了《涡阳县2020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财债〔2020〕89号)和评价体系。遵循客观、公正、规范、透明的原则,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进展、财务管理、资金到位、项目产出和效益共4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19个三级指标。本次绩效评价以所有子项目的加权平均值作为2020年度涡阳县新增地方债券资金的定性与定量总体绩效评价得分。

  2、绩效评价方法的选择。本次评价以涡阳县2020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所涉及的12个项目为评价对象,采用了资料审查、现场查看、综合评价等评价方式,使用了比较法、调查问卷、因素分析法等绩效评价方法。绩效评价工作组先集中审查项目资料,包括项目建议书、资金计划文件、工程建设档案、账务处理资料等。同时,为了了解项目实施进展以及项目使用效果等情况,深入项目区,踏勘12个项目现场,并对项目受益人作了有关项目社会效益和公众满意度的问卷调查。

  三、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涡阳县交通运输局、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和涡阳县民政局、对已完工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按照《涡阳县2020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情况进行了逐一对比分析,通过加权平均数计算,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四、项目绩效考评情况

  经综合分析考评,按照新增地方债券资金总额进行加权计算,本次评价得分为91.83分,评价结果为优秀,情况如下:

  (一)资金投入指标(满分20分),得分20分。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项目经立项批复后,项目实施基本上公开招标(或按程序实行了政府采购),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法人制、合同制、监理制、质量监督制、竣工验收制、补偿项目第三方评估制执行情况符合要求;债券资金纳入地方预算管理。

  1、项目立项合规性(满分3分),得分3分。

  涡阳县12个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均严格按照规定实施,由财政部门根据省分配下达的资金额度,组织项目的申报、评审,形成年度项目安排计划,并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建设类政府采购(招标)合法性、补偿类项目第三方评审制执行情况(满分3分),得分3分。

  所有建设项目均按要求实行了公开招标(或按程序实行了政府采购),补偿类项目实行了第三方评估制。

  3、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4分),得分4分。

  涡阳县财政局制定的《涡阳县2020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目标设置相对合理,绩效评价体系较为完整。

  4、资金是否纳入地方预算(满分2分),得分2分。

  涡阳县2020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均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

  5、资金到位率(满分4分),得分4分。

  涡阳县2020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自2020年1月至9月全部下达,资金到位率100%。

  6、资金到位及时率(满分4分),得分4分。

  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拨付及时,未发现拖延拨付的情况。

  (二)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指标(满分38分),得分33.48分。

  在所有12个项目中,4个项目已按计划竣工验收、8个项目尚未完成,已按项目计划完成时间、进展比例或工期延迟情况扣减得分。

  1、项目法人制、合同制、监理制、质量监督、中期检查、竣工决算制执行情况(满分6分),得分6分。

  已实施的12个项目基本上按照法人制、合同制、监理制执行,在工程质量控制上采用专业监理机构进行施工监理,同时报请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检验。已竣工项目实行了决算审计制。

  2、项目进展情况(满分6分),得分3.51分。

  根据已完成的工程投资与计划实施的实际工程总投资的比值,经综合测算,该项扣减2.49分。

  3、工期控制情况(满分3分),得分3分。

  在所有12个项目中,有4个项目已竣工验收,剩余项目按计划实施中。

  4、制度建立情况(满分3分),得分3分。

  涡阳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使用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制度,如《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涡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涡政[2016]20号)文等相关制度。

  5、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7分),得分7分。

  所有项目不存在违反财债〔2015〕673号文件中“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坚决杜绝用于楼堂馆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的规定。

  6、政务公开情况(满分3分),得分3分。

  新增债券资金安排的项目通过涡阳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并纳入预算管理,并在涡阳县政务公开网公示。

  7、投资完成(支付)情况(满分10分),得分7.97分。

  根据投资完成情况,各项目资金均按照工程实施进度,依照合同约定、扣除质量保证金后足额支付。

  (三)产出指标(满分25分),得分21.39分。

  项目基本按照建议书或规划建设,因12个项目中,有4个项目实施结束并验收完毕,剩余项目基本按计划实施。

  1、按《项目建议书》建设情况(满分10分),得分10分。

  在已实施的12个项目中,基本上按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的内容建设。

  2、项目完工与验收情况(满分15分),得分11.39分。

  所有12个项目中,因大部分项目尚未完工,但考虑大部分工期在2年以上,参照视同项目完工进行考评,综合该项扣减3.61分。

  (四)效益指标(满分17分),得分16分。

  涡阳县2020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已竣工项目的效益目标实现情况、工程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公众满意度、相关社会环境改善情况、惠及的受益人群情况等调查结果较好,基本实现了预期效果。未完成的项目效益按照绩效评价办法酌情扣减得分。项目后期管理有待加强,个别项目管理不到位,已酌情扣分。

  1、项目基本目标实现情况(满分3分),得分2分。

  根据完工项目建产出情况以及未完工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基本目标实现,该项扣减1分。

  2、社会环境改善情况(满分5分),得分5分。

  项目的实施强化了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治理了城市水系,完善了县乡交通网络,促进了棚户区改造、提升教育基础设施、社会及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3、受益群体满意度(满分4分),得分4分。

  本次评价对受益人群进行了现场调查询访,询访人数为10人,满意程度达到100%。

  4、工程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满分5分),得分5分。

  已投入使用的项目已建立了依据手续及管护办法。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1.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资金拨付较低,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未能达到计划目标。如涡阳县龙马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中项目建设计划显示项目完工实际2021年3月、竣工验收时间2021年5月,截止2021年5月31日,该项目尚未完工,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4%。

  加强项目实施进度管理。建立进度控制的组织系统;监测计划的执行情况;实现项目进度计划的资金保证措施;采取加快项目进度的技术方法;协调参与项目的各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之间的关系,使之有利于项目进展。

  2、项目未及时进行财务竣工决算编报

  评价小组以询问各部门财务负责人及抽查项目的方式,确定涡阳县2020年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4个已完工项目均未进行财务竣工决算编报。根据《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的规定,建议各部门在项目完工后,尽快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专项债券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3

  为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张家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张财绩〔2021〕10号)有关要求,我们受张家界市财政局委托,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2018-2020年张家界市沙堤宁邦广场(朱家裕)土地储备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实施第三方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2009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旅游工作并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提出“要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旅游产业是张家界的主导产业,而张家界被确定为中国四个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城市功能、城市结构、城市产业组合上围绕旅游产业设置和配置,除了观光旅游产业外,将大力发展休闲度假产业、商务会展产品。片区建设开发,将对张家界旅游经济带来前所未有地提速发展,对当地经济发展带来质的飞跃,为整个片区城市化发展翻开新篇章,开创张家界旅游新格局。

  为加强土地管理,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张家界市经济发展,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实施了沙堤宁邦广场(朱家裕)土地储备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

  沙堤宁邦广场(朱家峪)土地储备项目包含沙堤片区贯坪村土地储备项目(地块一)及沙堤片区贯坪朱家峪储备土地(地块二),项目总投资38482万元,其中自有资金26082万元,专项债资金12400万元。

  建设内容:完成沙堤宁邦广场(朱家峪)土地储备项目土地征拆及收储工作,收储面积309876平方米,其中地块一总面积139122平方米,地块二总面积170754平方米。拟2023年完成土地出让,出让面积达240667平方米。

  3.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主管单位为张家界市土地储备中心,资金筹措单位为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单位为张家界市高铁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8年2月,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张家界市2017年度第九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开发利用论证报告的复函》、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下发《关于张家界市2017年度第九批次建设用地审查意见的报告》,项目正式立项。

  截止2021年11月30日,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处于竣工验收阶段,尚未完工。

  4.债券资金发行情况

  项目在张家界市财政局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系统和市发改委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管理系统完成项目填报登记,并提交一案两书相关资料。张家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完成汇总初审,经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上报湖南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审核,通过后,债券得以发行。

  沙堤宁邦广场(朱家峪)土地储备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共计12400万元,债券名称为2018年湖南省张家界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8年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于2018年9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票面利率为3.89%;发行期限为5年;还款方式为按年支付利息,到期偿还本金。

  5.债券资金拨付情况

  市财政局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拨付至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账户。截止2018年12月31日,市财政局拨付12400万元专项债券至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到位率为100%。

  6.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张家界市高铁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根据工程进度向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资金拨付申请。截止2018年12月31日,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拨付12400万元专项债券至张家界市高铁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张家界市高铁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2400万元已全部使用,无结余。专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沙堤片区棚改三期、沙堤宁邦广场(朱家峪)项目的征地拆迁、迁坟、工作经费等,具体为:2018年支付沙堤片区棚改三期补偿款5334.9万元;2019年支付沙堤宁邦广场(朱家峪)项目7065.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7.还本付息情况

  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每年年初下发的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工作通知支付债券利息至市财政局。此次发行的债券每年付息一次。

  根据《张家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地方政府债券2019年应付利息的通知》、《张家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地方政府债券2020年应付利息的通知》、《张家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工作的通知》,截止2021年11月30日,共支付债券利息1447.08万元,其中:2019年支付482.36万元、2020年支付482.36万元、2021年支付482.36万元,足额及时支付利息。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一案两书及市财政局关于专项债券项目情况文件中相关指标要求,对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了重新梳理。

  项目总体目标为:加强土地管理,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按收储计划实施供地,给未来进行商品房开发规划、商业广场建设做铺垫,解决沙堤片区因公共设施和项目开发形成的住房困难,并配套建设小学、幼儿园,提高沙堤片区生活水平。具体为:

  1.完成土地征拆工作;

  2.收储面积达309876平方米;

  3.2023年完成土地出让,出让面积达240667平方米;

  4.项目实施期间未发生重大事故,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秉承价值中立、公平公正公开、客观性等原则,按照从投入到产出、效果和影响力的绩效逻辑路径,结合项目实际开展情况,通过指标设计和量化分析检验支出效果;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等方面,综合考察该项目的完成情况、取得的成绩以及效益等;运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总结经验做法,反思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的问题,以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具体采用的评价方法如下:

  1.政策、文献研究法:通过研究或解读项目的相关政策文献来获取项目的概况、绩效指标等有用信息。

  2.标杆法:通过与最佳值进行比较,算出绩效值。

  3.社会调查法:主要包括问卷调查、访谈、现场勘查等,以获取一手数据资料。

  4.抽样复核法:采用简单随机抽样的方法,对采集的数据信息按照一定的比例抽样复核,抽查了债券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数据采集方法及过程

  采集的数据分定性、定量两种,其中定性数据主要通过问卷调查、访谈、实地考察等社会调查方式进行采集;定量数据通过翻阅相关资料、由项目单位填报基础表格的方式来进行采集,数据收集到位后,对数据进行实地复核,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具体数据采集的方法和过程如下:

  1.基础数据采集:在张家界市高铁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相关管理人员的支持和配合下,完成了基础表的填报工作,并对2018、2019年全部债券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债券资金12400万元,占全部债券资金的100%。

  2.访谈调研:根据工作方案,对张家界市高铁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针对项目立项背景、专项债券管理情况、监督检查管理情况、风险预警机制或制度保障、取得的成绩与效益、实施过程中的困难等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

  3.问卷调研:本次绩效评价项目问卷调查对象为征地拆迁户,在永定区征地事务中心的协调下,共发放调查问卷20份,收回问卷20份,有效问卷20份。(问卷调查情况见附表3)。

  (三)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规范,对项目调研过程中获取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归纳、总结和分析,结合工作方案中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评分。并在此基础上提炼结论撰写绩效评价报告,上报委托单位。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1.基础数据采集和分析

  2021年11月22日—11月24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张家界市高铁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填写和反馈的基础表数据,对项目资金的到位、使用情况等数据进行了整理和分析。

  2.社会调查

  2021年11月29日—11月30日,对张家界市高铁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主要了解项目现状、专项债券管理情况、监督考核情况、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建议等。此外,随机选取部分项目征地拆迁户进行问卷调查。

  3.数据分析及撰写报告

  2021年12月4日—12月10日,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规范,对收集到的所有材料和数据进行甄别、分析和评分,并提炼结论撰写了本次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主要绩效

  1.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经济效益显著。项目实施将提升区域地块价值,加快推进区域开发建设,形成新的消费和市场需求,使项目地块成为推动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力量。项目地块出让获得的土地出让金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提升财政支出能力。

  2、整合土地资源,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通过产业结构调整,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得到保障,人地矛盾得到缓解,提升张家界市城市建设与公共服务水平;同时,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进行征地拆迁补偿,切实保障了被征地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地区均衡发展,

  3.改善城区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具有可持续影响力。项目建设通过收购存量土地,改善了原来分散无序、粗放利用的现象,改善、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产出率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当地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提升产业发展质量与水平,也将会有效地带动片区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加快项目区域及周边区域城市化建设进程。

  (二)评价结论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提出的绩效评价指标框架,细化形成了本项目的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经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访谈,以及数据分析等环节,完成了绩效评价工作。

  最终评分结果:总分为80.95分,属于“良”。其中,项目决策类指标权重为15分,得10.25分;项目过程类指标权重为30分,得20.7分;项目绩效类指标权重为55分,得50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分析:该项分值15分,计10.25分

  1.项目决策过程8分,实得8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3分):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发展政策、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项目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与相关部门同类预算支出或部门内部相关预算支出无重复,无扣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3分):项目按规定完成勘察、设计、用地、环评、开工许可等前期批复程序;项目审批文件、手续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经过必要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无扣分。(3)项目符合性(2分):项目不属于专项债券项目负面清单的范围;项目有专业机构出具的的“一案两书”,无扣分。

  2.绩效目标4分,实得0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申报表,扣2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2分):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申报表,扣2分。

  3.资金投入3分,实得2.25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3分):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等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做到总体收支平衡和年度收支平衡;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但项目申请专项债券额度与实际需要不匹配,经检查,申请的债券资金并未全部用于该项目,扣0.75分。

  (二)项目过程分析:该项分值30分,计20.7分

  1.资金管理14分,实得10分:

  (1)资金到位率(2分):资金全部按规定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无扣分。

  (2)预算执行率(4分):预算执行率100%,无扣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6分):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市高铁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未针对债券资金制定专门的资金财务管理办法;未对资金收支、成本进行专账核算;未严格按照项目融资平衡方案或相关立项批复文件中列明的建设范围和用途使用;存在资金挤占问题,扣4分。

  (4)还本付息(2分):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每年年初下发的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工作通知支付债券利息至市财政局;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建设运营期限匹配,根据《张家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地方政府债券2019年应付利息的通知》、《张家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地方政府债券2020年应付利息的通知》、《张家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工作的通知》,截止2021年11月30日,共支付债券利息1447.08万元,其中:2019年支付482.36万元、2020年支付482.36万元、2021年支付482.36万元,足额及时支付利息,无扣分。

  2.项目实施10分,实得6.7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2分):未专门建立专项债务管理制度、未正式出台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且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也有待建立健全,扣2分。

  (2)项目质量控制(2分):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市高铁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编制了科学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严格把控项目质量;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项目调整审批手续完备,无扣分。(3)招标及政府采购管理(4分):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的程序及手续合法合规;合同签订及执行规范;工程、设备、原材料等采购需求与项目实际需求吻合,不存在重复或浪费现象,无扣分。

  (4)资产管理(2分):资产管理欠规范,会计核算不准确;多个项目之间划分不清晰,扣1.3分。

  3.风险控制6分,实得4分:

  (1)风控机制及措施(2分):未建立债务风险动态监测机制;未建立债务风险应对预案和社会稳定风险应对预案,扣2分。

  (2)风控效果(2分):截至目前,项目建设期间未发生过重大风险事件(重大债务违约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事件等)、因债务引起的重大事件等情况,无扣分。

  (3)问题整改(1分):截至目前,未发生相关重大问题,对相关监管部门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无扣分。

  (4)信息公开(1分):对债券资金发行、存续、重大事项、调整用途等进行了信息披露,无扣分。

  (三)项目绩效情况:该项分值55分,计50分

  1.项目产出30分,实得30分:

  (1)产出数量(12分):均达到规定要求,无扣分。

  (2)产出质量(6分):各项工程均在项目实施单位、监理单位的监管下有序开展,达到质量标准,无扣分。

  (3)产出时效(6分):项目按规定时间完成,无扣分。

  (4)产出成本(6分):满足指标要求,无扣分。

  2.项目效益25分,实得20分:

  (1)实施效益(10分):项目的实施可以助力积极财政政策,发挥稳投资及稳增长作用;同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升当地居民生活水平,促进当地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无扣分。

  (2)社会资本投入(3分):项目的实施可以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但截至目前,尚未收到任何社会资本投入,在带动社会资本有效投资方面有待加强,扣1分。

  (3)可持续影响(4分):将加快所在区域城市化建设进程,具有可持续影响力,无扣分。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问卷调查20人,16人满意,满意度80%,扣4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申报管理不规范

  检查地方政府债券相关资料,未见绩效目标申报表,未进行年度绩效目标申报。无法明确项目绩效目标,精确衡量产出指标、效益指标,不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完善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的规定。

  (二)项目管理不到位

  一是管理制度有待建立健全。张家界市高铁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未专门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未正式出台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债务风险动态监测机制,且专项债务财务管理制度也有待建立健全。

  二是项目名称、分类管理欠规范。根据一案两书专项债券资金名称为太极山水庄园土地储备项目,而张家界市财政局系统中的名称为张家界市沙堤宁邦广场(朱家裕)土地储备项目,且项目未单独核算,与沙堤片区棚改三期(朱家峪)项目统一核算,项目划分不清晰,项目管理混乱。

  三是项目档案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现场查看,专项债券项目档案资料管理不到位,未有专人对各项资料进行妥善保管,项目档案管理有待加强与规范。

  (三)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不规范

  一是未对资金收支、成本进行专账核算。张家界市高铁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未对沙堤宁邦广场(朱家峪)土地储备项目进行专账核算,项目成本支出难以准确计量。

  二是存在扩大开支范围问题。按照项目融资平衡方案及相关财政批复文件,该项目为沙堤宁邦广场(朱家峪)土地储备项目,但检查资金支出审批文件,5334.9万元债券资金用于支付2018年度沙堤片区棚改三期(朱家峪)项目征地补偿费用,与一案两书列明的建设范围和用途不一致。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提升绩效指标科学性

  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提高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填报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要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工作内容。绩效指标要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政府投资计划相对应,确保绩效目标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

  (二)建立完善专项债务管理制度,加强专项债券项目管理

  一是建立和完善专项债务相关制度。应按照《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专项债务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对专项债务的管理和监督;防范风险管控,加快制定并出台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二是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监管制度,对项目进行明确划分,按照不同的项目建立相应的台账,并科学分类、妥善保管项目资料。三是提升项目档案管理水平,应安排专人对项目各项资料进行科学分类、妥善保管。

  (三)规范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规范债券资金财务管理,实行专账核算。项目实施单位须建立债券资金台账,实行专账核算,并严格按照项目类别,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提高财务核算水平。二是规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专项债券的相关规定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杜绝用于项目融资平衡方案或相关立项批复文件内容之外的项目,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

  专项债券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4

  为深入贯彻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宝安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对宝安区2021年文化建设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过程开展绩效评价。具体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深圳“高质量发展高地、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可持续发展先锋”的战略定位以及“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发展目标。2019年12月,为全面响应顶层设计,深圳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行动方案(2019-2025)》指出,要大力发展“文化+”新型业态,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建设文化旅游综合体,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打造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为落实国家、省、市文体事业发展目标,做大做强文体事业和文体产业,建设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的公共文体服务网络,宝安区围绕“文化强区”的战略目标,不断加强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对老城区群众文化艺术馆、图书馆、新安影剧院进行升级改造,将新安影剧院改造为宝安音乐厅,推进宝安公共文化艺术中心(博物馆、艺术馆、美术馆)的建设。

  (二)项目组织管理

  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涉及的组织管理主体主要为区文体局、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以下简称“区工务署”)、深圳市宝安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文体服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相关主体主要职责如下:

  1.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区文体局为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的牵头单位,负责提请并汇总文化建设专项债项目的具体需求,同时承担新老三馆专项债券的偿还责任。此外,区文体局负责统筹、监管本次债务项目中设备采购项目的实施。

  2.宝安区建筑工务署

  区工务署负责基础建设类项目的施工建设,即专项债资金的“用”环节。区工务署的市政工程一科负责此次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和进度管理。本专项债项目涉及的宝安1990改造项目和宝安公共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均由区工务署统筹实施,承担了项目建设过程的进度把控、工程质量安全职责。

  3.宝安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区文体服务中心为区文体局的下属单位,负责已建成场馆的运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已建成场馆的运营规划及运营方案编制,运营组织实施、开放管理、活动运营管理、设施设备日常运维管理、运营年报报告等内容。

  4.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发改局为政府投资项目主管单位,统筹、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并下达项目建设资金计划。在本项目中,区发改局负责债务项目选取、推荐。

  5.宝安区财政局

  区财政局负责统筹专项债预决算管理、债券发行、债券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

  (三)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

  文化建设专项债项目根据建设内容可将其大致分为设备购置类部分和基础建设类部分,其中宝安1990改造项目分为设备购置类部分及基础建设类部分、宝安艺术中心建设项目为基础建设类部分项目。

  1.宝安1990改造项目

  项目位于宝安区新安二路70-74号,为宝安图书馆旧馆、群众文化艺术馆(含宝安画院)、新安影剧院升级改建工程。主要对图书馆、文化馆、音乐厅三个场馆原有墙体拆除重新布局;对室内进行装修、整合广场地面、统一广场地面标高;新建钻石书廊、阶梯艺廊、仓库、休息厅、水晶前厅、地下新增文化艺术区、自行车库、地下停车库等。

  2.宝安艺术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用地面积为14,3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12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上部分,建设内容包括固定展区、博物馆陈列布展区、临时展区、教育区与服务设施、艺术馆演出区及相关配套用房等;地下部分,建设内容包含藏品库区与技术区、报告厅、会议室、小学活动场地、地下停车库、设备用房及人防等;配套部分,对室外场地进行铺装以及完善室外道路、室外绿化、室外景观、室外照明、室外管网、标识系统及泛光照明等工程。

  (四)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本项目实施建设总体目标为:推动深圳市大力发展“文化+”新型业态、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并构筑起展现群文风采和前沿艺术的文化新高地,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体活动需求和现有场地设施不足的矛盾,推动宝安区文体事业发展。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对象、范围及时限

  本次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绩效评价,共涉及专项债务资金20,567.00万元;主要从项目决策、管理、产出、效益等方面,对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评价;项目评价对象主要为区文体局及区工务署,评价期限主要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鉴于宝安1990馆中文化馆、图书馆已于2022年5月18日对外运营,评价期间延伸至2022年。

  (二)绩效评价原则及方法

  评价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主要通过案卷研究、实地调研、问卷调查、成本效益分析、穿行测试等方式收集和分析数据资料,围绕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情况开展本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案卷研究法。评价主要通过搜集项目立项、决策、运行、监督等全过程资料及与项目相关的资金支出等原始材料,分析了解项目执行的基本情况。

  (2)实地调研。评价通过对项目相关单位开展实地调研,了解疫情防控专项经费项目立项、执行及管理等相关情况,并形成调研纪要及问题汇总表等。

  (3)问卷调查法。评价主要通过问卷星小程序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了解项目实施的成效、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

  (4)成本效益分析。评价根据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执行情况,结合财政资金投入情况,分析资金使用效益。

  (5)穿行测试。评价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业务进行穿行测试,了解项目的执行及监管情况,以评价项目执行的有效性。

  (三)评价组织实施

  1.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区文体局提供的《宝安1990(图书馆、文化馆、音乐厅)升级改造工程、宝安公共文化艺术中心、宝安区体育中心网球场改扩建工程、新桥足球体育公园工程、宝安区工人文化宫建设工程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总体来看,项目实施进度正常,项目目标任务按时按质完成,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三、评价结论

  本次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为75.06分,等级为“中”。

  四、主要成绩及经验做法

  (一)拓宽地方政府融资渠道,保障重点领域公益项目融资需求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一种新型融资模式,在国家、省市等相关政策鼓励支持下,未来可能成为地方政府最主要的融资渠道之一,本项目对专项债“借、用、管、还”各个环节的实践,拓展了政府专项债券品种,同时,专项债也为本项目融资提供了便利;在当前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实体经济运行困难等背景下,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有效发挥财政的逆周期调节作用,能够更大程度地加强地方政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地方财政金融与政府税收的稳步增长。

  (二)合理使用专项债券,充分发挥专项债券功能

  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债券的一种,使用专项债是我区积极进行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有效措施,用好政府债券扩大有效投资,是带动消费扩大内需、促就业稳增长的重要举措。

  (三)项目建设合理规划设计,提升建设工程管理效率

  2021年,宝安1990改造项目及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均合理进行规划设计,以提升建设项目的管理效率。一是宝安1990改造项目开工过程中,全面引入智慧工地管理平台,集成视频监控、智能水表/电表、人员定位等数据,应用计划、劳务实名制、安全质量等管理系统,对数据深度挖掘分析,全面实现项目运营状态的多维度、多层次可视化,为公司提供决策依据,为项目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引入VR浸入式安全教育系统,可模拟多种安全事故场景,具有效果逼真、印象深刻、占地小巧,内容详实等优势,VR事故体验设置为工人进场第一课,提升工人安全防范水平和事故应对能力。二是宝安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在建设前对深圳市各月平均气温和各月平均降雨量进行统计,以及对建设场地的地质条件、水文条件进行勘探与测试,有利于保障与推进后续工程建设良好进行。对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重难点进行了详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有效提高了工程建设效率。

  (四)更新场馆配套设施,丰富群众娱乐活动,提升人民幸福感

  宝安1990改造项目已建成完毕,图书馆与文化馆已对外开放运营,其中图书馆第一阶段体验式开放,升级改造后的图书馆空间功能分区更为具体化,一楼综合服务区包含自助图书馆、汇学堂、1990记忆展厅及多功能厅,面向全年龄段读者开放。二楼儿童主题区,根据儿童年龄段,分为婴幼儿阅览区,学前阅览区,少儿阅览区。针对不同年龄层的儿童,更加细化的馆藏资源也方便了前来选择的家长。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推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良好的节日文化氛围,展示宝安区群众文化事业发展成绩,普及民俗文化、节庆文化和非遗文化,文化馆举办了丰富多彩的体验日系列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醒狮表演、茶座、戏曲演出等,极大丰富了市民的娱乐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有效提升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场馆运营缺乏统筹规划,运营服务水平与场馆服务功能不匹配

  1.场馆运营缺乏统筹规划,运营管理体系未建立健全

  一是未建立健全场馆运营方案。宝安1990文化馆、图书馆已于2022年5月18日正式对外运营,但截至评价截止日,区文体局未出具场馆运营方案,未对场馆运营特色及定位、运营时间及面积、运营模式、运营成本及收益测算等内容进行明确,不利于为后续场馆运营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二是未建立项目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区文体服务中心未建立场馆运营管理制度,未对宝安1990中已运营的文化馆、图书馆的安全管理、设备维护、日常巡查、应急预案、信息公开、用户满意度调查等内容进行明确,导致宝安1990馆的安全管理、使用管理、活动管理、开放管理等内容无章可循、无制度可依。

  2.运营服务水平与场馆服务功能不匹配,场馆效能未有效发挥

  一是场馆使用布局不合理,不利于场馆效能发挥。宝安1990馆中已投入运营的文化馆,共7层,其中对外运营开放的主要为1-3层的,用于展览、文化活动承办及剧院等,4-7层主要为名师工作室以及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办公区域,对外承办活动场地不足,难以发挥场馆效能。二是场馆承办活动内容较单一,大型活动较少,难以构建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经调研,区文体服务中心2022年5-11月在文化馆承办活动约33场,其中约20场主要为演出及展览活动,仅1场为承办国家级活动,2场为承办市级活动,其余均为区文体服务中心承办的区级活动,承办大型活动较少,难以引入国内、国际等高端活动,不利于场馆品牌形象树立,不利于构建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3.已建成场馆未及时投入运营,难以发挥场馆运营效益

  一是图书馆及文化馆未及时投入运营。经调研,宝安1990馆中的文化馆、图书馆于2022年5月18日开始运营,2021年未完成区政府交代任务,投入使用时间晚于规定时间近1年。二是音乐厅未及时投入运营。宝安1990改造项目已于2021年底全部建成,但截至评价截止日,宝安1990项目中的音乐厅尚未投入使用,经评价调研了解,因区文体局仍未明确具体的音乐厅运营方式,未决议是否由第三方进行委托运营抑或是继续由区文体服务中心自行运营,从而导致音乐厅仍处于闲置状态,尚未投入使用。

  (二)项目建设管理有效性不足,个别建设目标未落实

  1.工程建设暂未达到环保目标要求,影响项目建设水平

  经调研,目前已建成的宝安1990改造项目,区工务署尚未针对宝安1990改造项目申请国家绿色建筑一星标准认证,影响宝安1990改造项目环保目标的落实。

  2.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已建成项目无法办理竣工验收

  一是工程项目仍存在较多问题项,无法达到验收标准。经调研,区工务署工程监管不到位,于2021年底由区工务署建成完工的宝安1990改造项目仍存在较多工程问题项。一方面,已完工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另一方面,音乐厅仍存在个别房间未全部完工的情况。二是项目未取得竣工验收相关手续。工程主体施工完毕后,于2022年10月份取得用地划拨,过程中得知用地规划许可证因用地性质及面积变更问题需重新办理,导致原先办理的工程规划许可证也需重新办理,待工程变更手续完善,才可进行项目的人防验收、竣工及规划验收等。

  3.项目设计例会参与单位不足,影响设计变更的合理性

  根据《宝安区建筑工务署代建管理流程》中“代建项目实施阶段的设计变更管理实行分级管理,所有设计变更均须由代建单位牵头,建设单位(邀请项目单位参会或复函)、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共同确认”的要求。经调研,部分项目设计例会参与单位不足,但仍通过设计变更申请。

  (三)项目设施设备采购及管理不到位,影响资产使用效益

  1.场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不及时,无法及时投入使用

  实际家具标段、办公设备标段、演艺设备标段的供应商确定时间均落后于预期进度,最晚的办公设备标段采购工作甚至落后半年时间。

  2.场馆设施资产管理不到位,未发挥资产效益

  一是部分设备购置不及时。经调研,区文体局的宝安1990馆设备采购项目时发现,截至2022年9月底,部分设备仍未到位,设备到位率为92.18%。二是大部分设备仍未验收入库。三个设备采购标段中,区文体局仅于2022年4月将演艺设备标段进行履约验收,其他两个标段截至2022年9月仍未验收。此外,已验收的演艺设备标段资产截至2022年9月仍未入库、未粘贴资产标签。

  (四)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自评无法进行量化分析

  评价根据区文体局提供的《宝安1990(图书馆、文化馆、音乐厅)升级改造工程、宝安公共文化艺术中心、宝安区体育中心网球场改扩建工程、新桥足球体育公园工程、宝安区工人文化宫建设工程地方政府政务项目绩效自评表》发现,绩效目标存在如下问题:一是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完整,经调研,区工务署宝安1990改造项目未设置项目社会效益指标及目标、未设置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及目标值。二是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合理,经调研,区文体局项目2021年文化建设专项债项目社会效益目标指标为“投资项目社会影响性”、指标目标值为“有所提升”,经济效益目标指标为“投资项目经济建设带动性”、指标目标值为“有所带动”,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六、下一步建议

  (一)加快场馆运营规划建设,完善运营管理体系

  1.加速场馆运营顶层设计方案建设,建立健全运营管理体系

  一是区文体局应尽快建立健全场馆运营方案。区文体局应尽快建立已运营的宝安1990运营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场馆运营特色及定位、运营时间及面积、运营模式、运营成本及收益测算等内容,为场馆后续运营工作提供指导。二是区文体局应尽快建立项目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区文体局应根据编制内部运营管理制度,为场馆运营管理提供制度依据。

  2.提升宝安1990场馆运营服务水平,有效发挥场馆效能

  一是对宝安1990进行合理化布局。区文体局应督促区文体服务中心重新规划宝安1990文化馆场地设置内容,将目前4-7层的名师工作室、办公区域等进行重新规划,扩宽对外承办活动场地,从而更好地发挥场馆效能。二是调整部分场馆空间用途。区文体局应督促区文体服务中心结合宝安1990文化馆建设规划平面图,调整部分区域的空间用途,避免出现场馆实际使用用途与规划不符的情况。三是扩展活动类型、提升活动品质。区文体局应督促区文体服务中心结合宝安区前期宝安1990改造项目规划,引进符合场馆本身特质的活动,提高引进国际、国内一流水平活动、赛事的活动次数,从而使得场馆运营效益最大化。活动质量得到保证的同时,还应提高公益活动频次、形式、内容,此外还需加强活动的宣传力度、拓展活动宣传渠道,尽全力将宝安1990打造为深圳市、乃至全国一流的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四是通过提升场馆服务品质,提高市民满意度。区文体局应督促区文体服务中心及时开展市民满意度调查活动,从市民的满意出发,及时了解市民需求,通过动态调整经营策略进而解决市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活动需求。

  3.及时将已建成场馆投入运营,发挥场馆运营效益

  区文体局应督促区文体服务中心加快对音乐厅运营方式的决议,若采取第三方进行委托运营,则选取与音乐厅场馆本身性质、建成目的相符的运营方;若选择继续自主运营,则应立即编制运营方案,继而加快音乐厅开放运营的进程。

  (二)加大项目建设管理力度,落实项目建设目标

  1.建设过程中达成生态环保要求,避免影响项目建设水平

  区工务署应督促代建方优先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从而使建成场馆达到国家绿色建筑一星标准要求。

  2.工程项目进行自查整改,早日完成已建成场馆规划验收工作

  区工务署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应开展已初步建成场馆宝安1990的工程自查工作,结合已发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尽快落实整改,达成验收要求。

  区文体局作为项目牵头单位,应及时与有关部门协商,尽快取得宝安1990改造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文件,尽早完成宝安1990的人防验收、竣工及规划验收工作。

  3.严格规范项目设计例会参与单位签到,避免影响设计变更合理性

  区工务署应确保后续所有涉及项目变更的设计例会中,均有所有相关方到达,且做好签到统计工作;若为线上参会,也应保留现场照片或采用线上打卡签到的方式留存记录。

  (三)加强场馆设施设备采购及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1.及时进行采购项目实施,保证资产及时投入使用

  区文体局在后续工作中,应实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调整工作计划,及时进行采购实施工作,避免再次出现采购工作实施进度落后于区年度任务令的情况,进而影响场馆开放及时性。

  2.落实场馆设施资产管理工作,发挥资产使用效益

  区文体局应及时完成采购项目实施,从而推动项目有效进行。首先是丰富设备论证的维度,在设备论证过程中结合设备购置客观事实及部门业务发展趋势,多维度获取市面上或兄弟单位设备购买、使用过程的数据,综合分析设备购置的预算保障要求、功能性设备与实际需求的匹配性等;其次区文体局应及时进行资产验收入库工作,且对已验收资产进行及时使用,避免资产闲置。

  (四)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1.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设置可量化

  一方面,区文体局应树立绩效目标管理理念,规范管理模式。结合实际情况,细化任务目标,结合预算安排和预算管理实际,认真编报绩效指标,按实际需求申报费用补贴,督促落实完成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另一方面,区文体局还应树立绩效理念,规范项目管理,结合项目实际,细化任务目标,结合预算安排和预算管理实际,细化量化绩效指标。

  2.深入进行绩效自评工作,深入剖析项目管理问题

  建议区文体局根据绩效评价相关要求,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年中监控、年末评价,实现绩效评价全覆盖,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项目的全面分析,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效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对评价结果的运用。

  专项债券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5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仙河苑二期安置房综合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预计时间:2021年11月-2022年8月。

  项目建设单位:无锡雪浪科教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简介:仙河苑二期位于五湖大道与清源路东北角交叉口,项目占地面积约34.5万㎡,设计建筑面积为573117㎡,81栋建筑,203个单元。通过整治环境补齐基础设施和服务短板,完善小区功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小区运行水平、居住环境品质和居民满意度,将仙河苑二期提升为宜居、健康富有活力的小区。项目建设内容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改造,小区建筑污水管网改造及建筑立面出新等。

  项目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本项目总投资为0.68亿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及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支持解决,其中申请专项债券资金为0.4亿元,占比约58.82%,财政预算和自筹资金0.28亿元,占比约41.18%。2021年申请专项债券资金0.2亿元,自筹0.28亿元均已到位。

  (二)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

  1、进一步完善了小区使用功能,大大提升了项目区域土地的使用价值。改善了该区域居民的交通出行环境、生产和生活环境,有利于改善当地的人文环境,使当地居民直接受益。

  2、新项目的实施,带来的是整个小区的景观提升,完善区域配套设施,从而使得小区环境美化,市民增加了一个休闲活动场所,丰富了市民业余生活,激发了社区活力,提高了城市精神文明建设。

  年度目标:

  1、完成项目立项、审批、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

  2、各子项目顺利开工,按照进度及时施工。

  二、评价情况

  (一)项目特点分析。

  江苏确立了“重点支持2000年前的老旧小区、鼓励2000年后的既有居住区、引导新建居住区建成宜居示范住区”的总体思路,明确了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主要针对居民居住生活中“急难愁盼”的问题,按照现行要求及居民意见推进居住区环境全面整治和功能完善。

  通过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居民的幸福指数,提升区域整体环境。提升居民生活环境,激发居民活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小区运行水平,提升小区运行水平、居住环境品质和居民满意度,将仙河苑二期提升为宜居、健康富有活力的小区。

  根据本项目以上主要特点,绩效评价的要点,主要集中在工程的过程管理;投入产出效益方面的评估;以及惠民、提升居民满意度几个主要方面展开。

  (二)评价思路方法

  工程项目重点关注完工或进度与计划的比较,评价原则上有数据指标的,尽量用数据比较,无数据的定性指标,主要考虑社会效益以及居民的满意度,做到定性定量相结合。主要绩效指标分析如下:

  1. 资金到位率:2021年度仙河苑二期安置房综合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到位率=2021年债券实际到位金额/2021年度申请专项债券金额/*100%=100%,该指标权重分5分,实际得分5分。

  2.资金执行率:2021年度仙河苑二期安置房综合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专项债券资金执行率=2021年债券支付金额/2021年债券实际到位金额*100%=100%。该指标权重分5分,实际得分5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使用符合规范,该项债券资金专用于2021年度仙河苑二期安置房综合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专款专用,符合监管要求。该指标权重分5分,实际得分5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2021年度仙河苑二期安置房综合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有适用的合法、合规、适用的项目管理制度。该指标权重分10分,实际得分10分。

  5.制度执行有效性:2021年度仙河苑二期安置房综合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的专项债券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执行,有建设方案及相关工作资料,资料保存齐全。合同管理严谨,财务管理制度按相关规定执行,制度执行有效。该指标权重分10分,实际得分10分。

  6.2021年项目工作完成率:完成项目立项、审批、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该指标权重分10分,实际得分10分。

  7. 工程质量达标率:工程属于前期准备阶段,部分工程尚未竣工,无法判定全部合格。该指标权重分10分,实际得分9分。

  8. 工程及时施工:工程按计划及时施工,但按照专项海绵城市建设,室外市政,绿化目前暂缓施工。该指标权重分5分,实际得分4分。

  9. 平均融资利率:项目融资利率控制在5%以内。发行专项债券年化率为3.37%,未超过5%,为工程节省较多筹资费用。该指标权重分10分,实际得分10分。

  10.社会效益:该项目实施期间,施工时间合理安排,对居民正常生活影响较小。该指标权重分5分,实际得分4分。

  11.生态效益:该项目绿化目前暂缓施工,卫生环境提升尚未取得良好效果。该指标权重分5分,实际得分4分。

  12.可持续发展:该项目制定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刚开始执行,尚未取得明显效果。该指标权重分5分,实际得分4分。

  13.服务对象满意度:该项目实施后,根据问卷调查统计,居民的满意度为85 %。该指标权重分15分,实际得分15分。

  (三)评价工作情况。

  仙河苑二期安置房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实际情况:总投资6500万,工期180天,2021年10月25日完成招标,计划开始时间2021年11月份,计划2022年5月底完成,目前已进场施工,(1)外墙涂料:正在对高层建筑外立面翻新,南区外墙涂料到年底(高层:多层)基本结束,北区高层到年底结束,多层目前完成30%,到2022年1月15日全部结束,(2)楼道一楼门厅、门户升级改造,到年底入户门厅改造年底完成240#一242#(11层一幢),257#(24层一幢),243#一245#,250#一252#(6层二幢)共计十个单元,(3)顶楼屋面防水改造,已启动维修,目前完成10%。(4)智能化改造正在专业设计深化中,2022年2月份后启动;(4)为了按照专项海绵城市建设,室外市政,绿化目前暂缓施工。

  (四)绩效评价结论。

  经自我评价,2021年度仙河苑二期安置房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专项债券资金评分为95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三、项目绩效。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温饱问题解决之后,精神需求被提上了人们的生活日程,如何使城市更有利于人的生存和生活,最大限度的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这个问题摆在了人们面前。提升居住环境以及激发社区活力是人在完成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后,为不断满足人的多方面需要而处于的一种文化创造、文化欣赏、文化建构的生命状态和行为方式,它是一种文化形态。高质量的发展要求以及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是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宜居示范居住区”的基本诉求。基本环境得到整治,宜居品质的提升,社区活化的培育,长效机制的建立是我们老旧小区改造的最终目标。通过整治环境补齐基础设施和服务短板,落实物业管理服务全覆盖,完善小区功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小区运行水平、居住环境品质和居民满意度, 将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为宜居示范居住区。

  项目的建设有利于片区经济,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将加速区域的建设,带动商业、房地产业、文化娱乐等的迅速发展,从而促进区域经济的繁荣。

  仙河苑二期安置房综合改造提升工程是一项惠民工程,是一项为老百姓办实事工程,更是政府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此项目完工后整个自然村的公用配套设施明显改善,居民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有了质的飞跃,脏乱差的现象得到整治,环境面貌焕然一新,村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大幅提高。

  四、存在问题。

  该项目绿化部分目前暂缓施工,卫生环境提升尚未取得明显效果。

  五、有关建议。

  建议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安排施工,确保时效和工程质量,注重生态效益提升。

  六、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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