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4-07-18 报告

  在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素养的今天,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

  为贯彻落实《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蚌政〔2021〕44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项目实施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我部门结合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自评,自评得分100分,现将自评报告汇报如下:

  一、项目投入情况(15分)

  (一)项目立项(8分)

  1、2021年我区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100套。

  2、根据项目年度实施规划,燕南苑计划开工450套,秦集安置房项目650套。根据各个项目实际情况,狠抓落实,确保任务达成。

  (二)资金落实(7分)

  2021年我区相关资金全部纳入预算,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过程情况(42分)

  (一)项目管理(15分)

  建立健全定期通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为项目管理提供强大的政策和制度保障。

  (二)资金管理(27分)

  我区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且在使用时履行规范的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和规定的'标准执行,不断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项目产出情况(33分)

  棚户区新开工情况:至2021年12月底,燕南苑项目450套、秦集安置房650套已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开工完成率100%,较好的完成了今年的目标任务,资金拨付使用为10440.0465万元。

  四、项目效果情况(10分)

  1、我部门通过来电咨询及来访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95%。

  2、经检查,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未收到投诉和负面报道。

  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按照国家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总体要求,以及省市开展“美丽县城”建设的工作部署,为了改造老城区脏乱差问题突出的棚户区,提升城市形象,寻甸县20xx年启动实施县城小碑村、月甲、仁德一小老校区3个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拆迁户600余户,项目概算总投资14.6亿元,资金主要通过申请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筹集11亿元、县级财政筹措3.6亿元。在省市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xx年、20xx年分别取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指标900套。棚户区改造项目采用异地实物安置为主,在县城北片区配套建设安置小区,新建安置房1800套,配套商业开发、医院、农贸市场等设施。

  为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20xx年4月寻甸县印发《寻甸县县城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明确棚户区改造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拆迁与风貌改造相结合、棚户区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拆迁安置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5项原则,用3年时间完成改造,分两期实施,其中第一期实施月甲、小碑村、老仁德一小3个片区,安置小区建设即为当前实施的北二环以北建设项目。安置小区建设占地132亩,建设规模28.6万平方米,20xx年9月全面开工,20xx年4月中旬逐步停工,2021年2月27日复工,目前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现已封顶11个栋号,封顶楼栋面积105000平米1232套,其余楼栋正进行主体工程施工,完成形象进度70%,审核完成产值累计约4.6亿。确权且拨付工程进度款3.7亿元,土地证办理支付1.54亿元。

  20xx年获得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一期)资金4亿元、2021年2.3亿元,到位中央专项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1.22亿元、省级补助资金780.46万元,棚户区改造项目到位资金共7.6亿元,拨付县棚改指挥部账户5.3亿元。截至2022年3月底,指挥部已根据项目进度拨付工程款24529.58万元、县住建局拨付工程款9610.27万元,向第三方中介机构设计院、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和测绘等7个部门拨付资金2219.49万元,用于土地收储资金15847.2万元,土地出让金税费、不动产测绘费467.2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整个项目计划2024年底前完成,安置房小区计划2022年12月31日前基本建成。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为有序推动项目,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寻甸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综合办公室、资金保障组、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组、工程建设工作组、社会稳定组,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指挥部制定了《寻甸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财务管理制度》、《寻甸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报销制度》、《寻甸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食堂管理制度》、《寻甸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考核办法》、《寻甸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考勤管理制度》,项目由寻甸城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对象包括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所有项目支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项目要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绩效评价应当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依据《寻甸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进行,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由项目单位先开展自评,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单位自评进行抽查复核。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指标评价体系,对照指标进行逐项目进行评分,总分值100分,自评分值93分,评价结论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符合县城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项目到位资金率为52%,预算执行率为100%,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实施单位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市级下达项目计划为2022年12月31日前基本建成1800套,现完成1232套,完成率68.4%,项目全部建成后为1851套,实际完成率为102.8%。质量达标率为100%。项目实行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模式,通过公开招标选聘专业造价咨询机构控制成本,审计机构进行成本核算。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地方发展,拉动投资,有效改善脏、乱、差现象,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面貌,有效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项目实行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模式,通过公开招标选聘专业造价咨询机构控制成本,审计机构进行成本核算。认真学习专项债券项目的使用范围、资金监管流程、财务审计流程等内容,增强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专业理论和技术运用水平。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原计划通过申请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筹集11亿元、县级财政筹措3.6亿元,随着国家政策调整,专项债发行总额不得超过总投资的50%,现发行棚改专项债共6.3亿元,县级财政筹措的3.6亿元也不能到位,现到位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共1.3亿元,资金缺口7亿元。

  七、有关建议。

  (一)加快项目融资,尽快解决资金不足问题。

  (二)完善制度体系,优化相关管理办法。

  (三)多措并举,进一步提高资金拨付效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3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2021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形成2021年洮南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改善洮南市现有棚改地块平房房屋分散、破损严重,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环境质量较差、出行不便等现象,从而建设了2021年洮南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该项目包含四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即洮南市馨枫雅居小区棚户区城中村回迁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6.7055万㎡、洮南市御墅别苑小区棚户区城中村回迁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9.5571万㎡、洮南市璀璨隆庭小区棚户区城中村回迁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12.8584万㎡及洮南市安泰嘉园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3.5058万㎡。

  该项目2021年申请专项债券0.8亿元,截至2021年末,0.8亿元已全部投入项目使用,按照绩效目标内容有序建设中。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有效贯彻落实省厅的决策部署,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阶段性目标:完成对洮南市棚户区改造项目2021年度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标、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了解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和效益情况,进一步规范专项债券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评价对象和范围:洮南市棚户区改造项目2021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及债券使用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评价原则:遵循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绩效相关、重点核查的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管理、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具体包括程序规范性、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项目效益、满意度等多项二级指标。

  3.评价方法:采用定性描述、定量分析法,客观确定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采用比较法,对比实际成效与绩效目标的偏差,进行效益分析。

  4.评价标准:主要为计划标准、行业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迅速安排部署,明确评价对象、内容、方法和工作步骤,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按时完成。

  2.组织实施。安排部署评价工作,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评价。

  3.分析评价。一是合理设置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项目支出总体实施成效情况进行评价。二是采取定性描述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对各项进行单一评价,对自评表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对资金的投入与产出的效果进行对比,得出项目实施绩效结论。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论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1年洮南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最终评分结果为89分,评级等级为"良",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的政策依据与程序规范性

  该项目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属于重大项目,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情况。

  该项目立项审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市县区城市发展规划。根据国家关于棚改项目要求,本项目已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审、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立项批复、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及施工许可证。

  该项目已纳入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项目库和发改委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库,项目资金已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2)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与指标明确性

  根据该项目专项债券收益与自求平衡方案,项目分四个小区建设,总建筑面积326268平米,根据测算,预计项目腾空土地出让及配套商业设施出售收益114,667.06万元。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改善洮南市棚户区居民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根据该项目实施方案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产出指标为:洮南市馨枫雅居小区棚户区城中村回迁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6.7055万㎡,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2202万㎡,公建建筑面积为0.0742万㎡,地下建筑面积0.4111万㎡。洮南市御墅别苑小区棚户区城中村回迁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9.5571万㎡,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7146万㎡,公建建筑面积为0.1275万㎡,地下建筑面积0.715万㎡。洮南市璀璨隆庭小区棚户区城中村回迁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12.8584万㎡,其中住宅建筑面积9.7755万㎡,公建建筑面积为1.1572万㎡,地下建筑面积1.9257万㎡。洮南市安泰嘉园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3.5058万㎡,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4082万㎡,公建建筑面积为0.0546万㎡,地下建筑面积0.043万㎡。主要效益指标为:项目腾空土地出让及配套商业设施出售可用于还款收益114,667.06万元。项目效益指标数值清晰,可衡量,能够与项目目标任务数量相对应。

  (3)编制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平衡方案科学性和资金分配的合理性

  20xx-20xx年,由洮南市发展和改革局主持,先后召开了该项目四个小区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根据洮南市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该项目总投资为112,085.00万元。项目投资额编制经过科学论证且编制标准明确。项目单位的平衡方案以财务评价报告为依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出具的《财务评价报告》认为,在相关建设单位对项目收益预测及其所依据的各项假设前提下,本次评价的项目预期收益能够合理保障偿还融资本金和利息,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北京君泽君(长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根据《财务评价报告》,在相关棚户区改造单位对项目收益预测及其所依据的各项假设前提下,本次评价的洮南市棚改专项债券预期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对应的政府性资金后的收入及配套商业设施销售收入能够合理保障偿还融资本金和利息,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符合“财预[2017]89号文”和“财预[20xx]28号文”的相关规定。编制的内容与申请专项债券项目内容相匹配。

  资金分配合理性。该项目总投资为112,085.00万元,2021年预算资金安排42,785.00万元,占38.17%,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69,000.00万元,占61.83%。项目资本金设定符合《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中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的要求。

  该项目2021年申请专项债券8,00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分配与项目实际需求相适应,预算资金、债券资金额度分配符合专项债发债要求。

  (二)项目管理情况。

  (1)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及组织实施有效性

  该项目2021年度发行政府专项债8,000.00万元,实际拨付项目单位8,000.00万元。该项目单位制定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吉林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操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工程款及项目相关款项支出。项目基本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债券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融资平衡方案或相关立项批复文件中列明的建设范围和用途使用资金,根据工程量填写申请,经市财政厅审核后方可进行拨付。

  该项目建设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开展组织、协调、施工等工作。项目工程变更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工程变更内容与目标建设内容相一致,工程量变更与实际建设需求相匹配。项目建设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存在未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事件。项目资料档案管理规范、有效,资料完整。项目采购、建设、档案管理等方面制度执行有效。项目暂未竣工验收。

  该项目预测收入133,058.89万元,应还本息92,373.40万元,该项目对债券资金发行、续存等用途进行了信息披露。该项目专项债券资金按照申请拨付至,支付进度正常。该项目资金使用及采购严格按照各项流程进行。

  (2)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该项目编制了科学合理的实施计划,资金建设运营期间按照计划执行;公司成立项目部进行专业化施工及管理。该项目建设期间,项目资金为专款专户专用,不存在地方政府擅自动用项目资金情况。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设立资金专户,遵守专户专管、专款专用原则,专项债券资金只用于对应项目建设,未发成超出使用范围规定的支出情况。

  该项目单位没有被中国人民银行列入征信系统黑名单。项目均及时缴纳了应当承担的专项债利息。该项目收入为腾空土地出让收入及其他商业配套设施收入,预测收入133,058.89万元;成本为各种政策性成本、应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所得税等相关税费18,391.83万元;预期收益114,667.06万元,项目收入、成本及预期收益合理,项目全生命周期预期收益与专项债券规模基本匹配,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建设运营期限基本匹配。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项目形成资产情况:该项目为四个棚户区改造小区,项目可形成回迁住宅2776户及商业配套基础设施。

  项目建设进度情况:2021年,项目中璀璨隆庭小区完成工程量的80%,御墅别苑小区完成工程量的'90%,馨枫雅居小区完成工程量的95%,安泰嘉园小区完成工程量的95%。

  项目建设成本与预期相符。

  项目完工后将进行居民回迁,不会闲置。

  (2)产出质量

  该项目已完工部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的质量检测标准;符合计划设计中的功能;项目为异地建设,不涉及拆迁问题。项目建成后将用于回迁居住。

  项目为棚户区回迁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2022年全部建成。

  (3)产出时效

  项目按计划开工,现正在建设工期中,暂未完工。

  项目建设中的风险因素暂未影响项目的施工进度。

  项目按计划完成阶段性工程量。

  (4)成本

  项目资本金安排的建设部分基本落实到位,项目预备费按规定用于工程建设中。2021年专项债券资金已于2021年底前全部支出,执行率100%。

  该项目按计划分配使用项目建设资金。

  项目收益对项目融资成本的覆盖情况:根据测算,该项目预测收益为114,667.06万元,而项目债务本息合计为92,373.40万元,覆盖倍数为1.24倍。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

  该项目的建设,可以有效改善棚户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形象。项目在建设期内提供施工岗位,建成后小区周边可增加就业机会。

  (2)经济效益

  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建设所需的大部分建筑材料和运输设备将由本地区供应,这将给建筑业和设备制造业带来一定的发展机遇,有效带动当地经济。项目建成后,将带动区域商业发展,地方可从与其相关的产业如餐饮、购物和交通邮电服务等方面的潜在消费中获取一定的收入,以此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3)生态效益

  项目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可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4)可持续影响

  项目建成后可满足回迁居民使用50年以上。

  (5)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对,该项目的实施可改善当地棚户区居民破旧住宅条件根据调查显示,棚户区居民对本项目的综合满意度为97%,满意度较高,同时也对棚户区改造后住户环境、实施效果等方面提出了意见。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多年来,洮南市现有棚改地块棚户区的落后局面一直影响着居民的日常生活,本项目的建设实施,不仅能够彻底改变现有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极大的满足其居住需求,小区的建成将使多人收益,社会意义大。

  该项目在设计、施工方面贯彻以人为主的理念,通过全面优化设计、加强施工管理、定制施工考核措施等工作,提高棚改小区建成后的居住舒适度。严格落实防尘防治工作,加强各类环保措施,有效减少环境污染,降低碳排放及粉尘污染。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该项目绩效目标从总体上对项目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进行了细化,但对具体单个项目的预期实施成果目标细化不到位。

  2.若土地市场供求关系、货币政策等出现不利变化,可能影响土地出让收益水平,进而影响整个项目收益。

  六、有关建议

  1.加强项目管理。加强对拟发债项目的评估,强化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督促其合法合规施工,切实保障项目质量。

  2.统筹调配各项目收益、充分挖掘项目收益点,稳定项目运营收益。挖掘现有设施的经济效益,增加或丰富休息站等运营形式,增加项目收入。通过统筹调配各项目收益、提高运营收入,保障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保障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4

  一、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基本情况

  (一)项目情况

  1.项目概况

  邵阳市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017年纳入国家棚户区改造项目,是邵阳市重要民生保障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改造范围为雪峰路以东、魏源路以南、北塔路以西、资江北路以北,占地面积约220亩(14.5633公顷),拟拆迁面积47250平方米,拆迁安置630户,涉及人数1890人,安置方式为货币化安置及实物安置,概算总投资约29546.59万元,建设周期2年,建设期限为20xx年4月至20xx年3月。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筹资金、发行政府专项债券和其他融资,其中发行政府专项债券金额5300万元。

  本项目主管部门为北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棚改办),项目实施单位为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政府专项债券概况

  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与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政府于20xx年7月签订的《邵阳市本级20xx年第一批棚改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协议》,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改专项债券属于“20xx年湖南省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二期)-20xx年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在财政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中的债券编码为104600,期限为7年,金额5300万元,年利率3.81%,起息日20xx年4月26日,利息按年支付,本金到期一次性偿清。

  3.项目决策情况

  (1)立项批复情况。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息备案表>的通知》(湘建保〔2017〕18号),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湖南省棚户区改造项目。

  (2)2017年12月邵阳市规划局核发《湖南省建设项目选址意书》(湘建〔选〕字第2017-55号),通过本项目建设选址。

  (3)2017年12月邵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邵阳市2017年第二十一批次用地预审意见》(邵国土预审字〔2017〕77号),通过本项目用地预审。

  (4)20xx年2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xx〕政国土字第412号),审批同意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14.5633公顷。

  (5)20xx年2月项目实施单位委托湖南省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6)20xx年5月邵阳市发改委文件《关于邵阳市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北塔路到资江二桥)改造(征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邵市发改投〔20xx〕177号),同意实施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2)其他决策情况。

  为控制风险、规范运作本项目,主管机构制定出台了《湖南省邵阳市20xx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由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审核报告书和法律意见书,编制了项目总体预算,明确了资金筹措方式、项目预期收益来源、还本付息情况等。专项审核报告书和法律意见书结论为项目能够实现总体和年度收支平衡,项目申报程序合法合规。

  4、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授权对资江北路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对项目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为规范项目运作和控制风险,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制定了《北塔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建立了社会稳定风险、项目收益与预期存在差异风险应对措施。项目征地拆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了征收(使用)土地公告(邵征地告字〔20xx〕6号),区政府成立了项目指挥部,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征拆工作。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邵阳市北塔区征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分别签订了拆迁补偿及附属设施征收包干协议、征收集体土地、附属物及迁坟相关工作经费总包干合同,同时全程参与项目征地工作,对各包干项目补偿标的物逐一登记复核后签字确认。建设项目的房屋拆除工程经邵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批核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土地一级开发完成后,20xx年12月18日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中,分别由衡阳市湾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毛小平等单位或个人竞得棚改区项目范围内56002.16平方米、19167.61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竞得者进行土地二级开发。

  5.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依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5号)、《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的若干意见》(湘发〔20xx〕5号)等文件规定使用及管理专项资金,专项债券资金与自筹资金分开核算,单独建账建户、专款专用。对棚改专项债券资金实行“双控”监管,由市财政局和公司在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江北支行设立了“双控”账户,债券资金支付时,由市住建局会同北塔区住建局负责业务把关;市财政局会同北塔区财政局负责监管资金严格用于对应棚改项目。严格执行资金报账审批制度,支付棚改专项债券资金时填报了支付审批表,经北塔区财政局、区政府领导、市住建局签署意见同意后支付。公司定期向财政、主管部门填报了《20xx年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情况表(资金结余部分)》

  6.项目完成情况

  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公司的项目开发成本主要包括土地报批、测绘、可研等前期费用以及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债券利息支出等,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项目完成后无具体的实物资产。项目于20xx年11月15日完成了房屋征收信息公示(第三榜),涉及拆迁户59户(其中2户为异地安置房安置,其他为货币 安置)、面积35276.12平方米,征地和拆迁补偿款已支付到位;20xx年12月18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拍卖成功,已取得土地出让收入,出让的建设用地由中标方进行二次开发。项目投资评审工作现正由市财政局财评中心进行中,与市房屋征收办、北塔区征收办、市征地拆迁事务所暂未办理结算。

  (二)项目资金情况

  1.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情况。邵阳市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经土地一级开发后公开拍卖,出让75169.7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价款收入30038万元入国库。

  2.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收、支情况(截止2021年8月31日)。

  (1)收入18234.02万元。其中:2017年中央专项资金1102.02万元,土地出让金返还11832万元,专项债券资金5300万元(到期需归还)。

  (2)支出22210.69万元。其中:土地报批、测绘、可研等前期费用6021.50万元,拆迁补偿支出5555.48万元,债券利息403.86万元(共7期已支付2期、每期201.93万元),税费5.72万元,市房屋征收办3809.21万元,北塔区征收办4700万元,市征地拆迁事务所1714.92万元。

  (3)以上支出超过收入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支付。

  3、专项债券资金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20xx年7月8日邵阳市财政局转入公司在农行江北支行开立的“双控”监管账户5300万元。

  (2)支出情况。全部用于本项目27个拆迁户的拆迁补偿款5255.48万元,支付执行率99.15%。

  (3)结余情况。截止2021年8月31日,账户银行存款余额53.52万元,其中:专项债券资金结余44.52万元,活期存款利息收入9万元(扣除账户管理费、手续费后)。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了解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及事后监督情况,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资金管理及项目实施管理存在的问题,为今后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度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6〕8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以及有关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相关文件、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的评价指标,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和听取情况介绍等方法进行。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21年10月中旬,邵阳市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下发了《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20xx年度邵阳市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21〕18号),并委托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21年11月上旬,项目实施单位开展自查自评;2021年12月上旬,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事项进行现场评价;2021年12月中旬结合项目单位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形成评价结论。

  三、资金主要绩效

  本项目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经过棚户区改造后,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城市面貌焕然一新,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本项目除2户选择异地安置房方式外,其他拆迁户均选择了货币 安置。通过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有利于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渡费用,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让群众享有更好的住房质量、居住环境和物业服务。拆迁户取得拆迁补偿款后,通过自主选择购置不同档次的商品住宅,也有利于化解商品住房库存,促进邵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推动了城市建设发展。项目收益主要来源于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项目内112.75亩可出让土地交易成功,实现土地成交价款3亿元,中标的二家单位对项目土地进行了二级开发建设,大大改善了城市环境、完善了基础设施配置、提升了土地使用价值、增加了城市就业率,对北塔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带动作用。

  四、评价结论及指标简要分析

  根据《邵阳市20xx-20xx年度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评分体系,经绩效评价组现场调查审核,会议讨论分析,集体打分,共计得分83.6分,评价等级为“良”(详见附表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过程情况说明)。

  (一)项目决策情况

  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了可行性研究,经过了省市区相关部门的审批核准,项目申报程序合法合规。本项目属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同时棚户区改造也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举措,项目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项目通过土地挂牌出让取得收益,属于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公益性项目。本项目编制了“一案二书”,但未专门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市财政局委托的湖南天平正大会计师对本项目方案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情况进行了审核,结论为资金投入及投资项目收益可实现现金流完全覆盖,即达到总体收支平衡和年度收支平衡。

  (二)项目过程情况

  资金管理情况。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9546.59万元,实际支出22210.69万元,实际到位金额按与支出相匹配同样为22210.69万元。本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未全部完成,财政只返还了部分土地出让金,资金到位率75.17%(22210.69/29546.59),预算执行率100%。项目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债券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于拆迁补偿,资金拨付有完整审批程序和手续。实施方案制定了还本付息计划,已支付2期债券利息403.86万元,尚未支付5期债券利息1009.65万元和债券本金5300万元,已实现的土地开发收益约3亿元目前能够覆盖债券融资成本。专项债券期限超过项目建设运营期限: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期限7年,项目建设周期2年。项目实施和风险控制情况。项目实施按《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安置方案》组织执行。公司与邵阳市北塔区征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签订了拆迁补偿及附属设施征收包干协议、征收集体土地、附属物及迁坟相关工作经费总包干合同,同时全程参与项目征地工作,对各包干项目补偿标的物逐一登记复核后签字确认。公司在实施方案中对项目进行了潜在风险评估,明确了社会稳定风险定风险和项目收益与预期存在差异风险的应对措施,在项目实施中未发生过重大风险事件、因债务引起的重大事件等情况。公司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了20xx年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情况表,对债券资金使用、结余等情况进行信息披露。除实施方案外,公司没有专门制定风控机制及措施和专项债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产出情况

  1、计划情况。按照邵阳市发改委在20xx年5月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总拆迁建筑面积47250平方米,拆迁安置630户1890人,安置方式为货币化安置,总投资29546.59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xx年4月至20xx年3月。

  2、实际情况。根据现场评价资料,本项目截止2021年8月31日涉及拆迁户59户(其中2户为异地安置,其他为货币 安置)约325人、征拆面积35276.12平方米,征地和拆迁补偿款已支付到位,账面总投入22210.69万元;20xx年12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拍卖,取得土地出让收入30038万元。

  3、产出情况。本项目是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完成后通过土地出让取得收入,只有建设期无运营期、无相应资产形成。按拆迁面积计算的实际完成率为74.66%(35276.12/472503);项目拆迁任务完成,无重大风险事件、重大事件,质量达标率100%;项目于20xx年12月完成土地使用权出让,在2年的建设周期内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建设成本节约率24.83%((29546.59-22210.69) /29546.59)。

  (四)项目效益情况

  邵阳市十四五规划提出,建设宜居宜业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中心城区“五大功能组团”建设,城西组团以北塔片区为核心,依托资江建设滨江城市综合体,以招商引资为主抓手,以完善功能配套为着力点,着力打造集会展、休闲娱乐、高档地产、商贸物流于一体,具有滨江风貌的高品质中央商务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本项目为城中村棚改项目,位于资江沿岸,主要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拆,符合国家住房政策,选址符合邵阳市城市发展规划,通过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改善城中村群众居住条件。通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对项目土地进行了二级开发建设,对北塔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项目建设期无社会资本投入。本次现场评价发放调查问卷30份,被调查对象满意度在100%。

  五、绩效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申报时没有编制绩效目标申报。项目缺少必要的绩效目标申报资料,没有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具体的绩效指标,没有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二)专项债券期限超过项目建设运营期限。政府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期限7年,项目建设期限为2年,专项债券期限超过项目建设运营期限。

  (三)未正式出台债务风险应对预案和社会稳定风险应对预案。

  (四)批复的建设规模与实际完成数存在较大差异。邵阳市发改委批复的拆迁建筑面积47250平方米,拆迁安置630户1890人;实际完成拆迁建筑面积35276.12,拆迁安置59户约325人(前期摸底人数),安置户数和人数差异较大。按拆迁面积计算的实际完成率为74.66%。

  (五)项目无社会资本投入。

  六、有关建议措施

  (一)重视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按照《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xx]12号)规定,“项目单位在项目申报时应当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纳入政府债券需求清单。绩效目标应当具体、明确、可衡量、可实现。”

  建议项目单位今后在申请政府债务项目资金时,向财政部门做好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

  (二)按不同项目确定政府债券资金还本付息期限。邵阳市20xx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项目中邵阳市本级项目共3个,开发规划不一但设计的还本付息期限均为7年。建议今后设计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期时,根据各项目前期摸底实际情况和、资金量规模和棚户区改造拆迁难易程度确定还本付息期限,以减少项目建设期结束后仍需承担多余资金利息成本。

  (三)建立完善专项债务管理制度,加强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防范风险管控,参照国家、省市有关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单个项目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四)加强项目前期摸底工作,规范项目建设规模申报口径。建议按前期摸底实际情况进行项目申报工作,避免计划与实际因申报口径不一致产生较大差异。

  (五)探索引进社会资本,创新推进棚户区改造。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探索实施先行开展棚户区改造实施业主候选人招标,再由中标候选人报名参加土地拍卖出让等开发模式。

  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5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区20xx年城镇棚户区改造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如下。

  一、项目开展情况

  1、目标制定

  20xx年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区政府及时安排史河街道、征迁事务处、住建局、财政局等单位谋划、申报20xx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通过摸底调查、资金测算,我区编制上报了20xx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共申报棚户区改造项目2个,共1388套,均采用实物安置方式进行安置。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2分。

  2、具体项目落实

  根据职能部门分工,区征迁事务处牵头负责征收工作,史河街道承担具体征收任务,住建会同财政负责征迁资金的筹集等项目前期工作。20xx年我区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2个,1388套,分别为南外环棚户区改造770户,史河湾三期棚户区改造618户。上述项目属于我区中心城区城中村,居民居住条件差,配套设施极不全,符合六安市棚户区改造界定标准,项目于20xx年1月进行了目标任务分解。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6分。

  3、改造方式确定

  针对我区政府在建安置房房源有限,商品房库存量大这一现状,为响应群众呼声,20xx年我区在棚户区改造安置中搭建购房平台,创新使用“购房券”进行安置,全年未发生因安置方式不合理,导致棚户区改造居民信访事件。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2分。

  二、资金落实

  1、资金申请

  根据年度计划申报并下达,20xx年中央及省级先后下达我区棚改专项补助资金4939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4637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02万元。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3分。

  2、资金使用

  今年中央及省级下达我区专项补助资金4939万元,在资金使用及拨付中严格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做到及时拨付、专款专用,截止目前我区从国库支付中心完成拨付4939万元,拨付率达100%。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3分。

  3、市县级安排

  为保证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区财政局根据区级财力,按照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积极申报棚改专项债券资金。20xx年共申请专项债券资金5.2亿元。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2分。

  4、合法合规性

  我区坚决做到专款专用,同时不截留、不挪用、不擅自改变项目资金用途,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安全、高效、廉洁运行,在各级纪委、监委巡视中未发现相关违规违纪情况。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2分。

  三、项目管理

  1、规划编制

  根据《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申报20xx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建保〔20xx〕196号)文件精神,按照《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印发六安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及界定标准的通知》(六建保函〔20xx〕533号)要求,我区在原三年滚动计划基础上重新修订上报了《六安市叶集区20xx-20xx年城镇棚户区改造三年滚动计划规划》(中期调整),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13个,改造户数6861户,其中货币化安置2210套,实物安置4651套。按照三年滚动计划,20xx年我区实施棚改项目2个,共1388户,均为实物安置,截止9月底已全面实施完毕。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4分。

  2、项目计划管理

  年度改造任务下达后,我区按时将20xx年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录入安徽省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任务分解,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时更新系统信息,按时上报月度报表,同时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未出现项目调整情况,完成度达100%。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5分。

  3、贷款发放使用

  受国家政策调整影响,20xx年我区未向政策性银行进行贷款,征迁资金来源于上级补助资金、棚改专项债资金及区国投集团融资。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3分。

  4、土地、税费减免政策

  在今年棚改项目实施上我区免收了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切实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为确保我区保障性住房如期开工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20xx年我区共减免税费232户,345.39万元。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3分。

  5、工程质量管理

  在安置小区及商品房小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上,区住建局安全质量监督站始终按照省住建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在质量管理中,能够做到“三阶段”,即:事前控制、事中检查、事后验收;坚持遵循履行程序、规范行为、审查图纸、防治通病、监理报告、见证取样、实体检测、样板引路、分户验收、终身责任等原则,确保竣工验收顺利达标。截止今年底尚无一例上级相关部门及群众、新闻媒体检查、发现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4分。

  四、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建立健全的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制度,保证资金规范、安全运行,区财政局、住建局参照财务会计制度联合制定印发了《六安市叶集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叶财〔20xx〕62号),明确了资金支持范围,规范拨付流程。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4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

  20xx年我区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和使用,实行专款专用,按规定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棚户区改造资金拨付根据项目进度和合同约定,由实施单位申请,区财政部门审批,区城投集团拨付的`程序进行,审批手续齐全、程序到位。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5分。

  3、财务监控有效性

  20xx年棚户区改造上级补助资金及区级财政配套资金管理安全、使用高效,在各级主管部门开展的专项督查中尚未发现违规问题。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5分。

  五、项目产出

  1、开工完成情况

  20xx市级下达我区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建设1388套,共2个项目。上述项目均已于9月全面开工,开工任务完成率100%。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25分。

  2、基本建成任务完成情况

  20xx年我区暂无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10分。

  六、项目效益

  1、探索创新

  在棚户改造安置方面,今年我区采用货币化与实物安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安置,创新出台了“购房券”安置办法,强化激励机制,进一步丰富了征迁群众的安置选房面,减少了政府过渡安置费支出,推动了征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2分。

  2、廉政风险防控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出台了《叶集试验区推进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为确保住房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了廉政风险防范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全年住房保障工作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2分。

  3、群众满意度

  我区自开展住房保障工作以来,能够及时对全区来访、咨询人员做到耐心讲解相关政策、申请程序,能及时解决信访渠道所反映的问题,全年无一例事件及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同时对20xx年棚改拆迁户开展了群众满意度问卷抽查,群众满意度达100%。

  综上,20xx年我区棚户区改造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97分。

  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6

尊敬的罗市长、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XX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XX区棚改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市委、市政府下达给XX区的棚户区改造总任务是8503户1520000平方米,其中征地拆迁6726户961000平方米,综合整治1777户559000平方米。(已签协议2168户648000平方米)具体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一)市属棚改项目征地拆迁进度

  1.五只角(张清公路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签协议13户4000平方米。

  2.仙人溪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已签协议15户3900平方米。

  3.三角坪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已签协议23户6600平方米。

  4.XXX火车站周边官黎坪社区(二号地)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需征收土地58户24.5亩,房屋征收82户22000平方米。已签协议46户8000平方米。

  5.官黎坪火车站广场西侧大庸中路南侧(索道东)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已签协议53户10400平方米。

  6.新码头观音大桥至宝塔岗片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已签协议22户4500平方米。

  7.官黎坪潭头湾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已签协议2户400平方米。

  8.官黎坪甘溪桥东片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已签协议99户24000平方米。

  9.观音大桥南端东侧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签协议33户7300平方米。

  10.澧水大桥南端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现已签协议86户12800平方米。

  11.大桥路以西边贸市场至市房管局办公楼段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签协议57户10419平方米。

  12.大庸桥黄家阁小区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签协议34户7954平方米。

  13.古庸路以北子午西路以南闽南酒店以西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签协议15户1220平方米。

  14.沙堤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已签协议423户104766平方米。

  15.沙堤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太极溪两侧),规划红线内一共29户,已签15户。

  16.沿河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签协议259户52120平方米。

  17.陈家溪以东,聚星汽车城至澧水河南岸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澧兰东路已完成房屋丈量,一榜公示。

  18.XXX航院原校院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签协议83户6200㎡。

  19.奇峰市场及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已进行了三榜公示及评估公司的选定。

  (二)区属棚改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1.张罗公路以东、索道以西、大庸中路南侧城市棚户区位于官黎坪黄金塔社区周边,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381.66亩,房屋总栋数519栋,总建筑面积154041平方米,概算总投资9.1亿元。先行启动甘溪路建设,已签20户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2.凤湾大桥军声画院周边综合整治项目,该项目范围位于XXX市XX区崇文街道办事处燕窝塔社区,以土门冲一巷为主轴,东抵金沙路,南抵凤湾大桥,北抵逸臣桃园小区,5户住宅正在走强拆程序,已完成73栋房屋的“风格外装饰”的综合整治,其余月底全部完成,巷道、公共部分及节点景观明年初启动。

  3.澧兰西路棚户区综合整治,位于南庄坪办事处,概算总投资5400万元,先期实施39栋,已完成3栋房屋的“民族风格的外装饰”,元月20日前完成剩下36栋。

  4.教字垭镇棚户区综合整治项目,已完成212套综合整治,完成投资1140万。

  5.北正街居民区棚户区综合整治,位于XX办事处,北正街贯穿XX老城中心,长度约1.1公里,正在编制概念性规划,年底前启动项目建设。

  6.黄金塔安置点综合整治,位于官黎坪办事处黄金塔社区,指挥部现已成立,正在编制概念性规划。

  7.白马泉高架桥周边综合整治项目、鹭鸶湾高架桥南侧居民区综合整治、禾家山居民区综合整治、宝塔岗居民区综合整治,因资金原因,正在着手进行设计初步综合整治方案,计划年底完成规划设计方案,20xx年启动项目建设。

  二、存在问题

  1.资金问题。一是房屋征收补偿资金拨付程序复杂,被征收户不能及时领取补偿款;二是因项目土地款到位迟缓,影响项目进度。由于棚改资金支付要经过市经投、市政府、省国开行的逐级审核,一个支付周期需一个月左右,导致棚改项目推进缓慢;土地款到位比较迟缓,目前沙堤大道还欠土地补偿款近8600万(红线内集体土地补偿款500万元,加征集体土地补偿款600万元,国有土地补偿款7500万元);武陵山大道景区段需集体土地补偿款3000万(290亩),农村段需集体土地补偿款2000万,城市段需集体土地补偿款100万,190亩国有土地正在走评估程序,价格待定;子午西路延伸段需集体土地补偿款4100万,需房屋拆迁补偿款1.8亿。

  2.国家公职人员不支持不配合影响项目进度。棚改项目均有国家公职人员不支持不配合征地拆迁的现象,在同等条件下不愿积极配合签订协议,还有做“钉子户”的想法,严重影响了项目进度。如沙堤大道、市房管局周边等项目涉及的市、区国家公职人员。

  3.土地报批手续缓慢、杆线迁移、单位迁建等影响项目进度。如甘溪路、陈家溪以东,聚星汽车城至澧水河南岸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等项目的土地报批手续缓慢;沙堤大道杆线迁移杆线在被拆迁房屋周围几乎是纵横交错,不仅导致许多已经腾房的房屋不能倒房,而且也影响了周围其他被拆迁户的`腾房倒房;大桥路以西边贸市场至房管局办公楼路段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被征收户中石化要求在沙堤大道、张花高速出口附近征地迁建。

  4.历史遗留问题比较多。部分项目由于时间跨度长,征收补偿政策的调整,产生的遗留问题比较多。如三角坪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边贸市场棚户区改造项目。

  三、下步工作打算

  1.对于涉及国家公职人员的采用督办包户。一是对于区里的国家公职人员由区纪委给各单位下达督办函,采取单位包户,限时签定协议并领款腾房;二是对于市里的公职人员,由区纪委及时上报给市纪委,并建议市纪委督办各单位限时完成。

  2.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指挥长负责制和办事处主体责任。一是督促指挥长全力投入到项目上,坐镇指挥、靠前指挥,及时调度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办事处负责人要对辖区内的项目进度全面掌控,逐层压实责任,限期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征地拆迁目标任务;三是对于行政、司法程序已经到期的项目,及时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办事处全力配合指挥部做好行政、司法强拆的协调工作,确保强制拆除依法依规推进。

  3.深入调研,破解征地拆迁难题。区政府将成立专门的征地拆迁工作调研组,对老项目遗留问题、补偿政策标准、违章建筑处理等难点热点问题深入调研,并结合相关法规政策提出破解问题具体建议和解决方法。

  4.充分发挥棚改公司的作用。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及任务要求,我区已成立棚改公司,下步将迅速开展工作,对棚户区进行统筹规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监督管理、指导考核。

  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7

  根据上级下发的棚户区改造文件精神,我县对20xx-20xx年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了梳理,现将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政策落实的情况、项目工程进展的情况,以及面临的困难作如下汇报:

  一、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展和完成情况

  1、20xx年县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为南岸棚改项目:安置地点在南岸东段,建设面积为27500平方米,改造户数250户,改造资金约2200万元,目前工程量已完成60%左右。

  2、20xx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分三块:

  (1)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地点在县城安下圆盘,改造面积约1644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137万元。

  (2)集合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地点在县城朝阳路含安下改造面积约6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780万元。

  (3)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地点在县城东皋村,改造面积约1356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763万元,总安置户数为184户。

  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办理了审批、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目前已基本完成房屋征收工作,现工程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阶段。

  二、精心组织编制我县棚户区改造建设规划

  今年9月以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县棚户区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制订了可行方案,按照前期调研、专题研究、文本编制、征求意见、规划出台五个步骤进行。在县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抓住国家和省扶持棚户区改造的良好机遇,坚持“三种结合”,用科学发展观全面谋划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以高标准规划编制棚户区改造绘编。

  三、棚户区改造的主要措施

  1、统一领导、高位推进、统筹协调

  在我县棚改工作中,成立了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统一领导,统筹协调,高位推进,形成了强有利的组织领导保障。

  在棚改工作过程中,县委县政府党政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就棚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统筹协调。现场办公会上,现场能解决的问题就当场拍板解决,现场不能解决的问题,责成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限时办结,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2、广泛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在棚改工作中,为消除拆迁户的疑虑,我们从宣传政策入手,因此,我县一方面召开由被拆迁人代表、人大、政协委员、专家及社会知名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和听证会,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和广泛征求民意;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本地的`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拆迁补偿的相关政策,以及棚改后对城市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与美化城市的重要性,让广大市民意识到棚改工作不仅仅可改变县城新面貌,而且还可以改善城市居民良好的生活环境。

  3、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着重让利于民,概括我县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惠民措施:

  (1)补偿安置方式多样、灵活、切实考虑我县实际,着重考虑了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主要体现在安置方式上,对被征收房屋为栋房的,提供多样选择安置方式,除货币补偿选择外,还提供店房安置、宅基地安置、栋式产权房安置、套房安置等。

  (2)安置土地的性质变化。被征收人的土地无论是集体还是国有划拨性质,通过补办相关手续,安置宅基地土地性质均为国有出让。

  (3)制定征收奖励机制,对在规定期限内达成征收补偿协议的给予适当奖励。

  (4)对孤寡老人和无法寻找过渡房的被征收人提供保障性住房解决过渡房。

  (5)在建设中,实行就地就还改造建设。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考

  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在上级的大力支持帮助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下一步工作仍然十分艰巨,主要是资金的筹集困难,缺口较大,房屋征收和安置工作难度大。

  面对问题,我们下一步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切实形成棚改工作强大合力。

  2、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与帮助,采取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3、加大宣传力度,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顺利完成。

  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8

  棚户区改造是新形势下国家提出的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关注民生、惠及百姓的重要民心工程。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这一民生工作,将棚户区改造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稳步推进。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根据衡住保组字[20xx]1号文件和5月13日市房产局会议精神,区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第一批计划项目为2个,一个被列入省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即棚户区,计划改造272户;另一个被列入我市本级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储备项目,即东方里棚户区,计划改造93户。

  1、省级考核项目棚户区由东风街道农田里、如意里和苗圃街道三个零星棚户区构成。其中农田里规划用地18.4亩,拆迁房屋10223.6平方,改造户数95户;如意里规划用地6.9亩,拆迁房屋8976.05平方,改造户数47户;规划用地21.5亩,拆迁房屋16972.3平方,改造户数130户。农田里和如意里项目紧临大道东风南路匝道两侧,项目紧临大道苗圃一侧,均对城市形象造成直接影响。

  2、市级储备项目东方里棚户区规划用地29.2亩,拆迁房屋4590平方,改造户数93户。该棚户区住户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五分公司职工,所住房屋大部分为上世纪六十年代建的砖瓦平房,房屋破旧不堪,职工强烈要求改造。

  3、目前,项目已由街道上户征求住户意见,绝大多数住户愿意实施棚户区改造,同时,区城建投积极与市国土、规划部门衔接,正在做规划设计,出具规划条件。东方里棚户区已经在与住户签订房屋拆迁协议,部分房屋已经拆除。

  (二)根据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的意见,原由集团住房建设指挥部负责的团结里棚户区项目改由区政府为主体负责实施。该棚户区项目拟占地15.7亩,拆迁房屋6285.7平方,需要改造住户113户。该项目主要是铁路土地,拆迁的多为铁路职工住房,目前,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制定,动员大会已经召开,现正在积极与住户签订合同,已签订拆迁协议26户。

  (三)苗圃地区铁路住房密集,房屋简陋,配套设施缺乏。出于统一规划、整体建设需要,我区拟考虑将与团结里棚户区相连、紧临大道一侧的路向里棚户区纳入团结里棚户区一并改造。路向里棚户区占地38.9亩,需拆迁房屋6663.2平方,改造住户94户。该项目已与集团签订了土地协议,解决了用地矛盾,方便由区政府为主导整体推进实施。

  二、主要做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棚户区改造是解决群众居住环境、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手段,是提升城市形象、落实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全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街道负责房屋拆迁工作,区城建投资公司负责安置房建设工作,区棚改办负责监督指导、计划上报,形成层层有责任,层层抓落实。

  2、三个结合,改善环境。坚持“三个结合”,把棚户区改造与解决大道遗留问题、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城市形象结合起来,切实改善百姓住房环境和条件。大道尽管已经通车,但大道如意里一侧住户意见很大,房屋距离大道太近,已影响到住户的正常生活,同时,大道匝道两侧房屋低矮破旧,与城市形象极不相称,急需改造。区委、区政府在研究棚户区改造时,充分考虑城市建设中的诸多因素,统筹安排,合理配置,既解决当前的一些突出矛盾,又完善了城市功能、提升了城市形象。

  3、加大力度,做细工作。棚户区改造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工作必须要做细,做到位,要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在为老百姓谋福利、得实惠。按照市住保办的安排部署,我区一方面由街道组织对棚户区进行调查摸底,征求住户意见,登记住户情况,统计住房面积,为编制项目改造实施方案和资金测算方案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与规划部门衔接,确定用地红线和规划建设范围,落实规划设计条件。

  三、问题及建议

  1、融资困难问题。棚户区改造是政府考核指标,时间性要求严,当年项目要保证当年启动并建设。而要启动建设棚户区,资金必须先行,有了资金保障,才能顺利推动棚户区的改造。但是,市政府又明确提出棚户区改造不能有开发商参与,完全以政府为主体实施,这给城区城府融资增加了困难,直接影响棚户区

  改造的推进速度。

  2、用地规划问题。前期,区政府对棚户区项目进行过仔细的调查研究,并征求过区国土和规划部门的意见,经过慎重考虑后才上报。但是,市规划局在划定棚户区项目范围时,没有征询区政府和市住保办意见,就单方面确定了项目的规划用地。如果是符合棚户区条件的还好实施,但如果与棚户区改造相距甚远,就不便于区政府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如东方里棚户区,我区政府上报的用地面积只有18亩,但经规划部门调整后,扩大至29.2亩,增加部分是集体土地,且房屋多为3至4层,住房面积严重超标,不符合棚户区政策。建议最好还是维持原棚户区上报面积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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