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报告

2022-12-19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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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植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报告1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与农药管理处《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调度与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州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绩效管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云财农〔2020〕116号)精神,西双版纳州及时下发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西财农〔2020〕111号),迅速将资金及绩效目标下达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开展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景洪市2020年中央转移支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预算186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0日,实际到位项目资金186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勐海县。2019年底,西财农发(2019)252号文件、下达勐海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593万元;2020年,西财农发(2020)111号文件、在4593万元之中调减126万元;根据西财农发(2020)211号文件、实际下达到县财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是4466万元。勐腊县2020年5月8日、6月17日、7月2日分三次共收到2020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88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景洪市截止2020年6月2日,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完成审核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24929户24.7万亩。补贴标准75.31元/亩,合计兑现资金1860万元,其中第一批资金兑现完成775万元,兑现标准31.38元/亩,第二批资金兑付1085万元,兑现标准43.93元/亩。2020年中央转移支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全年预算总额1860万元,资金执行数186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勐海县2020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466万元,历年结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09万元,2020年可兑付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为4471.09万元,补贴涉及11个乡镇1个农场管委会,补贴面积为665467.8亩,补贴资金支出4471.09万元。勐腊县涉及10个乡(镇)、4个农村管理委员会实际拨付到户补贴金额1878.9935万元(不含历年结余75.17万元),补贴面积25.9万亩,享受补贴的农户数有31775户。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为实施好耕地地力补贴工作,切实保护种粮户利益,促进粮食生产和供给,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农村工作发展,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补贴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做到补贴范围和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二是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制定了实施方案,确保保护补贴政策落到实处,能及时、准确将补贴资金兑付到种地农民手中;三是层层抓落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确保及时补贴工作有效落到实处;并安排相对应科室负责,加强补贴实施、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监督。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景洪市。

  数量指标:2020年景洪市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0.17万亩,产量10.46万吨。其中水稻面积:3.86万亩,产量1.53万吨;玉米面积25.7万亩,产量8.7万吨。完成上级下达30万亩播种面积绩效目标,农业转移支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24929户246952.71亩。

  质量指标:补贴对象审核准确性,符合条件的农户100%发放;补贴面积审核准确性,不符合条件的耕地均不予补贴;补贴资金发放程序规范性严格按照景洪市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要求发放。景洪市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批于6月30日(第一批)和9月30日(第二批)兑付农户。资金拨付率100%。

  时效指标:按照中央、省、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时限按时发放。

  社会效益指标:耕地地力保护在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基础上,兼顾“生产与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性”的原则,充分发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效应,调动和保护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约束性任务,2020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达到30万亩。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可持续影响指标:景洪市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增施农家肥;一是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秸秆,鼓励秸秆堆渥、粉碎还田,鼓励秸秆青贮发展草食畜牧业;二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鼓励发展喷灌、滴灌、管浇等节水农业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主动保护地力;三是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四是探索集成其他有利于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的措施。

  满意度指标。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公开>95%,补贴农户满意度95%。

  2、勐海县。

  数量指标:2020年勐海县种粮面积为70.01万亩,预计产量达29.3万吨;实际纳入补贴的面积66.55万亩,小春玉米、再生稻、晚秋大豆、晚秋玉米等共计3.46万亩没有纳入补贴面积范围。

  质量指标:为加强农业耕地及生态资源保护,补贴资金着重引导农民主要用于: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增施农家肥;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秸秆,鼓励秸秆堆渥、粉碎还田,鼓励秸秆青贮发展草食畜牧业;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鼓励发展喷灌、滴灌、管浇等节水农业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主动保护地力;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作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其他有利于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的措施。

  时效指标: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确保勐海县粮食主产县地位不动摇,为全州及周边地区粮食安全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成本指标: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国家惠农补贴政策,确保资金全部发放到种粮农户手中。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确保勐海县粮食主产县地位不动摇,阻止农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行为,为全州及周边地区粮食安全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了粮农投入有机肥料、改良、改善土壤理化性状,为粮食生产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满意度指标: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国家惠农补贴政策对农民是有利无害的政策,减轻了投入负担、增加了种植收入,涉及农户满意度达100 %。

  3、勐腊县。

  数量指标:2020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万亩)任务为29.52万亩,通过上年实际统计的各乡镇和农场管委会粮食播种面积统计年报为基数,经核定2020年补贴实际面积为25.91万亩。

  质量指标: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受益农户31775户。

  时效指标:兑现农民的补贴发放到位率100%

  成本指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金额1878.99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可持续影响指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5615户

  经济效益指标:增加个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收入1878.99万元

  满意度指标: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各乡镇、农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公开率达到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按照项目方案实施,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中存在问题:一是农作物争地、争劳现象一年比一年凸显,农资成本逐年上涨,农民种粮积极性逐年减弱,种粮面积趋于萎缩趋势。二是由于农户在提供银行账号时,出现提供的账号与实际申报姓名不相符,导致补贴资金未能及时兑付到农户卡中;三是确权户主与补贴系统中原存在的户主不一致,农户换卡、补卡手续复杂而办理新卡较容易,农民手中一户多卡现象突出,补贴资金难于一次发放到位。四是部分村委会重视程度不够,掌握政策不细致,在汇总统计过程中存在疏忽大意、漏报错报现象,造成多次返回更正核实农户信息,增大了工作量。五是由于未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项工作经费,导致部分乡镇、农场管委会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困难,出现无法解决工作产生的开支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快补贴资金拨付,对项目提前谋划,提前录入审核面积,加大与财政部门对接,加强对乡镇补贴资金监督督促,及时将补贴兑付农户手中;同时加大农民补贴信息网络系统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工作效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实施,弥补了粮价偏底的不足,提高了种粮农民的积极性,为粮食生产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基础,保障了粮食安全。

  种植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报告2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农水〔2019〕68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部分政策任务清单的通知》(豫农文〔2020〕86号)文件精神,现对2020度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评。现就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决策投入情况。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减少焚烧秸秆,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主动保护耕地地力,提高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实现“藏粮于地”。商城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以上年度各地计税面积内的实际种植面积为主要依据,测算安排当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二)过程管理情况。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用于确保耕地不撂荒,确保耕地地力不降低,增加粮食产量,提高粮食质量。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建立专账,专款专用,补贴资金采取财政“一卡通”的方式直接补贴到户,补贴资金已于2020年9月30日前拨付到位。

  (三)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2020年我县补贴标准为150.87元/亩,实际安排的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情况如下:长竹园乡185.604046万元、达权店镇210.282606万元、冯店乡172.900792万元、余集镇269.318640万元、吴河乡173.882503万元、鲇鱼山办事处200.060409万元、汪桥镇453.544655万元、观庙镇372.338259万元、鄢岗镇890.292470万元、双椿铺镇632.736409万元、河凤桥乡428.577163万元、上石桥镇1029.977571万元、丰集镇382.199725万元、李集乡515.854704万元、苏仙石乡118.387669万元、金刚台镇237.321075万元、伏山乡212.722174万元、汪岗镇165.354123万元、赤城办事处63.007612万元、汤管处15.855834万元、国营农场6.259596万元、黄柏山管理处46.735754、产业集聚区56.181281万元。

  (四)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市财政分配我县资金,县财政按照每年下达我县的农作物良种补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数额,同比例将补贴资金分配到各乡镇(处)。各乡镇(处)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结算后形成的剩余资金,统一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为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商城县主动作为,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广泛宣传补贴政策,抓住关键,精准核定补贴面积,加强督导,全面兑付补贴资金。县级财政部门通过惠民补贴“一折(卡)通”办法兑付给农户。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资金到位情况:根据安排,商城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专项资金为6836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6836万元,县财政补贴3.395081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度财政将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实际发放6839.395081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依照省级测算方法和统计数据确定各乡镇应分配资金计划,严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实现“藏粮于地”,保障粮食安全,建立耕地地力保护激励长效机制。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项目总补助面积453330.356亩,补贴标准:150.87元/亩,补贴资金6839.395081万元,涉及全县23个乡镇(处),覆盖156190户。

  (2)质量指标。支持全县涉农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现生产布局规模化、生产方式机械化、管理模式标准化、技术服务精准化,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支持我县农业做优做强,促进我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时效指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工作量完成率为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增加粮食生产总量。多年来,我县农业生产主要依靠化肥、农药、地膜等增产,截止目前增产潜力有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助项目的实施,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不断提升耕地地力,提高了土地产出比。

  (2)社会效益。引导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优质稻米的品牌化生产、加工,稳定种植效益,提升产业化水平,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生态效益。优化了劳动力、机械和土地的资源配置,使被动的秸杆禁烧转化为主动的秸杆资源化利用,实行秸秆还田,缓解了“秸杆禁烧”问题。同时改良了土壤,提高土壤有机质,改善生态环境。

  (4)可持续影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在毫不放松粮食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的基础上,立足市场和资源优势,调整优化粮食种植结构,积极发展再生稻、稻田综合种养和优质小麦生产,推进粮食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增效并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粮食总产稳定,区域布局及品种结构优化,新型经营主体及种植户生产效益提升,群众满意度高于85%。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目的。为了落实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惠农政策工作要求,切实提高上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总结项目的建设成效,查找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资金项目管理的经验,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的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通知要求,主动作为,立即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的项目,组建了绩效自评工作专班,由专人负责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如实填报,加强审核,按时报送绩效自评报告和自评表,如发现问题要认真整改。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通过补贴的发放,增强了农业“三项补贴”指向性、精准性和时效性,确保耕地地力补贴政策的落实。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实施时间较长,资金总额大,受惠农民广,群众关注密切。下一步将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等各方面管理工作,达到预期的使用绩效,项目预期目标完成100%。项目完成后对绩效自评结果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加强涉农资金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发放给农民的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明确撂荒地和改变用途等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促进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维护“藏粮于地”的政策初衷,有助于推进农村种植结构的协调发展,同时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部门预算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亮点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支持壮大了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规模,为转变我县农业生产方式,确保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向好发展,以再生稻、稻渔、稻鸭综合种养为抓手,加快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突出表现在“四增”:一是推广面积在增长;二是产销在增加;三是示范作用在增强;四是生态效益不断增现。

  七、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一是据调查,肥料、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价格不断攀升,劳力成本偏高,产出效益与一季产出效益基本相当;并且随着粮食托底收购价格下滑,种粮效益进一步降低,从而导致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降。二是商城县地处大别山区,土地面积比较分散,核查时间相对较长,补贴资金支付时间紧、工作量大。

  (二)建议

  1.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以粮食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逐步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全县涉农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布局规模化、生产方式机械化、管理模式标准化、技术服务精准化,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支持我县农业做优做强,促进我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 加强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整合农业补贴资金,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和新型服务业,加快形成“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格局。深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县城或中心城镇产业为重点,引导相关产业布局乡村。鼓励农村创业创新,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带动小农户发展。

  3.统筹用好用活农业补贴资金,加大农产品冷藏保鲜支持力度。加大对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实化细化支持内容,重点完善田间地头冷藏保鲜设施,不断增强农产品生产供给的弹性和抗风险能力。

  4. 采用补贴的.形式,推广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实现化肥农药减量,推进绿色、生态发展。积极构建绿色农产品生产体系,支撑农业产业品牌化发展,实现优质优价。

  种植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报告3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1〕16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农〔2018〕16号)和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达市财农〔20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达州市达川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经区政府批复后,以通知的形式下发乡(镇、街道)并正式启动实施。根据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上报的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636964.33亩,经达川区财政局与当年补贴资金测算确定我区2021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计划补贴标准为149.15元/亩、补贴资金为95009098.58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计划及到位

  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资金95009098.58元(其中:2021年上级两批安排给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92689000.00元,2020年追加部分补贴纳入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303500.00元,历年结存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6598.58元。),资金按照计划时间到位,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在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储存,兑付时直接拨付到达州银行并通过达州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管系统支付。全区2021年共计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30691户、兑付资金94988168.99元(含高新区18221户、7410805.24元,兑付减少4户899.38元其中2户为死亡销户、1户为失联、1户为重复申报取消),兑付率100%;因兑付标准测算四舍五入溢余资金及兑付过程中出现的死亡销户等原因结余资金20929.59元将退回粮食风险基金用于次年相同项目捆绑使用。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计划补贴资金95009098.58元,实际兑付补贴资金94988168.99元,应补贴资金兑付完成率99.97%。

  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项目要求,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储存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区农业农村、财政等相关单位,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项目补贴资金使用实行公示制,公示无异议后,委托达州银行通过达州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平台兑付补贴资金。资金使用封闭运行,日常监督管理规范,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落实好了稻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补贴方案,及时兑付了补贴资金、确保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合理使用。

  一是保障了全区拥有承包土地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收益基本稳定、引导农户提高耕地地力、减少撂荒地。

  二是增加拥有承包土地农户经济收入,平均每亩增加收入149.15元,充分调动农民耕种的积极性,更新群众思想观念,增强科技意识,逐步改变习惯掠夺性生产方式,有利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100分。

  2.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自评得分100分,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种植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报告4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下达预算总额为1000万元,项目批准文件:沅委乡振组发〔2022〕34 号,及中共沅陵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2年9月16日下发的《关于我县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库的批复》中调整入库项目;建设内容:种植中药材15909.2亩,五边11073亩、同期套种黄精232.3亩、黄柏抚育500亩。

  2、财政振兴资金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完成种植中药材15909.2亩,五边11073亩、同期套种黄精232.3亩、黄柏抚育500亩。人均增收495元,受益人口6342人,对沅陵县域经济可持续、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仙门国有林场根据相关政策对照年初该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于2022年12月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工作方式包括民主自评、查阅台账资料及对项目受益职工抽查走访。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至2022年10月项目资金1000万元资金全部拔付到位。

  2.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分析

  截至2022年10月,项目资金1000万元已完成全部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沅陵县财政振兴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规定,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广泛征求了实施乡镇、村组、实施主体意见,对资金和项目均按照资金的规模、来源、用途、受益对象、实施单位、审批程序、实施期限及项目完成情况在实施乡村组进行了公告公示,接受职工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时保质完成了全县种植中药材15909.2亩,五边11073亩、同期套种黄精232.3亩、黄柏抚育500亩。

  2.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对促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全县经济可持续、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受到全县实施乡村组的群众的好评和支持,满意度达到了100%。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全部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没有偏离绩效目标的指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充分利用绩效自评结果加强我县资金管理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并将依法对自评结果公示于沅陵县林业局政务公告栏以便全县人民监督。

  种植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报告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情况

  根据自治区上级分配我县202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任务190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文件精神,2022年下达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资金190万全部到位。我县立即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公示,并开始办理补贴申请。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括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2022年我县共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90万,完成拔付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主要使用于当年购机的购机农户,小部分用于上年度已经购机但因上年度资金不足等客观原因致使未能取得补贴的机具,所购农机具必须是符合自治区农机中心公布的补贴目录产品。

  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

  严格按照自治区2022--2023农机购置补贴方案实施、流程办理,公示期7天后由财政局统一拨付到农户帐号。

  二、项目绩效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我县共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90万,占玉林市下达的中央补贴资金任务190万元的100%.

  (二)绩效分析

  1.数量指标。至2022年12月底,我县共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45万,占玉林市下达的中央补贴资金任务445万元的100%。

  2.质量指标。我县农机中心严格按照《容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制度》要求进行购机核实、监督检查,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避免出现套取补贴的不良现象。覆盖率达到了100%。

  3.时效指标。从年初开始政策宣传,在计划内完成了绩效任务。每月按时申请结算,对拟兑付补贴资金的购机者名单在其所在的村或镇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的信息须拍照留存备查。县农机中心在广西农机化信息网站容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容县财政局对县农机中心报送的补贴资金结算材料审核无误后,按规定把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购机者的银行帐户上。

  4.成本指标。2022年县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工作经

  费14万元。本着节约开支,高效工作的原则,专款专用。县农机中心工作人员在开展补贴各项工作时,通过合理安排时间、统筹安排工作地点,减少下乡费用的支出,节约了一定的工作支出成本。

  (二)效果分析

  1.经济效益。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使农民减少购买农机具的开支,更高效的开展各项农业生产。据初步统计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让受益农户农民增加了大约25%的收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使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深入民心,各级政府、部门为民办实事家喻户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惠农政策深入民心,并有效的实施贯彻,让更多的农民以更舒适更省力的劳作方式开展农业生产,实现了大面积耕种、收获,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目前,我国大部分农业机械使用的燃料为汽油,跟柴油相比,对生态环境的污染更小,更为环保。

  4.可持续影响。从以上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几点分析来看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是一项利国利农的好政策,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民、农业生产组织在逐年上升。并且在今年新机具的发展,如轨道运输机,微灌设备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激发了农民对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了我国粮食生产的总量,减少了粮食进口的经济支出和繁琐,对我国的粮食安全具有长远的意义。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使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深入民心,各级政府、部门为民办实事深得广大群众的赞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为满意,没有出现相关投诉现象。

  (四)总体评价结论

  2022年我县共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90万,占玉林市下达的中央补贴资金任务190万元的1002%。从以上各项情况逐步分析,我中心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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