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4-06-27 报告

  在生活中,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

  20xx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积极落实《预算法》和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局关于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本单位预算绩效工作总结说明如下: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了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党政班子会议研究,成立了书记、局长为组长,由分管财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具体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工作。书记、局长在会议上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从日常工作资金使用抓起,树立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营造好预算绩效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从基础上抓起,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虽然政务服务管理局到目前为止,没有涉及到预算绩效管理申报的项目资金,但我们未雨绸缪,20xx年3月份,制定了《九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印发各科室,要求严格遵照执行,要求有突破50万元以上的要申报预算绩效管理,同时,对日常的专项工作经费,也要坚持预算绩效管理模式,严格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要求,让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坚决杜绝不必要的开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各科室开始积极主动注意本科室资金使用工作,制度执行意识增强。

  (三)加强了监督,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公室对每一笔较大资金支出都进行认真审核,看是否达到了预算绩效评价的限额,是否符合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截止20xx年底,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支出626.8万元,没有任何重点项目支出,全部资金都为基本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经费,因此,项目预算绩效申报尚未开展。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保障了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受到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

  二、关于评分表中的自评分情况的说明

  (一)基础工作管理。我局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根据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局要求,按期报送相关材料。加强了宣传,营造氛围,突出资金使用中的绩效管理,取得良好成效。

  (二)绩效目标管理。因20xx年度预算安排目前没有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因此20xx年尚未形成20xx年预算项目申报, 但根据政务服务管理局要求,如果市委、市政府安排了我局涉及重点项目任务的,我们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目标体系、目标值等进行合理设置,确保质量控制、范围规模符合要求。

  (三)绩效评价管理。因20xx年我们没有项目资金涉及需要进行绩效评价的,因此该项工作没有开展。今后如果涉及此项工作,我们一定严格按要求完成,确保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全面落实。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20xx年6月我单位按期报送了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材料,对下属单位加强了督促和核查工作,为下一年度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打下了基础。

  (五)结果应用管理。关于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问题,因我单位目前未涉及,如果今后有此项,我们严格执行。关于应用方式方面,我们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里明确了纳入科室评优评选考核。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xx年度,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虽然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领导高度重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各科室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不够强,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职能实际,涉及的需要进行绩效评价的项目没有,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参与少,深入了解也不够,主动开展意识欠缺。二是由于我局这项工作起步较晚,具体开展预算绩效考核具体方式方法还是有较多欠缺,日常真正操作和执行还不到位。三是宣传有待加强,整体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主要原因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业性比较强,宣传不好找到切入点。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建议

  下一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在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局指导下,结合本单位制定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评价指标,科学合理设置评价分值,加强具体工作的操作和执行,督促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确保此项工作的成效。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

  我们接受委托,对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实施的新安江支流率水、横江部分河段沿河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及清淤工程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与本次绩效评价相关的资料由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提供,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评价相关工作的基础上对其发表评价意见。

  我们的评价是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指引》(会协[20xx]10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的。在评价过程中,我们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检查资料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

  2、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xx〕416号);

  3、《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指引》(会协[20xx]10号);

  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5、《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合同》。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位于屯溪区阳湖镇兴昱路7号西裙楼1楼。其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组织拟定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全区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全区主体功能区划;负责落实全区污染减排目标,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新安江支流率水、横江部分河段沿河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及清淤工程项目,位于黄山市屯溪区黎阳镇。黎阳镇位于黄山市中心城区西南端,隶属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镇域面积22.89平方公里, 辖8个村3个社区,常住人口3.96万人。历史文化悠久。公元207 年设犁阳县,晋改为黎阳,“两江交汇,三省通衢”的地理位置,使黎阳千年来成为皖浙赣边陲商业中心和新安江的码头重镇,有“唐宋之黎阳,明清之屯溪”之说。交通区位优越。徽杭高速公路、合铜黄高速及220省道穿境而过,黄山国际机场位于镇北郊,黄山高铁北站、黄山火车站均在十五分钟交通圈内。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xx] 807号)要求, 为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要围绕新安江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新安江流域十大工程建设、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和新安江水环境保护要求,科学规划。

  20xx年起,财政部、原环保部等有关部委在新安江流域启动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首轮试点,设置补偿基金每年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3亿元、皖浙两省各出资1亿元。年度水质达到考核标准,浙江拨付给安徽1亿元,否则相反。二轮试点期间,皖浙两省出资均提高到2亿元。

  20xx年,安徽省将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的经验推广至全省,安徽121个断面纳入补偿范围,涵盖全省境内的淮河、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要湖泊。

  第三轮试点为期三年(20xx-20xx年),浙江、安徽每年各出资2亿元,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与前两轮试点工作相比,第三轮补偿协议对水质考核指标进一步提高,在水质考核中加大总磷、总氮的`权重,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氮和总磷四项指标权重分别由原来的各0.25调整为0.22、0.22、0.28、0.28,还相应提高了水质稳定系数,由第二轮的0.89提高到0.90。与此同时,第三轮试点在货币化补偿的基础上,将积极探索多元化、市场化的补偿机制,一方面鼓励和支持通过设立绿色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融资贴息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产业投入,另一方面将充分发挥杭黄铁路等重大交通设施的联通作用,按照产业互补、生态共建、发展共享的原则,积极创设平台,强化杭州市和黄山市的产业项目对接,协力推进黄山市加快实现绿色发展,把黄山——新安江——千岛湖——富春江——钱塘江打造成长三角乃至全国最美生态旅游风景带。

  (二)项目绩效目标

  铺设污水管道6700米,建设真空提升泵站1座;沿岸1200户住户、7家工厂完成改厕及污水入管;完成3600米横江、率水河岸清理、横江隆阜段500米河道清淤。通过横江隆阜段清淤、建设污水管网防止直排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修复隆阜片区良好生态水环境,在改善村民居住条件的同时,可有效推动隆阜古街优质历史文化资源创造经济社会效益;率水沿岸环境整治可有效改善黎阳水域生产生活环境,可为区域内教育资源和工业资源实现生态集聚发展。优化当地生态环境,改善了居民生活条件,有利于社会稳定和提高人民的生产生活水平,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和生态区域建设,促进隆阜片区和枧忠片区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全面有效提升。营造良好河流生态系统,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水质、提升河道泄洪蓄水能力,有效保护隆阜古街、古埠头等沿河古建筑。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掌握新安江支流率水、横江部分河段沿河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及清淤工程项目的绩效情况,查找财政资金在效率效益、成本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供决策依据。特开展本次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为保证本次绩效评价的顺利实施,在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中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根据财政部门的层级、预算部门的不同以及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在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中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使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本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的设置、分值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3.绩效评价的具体方法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通过审查相关实施文件资料、现场查看、综合评价等评价程序,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公众评判法以及因素分析法等相结合的评价方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实施过程如下:

  1.绩效评价前期准备阶段

  (1)接受绩效评价主体的委托,签订业务约定书;

  (2)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

  (3)明确绩效评价基本事项;

  (4)制定绩效评价方案。

  2.绩效评价实施阶段

  (1)根据项目特点,按照绩效评价方案,通过案卷研究、数据填报、实地调研、座谈会及问卷调查等方法收集相关评价数据;

  (2)对数据进行甄别、汇总和分析;

  (3)结合所收集和分析的数据,按绩效评价相关规定及要求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项目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对各项指标进行具体计算、分析并给出各指标的评价结果及项目的绩效评价结论。

  3.绩效评价报告的编制和提交阶段

  (1)根据各指标的评价结果及项目的整体评价结论,按绩效评价相关规定及要求编制绩效评价报告;

  (2)与委托方就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充分沟通;

  (3)履行评估机构内部审核程序;

  (4)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及绩效评价情况

  屯溪区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分三级,其中:一级指标四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二级指标六项:项目立项、资金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三级明细指标28项,满分分值100分,得分97分,具体评价情况如下:

  (一)投入指标:(总分25分,得23分)

  项目投入阶段的二级评价指标分为项目立项、资金管理两个方面,三级明细指标6项,具体评价情况如下:

  1.项目立项,(指标分9分,得9分)

  (1)项目立项合规性,(指标分3分,得3分)

  该项目在立项合规性方面,屯溪区黎阳镇人民政府求向黄山市屯溪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了《关于新安江支流率水、横江部分河段沿河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及清淤工程项目立项的报告》(黎政【20xx】164号),黄山市屯溪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了审批,出具了《关于新安江支流率水、横江部分河段沿河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及清淤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黄政函【20xx】297号)。设立过程符合政策规定,申报内容完整,项目调整严格履行相应报批手续。

  (2)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分3分,得3分)

  该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横江隆阜段清淤、建设污水管网防止直排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修复隆阜片区良好生态水环境,在改善村民居住条件的同时,可有效推动隆阜古街优质历史文化资源创造经济社会效益;率水沿岸环境整治可有效改善黎阳水域生产生活环境,可为区域内教育资源和工业资源实现生态集聚发展。本项目应铺设污水管道6700米,建设真空提升泵站1座;沿岸1200户住户、7家工厂完成改厕及污水入管;完成3600米横江、率水河岸清理、横江隆阜段500米河道清淤。绩效目标的设定明确合理,符合客观实际。

  (3)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分3分,得3分)

  该项目设定的绩效评价明确、清晰、细化,实施计划完整、详细。

  2、资金管理,(指标分16分,得14分)

  (1)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指标分4分,得4分)

  该项目计划财政资金为1,100万元,20xx年12月实际到位财政资金1,100万元,到位率为100%。

  (2)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指标分9分,得7分)

  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742.26万元,拨付资金770万元,占比96.40%,使用率90%(含)-100%,得7分。

  (3)配套资金到位情况,(指标分3分,得3分)

  该项目要求安排自筹0万元。

  (二)过程指标,(总分30分,得30分)

  项目实施过程阶段的二级评价指标分为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两个方面,三级明细指标11项,具体评价情况如下:

  1、业务管理,(指标分17分,得17分)

  (1)制度建设及执行有效性,(指标分4分,得4分)

  该项目执行基本建设四项制度,法人制、监理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合同制并得到规范执行。

  (2)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指标分4分,得4分)

  该项目实施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均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3)政务公开情况,(指标分2分,得2分)

  该资金安排的项目为通过财政批准并纳入预算管理。

  (4)项目建设报告情况,(指标分1分,得1分)

  该项目实施单位通过规定程度向财政部门报告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5)项目验收情况,(指标分3分,得3分)

  该项目尚示竣工验收,但在资金拨付过程均经监理工程师核验工程形象进度和工程质量。

  (6)变更控制情况,(指标分2分,得2分)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现变更情况。

  (7)项目档案管理,(指标分1分,得1分)

  该项目档案通过专人管理,专盒收放,资料齐全。

  2、财务管理,(指标分13分,得13分)

  (1)制度建设及执行有效性,(指标分2分,得2分)

  该项目实施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规范有效运行。

  (2)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分6分,得6分)

  该项目实施单位对本项目建立专项核算,没有发现支出依据不合规或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等违规行为。

  (3)按合同约定付款,(指标分3分,得3分)

  该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支付项目相关款项。

  (4)财务监控有效性,(指标分2分,得2分)

  该项目实施单位制定了保障资金安全及规范资金管理的办法措施,没发现违反办法措施的情况。

  (三)产出指标,(总分25分,得24分)

  项目产出评价设立一个二级指标为项目产出,三级明细指标6项,具体评价情况如下:

  (1)项目完成进度,(指标分2分,得1分)

  该项目计划实施的实际总投资额为1,100万元,项目已完成投资额742.26万元,完成比率为67.48%,完成率50%(含)-80%,得1分。

  (2)项目时效控制,(指标分5分,得5分)

  该项目按照《新安江支流率水、横江部分河段沿河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及清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建设周期12个月,20xx年底之前完工,20xx年12月25日通过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联合验收合格。

  (3)项目实施内容,(指标分3分,得3分)

  该项目按照《新安江支流率水、横江部分河段沿河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及清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内容实施。

  (4)项目完成质量,(指标分5分,得5分)

  该项目尚未竣工验收,在资金拨付过程均经监理工程师核验工程形象进度和工程质量。

  (5)项目投资控制,(指标分5分,得5分)

  该项目没有发生变更。

  (6)项目相关配套设施情况,(指标分5分,得5分)

  该项目达到预期功能需要的配套设施已经实施。

  (四)效果指标,(总分20分,得20分)

  项目实施效果设立一个二级指标为项目效益,三级明细指标5项,具体评价情况如下:

  (1)经济效益,(指标分4分,得4分)

  该项目的实施通过横江隆阜段清淤、建设污水管网防止直排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修复隆阜片区良好生态水环境,在改善村民居住条件的同时,可有效推动隆阜古街优质历史文化资源创造经济社会效益;率水沿岸环境整治可有效改善黎阳水域生产生活环境,可为区域内教育资源和工业资源实现生态集聚发展。

  (2)社会效益,(指标分4分,得4分)

  该项目的实施优化了当地生态环境,改善了居民生活条件,有利于社会稳定和提高人民的生产生活水平,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和生态区域建设,促进隆阜片区和枧忠片区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全面有效提升。

  (3)生态效益,(指标分4分,得4分)

  该项目实施营造了良好河流生态系统,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了水质、提升河道泄洪蓄水能力,有效保护隆阜古街、古埠头等沿河古建筑。

  (4)可持续影响,(指标分4分,得4分)

  该项目管理、运行维护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有利于社会、经济、环境资源可持续性发展和利用。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足度,(指标分4分,得4分)

  公众对项目实施所取得效益及目前的社会环境/生活环境/交通环境的满意度,即满意人数与询问人数(15人)之比为100%。

  六、绩效评价结论

  我们认为,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实施的新安江支流率水、横江部分河段沿河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及清淤工程项目,较好的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项目绩效评价总分为97分,一级指标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等级一般划分标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 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本项目绩效评价总分为97分,为优等。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1.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742.26万元,拨付资金770万元,占比96.40%。该项目20xx年12月25日已通过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应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按与施工方签订的合同及时支付,避免违约风险;

  2.该项目完成进度指标以已完成的投资额与计划实施的实际总投资额比率进行评价,完成率为67.48%。但该项目20xx年12月25日已通过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应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时进行工程造价审核,按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避免反映的完成率指标失真;

  3.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应在项目实施前期加强政策和项目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对项目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3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委〔20xx〕-8)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深入开展。我局制定我区20xx年区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计划(《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开财金发〔20xx〕80号),并于12月25日完成了绩效评价报告阶段的工作。

  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选点

  20xx年我区财政绩效评价遵循“全面覆盖、规范实施、确保质量、注重成效”的工作原则,绩效评价的所属时段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重点选取了10个项目支出、5个部门(单位)整体支出、1个财政政策进行绩效评价,资金66,028,400.00元,分别为:

  1.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部门整体支出2,194,400.00元;

  2.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部门整体支出1,976,000.00元;

  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富源路街道办事处部门整体支出17,143,600.00元;

  4.遂宁市富源实验学校部门整体支出25,148,000.00元;

  5.遂宁市龙坪中小学校部门整体支出9,754,300.00元;

  6.四川省遂宁高级实验学校“健康教室改造”项目支出1,180,000.00元;

  7.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物业管理费”项目支出810,000.00元;

  8.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国省道干线、遂乐路运维服务”项目支出1,543,000.00元;

  9.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成南达万高铁站项目场站及线路所涉及的农房测绘”项目支出800,000.00元;

  10.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支出405,000.00元;

  11.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统筹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河湖划界购买服务劳务费”项目支出706,000.00元;

  12.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558,600.00元;

  13.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秸秆禁烧”项目支出2,500,000.00元;

  14.遂宁经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项目支出500,000.00元;

  15.遂宁市富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片区排水管网清掏工程”项目支出369,500.00元;

  16.社会事业局“三免一补”财政政策支出440,000.00元。

  (二)开展评价

  我局作为重点绩效评价牵头部门,在具体评价阶段,负责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积极开展自评;20xx年8月1日至12月25日,由第三方评价机构组成评价组开展现场评价工作;目前,如期完成了现场评价工作,并提交了绩效评价报告。

  二、绩效评价结果

  (一)部门整体评价结果

  根据《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区级财政支出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开财金发〔20xx〕88号),此次共选取了5个部门进行绩效评价,平均得分77.41分,其中:

  1.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74.40分;

  2.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69.92分;

  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富源路街道办事处85分;

  4.遂宁市富源实验学校79.54分;

  5.遂宁市龙坪中小学校78.17分。

  (二)项目评价结果

  根据《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区级财政支出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开财金发〔20xx〕88号),此次共选取了10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平均得分88.22分,其中:

  1.四川省遂宁高级实验学校“校本部健康教室改造”项目84.57分;

  2.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物业管理费”项目86.7分;

  3.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国省道干线、遂乐路运维服务”项目87.4分;

  4.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成南达万高铁站项目场站及线路所涉及的农房测绘”项目86.9分;

  5.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91.03分;

  6.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统筹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河湖划界购买服务劳务费”项目90分;

  7.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服务”项目90分;

  8.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秸秆禁烧”项目89.11分;

  9.遂宁经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项目90.35分;

  10.遂宁市富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片区排水管网清掏工程”项目86.13分。

  (三)政策评价结果

  根据《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区级财政支出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开财金发〔20xx〕88号),此次选取了社会事业局“三免一补”1个财政政策进行绩效评价,得分97.4分。

  三、主要问题

  (一)部门整体评价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准确率较低

  (1)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预算管理方面,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与年初预算数的比值为56.83%,比值较大,预算编制不准确。执行进度,20xx年6月实际执行进度2.61%,目标要求进度40%,9月实际执行进度36.73%,目标要求进度67.5%,11月实际执行进度64.00 %,目标要求进度82.5%,执行进度缓慢。编制预算时对全年工作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不够,导致编制出的预算不够全面和准确。

  (2)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xx年财政资金年初预算2,054,333.44元,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389,789.37元。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与年初预算数的比值为18.97%。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部门年初部门预算数远大于区财政局标准值10%。

  (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富源路街道办事处:20xx年财政资金年初预算1,184.00万元,预算调整数是1,674.00万元,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490.00万元。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与年初预算数的比值为41.39%。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部门年初部门预算数远大于区财政局标准值10%。

  (4)遂宁市富源实验学校:富源实验学校20xx年财政资金年初预算15,881,568.00元,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10,350,974.84元。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与年初预算数的比值为65.18%。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部门年初部门预算数远大于区财政局标准值10%。

  (5)遂宁市龙坪中小学校:遂宁市龙坪中小学校20xx年财政资金年初预算715.96万元,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347.79万元。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与年初预算数的比值为48.57%。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部门年初部门预算数远大于区财政局标准值10%。在公用经费支出控制方面,由于财政对于教育拨款的特殊性,此笔预算金额需要按照秋季学校在校生人数进行拨款,因此,无法在年初进行预算,而是直接进行追加拨款,在绩效评价此项得分中,根据指标计算公式进行评分,此项得分为0分,我们在实际现场工作中,对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支出依据以及报销签字流程等内部控制方面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违规情况。

  2.无预算列支

  遂宁市富源实验学校:20xx年富源实验学校无预算列支印刷费265,073.75元、邮电费14,566.72元、物业管理费139,238.00元、维修维护费266,094.30元、租赁费34,519.00元、会议费67,172.00元、培训费11,345.00元、专用材料费96,439.00元、其他交通费用8,170.00元。以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三条“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的规定。

  3.执行进度缓慢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xx年6月实际执行进度13.60%,9月实际执行进度31.12%,11月实际执行进度54.50%,与目标要求进度存在较大偏差。

  4.财经手续不完善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抽查20xx年7月记11号凭证,其中部分加班餐费报销未附相应的菜单,不符合遂宁市环境保护局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遂环开[20xx]15号》通知中关于加班误餐费报销管理规定“报销时必须要有加班用餐审批表、正规发票、菜单,‘三单’齐全,填写无误并由具体经办人找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5.公用经费的预算执行支出控制效果不佳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富源路街道办事处:20xx年,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富源路街道办事处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52.00万元,决算数61.00万元,差异率=(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年初预算数=17.31%,偏差度在10%-20%之间。

  6.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资产管理方面,未对部门固有资产进行定期盘点,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二)项目评价存在的问题

  1.预算金额存在一定偏差

  (1)“健康教室改造”项目:经查证,绩效目标按照教室灯1050元/套,黑板灯990元/套预算,计教室灯873x1050=91.665万元、黑板灯273x990=27.027万元,合计118.692万元,预算金额118万元,绩效目标制定超过预算金额。

  (2)“河湖划界购买服务劳务费”项目:项目预算资金计划706,000.00元,实际收到财政拨款资金607,000.00元,实际招标签订合同价格为607,000.00元,项目预算偏差率达14.02%。

  2.预决算金额差异较大,部分项目超预算执行

  (1)“健康教室改造”项目:20xx年四川省遂宁高级实验学校校本部健康教室改造项目支出,20xx年初预算资金118万元,实际到位xx万元,项目发生118.401万元,超预算执行。

  (2)“国省道干线、遂乐路运维服务”项目:项目依据签订的合同期限按季度支付款项,20xx年按合同规定实际支付金额期限未达到12个月(新合同签订时间为20xx年4月10日起,4月10日至10月9日2个季度已按合同支付计量费用63.61万元,10月10日至12月31日计量未满1季度,按合同约定,20xx年暂不需支付该时间段费用),20xx年实际资金支出未包含10月10日至12月31日金额。20xx年预算时按项目全年发生金额编制预算,导致20xx年实际支出金额与预算金额出现较大偏差,预算完成率不高。建设交运局20xx年国省干线、遂乐路运维服务项目资金结余资金较大,未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

  (3)“成南达万高铁站项目场站及线路所涉及的农房测绘”项目:项目预算资金计划800,000.00元,实际发生资金支出331,875.46元,预算编制准确率较低。

  (4)“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项目:20xx年11月26日退役军人中心收到遂宁市经开区管理委员会拨付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50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退役军人中心共进行1批次集中关爱帮扶,帮扶人数达4人,帮扶资金合计17,490.00元,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仅为3.50%。由于收到项目资金的时间接近20xx年底,辖区内符合关爱帮扶条件的对象人数较少,导致申请关爱帮扶资金的人员仅为4人,退役军人中心按照制定的工作流程,对申请对象的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项目资金发放实施办法及时将关爱帮扶资金发放到位。

  3.合同签订金额与中标金额不一致

  “物业管理费”项目:20xx年7月-20xx年7月保安、保洁服务外包项目合同签订金额为250,824.00元/年(20,902.00元/月),按中标通知书计算金额应为286,656.00元/年(中标通知书为三年金额859,968.00元)。

  4.决策依据欠缺

  “物业管理费”项目:20xx年度租赁办公用房,只有租赁合同,相关会议纪要及审批记录等文件未集中管理,因年限久远和人员变动的原因,保存不完善,无法提供。

  5.未按规定进行资金支付

  (1)“物业管理费”项目:20xx年度办公用房租赁费480,000.00元,实际支付0.00元,未按租赁合同相关约定支付房屋租赁费。

  (2)“秸秆禁烧”项目:根据各镇、街道与遂宁立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显示,服务费按大春小春两季分别支付。上半年在7月底前,下半年在11月底前分两次支付给乙方。根据各镇、街道办提供秸秆项目支出凭证显示,存在20xx年上半年支付立源公司20xx年下半年、20xx年下半年支付20xx年上半年秸秆收储的款项。预算执行率为89.13%。

  6.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

  (1)“国省道干线、遂乐路运维服务”项目:该项目原合同已于20xx年到期并重新组织实施相关程序,但新的三年期合同签订时间为20xx年4月10日起,招投标程序较缓慢。20xx年4月10日前的项目计量费用,由经开区管委会单独与承包单位签订了短期续约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36.48万元,此短期合同未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实施。

  (2)“秸秆禁烧”项目:该项目20xx年暂未进行相关招投标程序。

  7.项目建设滞后

  “河湖划界购买服务劳务费”项目:经开区统筹中心将开善河、新桥河划界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以60.7万元于20xx年11月4日中标,并于20xx年11月10日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该项目完成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但直到20xx年6月28日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才移交技术文件并办理完成数据入库手续,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完成项目。

  8.会计核算有误

  “秸秆禁烧”项目:北固镇20xx年11月33号凭证中,将制作森林防火宣传单费用2,000.00元,制作清明横幅费用3,800.00元在秸秆禁烧经费中进行列支。

  9.内控制度有待完善

  “秸秆禁烧”项目:暂未设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0.其他

  (1)“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①村卫生室组织管理不到位,责任医生服务意识不够,积极性不高,有畏难情绪。站室以年龄较大的乡村医生为主,年轻医生不愿意到站室工作,个别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信息化平台操作不熟练,对规范知识掌握较为欠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量;

  ②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流动人口较多,加上健康意识不强,主动积极性不高,公共卫生服务管理难度较大;

  ③居民健康档案信息未达到动态管理,信息未及时更新,新建档案较少,有部分居民在辖区常住,但仍未建档;

  ④健康教育方面:讲座参与人员不够;

  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体检率未达到85%。

  (2)“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项目:

  ①帮扶对象覆盖面稍窄。部分下岗失业志愿兵进入公益性岗位后,除去五险一金,实际领到工资1,600.00余元,且家属无工作也无其他收入来源的退役军人,现已享受职工养老金且家庭环境不太富裕的退役军人等群体对于帮扶的需要为较为迫切,但是现行的《遂宁市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实施办法》文件没有明确针对这部分困难退役军人是否可以提供帮扶。

  ②单户医疗帮扶资金较低。身患慢病和重病的退役军人,自付部分超过10,000.00元,且经济困难无力支付的对象,按自付部分的10%-20%给予帮扶,但全年累计不超过5,000.00元。按现行生活条件及物价,且重病(癌症)较多,建议予以调整到不超过10,000.00元。

  (三)政策评价存在的问题

  1.编制项目预算时,绩效目标设定不完善,只上报了发放人数和发放金额,未对目标的全面性及达到的效果进行设定。

  2.未编制自评报告。此政策项目实施分版块较细,“三免一补”政策管理缺乏统一性,自评报告编制未能落实到部门。

  四、结果运用及整改建议

  (一)结果运用

  根据遂开工委发〔20xx〕83号文件要求,绩效评价结果,一是财政部门要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绩效评价结果好的项目,减少绩效评价结果差的项目资金安排,取消无绩效和低绩效项目,优化资源配置;二管委会目标绩效办要配合财政部门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纳入管委会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畴,并占一定分值;区党群部要将预算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切实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督促公开

  1.自评报告公开。按照通知要求,督促各预算单位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后的20个工作日内,主动在门户网站将自评结果进行公开。

  2.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按照“谁评价、谁公开”原则,区财政局在完成部门(单位)整体绩效、政策绩效、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后,汇总绩效评价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等,并形成正式文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三)督促整改、完善制度

  1.对照整改。预算单位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区财政局《绩效评价问题及整改建议》的建议意见及整改要求须逐一对照核查,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及时予以纠正改进。

  2.完善制度。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将评价结果用于制定政策、完善制度和编制规划;用于改进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4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实行独立财务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现有16个内设机构,20xx年末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43人,离退休人员30人。

  根据国务院、中央纪委、省纪委精神,中共常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纪委)机关与常德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纪委、监察厅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市委、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项目绩效总目标

  全面从严治党,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新的环境。

  (二)20xx年绩效目标

  大要案办案经费是通过人力、财力、物力的投放,深入开展“两个责任”,紧盯重点领域,直指典型违纪问题,认真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纪律审查。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当年工作安排,该项目一次拨付资金200万元,已全部到位。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xx年度大要案办案专项经费200万元,项目经费来源均为财政拨款。其中,纪委巡视巡查工作支出33万;反腐败国际追逃退赃支出21.5万;内部巡查支出7万;作风办经费支出13万元;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经费支出15万元;案件审理室支出5万元;各室办案支出105.5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大要案办案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了市纪委机关办案经费管理制度,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进行了规范,要求专项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内容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使用专项资金时,要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严禁虚报、挤占、挪用。项目过程中全部按照管理办法执行,无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

  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领导重视,制度完善。市纪委根据工作需要,由计划的开展大要案办案经费支出及报账程序,明确职责、专款专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支出均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支付。办案经费使用由办公室为主管理,案件监督管理室协助,并根据要求建立台账。

  五、项目绩效情况

  (一)强化责任担当,抓牢压实了“两个责任”。把严肃责任追究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关键,对履责不力的问责141人,其中纪律处分73人,向全市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二)坚持从严执纪,持续释放了震慑效应。全市共立案1549件,同比增加24.3%,涉及处级干部43人,纪律审查数量和质量较往年明显提升。重点查处了丁天德、刘云武、王惠戎、黄淳等一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案件,配合省纪委严肃查处了卢武福严重违纪涉嫌违法案件,在腐败易发多发相关领域产生了震慑。认真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成功缉捕在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5名。精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全市共函询624人次、轻处分1165人、重处分302人。

  (三)深化正风肃纪,扎实推进了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直接查办、三级联查、集中交办、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全市共立案调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522件,处理686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517人,追缴资金2791万元,实实在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全市共发现各类“四风”问题线索1632起,立案537起,给予组织处理192人,党纪政纪处分446人。

  (四)加强巡察监督,更好发挥了利剑作用。进一步完善巡察、审计、专题述廉“三位一体”监督机制,先后对市住建局、市国土局等10家市直单位分两轮进行了巡察,督促整改突出问题162个,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9条,共对14人立案审查,给予12人 党纪政纪处分。在全省率先开展内部巡察工作,先后对临澧县纪委、武陵区纪委等9个单位进行了内部巡察,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73个,受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47件,立案查处14人。

  六、项目自评结果

  20xx年市纪委大要案办案专项支出绩效工作基本完成,达到预期的效果,为我市社会营造良好风气。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继续深入开展办案工作,巩固拒腐防线,将廉洁价值理念向党员干部和全社会辐射。

  (二)存在的问题

  主要存在预算编制和执行偏差问题。原因是我单位主要是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着重在全市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社会效益和社会公众满意度方面,案件多少及腐败严重性、监督次数及方法、各类专项工作必须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开展完成。另有国家、省交办案件、交办专项等工作,在上年度预算的编制时无法准确预计,必须由当年追加费用,因而造成预决算间存在差异。

  (三)有关建议

  1.关于年中接到的工作任务及大要案件费用,建议不列入绩效考核数据。

  2.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意识,预算编制前多与有关各方做好沟通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可控性。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凡事做到“先预算后开支”,并重视对财政资金的追踪问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5

  一、项目概况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市委市政府将其列入了全市十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之一。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省级资金集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市、县配套资金用于提高4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和适当支持其他贫困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及解决已脱贫住危房问题。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一)省住建厅下达任务。20xx年,省住建厅分两批下达农村危改任务16971户,第一批任务8167户,第二批任务8804户,已到位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35411.6万元。赫山区、资阳区任务1829户,按2500元/户的标准,市级配套资金182.9万元(1000元/户),区级配套资金274.35万元(1500元/户)。用于提高4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和适当支持其他贫困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及解决已脱贫住危房问题。

  (二)民生实事任务。今年我市重点民生实事任务为9250户,今年安化县脱贫摘帽,省下达任务7791户须全部完成,其他区县(市)完成第一批任务3757户,此项工作已全面完成,并经市统计局和市重点民生实事办公室评估认定。

  (三)工程建设进度。第一批任务8167户,10月份已全部完工,竣工率100%。第二批任务8804户于8月份下达,要求年内全部开工,年内竣工4768户,其余在20xx年6月前完成。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年任务已开工16936户,占任务数的100%,竣工16301户,占全年任务应完工数的126%。其中赫山区竣工1231户,占全年任务应完工数的172%,资阳区竣工521户,占全年任务应完工数的104%。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制定了《益阳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建立了局长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村镇建设科承办的工作机制,按照脱贫攻坚项目总体要求,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区县(市)、相关部门,层层压实了农村危改责任。积极做好与市民生实事办、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残联、市统计局等部门的协调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农村危改对象确定 “四原则”,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公示)、镇级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公示)的程序进行对象确定,建立台账,坚决杜绝关系户、权利户,把好对象入口关。同时通过电视、网络,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将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要求、审批程序等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提高村民知晓率、申请率,增加透明度和群众知晓度,并将审批结果在各级政府门户网公示,自觉接收群众监督。

  (三)严格质安管理。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规范危改工程建设程序,明确了工作流程、操作要求、工作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等事项。指导和督促区、县(市)住建部门、乡镇管理机构,落实对农村危房改造三次上门(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核查、不定期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了全年农村危改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工程质量安全达到标准要求。

  (四)完善台账资料。严格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建立农户纸质档案资料模板,规范入档内容,建立健全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信息系统。

  (五)落实配套资金。根据《益阳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要求,市级财政对两区任务进行配套,市、区县(市)原则上每户配套不少于2500元,用于提高4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和适当支持其他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和《关于认真落实20xx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督促配套资金落实。20xx年,市、区县(市)配套资金已全部到位。

  (六)认真督促检查。坚持对农村危改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督查、半年总结、年终考核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危改进展情况,采取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对进度慢、基础弱的区、县(市)跟踪督办。

  四、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自评

  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由赫山、资阳两区对20xx年度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进行了自评,对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进行了具体细化、量化,逐项进行了自评打分。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危改任务仍较坚巨。今年我市仍需完成“四类对象”危房改造6262户。根据省住建厅安排,要求在20xx年底,全面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在任务下达和补助资金等方面,需上级部门大力支持。

  二是补助资金仍由差距。我市农村危房改造户均补助标准虽然较往年有大幅提高,但是补助资金仍有差距。我市拆除重建和修缮加固的平均成本分别为每平方米700-800元和300-400元,其领取的补助资金仅能满足部分改造需求。为最大限度解决贫困户住房基本安全问题,我市通过差异化补助、兜底保障、空置房置换、积极推行C级危房修缮加固等方式,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服务脱贫攻坚大局。深刻领会脱贫攻坚战略布局重大意义,围绕农村危房改造是全省住建系统近两年工作中心的要求,服务市委市政府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围绕中心抓落实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发挥作用,为全面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作出贡献。

  (二)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具体措施、阶段目标和完成时限,下大力气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加强协作配合,市住建局是牵头部门,负责指导、统筹、协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民政、财政、扶贫和残联等市直相关部门、区县(市)以及乡镇分别为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承担各自工作责任。

  (三)突出重点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关键要抓好重点环节。突出抓好存量危房核查、规范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强化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加强资金配套和严格资金拨付、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经常性的工作调度和监督检查,纠正错误,弥补不足,促进工作有序开展。对工作不扎实、走过场、搞形式、做表面文章或因工作不力受到省住建厅、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区县(市),予以全市通报并约谈区县(市)住建局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6

  一、项目概况。

  xx县xx小花椒农业商贸有限公司是经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的一家专业集花椒种植、加工和销售的民营企业。项目位于xx县xx镇xx村余家河坝,总投资5000万元。该项目占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其中厂房6000平方米,办公楼1000平方米,交易市场1000平方米,宿舍1000平方米,食堂500平方米,其他附属用房300平方米,并配套完善其他附属设施。瞩怂润厉钐瘗睐枥庑赖赁轫。

  (一)立项依据

  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的意见精神,凡在省级重点工业园区及工业强县园区,由园区管委会统一规划建设,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承接中小及非公企业入园发展的新建标准厂房,经省级工业园区管理部门审查认可,纳入扶持范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给予每平方米200-300元补助。其中,单层每平方米给予200元补助,多层每平方米给予300元补助。闻创沟烩铛险爱氇谴净祸。

  绩效目标设立

  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加工花椒20000吨,实现产值1亿元,可提供100人左右的就业岗位。

  (二)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3月10日财政划拨144.8万元;5月22日财政划拨200万元;6月28日财政划拨131.2万元,合计476万元。残骛楼诤锩濑济溆堑籁娅骒。

  二、业务管理

  (一)管理制度。

  xx公司创建成立后非常重视管理,现已建立科学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内控组织机构健全,制定了严谨的《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的.经营范围、发展规划、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形成了规范的内部管理机制。目前公司下设五部一室,办公室、行政部、财务部、营销部、生产部、基地建设项目部等职能部门。酽锕极额闭镇桧猪诀锥顾荭。

  (二)质量管理

  xx公司厂房建设由昭通顺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建,监理方为:xx隆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三)档案管理

  xx公司厂房建设相关档案资料由该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

  三、财务管理

  (一)管理制度

  园区管理委员会执行彝园管通【20xx】xx号财务收支管理规定。xx公司标准化厂房建设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后,由该公司财务部按照该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弹贸摄尔霁毙揽砖卤庑诒尔。

  (二)资金使用合规性

  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县财政局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谋荞抟箧飙铎怼类蒋蔷点铋。

  (三)会计核算

  财政拨款及转拨xx公司的经费支出业务由园区财务室核算。资金的具体使用由xx公司财务部负责核算。

  (四)财务监控厦礴恳蹒骈时尽继价骚卺癞。

  按照财政一体化要求,该项目款的支付由园区管委向县财政申请,拨款环节由县财政局负责财务监控。资金划到xx公司的账上后,由该公司的内控管理部门负责对该项目款的使用进行财务监控。茕桢广鳓鲱选块网羁泪镀齐。

  四、项目产出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xx年11月正式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厂房、食堂及员工宿舍、道路硬化及附属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备的安装、各种化验及试剂测试等工作同步进行,目前主体工程相继完工并投入生产。鹅娅尽损鹌惨历茏鸳赖萦诘。

  (二)资金使用情况

  园区财务室向xx公司划款情况:20xx年3月13日支付144.8万元;5月25日支付200万元;6月30日支付131.2万元。

  (三)成本节约

  公司本着勤俭办厂的原则使用财政划拨标准化厂房建设补助资金,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使用资金。

  五、项目效益

  目前,公司主体工程已经完成,处于试运行阶段,因今年厂房建设原因,错过花椒收购旺季,故今年生产花椒70余吨,产值980万元,公司就业人员100余人。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7

  财政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报告为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xx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7〕27号)、《市财政局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我们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系列工作,现将有关监控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单位自行监控情况预算

  批复后,我局印发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的通知》(岳财绩〔20xx〕5号),督促市直预算单位对照年初批复的绩效目标,同步对20xx年度前三季度财政资金的项目实施进度及预期实现程度进行跟踪监控。监控对象为纳入20xx年度市委市政府综合绩效考评的72家市直单位;监控范围为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专项资金。

  本年度市直单位绩效跟踪监控工作,涉及部门整体支出应报72家,实报52家,占比72.2%;受监整体支出累计预算安排13.09亿元,实际支出15.95亿元,其中基本支出10.77亿元,项目支出5.14亿元,结余0.04亿元;涉及项目支出应报89个,实报69个,占比77.5%。受监专项预算安排资金4.39亿元,预算到位资金2.42亿元,实际支出2.16亿元,支出实现率89.3%。对比财政预算进度统计,前3季度完成年初下达市级部门预算的平均支出进度为68.3%,项目支出实现率高于预算支出进度21%。1-11月市级部门预算的平均支出进度89.6%,绩效运行进度可控。

  预算执行与绩效运行“双监控”已成为预算管理常态。财政部门主导监控促推支出进度,资金拨付及时;部分预算单位对专项资金绩效自行监控较好,绩效目标运行清晰,对发现的问题能提出相应的纠偏措施或建议。但仍存在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偏差滞后因素。一是近半数单位未能按节点及时监控,绩效监控缺乏责任约束。二是绩效监控报告质量不达标,填报内容简单,对绩效目标偏差问题缺乏有效分析,无法监控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预算单位整体绩效管理理念。绩效监控已纳入市政府综合绩效考评指标,对未响应支出节点实施绩效监控的预算单位,将对应扣分。

  二、财政重点跟踪监控情况

  在预算单位前3季度自行监控基础上,我们针对专项资金管理可能存在较薄弱环节的民生支出热点项目,择选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环境监测及监控能力建设及近四年河道采砂实际规划编制”等12个专项,组织第三方开展绩效运行重点跟踪监控。经过近2个月的现场实地勘查、听取进度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财务资料等监控评价方式,按程序出具第三方绩效运行跟踪重点监控报告。

  进度到位情况。重点监控的12个专项涉及14个资金使用(单位)分项。涉及专项资金预算8889万元,1-9月财政实际下拨4701万元,占预算安排资金52.89.%;项目单位实际支出3956万元,资金支出实现率84.16%,其中经费支出810.54万元,占比20.49%,项目支出3146万元,占比79.51%。其中:12个专项资金进度完成较好的8个;完成进度75%以下4个占比1u0003,如:市疾控中心及一医院艾滋病防治专项、市国土资源局拆迁中心专项、市科协科普专项等资金,支付进度率仅为60%。

  绩效偏差情况。重点监控12个专项资金绩效运行的整体质量较好,资金绩效正在释放。绩效偏差存在的.共性问题主要是项目绩效目标不匹配,没有细化的量化指标,项目实施进度影响资金使用进度。单个受监项目的个性指标不明确,对应不同的问题偏差。具体情况详见各项监控分析。

  三、监控评价结果

  应用本年度开展的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与财政重点监控,得到了局业务科室及资金使用单位的配合与支持。经过近2个月时间的绩效运行信息采集,我们认为第三方绩效监控报告(湘恒兴会字〔20xx〕第090号)所反馈的绩效运行情况较为客观、真实,其评价结果可作为财政预算执行精细化、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综合绩效考评的参考依据。

  一是强化项目单位对资金绩效实现情况的责任约束,对专项资金偏离预算绩效目标的支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让资金管理人、使用人皆知“自家的钱怎么花的,花得怎么样,存在什么责任”,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二是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跟踪“回头看”,反馈局业务科室针对资金绩效运行状况,及时预控、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纠偏措施;对本年度尚未启用的预算资金、沉淀的结余资金给予及时收回,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后续绩效目标的有效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8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xx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资金项目支出1-7月绩效运行监控。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资金下达情况

  20xx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13352万元,其中:市县项目8010万元、省直项目1542万元、支援类项目300万元(援藏援疆各50万元、扶贫200万元),省财政厅切块支持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20xx万元、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1000万元、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500万元。20xx年12月,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xx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7950万元、20xx年7月,省财政厅下达20xx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第二批)260万元,全部下达完毕。主要分为9个支持方向: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

  (二)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1.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6个,金额24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地级城市、县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xx年基础上分别提高15个、12个百分点;二是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示范片区建设,20xx年在2-3个街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4个,金额8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试点地区科学选定一个城市片区的一条或多条城市道路,采取“多杆合一”方式建设多功能灯杆,并在年度内完成试点建设任务,编制城市道路“多杆合一”建设规划,建设多功能灯杆运维管理平台。通过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多部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创新投资建设运营模式,为我省下一步规模化建设多功能灯杆总结可复制模式经验;二是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地区编制完成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建设,对照《湖南省城镇二次供水设施技术标准》(DBJ43/T353-20xx)建设标准化泵房,并移交供水企业实行专业化运维管理,为全省提供经验参考,带动全省推进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和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运行管理。

  3.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9个,金额21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创建4个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示范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内选取2个以上的乡镇。以镇带村开展示范,示范区域内镇村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提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二是全省完成75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通过国家审查并上线。

  4.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7个,金额7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装配式建筑年度占比任务27%,在全省11个钢结构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实施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完善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全面完成住建部试点工作任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5.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44个,金额56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编制保护规划的补助资金。重点安排尚未编制保护规划的名城、名镇、名村,按照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其中:传统村落5万元)的标准补助,以市州、县(市区)为单位安排,总计安排44个名城、名镇或名村,基本完成省内应编而未编的保护规划。

  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5个,金额145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CIM平台试点工作实现试点地区CIM基础信息平台搭建,探索城市管理、旧城改造、智慧工地、智慧社区等一批“CIM+”应用的融会贯通,有效破解单打独斗,单一治理的社会治理模式;二是智慧住建试点,分为三个层面开展,推进省厅智慧住建平台落地,试点单位开展省厅平台的使用推广;开展市县一手房、二手房网签交易系统建设,数据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进行对接,为全省网签系统统一建设标准、实现全覆盖积累工作经验;开展智慧建设增效工程试点,促进“新城建”建设,促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增效;三是智慧城市(社区)试点在20xx年度完成项目建设,汇聚试点区域住建管理数据,支撑城市治理精细化、智能化转型,提升城市居民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打造特色的住建领域智慧城市建设样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项目59个,金额1842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对援藏援疆及扶贫等项目安排适当项目经费;完成住建系统“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标准制定、重要服务事项等。

  8.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25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洞庭湖区域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和污水集中收集率;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完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项目。

  9.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10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确定3-5个示范项目实施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应用,抓好重点项目示范,总结推广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

  二、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我厅依据科学部署、统一管理、过程监督、有序推进的指导方针,对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执行、绩效指标执行等各方面开展情况进行绩效监控。

  (一)建立“一对一”项目跟踪监控制度。不断完善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编制,指导各试点地区编制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建设任务、绩效目标和考核要求等,按照“一个项目一个绩效目标”的原则,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跟踪监控。

  (二)建立月调度机制。加强项目绩效目标过程管理,建立了月调度工作机制,每月调度各试点项目进展和资金支出进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

  (三)加强日常监督。结合日常调研、检查等,对各试点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试点项目进度,并督促及时总结,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绩效运行监控情况

  (一)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截止7月底,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2400万元,支出1152万元,资金使用率48%;“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800万元,支出320万元,资金使用率40%;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2100万元,支出1250.86万元,资金使用率59.56%;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700万元,支出500万元,资金使用率71.43%;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560万元,支出268万元,资金使用率47.8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1450万元,支出797万元,资金使用率54.9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1842万元,支出460万元,资金使用率24.97%;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2500万元,其中,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500万元省财政厅已下拨,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2000万元预计9月份下拨;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1000万元预计9月份下拨。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其中,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示范项目4个。截止7月底,地级城市中常德市、益阳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xx年分别提高了25.93%、33.09%;县级城市中醴陵市、汨罗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xx年分别提高了14.75%、25.69%。常德市、益阳市、醴陵市、汨罗市进水BOD浓度分别提高了54.37%、37.39%、56.27%、96.70%,均提前完成任务目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2个。截止7月底,衡阳市已组建垃圾分类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示范创建方案和考核评估方案,添置垃圾分类亭7个,分类投放站20座,果皮箱及垃圾桶1万余个,可回收、有害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回收中心各1座,更新垃圾收集车165台、收运车辆32台。常德市已将运输车辆改造成符合“四分类”要求的垃圾收运车辆,德山焚烧发电厂置换工程预计8月底可投入试运行,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工厂预计12月底投入试运行。

  2.“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其中,“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试点项目2个。衡阳市计划在先锋路采取“多杆合一”建设方式改造102杆智慧灯杆。截止7月底,已完成先锋路智慧灯杆建设项目施工设计编制,正在办理政府公开招标相关手续,计划8月完成招标工作,11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浏阳市计划在经开区金阳新城中心服务区的纬1.5路、新兴路、长华路等3条城市道路新建87杆智慧灯杆。截止7月底,已完成长华路17杆智慧灯杆建设,纬1.5路和新兴路70杆智慧灯杆正在基础施工中,计划9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2个。长沙市计划改造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4个,新建开工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0个。截止7月底,已完工10个、开工14个,启动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0个。桃江县计划改造二次供水设施项目3个,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个。截止7月底,已完工1个、准备开工2个;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已启动1个,1个正在编制设计方案。

  3.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其中,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示范项目4个。截至7月底,浏阳市已完成200个村庄的`规划编制,已完成3个村的示范项目设计,并开始施工,完成荷文公路(4个乡镇37公里长)沿线风貌塑造红色示范路项目,300个村庄正在实施三清三整治和美丽宜居小村庄建设;凤凰县保护修缮传统民居170余户,改厕完成40余户。同时完成内部古巷道修缮、环境整治,新建停车场、公厕、游客中心及民俗文化展示等基础设施;汝城县完成文市、韩田、秀水三村初步顶层设计成果,同时,完成对韩田、秀水、文市、东山、热水5个示范村落的共同缔造镇村两级培训,协助村支两委编制村规民约和成立村民自治组织;宁远县新党校培训基地建设主体工程及装修工程基本完工,完成乡村驻点工作人员与管理人员培训,农村工匠培训活动有序进行,二期培训已经完成。同时,湾井镇下灌村等9个“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现场观摩教学示范点共培训12000余人才,接纳参观人群5万余人次,“共同缔造”理念开始深入人心。建立“共同缔造”示范村30个,涵盖宁远县所有乡镇;75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均按计划推进中。

  4.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共7个项目,其中,吉首市项目已完成验收;长沙市2个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项目处于待验收阶段;益阳市、湘阴县、西洞庭湖管理区项目已进行项目主体工程实施;株洲市项目已完成策划,准备进入实施阶段。截止7月底,装配式建筑年度占比达27.41%。

  5.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共44个项目,其中,武冈、江永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已完成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10个历史文化名镇已启动保护规划编制,占总数(12个)的83.3%,30个名村(其中:传统村落16个)均已启动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CIM平台、智慧住建分为四个项目进行实施。其中,项目一、三完成了项目招投标,签订了合同,项目已完成项目可研,项目四正在申报财评程序。智慧城市试点项目前期开展了现场调研、资料收集、专题召开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推进会等工作,目前项目有序推进,20xx年底前可执行完成。

  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援疆、援藏、扶贫等支援类项目均已启动项目实施;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计划完成课题研究27个、标准制定15个、服务事项14个。目前,已完成2个课题、7个标准、11个服务事项,其余项目也基本完成了全同所规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

  8.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截止7月底,洞庭湖区域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7.29%、98.28%,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和污水集中收集率不断提高;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79%;及时下拨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资金。

  9.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目前,已确定5个示范项目实施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应用,项目均在施工阶段。

  四、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一)部分项目进度滞后。县以上城市污水提质增效项目需开展项目设计、管网排查等工作,前期工作时间较长,导致常德市、醴陵市、汨罗市项目仍处于前期工作阶段,还未开工建设;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于前期财评等程序,项目前期进展缓慢;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由于按程序为年初启动电子卖场采购、签订合同,按项目进度分期付款,项目基本为下半年结题验收,因此,上半年执行进度偏低。

  (二)部分项目拨款进度缓慢。部分市县由于对专项资金拨付流程不熟悉,出现资金到市县财政部门后,市县项目承担单位不知情,没有及时跟财政部门对接,或对资金拨付相关手续出现争议,造成资金没有及时拨付。如,益阳市住建局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项目,省财政厅划拨至益阳市财政局的该笔资金分类为资本性支出。市财政局认为项目与资金名目不相符,导致益阳市财政局难以将该资金直接拨付给项目单位。目前,正在进一步协调。

  五、有关建议及工作措施

  (一)加大项目督导力度。要督促各地尽快实施项目,制定项目时间计划表,加强调度督导,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项目进度,并督促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形成示范效应。

  (二)简化资金拨付程序。建议市县财政部门在拨付省级安排的项目资金时,尽量简化项目拨付环节相关手续,加快项目拨付进度。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9

  一、绩效监控工作开展情况的简要说明

  我局部门整体年初预算安排1413.86万元,半年计划执行资金706.93万元,1-6月执行675.14万元,跟踪期执行率47.75%。20xx年初共申报批复7个项目,项目预算资金共计2323.60万元,1-6月执行共计288.36万元,跟踪期执行率12.41%。

  二、监控结果总体分析

  (一)20xx年1-6月执行情况

  1.部门整体

  截至20xx年6月30日,通过定期开展乡镇级水源监测工作,实时了解饮用水水源水质情况,完成2个万人千吨、1个千人百吨乡镇级水源监测工作,有效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优质水”;省控空气监测站、水质监测站有效运行,对全县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有效实时监测,保证空气站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连续,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有效杜绝人为干预干扰环境监测工作,不断提升环境自动监测数据质量;建设覆盖全县的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并运用信息化和智能化的管理平台加强对违法露天焚烧行为的监管,有效遏制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行为,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守护“昌南蓝”;开展3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双随机”监管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有效维护社会秩序。

  2.项目执行

  (1)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

  我局20xx年依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20xx年12月19日256号)文件申请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预算资金20万元,用于定期对塘南镇田万村地下水型水源地、抚河(盱江)塘南镇联合村河流型水源地、赣江冈上镇长湖村河流型水源地,抚河(盱江)泾口乡西浒村河流型水源地、抚河(盱江)武阳镇杨家村河流型水源地、抚河(盱江)幽兰镇青塘村河流型水源地、赣江中支南新乡周家村河流型水源地等10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同时将监测信息向社会公开,有效监测纳入监测范围的乡镇饮用水水源水质变化情况,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有力依据。

  截至20xx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项目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水质监测产生的相关费用暂未达到支付要求,影响跟踪期资金执行;在工作开展方面,依据水质监测等各项工作要求实施开展,已按计划对全县12个乡镇开展1-2季度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共提交5份水质监测报告,实时了解饮用水水源水质情况,为生态考核提供参考,及时发布水质监测数据,满足公众健康需求。

  (2)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

  我局20xx年依据《关于解决环保工作经费等事宜调度会议纪要》(20xx年12月23日第148次)文件申请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预算资金68.6万元,用于委托第三方机构使用无人机对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现场进行巡查,根据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指挥调度执法人员进行查处,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真正做到“天上无人机,地上网格化”的全天候、立体式巡查,大幅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效率和精准度。

  截至20xx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34.3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50%,跟踪期资金执行较好。在工作开展方面,租赁2台无人机对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现场巡查,以50Km为一个巡查单元,飞行小组均按规划顺序巡检,对南昌县蒋巷镇、南新乡、岗上镇等17个乡镇(管理处)每月开展6次巡查工作,数据处理内业组及时对巡查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测算过火面积,迅速确定着火点地块,对着火点进行拍照取证,及时联系相关人员到现场处理,并根据巡查结果及分析数据出具巡查报告。

  (3)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

  我局20xx年依据20xx年2月25日30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xx年12月21日第258号县政府会议纪要等文件申请污染治理专项经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预算资金300万元,用于开展技术委托服务、环境统计、综治整改、对国控水站及省控空气站、莲塘水厂水质自动站进行运行维护、购置便携式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黑烟抓拍摄系统等工作,有效改善南昌县水域、空气以及生态环境,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截至20xx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254.06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84.69%,跟踪期资金执行较好。在工作开展方面,委托江西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编制《南湖村水域底泥磷污染调查与清淤方案》,科学指导南湖村水域清淤工作,最大限度地削减和控制内源污染,避免二次污染,确保南湖村断面总磷达标;完成环境统计工作,保障生态环境统计数据真、准、全,为环境管理作出决策、宏观调控提供基础、科学的重要依据;对国控水站及省控空气站、莲塘水厂水质自动站进行运行维护,有效保障水质监测工作正常运行,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完成颗粒物激光雷达、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购置、安装工作,并对购置设备开展验收工作,监测和分析南昌县的大气颗粒物浓度水平和传输规律,为污染减排及监控提供数据支撑,预警预报1次空气污染;抓拍系统实时在线,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能力,共排查63辆进入市区黑烟车等高排放车辆。

  (4)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

  我局20xx年依据《20xx年10月25日第110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等文件申请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预算资金816万元,用于购置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切实加大露天禁烧管控力度,压实露天禁烧管控责任,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违法行为,遏制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行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运用信息化和智能化的管理平台对违法露天焚烧行为进行监管,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截至20xx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工作开展产生的经费票据,相关科室人员暂未报账。在工作开展方面,已购置一套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对68个点位开展焚烧监测工作,68个监控点覆盖全县20个乡镇、管理处、街道办,实现实时区域环境监控、焚烧智能识别、自动预警、录像回放等功能,确保全方位、全天候对露天焚烧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调查取证;安排专人实时监控视频画面,发现异常情况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响应,借助高空瞭望高倍数、全范围、无死角、无盲点、全监控的科技优势,大幅度提升了对重点区域、敏感区域秸秆焚烧的监控监管能力,降低大气污染浓度。

  (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

  我局20xx年依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xx年10月25日第110号)文件申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预算资金500万元,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进行改造、安装,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强化农村污染源头控制与治理,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排放,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加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提升中小河道水质环境,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截至20xx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工作处于前期准备阶段,暂未开展建设工作。在工作开展方面,已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开展了前期相关工作,目前正在进行采购意向公示,后续将开展招投标工作。

  (6)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

  我局20xx年依据《关于印发<南昌县20xx年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发〔20xx〕67号)文件申请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预算资金120万元,对全县淘汰燃煤锅炉企业进行资金补助,鼓励和引导企业优先选用天然气锅炉,定期对全县及开发区淘汰燃煤锅炉进行督查,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格审核验收材料,加强淘汰工作痕迹管理,改进设计和制造中存在不合理的结构等,使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截至20xx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目前处于项目资金申请审批阶段,暂未下拨补助资金。在工作方面,完成25台锅炉改造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南昌市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财政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洪环发〔2019〕373号)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锅炉改造的企业申请奖补资金,20xx年锅炉补助资金名单已上报市局,目前处于资料审批阶段,尚未下发审批文件。

  (7)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

  我局20xx年申请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预算资金499万元,按照180元/吨处理能力的标准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2万元/座(含污水管网维护)的标准对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发放奖补资金,推进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维护机制,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闲置、荒废等问题,规范运维,促进我县已建或拟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有效运行,确实发挥治污实效,确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截至20xx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计划于11月对有关乡镇开展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及考评细则要求拨付运维奖补资金,暂未开展奖补资金发放工作。

  (二)按照现有执行轨迹可能达到的最终状态、实现的最终效果,可能产生或出现的问题

  1.部门整体

  我局20xx年部门整体工作基本达到既定进度要求,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正处于前期准备阶段,预计在8月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后,将加快推进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强化农村污染源头控制与治理,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排放,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后续将继续推进万人千吨乡镇级水源监测工作,强化水源地保护和监管,及时掌握水质现状,促进水质提升;计划在11月份对有关乡镇开展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及考评细则要求拨付运维奖补资金,规范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标排放。

  2.项目执行

  (1)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

  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目前完成12个乡镇水源地水质监测,后期将持续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并出具水质监测报告,及时将监测信息向社会公开,有效监测纳入监测范围的乡镇饮用水水源水质变化情况,保障公众用水安全;及时掌握水质现状,并对水质变化进行评估,年底确定能提升水源地水质,保障居民用水安全;鉴于目前项目资金未执行的``情况,后续将积极收集项目成果资料,在资金达到支付要求时,及时规范地支付资金,充分发挥项目成效。

  (2)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

  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已全面完成当期任务,巡查数据误差率、每月开展巡查次数均达到预期目标,我局将持续推进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等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真正做到“天上无人机,地上网格化”的全天候、立体式巡查,大幅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效率和精准度;同时,后期将督促相关科室人员对达到支付要求的相应经费,及时提交真实、完整的资料,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报账;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3)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

  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技术委托服务、环境统计、综治整改等工作按照计划实施开展,得到有效执行;同时,我局将根据工作计划持续开展技术委托服务,对国控水站及省控空气站、莲塘水厂水质自动站开展运行维护保障工作,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着力提升生态治理水平,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形成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同时,加大对黑烟车等高排放车辆的监督检查力度,利用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和分析南昌县的大气颗粒物浓度水平和传输规律,及时预警预报空气污染事件,提升区域大气环境治理精细化水平;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4)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

  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当期任务已全面完成,我局将持续开展违法露天焚烧行为的监管工作,安排工作技术人员定期提供火情报表,对相关问题持续跟踪处理反馈,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修复;同时,外勤人员对出现无法认定责任区域、定位不准的火情进行现场勘察,跟踪每一起火点处置情况,提供每日、每月火情报表;鉴于目前资金未执行的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方面要求,在资金达到支付要求时,及时规范地支付资金;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目前处于采购意向公示阶段,计划于8月份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后,积极推进11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排放,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加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提升中小河道水质环境;鉴于目前项目资金未执行的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方面要求,在资金达到支付要求时,及时规范地支付资金;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6)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

  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完成25台燃煤锅炉改造,定期对淘汰锅炉进行督查,加强淘汰工作痕迹管理,改进设计和制造中存在不合理的结构,使锅炉安全经济运行;计划对6家企业燃煤锅炉改造进行资金补助,目前处于资金审批阶段,审批通过后按照市局审批文件及补助标准下拨补助资金;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7)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

  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计划于11月份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补资金,按照180元/吨处理能力的标准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2万元/座(含污水管网维护)的标准对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发放奖补资金,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维护机制,促进我县已建或拟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有效运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我局存在部分工作未达到支付要求,导致20xx年1-6月部门整体资金未达到计划执行目标值、部分项目资金未执行,如:水质监测费用、购置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等工作未达到资金拨付要求,主要由于相关工作承接单位未及时提供完整的工作成果资料,导致相关费用未支付,影响部门整体资金执行效率。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将加强资金统筹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及人员对达到支付要求的相应经费,及时收集并提交真实、完整的资料,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报账,提高工作进度与资金的匹配程度,提高资金执行效率。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0

  为提升财政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增强单位财政资金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保障部门更好的履行职责,节约公共支出成本。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xx〕33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xx〕2号)、《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政绩[20xx]2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组织力量在工作总结和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核查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对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的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评,形成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概况

  1、项目概况

  为解决本单位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方面的经费不足,鼓励本单位在向上积极争取资金。根据20xx年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州会议纪要([20xx]40号)内容:“关于兑现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经费和超任务奖及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经费和超任务奖问题,同意按照有关会议纪要精神予以兑现”。湘西自治州本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本单位一定资金的项目前期经费。故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为延续项目。

  2、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向上争取更多的资金用于我州的民生事业,实现在推进人社工作中提升工作水平、在服务民生中增进民生福祉、在盘活人力资源中推进人才强州、在转变作风中提高队伍素质的工作目标,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新突破。

  (二)项目执行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本单位通过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共向上级争取到各项政策资金23.75亿元,与20xx年同比增长12%。争取的各项上级资金到位情况列表如下:

  2、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根据州财政局州财预[20xx]5号部门预算批复下达的20xx年度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前期经费100万元,款项已分别以州财社集〔20xx〕0056号文件拨入32万元、州财社集〔20xx〕0058号文件拨入3万元、州财社集〔20xx〕0342号文件拨入2万元、州财社集〔20xx〕0390号文件拨入16万元、州财社集〔20xx〕0436号文件拨入17万元、州财社集〔20xx〕0658号文件拨入20万元、州财社集〔20xx〕0810号文件拨入10万元。款项均通过财政集中支付管理局纳入集中支付,资金到位率为100%。

  3、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单位20xx年项目前期经费实际支出91.90万元,具体为:办公费6.02万元;印刷费8.79万元、邮电费1.66万元、物业管理费7.99万元、差旅费8.02万元、维修(护)费2.25万元、会议费7.81万元、培训费1.03万元、公务接待费2.44万元、劳务费2.86万元、福利费6.71万元、车船燃料费1.06万元、维修费2.09万元、其他33.17万元。

  4、项目管理情况

  本单位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等法律法规,对专项资金的财务进行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制定了一系列规范、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对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建立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在资金的'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专项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绩效目的。

  二、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xx〕33号);

  3、《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xx〕2号);

  4、《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批复20xx年州直部门预算的通知》(州财预〔20xx〕5号);

  5、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办公会议纪要〔20xx〕40号;

  6、有关项目管理的政策制度、管理办法、相关财务会计法规和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三、绩效评价方法和过程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旨在通过评价本单位财政项目资金支出实施效果和成果,考核项目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绩效,总结项目管理与执行经验,为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参考依据,同时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项目前期经费的使用情况,也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和内容及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的评价方法为成本效益分析法,该方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在评价过程中采取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定性指标定量化,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方式开展评价工作。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自评小组: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政绩[20xx]2号)文件精神,成立了本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小组。开展项目自评工作。

  2、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围绕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关键评价内容,设计了18个评价指标,制定了《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资料收集并审核、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小组在比较各种证据收集方法优缺点的基础上,通过现场勘验、实地调研、核对账目、案卷研究、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证据进行收集和核实。确保绩效评价的客观、公正、有效。

  4、综合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分类整理。首先对收集的资金收付资料进行整理,以确定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支出是否规范,财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质量是否可控。其次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分类整理、统计评分,认真归纳意见及建议,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5、撰写评价报告。评价小组通过对收集的证据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分析,谨慎地对项目各项指标进行了评分,撰写评价报告,最终形成评价结论。

  四、绩效分析

  本单位20xx年度向上争取各项项目资金23.75亿元,确保了我州各项待遇的及时足额发放和各项政策的兑现落实,为稳定增长、保障民生、推动扶贫、促进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xx年度我州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

  一是就业创业任务超额完成。全州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67万人,完成任务的115.9%;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2.56万人,完成任务的102.2%;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26万人,完成任务的105.2%;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1530人,完成年任务的117.6%。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23万人,完成任务的106.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6%。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84亿元、完成123.3%,带动城乡就业1.5万人、完成150.4%。二是社保扩面征缴提前到位。企业养老保险征缴基金10.02亿元、完成132.7%,企业养老保险同级财政补助800万元全部到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参保7.74万人、完成140.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基金7871.7万元、完成115.7%;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缴基金7亿元、完成100%;工伤保险参保21.4万人、完成100.9%,征缴基金7634.4万元、完成200.9%;生育保险征缴基金3218万元,完成146.3%;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15.7万人、完成101.6%,征缴基金2287万元、完成114.3%;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个人缴费3.83亿元。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任务全面完成,累计持卡169.2万人、完成102%。三是民生实事项目全部落实。省分我州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共10个指标、13项具体任务全部推进到位,其中提前或超额完成的有12项。

  五、评价结论

  本单位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专项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绩效目标全部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根据《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该项目得分为95分。

  六、有关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经验不足,没有可借鉴的目标体系,故申报的绩效目标缺乏具体的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时效指标,且申报的绩效目标未与所需成本衔接。

  (二)有关建议

  在今后的预算编制与绩效目标申报过程中,完善绩效目标的编制,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对绩效指标进行细化、量化,设立清晰、具体可以衡量的绩效指标,并与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以便于进行绩效考核。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委、市政府对城市建设、维护、管理、改造、提升城市形象方面高度重视,在范围、深度、质量上高标准、严要求,随着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的大力推进,市政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覆盖面越来越广,业务量大幅增加,差旅费、公务用车及租赁费也随之增加。为做好保山城市建设和指导各县市区城市发展行业领域工作,保山市财政局20xx年下达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补助经费22.81万元,专项用于弥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经费缺口。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xx〕4号),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责任细化,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绩效自评工作责任主体,从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成效方面对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财建〔20xx〕4号)和《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追减20xx年经费预算的`通知》(保财建〔20xx〕168号)指标文件,下达资金228109.16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xx年支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223019.16元,购买办公设备5090元,项目资金使用完毕,有效保障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按《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规定,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审批流程。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保障单位办公经费、办公设备采购、劳务购买、公车租赁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障机关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

  满意度指标:干部职工满意度,服务对象对资金拨付及时性满意度9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完成预期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整个项目运行顺畅,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在政府官方网站公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表。同时将本次绩效自评的成果应用在已后工作中。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希望上级部门能开展绩效评价方面专业培训,使我们能更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2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临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第三方评价和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临财发〔20xx〕4号)文件,临澧县财政局委托湖南九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临澧县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及立项依据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村〔20xx〕45号)和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xx〕24号)等文件立项,临澧县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结合县城的实际情况,下达了关于印发《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筹集与发放办法》的通知(临脱贫指发〔20xx〕1号),原则上每户配套标准为2.7万元。

  项目资金用于农村危房的修缮或新建,主要为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任务。为其他低收入农户提供基本住房安全保障。项目实施单位临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

  2.项目主要内容

  对临澧县范围内的存量危房进行改造,其中包括9个乡镇、2个街道的390户农村危房进行修缮或新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保障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的情况下,对农村经济相对困难、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实施改造,提高农户满意度。

  3.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常建通〔20xx〕24号文件,制定了《临澧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本年度对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具体实施步骤:

  1.农户申请。

  2.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村级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7天。

  3.乡镇政府审查。乡镇接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现场核查。审查危改对象条件、审批手续、审定资金补助标准,确认开工时间,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审批。

  4.县住建局危改办核准及公示。县危改办接到乡镇上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危房改造方式,并对审批结果及时反馈乡镇公示,公示期至少7天。

  5.组织竣工验收。乡镇初步验收合格后向县住建局危改办申请验收,县住建局危改办组织人员现场检查验收。

  6.资金拨付。按审批后的名单拨付危改资金。

  4.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xx年,项目资金总投入1005.95万元,截止20xx年1月20日,实际使用资金1005.95万元,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村民自愿、政府引导和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等基本原则,全面落实精准扶贫“两不愁、三保障”,结合农村双改行动和脱贫攻坚战役,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到20xx年前全部解决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问题,实现“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的目标。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通过本项目实施,对农村危房进行合理规划改造,改善区域内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条件,对临澧县9个乡镇、2个街道清查的农村危房进行修缮或新建,有效消除农村危房安全隐患。具体目标细化如下:

  (1)数量指标。完成年度危改任务390户。

  (2)质量指标。危房鉴定严格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标准执行,鉴定精准率100%。改造房屋符合《临澧县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实施方案》规定标准,均通过现场竣工验收,合格率100%,打卡发放到户率100%,补助对象合规率100%,无一例违规补贴对象。旧房拆除率100%。

  (3)时效指标。项目验收、审批、资金支付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补助标准合规率100%。

  (5)经济效益。有效减少由于危房问题而导致的农户经济损失,减轻危改户经济负担。

  (6)社会效益。提高农房安全质量,保障危改户居住安全,促进社会和谐,无一例农户上访户,危改房利用率100%,相关对象政策知晓率90%以上。

  (7)可持续性影响。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政策和社会发展,形成良性循环机制。

  (8)满意度。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湖南九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接到临澧县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听取项目单位情况介绍,收集查阅项目相关资料,对项目资金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实;通过现场查勘向受益对象随机发放调查问卷、电话问访、暗访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与项目单位、财政部门沟通交流后,综合分析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投入情况

  1.项目立项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

  填报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欠完整准确。

  3.资金投入

  项目资金按照乡镇上报的名单及补助金额,补助名单及金额由各村级通过民主评议确定,乡镇审核上报。

  (二)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率。

  截止到20xx年底,项目专项资金到位1005.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截止20xx年1月,拨付的专项资金使用1005.9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资金使用时由县住建局向财政提出申请,经层层审批后由县乡财局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资金拨付程序合规,部分资金未打卡到农户本人,签订协议后打卡到村干部或承建施工方。

  2.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无补助标准制度,村镇补助标准各地不一致。

  (2)制度执行有效性

  11个乡镇的村部档案或台账资料均未按要求留底备查,仅一份交县住建局。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完成了县城9个乡镇、2个街道共390户农村危房的改造工作。完成目标任务。

  2.产出质量。农户危房进行鉴定,鉴定精准率100%,改造房屋建立了一户一档资料,填制了现场竣工验收单,验收合格率均达100%。打卡发放到户率100%,补助对象合规率100%,无一例违规补贴对象。旧房拆除率100%。完成绩效目标。

  3.产出时效。农村危房改造年内及时完成验收、审批、资金拨付。完成绩效目标。

  4.产出成本。新建179户,补助540.7万元;修缮201户,补助445.35万元,置换9户,补助18.5万元,安置1户,补助1.4万元,共390户,合计1005.95万元。补助实行个体差异化,未制定补助标准制度或方案,无统一的补助标准。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投入资金对临澧县的农村危房进行改造,促进了建筑业、装修业的发展,有效拉动了内需。同时农房建设机械化水平较低,需要较多的劳动力资源,尤其是农村个体建筑工与小工,可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增加了务工人员的收入水平,农村就业渠道得到拓展。

  2.社会效益

  危房改造项目通过政府投入引导,激发了农村困难群众筹集资金改造危房的积极性,大部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受益户不断增加,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汇总统计调查问卷结果,危房改造农户对政策知晓率为75.68%。

  3.可持续性影响

  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农村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问题,住上了安全房、放心房,居住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长远意义。

  4.满意度

  通过汇总调查问卷结果,危房改造农户满意度为86.49%,未完成绩效目标。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高度重视,确保项目推动。保障“住有所居,住房安全”,保证“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实施进村入户开展调查研究和现场督导。

  2.加强巡查管质量。发现房屋改造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未达到入住条件的',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对严重超面积建设的,取消危改补助资格。巡查、排查、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建立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管理欠严谨

  一是提供的危改户花名册中:电话号码错误115户,如鲁宁东、严奉志等空号、杨梅珍非本人电话、郭家岭为南京的电话号码等;无联系方式45户(叶发奎、黎伏英等);身份证信息与本人不符2户(陈夏林、胡孟均);未填银行卡号11户(周烟珍、叶世来等);四类危改户对象未附确认身份的证明资料和相关部门身份审核信息20户,主要是智障、精神病患者或五保户。

  二是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湘建村〔20xx〕45号)文件规定“纸质档案原则上由乡镇负责填报、整理,竣工验收后交县级住建部门保存归档。建立健全全村级、乡镇、县级农村危房改造台账管理制度”,现场调查发现乡镇均未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或台账资料。

  三是打卡到村干部或承包方银行账户进行代建的危房,未制定具体的修缮代建实施方案,农户对代建的项目内容和成本不清楚。

  2.未制定补助标准

  根据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湘建村〔20xx〕45号)文件规定“制定具体控制标准,并在年度实施方案中明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未制定具体规范的补助或控制标准,无完整的补助金额佐证依据,补助金额差异化未提供差异化依据,如同为修缮补助,刻木山乡小书3.05万元、小佑4.05万元,烽火乡小虎3.2万元、小锋2.9万元,四新岗小正发.5万元等,补助标准较高。同为新建补助,太浮镇小林5.7万元、小田5万元、小红4.6万元等。

  3.部分危改资金效益欠佳

  空置危改房(原屋主已故)比例较高,财政资金效益欠佳。如分散供养五保户肖承佑、肖承佑,建档立卡户胡必波、蒋秀林等共14套,财政补助危改资金30.45万元。空置房无后续管理制度。

  (二)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村镇未将基础工作精细化管理,档案严谨性、真实性、完整性欠缺;二是补助制度未制定,乡镇资金分配主观随意性较大;三是未考虑危改房后续处置问题。

  五、有关建议

  (一)精准完善档案资料

  规范并严格执行危改户的身份审核程序,完善、精准村、镇、县三级危改档案资料,便于备查和核对。各级各层应逐一严格审核从申报到资金拨付等所有的档案资料,并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避免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行为发生。由承包方制定修缮代建的实施方案,农户本人签字确认,知晓代建内容和成本情况,报村镇审批确认,保证支出的真实合理,确保财政资金的效益发挥。

  (二)制定公平合理的补助标准

  根据文件规定,对危改户进行准确摸底,针对不同情况的危改户,按类别制定公平合理的补助标准,各乡镇村级参照执行,确保补助资金的对象认定、补助标准公开公平公正,避免资金安排随意性,杜绝关系户、虚报冒领户、吃回扣等违规违纪情况。

  (三)制定后续管理制度

  制定危房补助后续管理制度,针对财政资金补助五保户等危改对象,因亡故后房屋空置的情况,建议村镇提出合理化处理建议后报县住建局统一确定处理方案。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3

  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及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对20xx年财政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工业企业发展考核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的要求,20xx年对县20xx年先进工业企业发放奖励补助,奖励标准严格按照奖补文件执行,20xx年共计奖补工业企业34家,应发放奖励补助资金104万元,实际发放金额99万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选点方式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推进方案>的通知》及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等文件,对县20xx年县级财政支出100万及以上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收集的数据实施统计分析程序后,选取个别样本(如数量大或金额大)进行单独随机抽样核查对象。

  (二)评价指标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本项目特点,按共性指标60分(具体为绩效目标15分,项目决策15分,项目管理20分,项目完成10分)和个性指标40分(具体为功能实现20,项目效果20)设计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方法

  项目绩效评价按照前期准备阶段、自评阶段、实施评价阶段、报告撰写阶段、结果运用阶段五个阶段的工作流程,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在项目点现场通过询问、沟通、听取介绍了解项目具体情况,收集项目立项文件等依据,查阅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检查项目预算审批、资金支付等内容,实地走访、收集满意度调查问卷,记录工作底稿,获取充分依据以客观公正评价20xx工业企业考核结果考核项目实现情况。

  (四)评分方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本项目特点,对项目按:“分级评分法:指标评分设置n级权重,指标得分按指标值所处区间的权重计算”和“比率分值法:对存在比率的指标,按比率乘以指标分值计算得分”评分。

  (五)基础数据

  20xx年工业企业考核结果奖励补贴项目总表如下:

  三、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自评及评价结果:工业企业发放奖励项目完成绩效自评,满分为100分,自评实际得分为95分。详见评分表:自评结果:总体上看,工业企业考核结果奖励经费项目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资金由财政局划拨县经商科技局,再由县经商科技局发放到每个企业的对公账户,未发现虚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和不符合申报条件情况,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但是项目在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根据制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工业企业发展考核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办法,明确了对先进工业企业的扶持奖励,项目的实施能更加有力地推进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战略,加速工业主导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扩大经济总量,提供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提升我县工业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充分强调企业发展工业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政策激励、政策引导、政策扶持、促进发展的作用。

  2.项目管理

  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20xx年,项目资金应发放奖励补助资金104万元,实际发放金额99万元,未发放的5万元是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九业食品有限公司在事中监管时,发现企业处于停产阶段。具体明细如下: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17个,应发放金额85万元,已划拨80万元;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利润任务主要经济指标奖17个企业,应发放金额17万元,已发放金额1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上台阶奖1个企业,应划拨金额5万元,已划拨5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项目效益情况:通过发放奖励补助,有力推动我县工业企业发展动力,提供了我县工业经济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为加快建设南向开放民族区域经济强县,为加快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贡献更多的力量。

  五、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管理资料不完整问题。

  六、相关措施建议

  及时收集整理对工业企业的考核监督相关资料,归档整理到企业监督检查的相关图片与简报信息资料,对照企业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底稿,完善项目管理资料。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4

  今年,我局根据《县20xx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绩效考评方案》、《县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和《20xx年全县发展提升年活动绩效考评方案》精神,按照、县政府统一布署,结合本局实际,切实加强了机关效能建设,认真开展了发展提升年活动,取得一定的成效。近日,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对20xx年上半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就有关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领导重视方面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方面。

  一是对年度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一方面,召开会议传达了省、市、县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县民政局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方案》和《县民政局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绩效考核方案》,成立了局机关发展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另一方面,落实本单位效能建设工作机构、办公场所和人员,制定落实了“三项制度”。同时,认真填写了“首问责任登记单”和“限时办结单”。

  二是落实了发展提升年重点工作。对照重点工作方案开展了阶段性的`工作,形成了半年工作总结,落实了发展提升年结对帮扶责任制度。今年我局与盛方材料包装有限公司成了结对帮扶对子。

  三是抓了宣传工作。今年已在《县报》上稿2篇,被《井冈山报》采用有关信息8篇。

  二、在机关工作作风方面。

  一是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四条禁令”和“八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全局人员没有出现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是民主评议评价排位靠前。今年我局在全县县直重点单位第一次民主测评排名第4名。

  三是内设机构测评情况良好。今年我局优抚安置股、城市低保股和农村低保股等3个股被列为全县重点股室测评对象,在最近全县38个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内设股室,第一次集中测评中分别排名为第5名、第10名和第16名。

  四是优化发展环境监测方面没有不良反映。

  三、在制度落实、产业发展和政务公开工作方面。

  一是完善落实了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填写了“首问责任登记”并和“限时办结单”。

  二是抓了产业发展。

  三是抓好党务政务公开,在局机关开辟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栏,制定了党务政务公开方案和政务公开年度计划,建立了政务公开档案。

  四、在单位效能督查及内部处理和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运转方面。

  一是开展了效能督查。坚持对机关效能情况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督查活动,并做到有记录。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运作,推行了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及电子监察工作。

  五、在效能投诉办理方面。

  按程序认真办理了县里交办件和本单位受理的投诉件,做到有反馈和归档处理。今年到目前为止,我局没有出现违反机关效能有关规定的`投诉件。

  六、在特色工作方面。

  20xx年我局在局机关积极开展了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创建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取得实效等措施,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提供了一种很新鲜的方式来写演讲稿。对我的启发真是很大的。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5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响应全县绿化攻坚工作,乡在春季绿化工作中重点对平涉公路两侧、309国道窑则段绿化节点打造,需购买油松、冬青、海棠等绿化苗木及施工费、后期管护费等费用较大,根据领导批示,特申请县政府拨付绿化项目(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0万元,用于支持绿化相关费用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保证今年绿化攻坚工作顺利开展,弥补资金不足的短板。

  二)督导日常工程建设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效率。

  三)在保证工程高标准完成的基础上,将绿化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目的是为了加强乡春季绿化项目财务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客观、公正的评价财政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制度的建设和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二)绩效评价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要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应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三)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应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审。坚持过程评审与结果评审、短期效果与长远效果评审、社会效益评审与经济效益评审相结合,确保评审工作的全面性、客观性和科学性。评价工作小组应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自评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乡充分认识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项目自评工作具体工作人员,确保绩效资自评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绿化养护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保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组成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深入实地调查、收集整理相关基础数据,落实项目实施、运行及资金使用情况,并对所有数据材料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乡从春季绿化绩效目标管理、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产出与效果等对平涉公路两侧、309国道窑则段绿化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自评,认为该项目绩效评价等次为优,得分98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此项目决策立项目标合理,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规范,为村民提供绿色生态、优美有序的生存环境,为响应全县绿化攻坚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项目过程情况。

  1、健全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提高了办事效率,确保了项目质量。

  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按流程进行,做到了有条不紊。

  3、项目资金审核符合流程,会计核算规范,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财务处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工程完工率达标。平涉公路两侧和309国道窑则段绿化工程全部完成,实现工程完工率100%,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二)绿化节点覆盖率达标。绿化节点覆盖率达到94%,保障了工程质量。

  (四)项目效益情况。

  受益群体满意度达标。全乡群众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真正改善了人居环境,使群众更加满意。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资金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程序支付,有效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了项目资金正常合理使用。在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础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1、绿化资金渠道来源单一,后期养护投入不足。

  2、绿化养护专业人员匮乏,专业知识相对缺乏。

  六、有关建议

  一)多渠道招商引资,拓宽绿化养护资金渠道来源。可积极参与到全县招商引资的队伍中,发动多方力量招商引资,解决渠道单一问题,进而带动全乡经济发展。

  二)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强化绿化养护队伍建设。建议开展多种培训方式,在聘请绿化养护专家授课的基础上,采取实地参观的方式加强绿化养护人员的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专业养护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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