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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1
为做好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株财函〔2021〕6号)要求,我局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审计工作基本规划、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审计、财政经济及有关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
2.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进行审计评价,并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
计情况,并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制度的建议。
4.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负责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负责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5.负责对市管党政领导干部及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负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并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负责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系统的应用;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专项培训。
10.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管理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监督
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负责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
11.负责省审计厅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指导重点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人员情况
株洲市审计局设1个二级机构即株洲市投资审计中心(未独立核算),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法制审理科、财政审计一科、财政审计二科、行政事业审计科、金融与社会保障审计科、农业农村审计科、资源环境审计科、政策落实审计科、投资审计科、企业审计科、重大项目稽查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一科、经济责任审计二科、审计技术科、内部审计管理科。株洲市审计局核定行政和事业编制88名,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在职人员72人,长期聘请专家11人,临时聘请专家130人次,临聘工勤人员12人,离退休职工44人。
二、预算支出及绩效情况
(一)预决算及信息公开情况
1.2020年部门决算收入情况:收入合计2341.19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431.71万元。
2.2020年部门决算支出情况:支出合计234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9.26万元,项目支出181.93万元。
3.2020年部门决算结转和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1.9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4万元。
4.预决算公开:在我局门户网站与财政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了单位预决算。
5.“三公”经费控制:2020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47.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49万元,年底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公务接待费5.36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比2019年增加了26.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购置了一辆商务车。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我局在部门整体支出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及时申报年中预算调整,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监督,专款专用。2020年株洲市审计局(含1个二级机构)基本支出为2159.2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14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6万元。
2.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661.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保障株洲市审计局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支出等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181.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专项审计业务和“部门预算执行在线平台监督软件开发经费”项目的正常开展。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市本级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157个,促进增收节支173146万元,推动调账处理金额16309万元,促进拨付资金到位12450万元,挽回(避免)损失6437万元。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违法违规问题370多个,促进整章建制和完善制度20余个。提交的'审计要情(专报)、综合报告被市领导批示40余次,其中市委书记、市长批示达29次之多;我市选送的6个审计项目获得省优秀或表彰项目,在市州审计机关排名并列第一。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市委审计委员会、市人大和省审计厅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市审计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政治方向,聚焦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突出政策落实、预算执行、政府投资、国有企业、项目稽查、经济责任、生态环保、殡葬改革、救灾资金、抗疫防控、征地拆迁等审计重点,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在服务地方治理、维护制度权威、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依法行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等方面展现了新作为、实现了新成效。
一是紧扣“六稳”“六保”要求,找准审计切入点,扎实开展了辖区内各县市区中央和省重大经济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密切关注中央重大投资落地、“放管服”改革举措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减税降费实施效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落实等方面的情况,促进各项重大经济政策措施在株洲落地生根,践行“两个维护”。二是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就业优先”纳入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中重点关注,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找准改革堵点、破解难点、总结亮点,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全市发展环境。面对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和财政收支矛盾,把推动政府节省开支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作为审计重点,开展好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促进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和好钢用在刀刃上、存量资金统筹盘活、项目任务完成,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三是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完成了全市应对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并督促边审边改,为全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对冲疫情负面影响,全面复工复产提供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四是围绕推进“151”化债机制在我市全面落实落地,扎实推进3家市属国有企业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政府性债务及资产资源等变动情况,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对新芦淞集团、高科集团、天易集团、湘江新区等进行审计,在谋划“新基建”下园区、推进航空服饰产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湘江新城开发发展中贡献了审计智慧。五是围绕全市“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和温暖企业行动,把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作为工作的主要龙头,推进工程建设中问题的解决和规范建设行为、促进项目落地,并加大对工程款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审计监督,促进加快建设进度、完善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分季度对中央投资重点项目稽查审计,重点抽查了响浅路(湘芸路至滨江路)新建工程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情况,推动重点项目管理水平和项目落实落地。同时,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政策执行、城市五区征地拆迁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揭示了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征地拆迁各环节全链条存在的问题并推动整改落实,促进优化我市投资环境。六是聚焦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和责任落实,开展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更好激励干部依法履职、依法办事、担当作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资金管理及绩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预算资金使用计划性有待加强,完善用款计划管理,更科学合理的编制资金使用计划,进一步细化收支项目,按项目、按时间、按进度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国家投资审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以结算审计为依托,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全面审计,突出重点,不断加强审计监督。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我局对117个(含概算调整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工程结算审计,送审金额137312.78万元,审定金额 130954.78万元,审增金额79.40万元,审减金额为6437.40万元,审减率为4.63%。充分发挥了审计为政府投资把好最后一道关和扎紧政府“钱袋子”的积极作用。同时,还揭示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工程结算虚增工程量、未按规定进行工程勘察等问题,提出了相应整改意见,对规范建筑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部门预算执行在线平台监督软件开发经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一是提高了审计效率。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审计的资金总量也越来越大,传统的审计方式和人员编制已经无法承受如此繁重的审计任务。运用计算机审计手段提高效率,是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必由之路。审计机关只有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依靠高科技,从根本上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规范了审计工作。用现代信息技术支持并规范审计作业,是保证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的重要措施。审计机关十多年来形成的一套作业规范,对于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活动全球化,资金流动电子化,审计领域日益扩大。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的任务十分突出。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从作业手段现代化和工作程序的规范化两个方面控制和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同时,也是防止可能发生的以审谋私行为的重要措施。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2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文件要求,对本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预算配置、履职效益、预算管理、职责履行、预算执行情况和政策措施有效性、预决算信息公开,以及“三公经费”和运行经费支出控制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南京市外事翻译中心2016年成立,为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承担为我市各类外事活动、大型涉外活动、出访团组提供高质量翻译、会务、咨询、培训等服务工作。经核定,本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人,截至2021年末实有6人。
(二)单位收支情况
2021年度南京市财政局批复本中心部门预算总收入为141.20万元,全年实际收入167.26万元;2021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为165.35万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165.35万元,无“三公经费”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65.35万元,无项目支出;按经济用途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2.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0万元。
(三)单位绩效目标
2021年度本中心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按照市外办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创新周、金洽会、名城会等全市性重大活动中由市外办牵头负责的各项专项任务,深度参与策划组织T20、“一带一路”交汇点重要枢纽城市经贸合作对接会、“南京国际青年交流计划”等活动,切实为全市性重大外事活动的开展做出积极贡献。
加强翻译工作,充分发挥翻译人员的语言优势,高质量完成市外办赋予的现场口译与书面笔译等翻译任务,进一步体现中心的特色优势。认真做好市委、市政府等各级领导外事会见、会议和餐叙等外事活动中的现场翻译工作,传递南京“好声音”,以高水平的翻译服务高质量的外事活动。
根据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和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按照市外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始终关注国内外疫情变化,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待疫情结束,及时做好承担和配合协助有关市领导、专项团组等出访工作,不断提升我市的对外交流合作水平。
高度重视中心的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一专多能型人才的培养,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干部参加各类学习培训,通过政治理论学习、翻译专业培训、组织参观调研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干部的政治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变化的需要。
二、评价结论
2021年以来,本中心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在市外办的领导和支持下,抗击疫情,高效完成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
三、单位履职成效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全面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别是涉外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推进复工复产的关键之年。翻译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对年初目标任务做了相应调整,在市外办党组的领导下,认真履职,开拓进取,狠抓落实,积极配合市外办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为市外办负责和参与的`各项外事活动提供有力支撑。
一、围绕中心,在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彰显新作为。保障全市各项重要外事活动顺利进行,保障中国文莱建交30周年暨南京与斯里巴加湾结好1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顺利举办,助力巩固提升中文中尼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参与南京与意大利佛罗伦萨结好40周年纪念、“拉美与加勒比地区日”等活动,服务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和构建中拉命运共同体;保障市领导以视频方式参加中国驻法国斯特拉斯堡总领馆国庆招待会暨中法友好城市云交流会、中国与塞浦路斯建交50周年庆祝等活动,助力国家总体外交走深走实。
二、参与全市“外防输入”工作展现新担当。疫情防控工作方面,深入参与对接上海转运工作,派出3批次3名工作人员执行昆山一线转运任务,确保“零感染、零事故、零扩散”;全体党员加入“抗疫先锋”行动党支部,组织6批次15人次党员志愿者下沉社区,始终坚持与基层群众“两在两同”;翻译疫情相关通告及热点问答12篇共计1.6万字,第一时间向在宁外籍人士准确传递疫情防控政策信息和要求;积极做好疫情期间外籍人士服务保障,协助落实核酸采样检测。
三、推进对外开放和创新合作迈出新步伐。在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上主动作为,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协助举办第七届南京市参与“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经贸合作对接会、南京—北美及澳洲经贸商机交流会等活动;完成伊朗设拉子赠送我市友城雕塑、我市回赠荷兰埃因霍芬“友宁馆”建设,友城关系日益巩固;保障参加世界城地组织亚太区2021年理事会线上会议、中欧绿色与包容复苏市长对话会和全球疫情防控经验交流视频会,国际曝光度和话语权不断提升;举办T20国际城市创新链合作论坛,征集分享近百个创新案例。积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参与全市中心工作,利用对外交流渠道提供招商信息,吸引海外优质项目落户南京;跟踪海外先进领域发展动态,编撰《外事信息参考》,助力我市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实现新提升。围绕推动南京城市国际化建设开展外事调研,完成《创新国际交流合作新模式的调研思考》并荣获江苏省《全省优秀调研报告文集》二等奖,参与《讲好南京故事 塑造国际品牌—外国友人眼中南京城市国际品牌形象》专题研究报告;参与市外办 “走近留学生 宣介新南京”、“友城绘”国际儿童绘画精品展等系列活动,参与“南京外事”英文网站改版升级,面向外籍人士的宣传更加聚焦,外事工作见报率和曝光度不断提升。
2021年各项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行,翻译中心保障、服务和完成的各项工作,进一步锤炼了队伍,提升了人员能力素养,得到市委市政府和主管单位的认可,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21年南京市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三大光荣使命先进集体,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2021年度本中心预算总体执行率为98.86%,完成较好,但部分经费执行率较低,公用经费预算执行率仅为29.30%,虽受疫情因素影响,但也反映出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2.培训经费使用效率有待提升,离打造一专多能型全市外语人才队伍的既定绩效目标尚存在一定差距。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严控组织人员聚集类活动,培训经费未能支出使用。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管理,加大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监管力度,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要强化对预算资金的绩效管理,对受客观因素影响的预算项目及时做出调整,科学合理使用,促进预算资金的使用尽可能发挥其较大的效能。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3
为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我单位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1.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职能
(1)在本县行政区域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遵照执行;
(2)领导和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提名,决定县人大专门委员会个别副主任委员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的任免;
(5)根据县长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的任免;
(6)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等活动;
(7)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8)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民人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院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事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事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等工作。
2.机构情况
2021年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下设9个机构分别为:2个工作委员会即人大办(信访办公室)、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7个专门委员会即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3.人员情况。2021年本单位年末实有人数54人,比上年增加3人。
4.重点工作计划。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践行“两个维护”,开启发展新征程;二是坚持守正创新,依法履职行权,展现人大新作为;三强化服务保障,发挥代表作用,拓展履职新成效;四是依法换届选举,加强自身建设,彰显人大新形象。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支出总额1207.83万元。基本支出共862.4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五险一金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788.6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3.8万元。“三公”经费支出1.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5万元,出国(境)费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总支出494.5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管理、各级人大代表工作保障、人大专题工作、人大会议费、人大机关老年活动开支等。
人大事务管理经费支出124.8万元;各级人大代表工作保障经费支出196.74万元,其中下拨到乡镇176.54万元,机关支出代表工作保障经费20.2万元;人大专题工作经费支出33.85万元;人大机关老年活动经费支出3.2万元;人大会议包含第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支出46.17万元,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支出89.81万元。
项目经费财政实际到位资金537.46万,项目支出494.54万元,支出实现率92%。办公室根据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室)的年度工作计划,按照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代表工作、人大监督、人大会议等项目根据预算和工作需要安排使用。
(三)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方面,2021年我单位全面梳理了项目资金使用拨付有关程序和规定,进一步细化了部分细则,修订完善了资金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费用报销制度等,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的拨付使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71万元。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是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中共桂阳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共组织召开代表大会2次、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5次,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6项,听取专项工作报告11个,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8次,组织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23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8人次,为推动桂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代表工作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同志主持召开的调研座谈会上得到充分肯定,常委会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市优秀领导班子和全市人大工作先进单位,人大机关被中央五部委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
(一)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落实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一年来共向县委专题汇报和书面请示12件次。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8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职工和人大代表到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全年开展创文巩卫网格帮扶志愿活动300余人次,慰问联系脱贫户90余人,深入企业调研帮扶30余次,帮助解决问题20余个。
(二)坚持主责主业,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
1、坚持科学规范,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抓住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一年来共作出决议决定6项。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支持撤销桂阳县设立县级桂阳市的决议》,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汇聚了全县人民推进撤县设市工作的磅礴力量。依法对全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作出决定,切实保障了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序开展。一年来,共任免“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8人次,全面实现党委人事安排意图。认真组织做好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的选举工作,大会依法选举通过了4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选举工作做到了无疏漏、无延误、无差错。
2、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进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一是强化财政经济监督,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作用,对预算运行进行动态监督。开展预算编制情况调研,确保预算审查科学合理。加大审计审查监督力度,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机制,突出审计问题整改跟踪督促。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全面梳理和认真总结全县近三年国有资产和资源盘活情况,督促政府加强国有存量资产和资源盘活工作。二是提升“三农”监督水平,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展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研,督促政府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对特色产业桂字品牌建设工作开展调研,全县全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三是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全力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开展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调研,配合上级人大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组织代表集中视察黑臭水体治理二期、生活垃圾填埋场等14个现场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形成审议意见交政府办理。四是关注民生民本热点,聚焦急难愁盼问题解决。紧盯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听取和审议工作情况报告,及时交办审议意见10余条,解决了养老信息平台维护费、新建补贴资金运行经费等问题。开展“安全生产行”监督工作,推动县直部门和各乡镇开展安全法规宣传教育“五进”活动,跟踪督促政府加强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情况调研,跟踪督办“应对公共安全”和“城乡医保”工作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五是围绕民族团结融合,做好人大民族华侨工作。跟踪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管养情况审议意见交办,督促国道G234线白水段成功列入省市县“十四五”规划。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活动,以宣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推动白水瑶族乡民族村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
3、坚持依法治县,全力确保宪法法律的正确有效实施。一是扎实开展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开展律师法贯彻执行情况调研,维护律师执法执业环境,推进法律共同体建设。开展公安基层队所建设调研,督促政府及公安机关优化警员结构,建立激励机制,夯实基层公安工作基础,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上级人大肯定。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调研,督促公检法三部门加大协调配合和打击力度。开展陪审员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促进司法公正中的作用。二是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法制统一。按照法律规定,有序接受、登记“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的报备,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一年来,共接受并审查规范性文件41件,未发现有违反宪法和上位法的情况。三是充分发挥立法桥梁的纽带作用,配合做好立法调研。精心选择立法项目,全年共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地方立法计划建议项目2件。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全年共完成上级人大交办的9部法律法规草案的意见征集工作,提出修改意见37条;配合市人大来桂开展立法调研活动3次,提出建议意见13条。认真抓好《郴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贯彻执行,督促全县乡镇向乡镇人代会报告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
4、坚持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一是精心组织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为促进新任县、乡人大代表提升履职能力,组成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各委室主任为组长的8个工作组,下沉到乡镇开展对318名县十八届人大代表的初任培训,指导乡镇做好1370名乡镇人大代表的初任培训。充分利用召开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机会,积极邀请资深人大工作者为县人大代表进行集中授课培训。二是拓展代表活动,激发代表工作活力。深化“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委员,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主题实践活动,积极组织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将代表活动与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提升活动实效。12月,围绕推动桂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组织部分驻桂市六届人大代表赴县直相关部门开展调研,为市人代会建议意见提出工作打好基础。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主持召开的人大工作调研座谈会上,我县就人大代表工作作了专题汇报并得到充分肯定。三是抓实建议办理,提升代表履职热情。把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始终作为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方面,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大督办力度,突出办理实效,实现建议督办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95件,各办理单位均书面答复代表,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县十八届一次会议收到代表建议190件,已于12月全部进行交办。
(三)坚持守正创新,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
1、以贯之加强组织建设,突出抓好意识形态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认真履行管网用网之责、守阵地保安全之责,一年来常委会及机关未发生意识形态安全事件。认真做好人大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阵地作用,总结推介人大工作典型,传播人大声音,讲好人大故事,全年在省、市人大网等县级以上媒体上稿130余篇,外宣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2、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常态化执行谈话提醒制度,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点排查监督活动,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和“裸官” 摸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相关管理制度,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增强调研针对性、实效性。人大机关被中央五部委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
(四)坚持风清气正,依法推进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坚持和完善根本政治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提请县委批转《关于做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法成立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
1、宣传发动氛围浓。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专栏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督促乡镇(街道)、村组做到有横幅、有宣传标语,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印发1万余份《致选民的公开信》,张贴到全县各个村组,让每位选民知晓人大换届选举相关事宜,激发选民参加选举活动的积极性。
2、业务指导全过程。积极下发工作日程安排表,建立工作提示卡制度,成立8个业务指导小组,由常委会领导牵头负责、人大委室主任任组长,对全县乡镇(街道)进行全程业务指导。县选举委员会严格把握程序,依法分配代表名额,合理划分选区和核准选民,依法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3、责任压实全覆盖。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驻村干部包组责任制,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成立8个换届风气监督组,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和选区选举工作人员签订承诺书,确保监督全覆盖,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4、组织意图全实现。坚持党对换届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法律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严把时间节点,严格组织程序,严格人选标准,严肃换届纪律,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完成,全部实现了组织意图。全县未出现任何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呈现出一片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七、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机关在项目绩效目标设定、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操作不够规范、跟踪不够及时、衔接不够充分、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八、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我机关应立足实际,坚持推行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细化绩效目标,并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计划,同时,计划应明确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的目标、任务和和应达到的要求,任务和要求应具体明确任务数量、质量。建立健全财政各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严格按照计划进度支付。各项目资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保证更规范严要求使用资金。在下年度的预算编制工作中,我们会时刻跟踪项目的进度,更好地完成预算资金,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4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卫生健康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中心对2019年度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定性分析和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制定了评价实施方案,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专项基本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9年上级安排专项经费共90.74万元(其中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经费25.5万元、重点地方病经费6万元、艾滋病经费18.98万元、免疫规划扩免9万元、结核病经费21.8万元、传染病防治经费及生态环境4.36万元、精神病及慢性非传染病防治经费5.1万元)。上级经费支出实行直接支付以支抵收完成上级预算拨款的100%。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2月1日,我中心收到通知后中心领导相当重视,把各项工作安排到位,以中心主任兰世灯为组长,舒象伟为副组长,以财务室为主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展开了对中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认真进行了一次绩效评估。评价工作相关到每一项资金的到账时间和资金的使用情况。评价工作小组采取:召开了每一项工作,座谈会、听取汇报、核查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财务账目等情况,了解资金使用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一)评价资料准备充分
我中心积极准备各项专项资金绩效材料,各个项目工作人员互相协调。
(二)绩效评价意识提升
各专项资金主管和使用单位均提高了绩效评价意识,对于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常态化开展从理解、接收到积极配合,有效地促进了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见附件)
2019年省卫健委公共卫生项目专项、治疗艾滋病人160余人、免疫规划扩免适龄儿童接种率99%、治疗结核病人82人、有效控制了重大传染病流行,精神病及慢性非传染病防治工作得到了加强,完成了省厅下达食品安全风险检测任务,让老百姓得到了实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网络直报工作。
(1)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情况:本年度,全县共报告法定甲、乙、丙类传染病18种共2340例,死亡10例,报告病例数较去年同期下降了13.02%,发病率864.28/10万,艾滋病死亡率为10例,发病数位于前五位的分别是病毒性肝炎(1033例)、梅毒(286例)、手足口病(282例)、感染性腹泻(227例)、肺结核(201例)。(2)疫苗针对传染病(散发疫情)处置管理:全县报告感染性服泄25例,已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未报告百日咳、甲肝、麻疹、AFP、风疹、病例。(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0例。(4)重点传染病监测:2018年全县报告手足口病282例,均已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并采集标本送市疾控中心。
2、免疫规划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AFP病例监测管理,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
按照《全国AFP病例监测方案》,进一步明确县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单位在AFP病例监测中的职责,加强AFP病例快速报告和常规报告特别是“零病例”报告的及时性,减少和杜绝病例漏报现象。全年未报有AFP病例。
(2)、加强麻疹监测工作,严防麻疹疫情暴发。2019年进行了麻疹疫苗应急接种,有效地控制了麻疹疫情。
(3)、加强疫苗接种,消除免疫空白。
在做好常住儿童常规免疫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流动儿童和计划外生育儿童的管理,加强对流动人口聚居地进行流动人口儿童的调查摸底登记,及时建卡、建证,消除了“免疫空白”人群。全县乙肝疫苗应种人数为10506人,实种人数为10506人,接种率为100%;卡介苗应种人数为3367人,实种人数为3367人,接种率为100%;脊灰疫苗应种人数为14027人,实种人数为14027人,接种率为100%;百白破疫苗应种卫生为14571人,实种为14571人,接种率为100%;白破二联苗应种人数为3536人,实种为3536人,接种率为100%;麻风疫苗应种人数为3685人,实种为3685人,接种率为100%;麻腮风疫苗应种人数为3806人,实种人数为3806人,接种率为100%;A群流脑疫苗应种人数为7237人,实种人数为7237人,接种率为100%;A+C流脑疫苗应种人数为6921人,实种人数为6921人,接种率为100%;乙脑疫苗应种人数为7173人,实种人数为7173人,接种率为100%;甲肝疫苗应种人数为3806人,实种人数为3806人,接种率为100%。
(4)、积极推广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
继续加强儿童预防接种的规范化管理,全面完善湖南省儿童免疫接种信息系统建设,对全县所有接种门诊进行了金苗助手客户端现场操作指导,全县共录入儿童个案36796人。除铜鼎镇卫生院4月份无扫码接种外,各接种门诊和产科医院都实行扫码接种疫苗和疫苗扫码出入库操作,每个接种门诊都能熟练操作,并全县系统运行正常。
(5)、生物制品管理和冷链运转。
疫苗台账使用规范,达到了账物相符,做好了生物制品的预算和分发工作,每次领取或分发的免疫规划相关疫苗记录清楚,包括疫苗的厂家、批号、效期、数量、温度、领发人签字等并在信息化系统中下发到各乡镇。冰箱温度记录完整,2019年全县22个乡镇已经冷链运转12次,冷链设备运行正常,保证了疫苗接种质量。
(6)、加强了乙脑、流脑及15岁以下乙型肝炎监测和个案调查。全年全县没有发生乙脑和流脑病例。
(7)、加强了AEFI监测及处置。全年共发生18例AEFI病例,19例为一般反应,均按规定进行了处置。
(8)、宣传培训和督导考核。
2019年举办了全县免疫规划业务人员相关培训2期,每期培训都得达到了预定目的。开展了“4.25”大型宣传活动1次,“7.28”宣传1次,各乡镇宣传活动共44次。全年对22个的乡镇进行6次督导,包括工作考核。督导注重了质量,收集了督导资料,建立了督导档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督促落实。
3、结核病工作完成情况。
本年度共完成结核病人发现任务82结核病人,其中涂阳患者完成27人,成功治疗27人,治疗率100%,涂阴患者完成55人,成功治疗55人,治疗率100%。全年以乡镇为单位的DOTS覆盖率继续维持在100%;稳步推进耐多药肺结核规范化诊疗工作,加强耐多药肺结发现及转诊诊疗工作,全年完成耐药结核病患者2人,完成发现任务数2人的100%。
在“3.24”世界结核病日,以乡镇为单位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制作“社会共同努力,消除结核病危害”宣传横幅24幅,6月份中心联合县教育局请来怀化市疾控中心专家到中方县第二中学进行“社会共同努力,消除结核病危害”的结核病防控知识宣传活动。专家现场宣讲了结核病防控知识,解答了同学们咨询的`结核病防治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学生卫生健康意识,消除了随地吐痰等陋习,加强了学校等重点单位及区域结核病防控工作。
加强了网报病人的追踪,提高了网报病人到到位率;加强了乡镇专干的督导,全年对22个乡镇卫生院共进行了4轮88次的现场督导,3轮54次的电话督导,有力的改进了乡镇结核病防控工作,就工作中遇到重点、难点做了解释和指导,提高了任务完成质量。
4、艾滋病防治工作完成情况。
本年度,全县累计完成自愿咨询检测546人次;完成HIV抗体检测546人次,完成率100%;新增抗病毒治疗人数32人,完成率100%。既往报告HIV/AIDS接受结核病检查的比例为100%;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随访检测率为100%;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的配偶/固定性伴HIV抗体检测率为100%;暗娼人群HIV抗体检测比100%;吸毒人群HIV抗体检测比例87%;无男男性行为者。抗病毒治疗覆盖率100%;为响应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要求,我中心坚持“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2019年我县对前来进行CD4采血的感染者/病人发放生活慰问品500余份,对其进行生活救助。
5、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情况。
(1)、以宣传为抓手,向群众普及慢性病、职业病及地方病防治知识。4月25日在铜湾开展“消除疟疾”宣传,4月27日、28日在兴隆玻璃厂、工业园星珍电子厂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5月15日在石宝开展碘缺乏病宣传,10月日在牌楼开展精神卫生日宣传。各类宣传活动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小册子,宣传单。并设立了咨询专席,在传播相关防病知识的同时给予了群众耐心答疑。
(2)、抓好地方病监测与数据报告。4月份完成了辖区内5个村20个组300个居民食用盐的采样。经实验室指标监测均达标,并及时完成数据的录入上报。7月14日、15日邀请市级专家对我县6个中心卫生院、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检验骨干开展了疟疾镜检能力理论与操作培训,经现场考核学员成绩均合格。
(3)、认真落实的慢病的督导培训工作。年内里组织慢病科工作人员分别与5月、7月、10月开展了三轮以高血压、糖尿病为主的慢病督导。及时把各乡镇工作中的问题反馈给各医院。促进了慢病管理率、规范管理率的提高、减少了失访患者、真实档案的比例。并在10月份与卫生局对4个片区的乡镇两级公卫人员开展了4天26课时的培训。培训效果反响良好。
(4)、狠抓了薄弱环节的,使精神病管理、死因报告进位很快。本年度管理精神病人1155人,新增47人,粗筛率达4.08‰,首次突破报告率4‰。我县精神病管理率91.14%、服药率83.76%。完成了年内精神病符合条件的救治救助50例,为民办实事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本年度1-12月共报告死亡962人,死因报告4‰,,死因报告质量正在提升。
当前正在开展了学生营养餐体质数据收集,预计12月底可以上报10所学校2245人相关体质数据。
6、饮用水水质检验及实验室检验检测工作。
(一)、城镇供水及农村饮水水样的理化检测和微生物检测1900余份,覆盖12个乡镇135个行政村,覆盖率100%。
(二)、(1)完成全县碘盐样品检测300份;完成餐具消毒效果监测、公共场所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效果监测21份;顺利完成湖南省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复检评审工作。(2)开展艾滋病检测情况:完成自愿咨询门诊、娱乐场所服务人员及监管场所羁押人员HIV抗体检测20人,其中初筛阳性1人。(3)开展霍乱外检索120份标本检测,内检索12份标本检测。
7、麻风病防治工作。
2019年补助麻风病人住院医疗费1人。
8、宣传、培训及督导检查工作。
为着力提升服务群众能力,疾控中心工作人员按照年初制定的业务工作计划,参加上级培训30人次。在提升自身业务工作水平的同时,积极利用各种机会,向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各类培训班22期。向各类人群提供疾病防控相关知识讲座9次,参与各种户外宣传活动10次,累计发放宣传册20000余份。各业务科室累计下乡督导达2轮以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人员紧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公益性事业单位,编制数为40人,实际工作人员37人。中心各科室人员明显不足,尤其是检验、艾滋病、结核病、地方病、慢性病等科室,全部不符合国家对人员数量的要求。人员不足给各项工作都带来很大影响。急需上级部门给予协调解决。
2、经费不足:随着国家对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视,各项指标不断加大,同时工作量也急剧上升。仅靠本单位在编人员已无法满足工作需求,对我县疾控各项工作带来很大影响。
3、县城城区公共卫生面临严峻形势:县城建成区人口众多,特别是流动人口频繁,公共卫生工作任务繁重,无专门管理机构和办事单位,是我县公共卫生工作的薄弱区域,目前只是委托和安排给中方镇卫生院承担,而中方镇卫生院业务服务能力、辐射能力有限,公共卫生工作无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预防接种存在很大的隐患,必定会影响全县的整体公共卫生工作。
六、有关建议
建议尽快成立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专门负责人管理,有专业人员督查,从根本上解决城区的问题,保证全县工作的同步进行。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德宏州5个县市,州人民医院、州疾控中心为项目实施主体,覆盖全州各乡(镇)、农场管委、社区等,对全州50个乡镇及部分学校学生、孕妇等广大群众受益。
主要内容:1.开展登革热监测防控项目。通过蚊媒监测、病例监测及暴发疫情处置三方面进行项目工作。
2.流感监测项目。开展人禽流感外环境监测,及时发现禽间疫情,及时、有效处置突发疫情,切实做到传染病防控“五早”。
3.手足口病监测项目。通过标本采集、对重症和死亡病例流调、监测、聚集性病例及疫情等方面开展项目工作。
4.麻风病防治项目。开展麻风病症状监测、高危人群监测、现症病例监测、疫点监测、质量控制等五方面工作。
5.疟疾及其他寄生虫病。对疟疾监测血检、对重点场所监测、疫点处置、消除疟疾工作、督导培训等方面开展项目工作。
6.饮用水和环境卫生监测。对全州5县市进行城区饮用水、乡镇饮用水监测;对芒市、盈江县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监测。
7.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项目。对学生重点常见病、学生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学生视力不良及影响因素、学校环境健康影响因素等方面监测进行项目工作。
8.鼠疫防控项目。通过开展病原学监测和血清学监测,进行项目追踪、评价。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1.开展鼠疫疫情监测(含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测)、鼠疫实验室规范化建设,稳步提升疫情监测质量,使鼠疫实验室达到微生物安全标准,为预防和及时、有效处置鼠疫疫情夯实基础。
2.开展人禽流感外环境监测,及时发现禽间疫情,及时、有效处置突发疫情,切实做到传染病防控“五早”。
3.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总计到位342.74万元,其中县市资金268.84万元,州疾控中心68.42万元,州人民医院4.48万元。
4.资金执行、管理情况:2019年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中央补助经费共计执行341.74万元,执行率为100%。资金管理方面,无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项目实施单位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严格执行会计核算规范。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德宏州高度重视卫生专项资金监管工作,成立有卫生计生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德卫计发〔2018〕213号),形成了财务与业务即分工明确,又相互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经费管理主要参照上级管理办法和定额标准执行,年度资金以当年目标要求管理使用。二是完善项目方案,合理分配资金。德宏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和各项管理规定,在重大资金安排方面始终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资金分配坚持“钱随事走”原则,根据工作任务、补助标准、绩效目标等要素安排下达。三是加强资金管理,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施单位资金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资金使用均按照相关制度执行;设有项目辅助账,对各项目资金进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无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四是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管理。对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及时开展监测,发现风险隐患及时预警、处置。按照既定方案要求,按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工作。对各县市卫健局、基层项目单位开展业务知识的培训,强化工作执行力。五是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实效。业务科室定期、不定期深入县市、乡镇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工作进度缓慢、措施不力的县市和单位及时进行通报,督促整改,追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云南省2019年度中央转移支付疾控类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要求,对照承担的.相应项目、年初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各县市首先认真开展本地区自评工作,其次州级进行复评,确保自评报告和数据真实、完整。
四、项目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产出分析
1.数量指标
(1)麻风病按规定随访到位率≥90%;(2)4-6岁儿童视力检查人群覆盖率≥90%;(3)流感监测哨点医院标本采集数1040份;(4)流感监测病毒分离样本数156份;(5)手足口病标本采集数300份;(6)麻风病症状监测380例;(7)土源性线虫病监测≥1000人;(8)疟疾血检任务17775份;(9)鼠疫监测任务数4030份;(10)人禽流感外环境监测80份。
2.质量指标
(1)麻风病可疑线索报告率达100%;(2)流感标本核酸检测率100%;(3)学生常见病监测任务完成率100%;(4)手足口病重症、死亡病例调查及时率100%;(5)学生常见病监测学生完成率100%;(6)饮用水监测任务完成率100%。
(二)有效性分析
时效指标。各项指标完成时间,2019年12月。
(三)社会性分析
可持续影响。1.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逐步提高;2.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学校、公共场所等的卫生水平,维护群众身体健康;3.居民健康水平提高;4.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提高。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说明事项。
五、结论
(一)主要指标情况及结论(可附表)
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度要求,完成率较好。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各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指标顺利完成,加强项目管理,按照项目方案完成工作,达到项目目标。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
中央补助资金有限,地方财政困难,经费投入难以满足项目工作的需求。部分县市预算执行进度不理想,究其原因既有项目单位报账不及时,未形成有效支出的原因,也有县市财政调度安排不及时、拨付不到位的问题。下一步我州将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强化督导检查,督促县市财政部门及时保障各项专项补助资金,提高项目资金执行力度,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四)工作建议
建议国家、省增加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转移支付项目经费,用于当地多部门合作开展项目工作,不断加大对重大疾病、多发病和常见病的监测力度,扩大防治覆盖面和提高有效性。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6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我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控制项目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央补助宁夏公共卫生专项疾病控制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了流感监测、手足口病防治、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布鲁氏菌病防治、地方病防治、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癫痫防治管理、慢性病综合防控、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学生健康危险因素及常见病监测、青少年视力调查、饮用水卫生监测、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鼠疫防治等17个疾病控制项目,项目内容和目标已全面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依照《2018年度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细则》,中心组织各项目管理科室从项目资金管理、项目组织管理、项目执行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评,同时进行了项目相关知识知晓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问卷调查,项目实施总体评价良好,评价平均得分为95.95分。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决策
1、决策依据
根据《2018年中央补助宁夏公共卫生专项疾病控制项目相关管理方案》,制定了灵武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管理方案和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细化了资金使用,明确2018年项目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项目工作。
2、资金分配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社)指标【2017】828号文件和《关于下达2018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宁财(社)指标【2018】581号文件,2018年中央和自治区级财政拨付灵武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控制项目补助专项资金163.7万元,
重大公共卫生服疾病控制项目工作主要由我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转款专用进行了列支;部分项目工作由市疾控中心、各基层医疗机构和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项目工作任务具体资金分配结果如下表:
(二)项目管理
1.资金管理情况
2018年中央补助宁夏公共卫生专项疾病控制项目分配灵武市预算金额163.7万元,实际到位163.7万元,到位率100%;灵武市在接到自治区提前下达预算指标后,及时编入本级2018年度部门预算,并在本级人大批准后60日内下达到我单位,项目资金到位及时性100%;截止2018年12月底各项目共计支出1663031.55元(其中利用2017年中央专专项结转资金支付1496681元,利用2018年中央专项资金支付166350.55元),实际支出率达100%,2018年度项目资金支出率为10.16%,支出合规率100%。
2.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根据《2018年中央补助宁夏公共卫生专项疾病控制项目相关管理方案》,市卫计局制定了灵武市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控制项目工作方案,市疾控中心组织开展了项目技能培训、技术指导和绩效考核、总结分析等工作。全年举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班18期,累计培训专干、村医400余人次。市疾控中心按照项目要求,完成了项目督导和考核验收、总结分析等工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目标完成情况
1、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
2018年全市适龄儿童建证建卡率为100%,常规疫苗应种75634剂次,实种75492剂次,以乡镇为单位免疫规划疫苗单苗报告接种率均保持在98%以上。脊灰、麻疹类疫苗目标人群查漏补种接种率为98.77%。报告急性迟缓性麻痹病例1例、麻疹监测病例2例、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23例。
2、不明原因肺炎项目
2018年各医疗机构未监测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未发生SARS、人禽流感疫情。
3、手足口病防治项目
2018年全市医疗机构报告手足口病病例54例、采样53份(未完成全年60份的采样任务),采样率为98.15%,任务完成率88.3%。53份标本及时送检,分离出EV71病毒2份,Cox16肠道病毒5份,其他肠道病毒6份,阴性40份;未出现重症及死亡病例,未发生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
4、流感监测项目
2018年,灵武市人民医院内科、儿科、感染科门急诊就诊34704人次,监测到流感样病例295例,未监测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无发生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
5、艾滋病防治项目
按照《2018年宁夏艾滋病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要求,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市政府与成员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强化了部门职责和任务,定期组织召开年度工作例会,了解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自愿咨询检测任务1000人次,完成1048人次,任务完成率100.48%;哨点监测任务400人,实际完成监测400人,任务完成率100%;解毒药物维持治疗:2018年服药17人(较2017年服药20人减少3人);抗病毒治疗:截止2018年12月31日,辖区内存活且可随访到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65人,其中54人在市医院接受抗病毒治疗,不服药者7人,失访4人,抗病毒治疗覆盖率83.07%;随访干预:全年CD4检测51人,感染者规范随访比例为82.25%。重点人群干预:2018年6次进校园宣讲,向广大亲少年学生宣传艾滋病健康知识,覆盖8000人次。1次进工地,对流动人群进行健康宣教,覆盖100人次以上。高危行为干预报表及检测份数报表全部于每月10日前填报至艾滋病防治信息系统,各项工作均按时完成。
6、结核病防治项目
2018年定点医院结核病门诊初诊病人351例,拍X线胸片340例,拍片率96.87%;门诊查痰338例,查痰率96.30%;报告疑似肺结核及肺结核150例,到位148例,总体到位率98.67%;全年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103例,其中病原学阳性病人49例、涂阴病人42例,单纯性结核性胸膜炎12例,肺结核患者病原性阳性率为53.85%;对24例病原学阳性患者家属的密切接触者进行了筛查,筛查率达48.97%(未达到目标95%的要求)。高危人群15人,耐药筛查10人,筛查率66.67%(未达到目标95%的要求)。全年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103例,治疗成功人数63人,治疗成功率为61.17%;已管理肺结核患者100例,规范管理率97.09%;规范服药肺结核患者94例,规范服药率91.26%;及时完成了灵武市一中、职教中心和英才中学3所学校入学新生结核病健康筛查工作。
7、慢性病综合防控项目
为进一步营造慢性病防控社会支持性环境,提升居民健康技能,改变不良生活方式,预防控制慢性病,2018年截至12月底累计建立健康主题公园3个,健康步道3个,健康小屋5个,累计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69个。各项建设布局合理,规范,设备完整,顺利通过了自治区慢性病示范区复审。
8、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
自2010年我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项目实施以来,累计筛查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812例,确诊并建档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015人,在管患者987人,死亡患者72人,失访患者28人,检出率为4.19‰,管理率为97.24%。规范管理910人、规范管理率85.45%,服药856人、服药率86.12%,规律服药489人、规律服药率50%,精神分裂症服药人数382人,服药率85.84%,精神分裂症规律服药249人、规律服药率55.96%。
9、癫痫防治管理项目
2018年新增管理病例32例,累计管理癫痫患者310例。任务完成率100%。
10、心血管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
心血管病高危人群初筛调查完成率102.2%,心血管病高危对象干预率98.23%,心血管病高危对象长期随访率85.46%。服务对象满意度96%。
11、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项目
任务完成情况:全年完成重点人群筛查5115人,完成率100%(5115/5000),阳性结果为0;家犬驱虫9136只,完成率61%(9136/15000),采集犬粪534份,犬粪抗原监测317份,监测完成率100%(317/300),阳性2份,感染率0.63%;累计监测猪572头(只),完成监测任务的100%(572/500)。
质量完成情况:已对确诊病例规范化管理,做到一人一档,对服药病人每半年随访一次,病人规范管理率100%。
进度完成情况:按照方案要求,已于2018年12月底完成该项目。
12、布鲁氏菌病防治项目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年完成重点人群筛查1500人,完成率100%(1500/1500),确诊患者46名;病例治疗督导82例,完成率100%(82/80);职业人群干预1500人,完成监测任务的100%(1500/1500);服务对象满意度94.2%。
目标质量完成情:已对确诊病例登记管理,做到一人一档,病人规范管理率100%。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方案要求,已于2018年12月底完成该项目。
13、地方病防治项目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18年已完成采集盐样300份、尿样300份,甲状腺B超检查200人;根据方案要求,按时完成了对永利村、沈家湖村、果园村的饮水型氟中毒监测及地方病十三五中期评估。
目标质量完成情况:2018年合格碘盐食用率92.67%、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175.25ug/L,孕妇尿碘中位数148.3ug/L,饮水型氟中毒病区改水率100%、工程运转率99.8%、水氟合格率99.8%,防治知识知晓率86%。除孕妇尿碘中位数、防治知识知晓率外,均已达到目标要求,并将总结报告抄送相关部门。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方案要求,已于2018年12月底完成该项目。
14、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项目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基本情况调查表1份、监测点情况调查表20份、入户调查表100份、农村学校卫生情况调查表5份、土壤采集与监测结果报告40份。
目标质量完成情况:根据《2018年宁夏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完成了我市农村环境土壤采样监测工作,共采集土壤样本40份(其中20份送自治区CDC进行重金属检测、20份留中心实验室进行蛔虫卵检测),检测结果:重金属均未超标,蛔虫卵阳性样品4份,占20%,活卵未检出。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方案要求,已于2018年11月底完成该项目。
15、学生健康危险因素及常见病监测项目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18年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目标为1200人,实际完成监测人数为1203人,完成监测目标率100.25%;录入有效监测人数1150人,完成目标任务95.83%。
目标质量完成情况: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开展质量控制工作,在每天的检测过程中,以随机方式按5%的比例抽取复测对象进行左右眼*眼视力、龋齿检查、身高、体重、血压的复测,以质控检测误差。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已于2018年12月底完成该项目。
16、饮用水卫生监测项目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上半年完成枯水期采样47份的目标任务,下半年完成丰水期采样49份的目标任务。
目标质量完成情况:上半年枯水期采样47份,其中氟化物超标26份;下半年丰水期采样49份,其中氟化物超标29份。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方案要求,按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量。
17、青少年视力调查项目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18年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共监测2554人,按监测要求完成目标任务数。
目标质量完成情况: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开展质量控制工作,在每天的检测过程中,以随机方式按5%的比例抽取复测对象进行左右眼*眼视力、屈光检测的.复测,以检验检测误差。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完成监测目标任务,并完成数据的录入上报及分析总结工作。
18、鼠疫防治项目
严格按照《宁夏鼠疫监测方案》要求,超额完成各项监测任务并能够及时上报和总结汇报,具体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1)动物病原学检测:全年应进行细菌学检验鼠300-500只,实际剖检鼠982只,完成率100%。经实验室培养分离,结果全部阴性。
(2)媒介病原学检测:全年应梳检鼠300-500只,实际梳捡鼠982只,完成率100%。其中染蚤鼠428只、获蚤1399匹,经实验室培养分离,结果全部阴性。
(3)动物血清学检测:全年应采集血清不少于100份,实际采集血清218份,完成率100%。所采集血清用间接血凝微量法进行检测,血清间接血凝试验结果滴度<1:4,全部判定为阴性。
目标质量完成情况:全年共完成样方调查206公顷,捕鼠503只;完成逐日捕鼠5589夹次,捕鼠270只;完成细菌学检鼠982只,媒介病原学检测1399匹,分离培养全部阴性;按时完成监测数据网络直报,做到全年无错报、漏报事故发生,网报数据与原始记录相符并一致,网络直报率达到100%。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2018年4月-11月按照监测工作进度要求,按时完成了监测任务,并完成数据的录入上报及分析总结工作。
(二)项目效果
1、项目经济效益项目工作的实施,减轻了服务对象筛查、治疗费用负担;及早预防疾病从而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
2、项目社会效益项目工作的实施,掌握了目标人群的健康状况,普及了疾病预防知识,提高了居民的健康意识,群众对项目核心知识知晓率明显提高,儿童家长预防接种知识知晓率为70%;公众结核病防治知识核心知晓率为80.5%;学生鼠疫防控知识知晓率为99%。通过疾病监测和高危筛查,及早发现病人,及早采取干预措施,有效防止了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慢性病的发生,保障了群众身体健康;免费治疗项目管理的患者,患者的健康状况明显改善,有效降低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发生率。
3、可持续影响项目工作的实施,使群众掌握了疾病预防知识和技能,提高了群众健康水平;提高了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4、受益群体满意度
通过群众和患者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明显提升。儿童家长预防接种满意度为90%;心血管高危人群患者满意度为96%;结核病患者服务态度满意度为100%,方便程度满意度90%,治疗效果满意度95%;2018年治愈和完成治疗的布鲁氏菌病患者满意度为100%;鼠疫防控知识满意度为100%。
五、存在问题
(一)利用2017年项目结余资金支付了2018年项目支出,造成当年项目资金支出率较低。
(二)个别项目工作下达的个别指标未完成。
(三)艾滋病防治项目中存在患者流动性大,随意更换住址及电话号码,易造成失访。
(四)包虫病防治项目中存在基层影像专业技术人员少,操作技术亟待培训提高。
(五)结核病防治项目中存在外院治疗患者随访管理不规范。
六、相关建议
1.强化项目宣传。进一步加大项目工作宣传力度和健康教育工作,提高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积极主动参与项目,确保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强化项目培训。加强市、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人员项目培训工作,重点培训项目管理方案和技术规范,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3.强化项目督导。按照项目管理方案要求,定期开展督导评估,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工作任务。
4.规范资金使用。按照项目管理方案要求,合理规范使用资金,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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