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报告

2022-12-08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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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报告1

  为进一步加强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参照《青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青阳县县级预算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抽查复核工作规程>的通知》(财绩〔2022〕85号)和《青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财政局成立了绩效自评复核小组,对35个项目和15个整体支出进行复核,目前已全部完成,现将抽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复核范围和内容

  (一)复核范围:为20xx年度绩效自评中抽取的35个项目支出和15个整体支出。

  (二)复核内容:为绩效目标编制、预算执行、绩效指标设置、运行成本控制情况、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满意度情况等方面,同时考量单位自评工作的及时性、规范性和自评报告工作质量。

  二、基本情况

  此次共抽查复核35个项目支出和15个整体支出,金额27177.289万元。抽评分别从上报资料和实地核查进行综合评价,经评价,其中评价等级为优的项目27个,占全部自评项目的54%;评价等级为良的项目7个,占全部自评项目的14%;评价等级为中的项目16个,占全部自评项目的32%。总体来说,绩效自评报告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存在问题

  从抽查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抽查复核的部门和单位已按照要求对本部门和项目基本上做到了应评尽评,但是上报的自评报告反映成绩较多,很少报告问题,且自评得分比较高。

  (一)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规范。

  通过抽查复核可以看出,部分项目绩效目标存在编制不规范、不细致,同时,存在指标值设置过低,个性指标设置不准确的.问题,部分单位设置绩效指标较为简单、笼统,未根据项目实际对数量、质量、进度、效益等指标具体细化,使得事后绩效评价缺少科学合理的衡量标准。

  (二)绩效自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部分部门存在对绩效评价工作重视不足的现象,一是部分单位未按时报送绩效自评材料;二是部分单位绩效自评工作开展不够细致,绩效指标不够细化,只是笼统的打分,存在打分不合理、随意的情况。

  (三)部门责任主体绩效意识不强。

  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部分部门绩效理念和意识较为淡薄,将绩效评价工作简单理解为单纯财务部门和财务科室的业务,部门内部相关业务科室尚未参与项目绩效管理过程,未提供实际项目执行情况数据,出现项目实施与绩效管理相脱节的现象。

  四、建议

  (一)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提升绩效理念和意识。

  一是采取集中培训、多媒体宣传等方式,强化财政部门、各部门、单位人员预算绩效管理知识的学习,提升绩效管理知识水平。二是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力度,通过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自评等来提升绩效管理工作技能,达到“以评促管,以管促学”的目的,全面增强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

  (二)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规范绩效目标编制。

  绩效目标是项目设立和实施的前提,是做好绩效评价等各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础。各部门编制预算时要结合单位职责、项目实施实际,分解细化工作要求,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和相关指标,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三)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提升财政资金绩效。

  一是要加大对绩效自评质量抽查复核工作的力度,采取资料审核的形式,主要复核各部门(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完成率及自评工作质量,通过发现问题来促进项目单位进行整改,达到强化对预算项目的管理;二是强化结果应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制度,将20xx年各部门绩效自评抽查复核结果作为2022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三是进一步加强评价信息披露,建立健全评价结果报告制度以及公开制度。

  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报告2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绩效评价股于20xx年7月3日至8月10日,对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个部门110个项目20xx年度绩效自评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并将抽查复核范围延伸至绩效目标编制环节。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查复核工作按照《中共邹平市委、邹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邹发〔2019〕10号)、《邹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市级部门整体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邹财绩〔20xx〕2号)等文件要求进行,一是检查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总目标及三级指标设置是否完整合理,二是对照部门单位绩效自评表,从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产出指标,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影响等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进行核实。

  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按照“检查与辅导相结合”的原则,先后召开5个专题辅导会或座谈会,将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意义、绩效指标设置、信息填报工作要求等面对面传递给项目参与人员,进一步提升了他们的绩效意识和业务能力,真正做到“一项工作、多重效果”。

  二、主要问题

  我们通过进场座谈、查阅支出明细账、调档复核等方式,逐个项目进行复核,发现了绩效理念不强、目标质量不高、绩效自评信息不实等诸多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绩效理念不深。多数单位通过建立制度、加强管理、层层落实,绩效管理理念初步建立,但是也存在部分单位绩效意识淡薄、甚至工作疲于应付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工作积极性欠缺、工作质量不高。

  1.工作积极性欠缺。2019年8月部门预算工作布置会上,我们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和上级考核工作要求,预算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将纳入预算的全部资金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申报目标;谁审核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进行绩效目标设置并提交各自归口业务科室进行审核,计划于2月14日前向人大预工委进行汇报。但在实际编报过程中,各预算部门由于绩效概念不清,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反复修改绩效目标,一时间出现绩效目标编报混乱的情况,甚至产生倦怠反感情绪,致使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延期。同样,绩效自评过程中各预算单位也存在类似问题,导致填报时间严重滞后,甚至影响了信息公开。

  2.信息填报质量不高。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信息存在流于形式的风险,由于预算部门(单位)对绩效不理解或理解有偏差,导致了部分单位认为编制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工作无实际意义,不仅浪费时间还给自身工作带来麻烦。例如,在绩效目标编制过程中,有的单位将正向指标定的过低、反向指标定的过高,致使其绩效目标编报质量低,使项目执行效率效果大打折扣,甚至有违政策期望。长此以往,如果不采取实际有效的措施,绩效目标将存在流于形式的风险。

  (二)目标编制不合理,基础信息不完善。绩效目标管理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其意义和作用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不仅是开展事中监控、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还是制定绩效考核标准的主要参考依据。绩效目标管理虽然开展若干年,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1.总体目标不能反映项目。总体目标的设置与项目实施相关,应该能够反映项目资金的使用所要达到的目的和任务,但有的项目年初预期目标设置与该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阶段相关性较差,有的用国家教育层面的宏观目标代替。例如某改造项目,预算100万元实际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债务,年初预期目标为“合理规划布局中小学幼儿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的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填报简单,未详细说明项目完成后实际达成的产出及效益,用一句“项目已完成”简单概括。部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仅填写“已完成”,未进行量化描述。

  2.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从年度绩效指标的总体设置情况看,有些指标不够细化量化,比如,某局41个项目中有26个项目产出指标没有设置“成本指标”;有的指标设置与项目实施内容、实施阶段不一致,例如,某建设项目预算200万元,实际用于偿还工程款,数量指标的三级指标却设置为“建筑面积”,指标值设置为“建筑面积2.57万平方米”,与项目实施内容、阶段不符;有的项目绩效指标对应的三级指标未做细化量化,例如某项目预算执行120万元,主要考核四所高中高考成绩与教师奖励挂钩兑现,其数量指标的三级指标设置为“清、北本科录取”,年度指标值为“名列前茅”,实际完成指标值为“清北未完成”。经复核,年初“各学校任务目标及完成情况”中任务目标分为“特殊类型”和“一段线”,都有“基础目标值”和“争取目标值”,自评指标设置时却未做细化量化,实际完成指标的填报也未按实际情况完整填列。

  3.项目预算、项目绩效指标变更时未及时申报调整。有的项目已进行职责整合,应调整预算却未及时调整。比如,某项目预算58万元,实际用于支付2019年度的协办员经费,协办员职责20xx年度已整合至兼职网格员,以后年度不需安排此项目预算却未及时申报调整;有的项目预算内容发生变化,未及时调整预算。比如,某项目年初预算按1000万填写,鉴于本市政策调整,故项目预算应较年初编制时减少,但未申请预算调整。

  (三)绩效自评不规范,不能反映项目实际。绩效自评是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有利于项目实施单位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及时发现项目管理中的问题,实现业务与财务、部门与财政责任的连接,但目前的绩效自评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1.预算执行信息填报不准确。部分项目自评表中对部分预算执行情况未按照实际到位资金进行填报,存在全年预算执行数、执行率计算不准确的情况。有的年度预算存在追加但自评没有表现出来,有的使用了上级资金、其他债券资金,自评也未包含。例如,某项目自评预算执行100万元,经复核实际支付160.12万元,年内追加预算60.12万元;某改造项目,自评预算执行为0,经审核该项目市级财政虽未拨款,但实际使用上级资金217.8万元、专项债220万元,共计支付437.8万元;从资金支付方向来看,个别项目支付内容存在不合规现象。例如,某饮用奶项目,经查阅资料用于支付租赁费。

  2.绩效自评不能反映绩效目标和项目实际。项目负责人未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理解,或理解的较为片面,认为“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的编制较为抽象,指标设置未能按照项目实施所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任务进行细化和量化。有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可以细化为两个或以上的三级指标来反映使用资金所达到的目标数量和质量标准及水平,在填报自评表时却只使用一个指标,难以了解项目资金使用达到的标准和水平,未能达到绩效自评的目的。比如,某设备配备项目数量指标三级设置为“设备数量341442台件套册平方立方”,质量指标三级设置为“合格率95%”;有的绩效指标设置相关性较差,不能反映绩效目标和项目实际。比如,某项目生态效益指标“维护森林资源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与项目实际产生效益的关联程度较低,质量指标“森林资源执法监督检查”、“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建议放在效益指标更准确。

  三、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的出现,除了绩效管理理念淡薄、绩效信息编报能力不足的原因之外,还有以下原因:一是“心理契约”与“正式契约”的背离,心理契约是对相关信息进行解读后形成的自身的心理期望,绩效管理工作作为一种正式契约被一部分资金使用单位认为是对自身的约束,从而在编制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时出现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甚至应付的现象;二是资金使用与绩效管理责任分工的背离,单位内部分工不明晰、职责划分不明确,一些单位习惯性地将财政部门布置的工作交由单位财务人员办理,并未考虑到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与业务部门的直接关联性,财务人员难以全面了解业务工作的特点和项目所要达到的绩效,仅掌握项目预算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那么绩效目标设置、绩效自评等就难以反应项目本身。

  四、工作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实践探索,建议分别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提高参与人员的绩效意识。观念的提升能够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而且能保证工作质量,使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实施并持续向好。一是要优化培训形式、加强培训力度,深入单位、以干带训代替原有的培训模式,在“面对面”的互动中将绩效理念和业务知识传递给每个参与人员;二是加强考核,细化考核细则,保证考核的客观公正,倒逼项目实施单位和参与人员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监控、自评管理全覆盖和质的提升。

  (二)保证绩效目标质量。一是要“去标准化”科学编制绩效目标。一方面在编制绩效目标时要真正从项目本身出发,拟对绩效目标申报材料进行了修正,细化资金测算和项目明细,使绩效与项目结合起来,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使绩效目标编制更客观、科学;二是要加强审核,将财政部门单一主体或者主导,逐渐过渡到预算单位或者项目主管部门作为绩效管理的主体、财政部门复核的绩效目标管理模式,充分调动预算单位或者项目主管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真正落实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主体地位。

  (三)做好自评基础工作。一是建立绩效自评和绩效目标信息的关联,从年度预算开始就要重视项目绩效目标的申报工作,重视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的密切关联性,因此需要各预算单位科学安排、统一要求、统筹管理;二是严格实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应重视档案的整理、汇总和保管工作,重视项目实施完成后的数据汇总、统计、存档工作,便于相关检查、评价、抽查等工作的使用。

  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报告3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钦办发〔20xx〕6号)、《浦北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浦财绩〔2022〕2号)有关要求,我县扎实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现将我县20xx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及抽查复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xx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情况。我县各部门根据《浦北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浦财绩〔2022〕2号)要求开展20xx年度绩效自评工作,自评范围覆盖所有一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及所有200万元及以上的县本级项目支出,一级预算单位无2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至少选择1个以上本单位重点或重大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结束后,县财政局共收到来自84个部门(单位)的197份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84份,项目支出绩效自评113份。

  (二)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情况。县财政局对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发现部分部门逾期报送绩效自评,某些部门未按财政部门的'指导建议进行修改、细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总体质量不够理想,评分表指标细化不够具体;项目支出自评报告的总体质量相对较好,评分表指标细化比较具体,但也有少数项目未进行细化。总体来说,绩效自评报告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改进。

  二、存在问题

  (一)部门绩效管理理念意识不强。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部分部门绩效理念和意识较为淡薄,存在重支出轻绩效的意识,出现项目实施与绩效管理相脱节的现象。

  (二)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部分单位编制绩效目标较为简单、笼统,绩效目标存在填报内容不规范、不完整,个性指标设置不准确,不够细化。在指导项目实施方面的可操作性不强,导致事后绩效评价缺少科学合理的衡量标准。

  (三)绩效自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部门只是将绩效自评当成工作的一个流程,缺乏对绩效评价的重视和深入了解利用。一是部分单位未按时报送绩效自评材料;二是部分单位工作不够认真,绩效指标没有细化,只是笼统的打分,存在打分不合理、随意的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

  为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增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下一步应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意识。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此次绩效评价结果反映出部分部门单位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认识不到位、准备不充分。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各部门,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刻领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的精神,不断增强绩效意识,主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机制,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是项目设立和实施的前提,是做好绩效评价等各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础。各部门编制预算时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设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和相关指标,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三)强化绩效评价工作,提高绩效自评水平。各部门要明确绩效评价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根据年初设置的绩效目标科学设置评价指标,严格评价打分,如实撰写自评报告,同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绩效自评的复评工作,对绩效报告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确保评价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根据自评结果改进工作方法,提升管理效益。

  (四)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升财政资金绩效。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部门(单位)内部预算绩效管理,针对绩效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查找和分析原因,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县财政局将对本次自评复核结果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将20xx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结果、报送情况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

  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报告4

  为切实提升绩效自评质量,压实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漯河市财政局、审计局联合抽查了9个市直部门,对其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完成情况以及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复核,涉及财政资金45.3亿元。本次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是漯河市财政和审计部门首次联合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严肃财政纪律、高效规范开展预算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合理确定核查对象。

  在对市直各部门报送的2020年度绩效自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的基础上,根据审核结果及市审计部门关注的内容,优先将审核认为自评质量较高或不高、近三年财政评价项目未涉及、部门所属单位较多的.部门作为本次重点抽查对象,提高核查针对性。本次抽查复核共选取了交通、城管、市场监管等9个市直部门(单位),涉及预算单位84个,核查项目个数1015个,占年初预算项目总数的34.3%。计划未来几年之内将抽查复核范围覆盖到所有市直部门(单位)。

  二、精心开展抽查复核。

  漯河市财政局、审计局联合成立三个抽查小组通过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重点从部门绩效自评的全面性、完整性、规范性以及被抽查具体项目绩效自评的真实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了复核。经复核,从整体来看,9个部门(单位)绩效自评工作基本做到了应评尽评,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和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完成率达100%。

  三、狠抓问题反馈整改。

  根据实际抽查情况,财政和审计两部门联合出具抽查复核报告,下发抽查复核问题整改通知,要求被抽查部门在整改完善中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复核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整改,确保建议有回应、问题有对策、整改有效果,有效促进部门绩效自评工作闭环管理。

  四、强化自评结果运用。

  市财政将督促市直部门加强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市级部门应在分配下一年预算资金时予以优先考虑,必要时适当增加资金规模。对绩效评价结果为良的,市级部门督促单位限期整改所发现问题,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为中和差的,在相关问题未整改到位前,市级部门应在分配下一年预算资金时取消项目承担单位同类项目资金申报权,采取因素法分配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时应适当压缩应分配资金规模。

  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报告5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号)精神,按照《中共周口市委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周发〔2021〕6号)、《中共太康县委 太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太发〔2021〕11号)等文件要求,县财政局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绩效自评结果抽查复核工作方案》(太财字〔2022〕30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完善了“财政部门+业务部门+第三方评价机构”自评抽查复核联动工作机制,对20个项目和2个部门整体支出进行自评抽查复核,目前已全部完成,现将抽查复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复核范围和内容

  (一)复核范围:2021年度绩效自评中抽取的20个项目支出和2个部门整体支出。

  (二)复核内容:为绩效目标编制、预算执行、绩效指标设置、运行成本控制、目标完成、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满意度情况等方面,同时考量单位自评工作的及时性、规范性和自评报告工作质量。

  二、基本情况

  此次共抽查复核20个项目支出和2个部门整体支出,涉及预算资金10215.46万元。抽查复核依据上报资料和实地核查进行综合评价。经评价,项目支出自评价复核评级为“优”的19个,为“良”的1个;2个部门整体支出自评价复核评级均为“优”。项目支出自评工作质量为“优”的19个,为“中”的1个;2个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工作质量均为“优”。总体来说,绩效自评工作质量较好。

  三、存在问题

  从抽查复核结果可以看出,抽查复核的部门和单位已按照要求对本部门和项目基本上做到了应评尽评,但是上报的'自评报告反映成绩较多,项目存在问题分析较少。主要问题如下:

  (一)预算执行率低

  20个项目中,有2个项目预算未执行完毕,2个部门中,有1个部门预算未执行完毕。其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够精准、科学,申请资金超出实际需求,致使资金无法完全支出,造成资金闲置沉淀,资金效益低下。

  (二)绩效自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预算单位对绩效自评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意识不够,绩效自评工作缺乏组织,工作草草了事,对项目的完成情况、指标的完成情况缺乏深入的分析。

  二是被抽查部门(单位)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对绩效管理工作不重视,绩效自评工作参与较少,目前自评工作主要由财务人员完成,但财务人员对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不够了解,评价打分容易出现偏差。

  三是部分单位对评价打分依据未进行取证留档。出现自评指标打分欠缺相关证据,例如部分项目对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缺乏登记记录,致使无法准确、全面、客观地反映绩效评价情况。

  (三)自评报告提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流于形式

  通过抽查发现,预算单位提交的自评价报告过于模板化,报告内容主要针对项目立项背景和实施内容进行描述,对绩效目标和指标的分析不够详细。自评报告中遇到的扣分点,未进行归纳分析挖掘存在的原因,提出的问题不够深入,也没有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

  四、建议

  (一)提高预算测算准确性

  建议预算单位充分考虑以往项目的实际支出和未来的支出计划,科学合理的编报下年预算。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做好预算执行监控工作,如发现资金闲置的情况,及时调减相应资金,上交财政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提高绩效管理意识,完善自评工作质量

  建议预算单位重视自评工作,加强绩效意识,按照政策要求自行成立自评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项目自评价时,必须要求项目负责人参与,在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和实施过程中,注意项目绩效设置和完成情况的相关佐证材料收集工作,注意归纳整理项目实施的数据统计、项目文件等材料,以便佐证相关绩效目标的设置及实现程度。

  (三)提升预算管理知识

  建议预算单位进一步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和运用,转变自身思想观念,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客观真实地进行自我评价,完善绩效目标和指标的分析程度,主动发现并挖掘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求解决办法,提高工作质量。

  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报告6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公司受莒南县财政局委托,对《省级慢病示范县建设》等20个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复核。

  一、绩效自评抽查实施情况

  2021年5月10日启动对《省级慢病示范县建设》等20个项目的抽查复核,项目名单如表1所示。

  项目组共收到自评报告20份,经过对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分别给出了部门绩效自评抽查分析报告。

  二、抽查依据

  (一)国家、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包括《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共莒南县委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莒南发〔2019〕12号),以及《关于开展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莒南财绩〔2021〕1号)、《莒南县县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莒南县县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的通知(莒南财预〔2020〕20号)等。

  (二)国家、省和县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三)国家、省和县区制定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四)县级预算部门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六)县级预算部门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绩效标准;

  (七)县级预算部门预算申报的相关材料、依法批复的部门预算,转移支付资金的相关资料;

  (八)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报告;

  (九)其他相关材料。

  三、抽查方法

  1.审阅资料

  收集与项目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查阅项目申报和批复文件、财务核算数据、档案管理资料、资金管理资料,与自评报告进行比对核实。具体为:①对实施单位上报的自评报告进行认真审阅,核实项目单位自评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评价完成的效果和质量;②对项目实施单位填报的项目预算及批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表进行审阅,对资金使用通过实地调查、原始凭证查阅等进行核实;③收集与项目绩效的相关资料并结合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结果对项目绩效进行核实。

  2.现场调研

  按照自评报告的内容,通过现场调研核实该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及绩效目标申报和实现情况。

  3.数据分析

  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核实项目预期效果和效益实现程度。

  四、抽查内容

  (一)绩效自评是否采取量化评分的形式,每个预算项目是否评出绩效分值,得分以百分制计算。

  (二)项目绩效自评得分是否由各项指标得分加权汇总形成。

  (三)二、三级指标所占权重是否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准确反映预算项目的产出和效果。

  (四)同类评价对象的指标权重设置是否基本一致,便于评价结果相互比较。

  (五)绩效指标得分是否按规定方法评定:属于定量指标的,完成指标值,是否计算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指标值,是否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是否分析原因,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属于定性指标的,是否根据指标实现程度对应优、良、中、差四个等级,相应赋予分值。

  (六)年度预算执行完成后,是否及时组织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全面收集、系统整理预算项目绩效完成信息,确认各项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值或实现程度。

  (七)绩效自评打分是否将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值(实现程度)与年初设定的预期值相比较,逐项评定每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

  (八)绩效自评表填写是否按照绩效自评表的格式和要求,逐项填写每项绩效指标得分、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并简要分析绩效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九)绩效自评工作完成后,是否及时进行总结,形成专题报告。报告内容是否包括部门绩效自评组织开展情况,专项资金和具体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分析及评价结论,年初绩效目标设定质量对比倒查情况和下一步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等。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是否单独列明,并分析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十)对预算执行率偏低、绩效自评结果较差的,是否单独说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属于延续性项目的,在预算编制时是否从严从紧安排,是否调整资金投向和分配方法,是否持续优化部门支出结构。

  (十一)自评结果是否与绩效目标偏离度较大,目标指标设定是否不科学、不合理。

  (十二)其他需要抽查的指标和资料。

  五、抽查情况分析

  (一)项目累计资金安排与使用情况

  项目组共收到自评报告20份,经过审核,20个自评资金数据填报准确,数据来源客观可靠。

  (二)项目立项依据

  审核的20个项目中有2个项目未提供项目立项材料,经现场和电话核实,项目立项依据充分。

  (三)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情况

  1.项目立项时,绩效目标设定是否具体明确、科学合理

  16个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具体明确、科学合理,2个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够具体明确,2个项目绩效目标不明确,不能反映项目的内容。

  2.项目立项时,绩效指标设定是否细化、量化、可衡量、可评价

  11个项目的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细化量化,尤其是项目的效益指标,有2个项目未设置效益指标;有7个项目的绩效指标设定细化、量化、可评价。

  3.项目评价时,评价指标设定是否规范、全面,政策评价是否按照“3E”体系

  项目组审核发现,评价指标设定时,普遍存在欠规范的问题,不能兼顾投入的经济性、产出的效率性和影响的有效性。

  4.项目评价时,评价指标及标准设定是否细化、量化、可衡量、可评价

  12个项目设置了细化、量化的评价指标,评价指标能够科学衡量和评价项目的产出和效益;8个项目的评价指标设置不够量化细化,或不能全面衡量项目的产出和效果。

  (四)项目执行效率

  1.预期产出实现程度

  13个项目预期产出全部实现,2个项目实现了85%以上,3个项目实现60-85%,2个项目实现60%以下。

  2.项目执行产出情况是否真实、准确,评价数据来源是否客观、可靠

  经多种途径的调研和走访,项目执行产出情况较为真实、准确。

  (五)项目实施效果情况

  1.预期效果实现程度

  13个项目预期产出全部实现,3个项目实现了85%以上,2个项目实现60-85%,2个项目实现60%以下。

  2.项目实施效果的佐证依据是否真实、准确,来源是否客观、可靠

  经多种途径的调研,项目实施效果较为真实、准确。

  综合来看,2020年莒南县级绩效自评抽查项目绩效实施与自评开展情况如表2所示。

  六、自评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财政支出评价对象涉及行业多,项目之间差异性大,目前虽然中央及省市已经发布共性指标,但真正能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由于设置难度较大,还不能满足目前工作开展需要。多数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不够清晰、没有细化、不便于衡量,不能完全反映考核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导致项目自评指标体系不够全面,导致评价内容不够全面,不具有针对性,实际操作能力低,难以满足不同层面和不同性质的绩效评价需求。

  (二)预算部门重支出轻效益的情况普遍存在

  部门重产出轻效益,事前和事后对项目效益性调研和分析较少。绩效目标中效益指标过于粗糙,量化指标少,评价指标体系中效益指标设置不合理,自评时普遍为定性的效益指标赋满分。

  (三)项目管理欠规范

  在自评审核中发现,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是很多材料部门无法提供,深入了解发现,很多部门没有档案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档案管理知识缺乏或责任心不强,造成档案管理混乱,很多材料未规范入档;很多项目没有建立科学合理可行的项目管理制度。

  七、对自评工作的建议

  (一)完善项目评价指标体系

  汇总梳理以前年度制定的指标,将符合当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行业管理特点的个性指标汇编成库;二是搜集整理先进省市制定出台的'指标,进一步充实完善个性指标;三是建立指标更新机制,将新制定的指标及时纳入指标库,做到随时更新、完善。

  有必要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落实,避免绩效评价搞形式走过场。项目在立项申报、审批时就应明确项目的预期绩效目标以及能体现绩效目标的具体绩效指标,且绩效指标尽量细化和量化。财政部门也应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连同拨款一起下达,使绩效评价结果更加贴近项目,真正评价出项目的绩效。将预算绩效目标填报与预算安排下达挂钩,从深层次地解决绩效目标填报不认真、流于形式的问题,全面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在规范绩效目标的基础上,加强调研、分析,结合各预算单位的职能职责和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在准确定位该单位工作目标的基础上,除对各项考评项目的绩效目标、资金分配、财务管理、使用绩效、社会效益等涉及的指标体系进行逐项完善外,还增加部分个性化的考评指标,建立更加符合实际的指标评价体系。

  (二)加强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

  对预算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管理,应由过去关注项目资金使用向关注项目可行性和项目效益性转变。加强调研、分析,结合各预算单位的职能职责和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工作任务,对效益指标进行完善。

  (三)规范项目管理过程

  部门的绩效管理人员,应加强责任心,做到提供数据准确、精确,能真实完整的反应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整改工作方案,并积极落实各项整改工作。针对档案混乱的问题,项目组应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并加强档案管理技能,装订档案资料,填写正确的档案盒目录。

  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报告7

  预算绩效评价是从绩效目标到反馈应用的关键环节,是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准确性,强化目标管理,加强预算约束的重要抓手。为切实抓好绩效自评质量监督,市财政局创新思路,开展“云评审(线上+现场)”,取得了一定的工作实效。

  引智建库制定方案。

  市财政局于今年4月份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预算绩效专家,初步建立了涵盖13个行业36人的绩效管理专家库,为全市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智力支持,针对评价质量复核出台了《巢湖市绩效评价质量复核“云评审”工作方案(试行)》,详细明确专家“云评审”组织形式和实施步骤,从确定评审对象到结果反馈应用都作了系统的规范,同时印发《巢湖市绩效评价专家评审须知》,使专家在评审中有严谨的评审标准和尺度,并通过建立“云评审”工作流程图,增强操作的程序性。

  科学遴选复核对象。

  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全面覆盖、比例控制”的原则,从2021年度已完成的自评报告中选取出62个项目支出单位自评、5个部门评价、2个部门整体自评及1个一级财政支出评价共70份报告作为质量“云评审”复核对象,涵盖财政资金96831.42万元,占年度项目预算总额16.4%。

  精心组织专家评审。

  本着“绩效工作讲绩效”的宗旨,对抽取的70份报告按项目特征合理分组,按每组两名专家要求,从专家库中抽取8名专家,同一组别的`两名专家对自评报告质量开展线上“背靠背”评审,同步做好相应线上评审记录;召开现场评审会,由同组专家针对初步评审分值差异较大的打分项现场进行交流论证,分析评审差异原因,形成共识后,以专家小组名义出具最终评审结论底稿,汇总所有组别的专家评审意见,形成整体报告。

  严格反馈应用机制。

  抽查的70份自评报告复核结果显示:分值在90分及以上“优”的1份,占比1.43%;80(含)-90分“良”的16份,占比22.86%;60(含)-80分“中”的48份,占比68.57%;60分以下“差”的5份,占比7.14%,总体自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为提高预算绩效管理透明度,对所有自评质量复核结果进行公开,针对专家组指出自评报告质量问题和相关建议反馈给部门和单位,压实整改责任,为以后的绩效评价提供良好工作指引,总体结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关联到下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强化“谁支出、谁自评”的刚性意识,并注重提高自评质量,实现由“任务型自评”到“实效型自评”的根本转变。

  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报告8

  根据《中共新罗区委办公室 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罗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龙新委办〔2019〕59号)和《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的通知》(龙新财绩〔2022〕6号)等文件要求,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2021年度44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复核评价工作,评价内容围绕绩效目标设置、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率、实际绩效等五个方面。现将评价结果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自评复核评价情况

  根据《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龙新财绩〔2020〕2号)文件要求,绩效评价结果等次共分四档,其中90分以上(含)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含)为中,60分以下为差,在开展复核评价的44个项目中,评价结果等次为“优”的有26个,占比59.1%,“良”的17个,占比38.6%,“中”的1个,占比2.3%。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健全管理机制。总体上看,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绩效自评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逐年提高,但与中央及省市有关要求仍有差距。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认真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有关文件精神,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目标是做好绩效评价等各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源头和基础。各部门编制预算时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各项部署,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和相关指标,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三)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提升财政资金绩效。各部门(单位)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同时要加强部门(单位)内部预算绩效管理,针对绩效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请相关部门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分别报送至区财政局绩效管理股以及业务归口股室。

  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报告9

  为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升绩效自评工作质量,盐城市财政局在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的基础上,选取10个预算部门,对其2021年度项目、部门整体支出及2022年1-6月份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运行监控自评情况进行抽查复核。通过抽查复核,提高绩效自评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推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

  一是拓展抽查范围,建立从部门到项目、从自评到监控的覆盖机制。按照全覆盖、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次抽查复核全面拓展范围,不仅对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抽查复核,也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绩效运行监控自评开展抽查复核。共完成10个部门整体支出、80个项目支出、368个绩效运行监控报告的抽查复核,其中,评分为优的215个,良的126个,中的86个,差及未评分的31个。

  二是加强协调联动,强化绩效抽查复核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采取“绩效管理处+支出处室+预算部门”的方式,组成联合专班开展工作,强化与支出处室、预算单位之间的.联动机制,及时沟通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疑点,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抽查结果有理有据。在抽查复核中发现,各部门在绩效指标设置完整性、内容规范性、撰写报告质量等方面,较上年有明显提升,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有的项目因上半年不实施或因预估不足上半年无法实施,仍设置了半年完成值,导致偏差较大;部分项目年初绩效目标编制质量不高,未完成指标的原因分析不够深入等问题。通过对部门自评结果开展抽查复核,进一步明确绩效管理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落实自评抽查复核的反馈和整改工作。根据评分等级对自评抽查复核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建立整改台账,实现“精准销账”“精细管理”,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将绩效自评抽查结果作为部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压实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确保绩效自评高质量开展。

  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报告10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按照“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五华区财政局组织各预算单位开展了2021年度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为做“真”抓“实”绩效自评,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工作质量,五华区财政局抽取部分项目对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及自评结果的完整性、相关性、真实性、针对性等内容进行抽查复核。

  通过对抽取项目自评情况的`抽查复核,发现预算单位基本能按照工作要求完成本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形成绩效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绩效指标设置完整性、内容规范性、撰写报告质量等方面,较上年有明显提升。但还存在以下问题:预算单位因年初预算编制不精确,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不合理,预算执行率不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部分预算单位对绩效自评工作不重视,未按照规范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部分预算单位虽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但存在较强的主观性,提出的问题不够深入,原因分析过于笼统,提出的改进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和复核工作,大大提高了预算单位的绩效管理责任意识,强化了对预算项目的管理,但也发现一些绩效自评工作中存在的需要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在今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引起重视并加以改进和完善的问题。

  同时,区财政局针对抽查复核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预算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根据自评抽查复核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绩效目标的设置规范性、全面性、合理性,绩效自评的规范性、真实性、准确性、针对性等重点内容。

  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绩效自评工作机制和工作规程,加强督促指导,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提高绩效自评工作质量。

  三是强化结果应用,将绩效自评抽查工作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考核体系进行年度考核,抽查结果作为下年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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