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工作排查情况报告

2023-06-17 报告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欠薪工作排查情况报告(精选2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欠薪工作排查情况报告1

  根据市政府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XX年度吕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吕农工办字[20XX]25号)要求,针对20XX年度我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考核通报中存在问题,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思想认识,全面排查整治

  我县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全力以赴做好整改工作。一方面,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点,紧紧围绕工程建设领域等行业欠薪问题,全面掌握欠薪底数,摸清建设工程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采取积极稳妥措施,及早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部限时清零,推动我县“无欠薪”城市创建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另一方面,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通知》(文政办函﹝20XX﹞7号)文件,并先后进行多次专项检查,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已完工仍拖欠工程款的项目)进行“过筛子”式的全面排查,重点摸清投资主体、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缴存、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资金拨付、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工资等情况,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做到底数清楚、层层负责、包干解决,确保摸排底数真实清楚、欠薪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项目工地。

  二、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责任

  (一)制定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20XX年以来,我县先后制定了《文水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文治欠联发﹝20XX﹞1号)、《文水县政府关于建立农民工工资无欠薪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文政发﹝20XX﹞5号)、《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水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考核办法的通知》(文政办发﹝20XX﹞21号)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完善健全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机制和源头上杜绝欠薪行为的发生。一是及时调整和加强县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对全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安排,统筹协调领导;二是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担责”的原则,限期整改到位、监管到位;三是进一步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力度,在工作合力上再凝聚,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筑牢治欠保支长效机制

  按照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三个清零”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层层理清责任,采取“人盯人、人盯项目”的办法,县乡两级层层落实责任,劳动监察网格责任人、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人与工程项目一一对应,按项目要求逐个落实按月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户、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保证金、维权公示牌等长效机制,加大对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审批程序,对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打通制度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治欠保支各项制度在所有项目上实现全覆盖,严格按照“三个清零”要求限时办结,确保区域内欠薪案件按期清零。

  (三)多措并举,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我县及时召开县协调小组领导会议,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组织住建、人社、交通、水利、安监等部门对全县境内所有在建工程,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进行摸底排查。共检查用人单位70余户,审查规章制度100余条。未发现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行为。在整治拖欠工人工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全县形成了治欠保支的良好氛围。

  (四)加快推进劳动保障信用建设

  以劳动保障信用建设为着力点,积极开展全县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用好用足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等失信惩戒措施,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动用政府应急周转金清偿欠薪,引发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向社会公布,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以及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从根本上加大违法企业的失信成本,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管理氛围。近期,我县将依法公布一批失信“黑名单”。

  (五)强化督察督办,严肃追责问责

  进一步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力度。我县加大督查督办和问责力度,由县委督查室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对工作不重视、欠薪问题处置不力、失信联合惩戒不到位的、工程项目底数不清、日常监管不严,治欠保支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极端事件或越级上访事件发生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县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上级有关工作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将确保广大农民工劳有所得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强化舆情监控,严格落实应急兜底保障措施。对于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和极端性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机制,迅速响应,科学处置。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问题不解决的,要约谈主要负责人。对重大欠薪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进行深入核查,层层厘清责任,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其中发现违纪线索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认真履责、攻坚克难,狠抓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工资支付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问责,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坚决打赢治欠保支攻坚战。

  欠薪工作排查情况报告2

  一、强化组织领导

  自会议召开以来,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根治欠薪冬季行动,我局迅速调整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力度,切实将根治欠薪工作作为党史教育的成果检验,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一项重要抓手,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治理已纳入全市重点工作推动落实。认真按照求,召开会议研究布置;结合我市特点,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压实部门责任,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形成合力。人社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加强对治欠保支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对接收的欠薪线索及时处理、转办、交办,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工作职责;住建、交通、水利、城管、支油支铁、农业农村等单位作为行业主管单位,对本行业、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工程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处理、落实责任、按时解决;公安部门按相关法律要求,介入、受理和查处欠薪涉嫌犯罪案件以及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对涉及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账款导致欠薪的,我市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各部门相互配合,及时解决,确保社会稳定。所有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完成上级任务目标。

  二、及时处理、转办欠薪案件

  我局作为我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部门,对上级转办督办的案件、“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问题线索以及12345政府服务热线案件及时查收,及时处理。对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投诉举报案件及时转办、限期办结。20XX年以来我市受理当面投诉举报案件92件,已全部办结,为 109名农民工追讨工资 67.2万元,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投诉举报线索170条,目前已全部办结,为374名工人追讨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以上级会议精神为契机,坚决落实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深刻反思,认真整改,用心、用情、用力,进一步做实做细我市农民工工作特别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在惠民生、保稳定中发挥应有作用。一是抓机制。建立完善劳动监查与公安、司法、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办案机制,针对重点复杂欠薪案件成立工作专班,畅通衔接、集中攻坚,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实现快速的办结。二是抓培训。分行业分领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培训活动,让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要求,让规章制度真正入脑入心;并深入一线、强化指导,切实帮助建设施工单位解决“应该怎么做”的问题,让规章制度成为行为习惯和自觉遵循。三是抓宣传。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引发群体性集体访、越级访的施工企业,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信用降级,列入失信“黑名单”,切实发挥反面警示作用,全方位提升相关单位的守法意识、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四是抓队伍。

  欠薪工作排查情况报告3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农民工拿到工资,顺利返乡过年。针对近年来农民工维权案件逐年呈大幅上升趋势,欠薪问题呈体制性、多元性、普遍性、群体性特点,清欠工作十分艰巨,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以至欠薪逃匿等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劳动者的生存权益,而且恶化了经济环境,影响社会稳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极大隐患。现将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工作作以下简要总结。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安排并成立清欠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的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为确保20XX年春节前将拖欠工资清理完毕,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专项监督检查中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求真务实查清、查实了本行业、本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额、人数、制定了清欠计划和清欠措施。为防止专项检查工作出偏差,出漏洞,实行投诉、举报制度,县清欠领导小组设立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

  (二)督促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加强源头管理。我县在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在发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要求承建企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提供保障。20XX年,全县有6个施工项目共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4万元,缴纳保证金的用工单位无一出现工资拖欠问题。

  (三)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强化用工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劳动用工依法管理机制,要求建设单位在用工过程中,必须依照合同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名册、考情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20XX年,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7.3%、小企业及其他用工单位签订率为85.9%,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达到5057人。

  (四)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深入企业和施工单位,对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的发放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用工单位限期整改,为维护正常的劳动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结合执法检查,在用工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当中深入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劳动维权知识,做到了检查、整改、教育相结合,使企业和劳动者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得到不断增强。

  (五)依法处理拖欠工资案件,保障合法权益。经过近期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摸排,基本掌握了全县各用人单位欠薪情况。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我们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欠一起,做到了零容忍,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XX年截止1月4日海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195人次。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8起,经调查立案22起。已结案17起,追发涉案金额133.2万元,涉及农民工295人。正在调查取证清欠的`案件5起,涉案金额40.1万元(涉案金额中有一部分工程款,案件较为复杂正在立案调查取证予以处置),涉及农民工56人。20XX年立案后未清欠3起,涉案金额22.34万元,涉及农民工39人。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1起,涉案金额38.6万元,涉及农民工12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拖欠数额呈逐年增强趋势。由于开发建设步伐加快,项目建设数量和资金规模迅速增长,导致清欠工资案件数量和拖欠金额呈逐年增强趋势。二是群体性讨薪所占比例增高。基础设施建设领域5人以上集体讨薪、越级上访案件呈上升趋势。三是处理欠薪案件的难度增大。工程管理不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结算争议和欠薪逃匿等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且存在案件处理难度大。四是用工单位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工程建设单位带资垫资、转包分包、随意用工等现象多发,不能有效承担起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责任,加之大部分农民工知识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注意收集、保存劳动关系及报酬方面的.相关证据,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提供有效证据依法维权,往往只是凭自己的蛮道理维护自己的权益。五是工资支付制度不规范。用工单位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通常是先支付给包工头,然后再由包工头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不能及时掌握工资发放情况,如遇包工头携款逃匿的情况,极易发生拖欠案件。六是劳动监察力量薄弱。人员不足和办案装备不足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三、对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的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协作制度,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项目开工和验收时的必要条件,项目主管单位在核实保证金已缴付到位后,才能办理开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同时,要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内容列入项目建设合同条款,提供法律保障。二是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对改、扩建在内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要及时在县劳动保障监察队进行备案,并将施工队备案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项目开工和竣工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程序。三是实行督查部门对项目单位的定期督办制度。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为地区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督办的重点内容,实行挂牌督办。同时,将该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与干部绩效考核相挂钩。四是实行项目的动态管理制度。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规范建设,杜绝工程中的层层转包等现象发生。如发现纠纷矛头应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主动、及时、全力地予以解决。

  欠薪工作排查情况报告4

  X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一)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二)对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发生欠薪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查处欠薪把欠薪问题及时解决好,还要对治欠保支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三)对已办结的欠薪案件开展“回头看”,认真复核,确保被拖欠工资确实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四)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六)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我区对X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X个,其他项目X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X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X%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三)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X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X%。

  (五)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X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X%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检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处理了欠薪案件X余起,解答咨询群众X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检察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健全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切实发挥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三、存在问题

  (一)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二)工资结算问题。部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

  (三)垫资修建问题。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未达到要求进度,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工程达到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但建设单位久拖不结,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垫付,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健全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施工过程结算等监管,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工程项目零欠薪、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实。运用行业监管手段,促进工程款和工资及时结算发放。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工程项目宏观治理基础环境;加大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力度,提升项目劳资管理整体水平。

  (三)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按月排查掌握项目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线索要及时预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联动办案机制建设,核实涉及人数,查明真实诉求对确属欠薪的,要依法从速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导、温控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早发现、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

  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欠薪工作排查情况报告5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部署,充分发挥税务职能作用,对标工作总体目标,根据文件精神,我局按照文件要求,对前期工作进行了自查,查漏补缺,以不断提升税收工作对我区农民工工资的保障。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落实

  区税务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法制股、税政股、风险管理股、征管股、纳税服务股、税源管理单位等为成员的《区税务局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股,负责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组织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

  区税务局始终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疫情优惠等政策,对如何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等优惠政策,责任分解、层层落实,确保该享受优惠政策的必须享受到位,截至目前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我局共涉及到户/次,优惠金额万元。做到不擅自扩大、缩小优惠政策享受范围,日常通过内控监督平台、过错疑点分析整改等方式,确保政策落地;主动与人社、扶贫等有关部门对接,通过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群微信宣传、上门辅导、下发宣传单等方式,共同推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对各方面反映的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加以改进并健全工作机制。我局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征收税费,目前,暂未发现违规组织收入的现象。

  三、纳税服务措施落实

  (一)防疫措施方面的服务措施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进行体温测量,并要求上岗前佩戴好口罩,对所有物品进行消毒。纳税人进入办税厅之前进行体温测量,同时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税、错峰办税,提倡预约办税,尽量减少办税大厅的人流量。同时充实导税台、自助办税区域的人员力量,选取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担任导税员,前移审核环节,缩短办税时长。

  (二)电子税务局推行情况为减少办税厅人流量大的`情况,我局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全面梳理网上办税缴费事项,并向纳税人、缴费人提示办理渠道和相关流程,积极引导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理税费业务。

  (三)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我局于3月组织召开了“三用三全”工作部署会,并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区税务局支持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成立了“用心用力用真情全员全程全覆盖”支持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3支税收政策服务小分队,每个小分队由局领导班子担任总指挥,相关股室负责人为队长,并划分责任到人。其中,先锋服务小分队以各税源管理管辖区分为5个网格,每一个网格对应安排一个先锋服务小分队,实行包片包干负责,做到持续支持帮扶纳税人全覆盖。

  四、预警监控和联合惩戒落实

  区税务局参加了区政府组织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主动与区人社局劳动检察大队建立了工作联系,及时了解我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开展情况,目前劳动检察大队还未通知我局采取相关措施,但已与人社部门建立了长效联系机制:需要我局配合时,人社局会通知我局参与相应的整治行动。

  同时通知各分局、税务所了解:所管辖的企业中,有无拖欠工资情况。

  五、工作建议

  获取农民工工资拖欠信息的时效性上有待加强,希望主管的政府部门能及时通知,建立信息共享的长效机制,以便我局在第一时间能获取信息。

  欠薪工作排查情况报告6

  一、基本情况

  我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xx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突出宣传农民工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农民工权益、增强农民工法律素养中的重要基础和推进作用。大力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截止10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28件,受援农民工1297人。

  二、主要做法

  1.将农民工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3月10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xx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把农民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突出宣传好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

  2.深入宣传农民工相关法律法规

  xx年5月起,我局派30余名干部先后100余人次赴清浦区、洪泽县34个村担任平安与法治建设指导员,对广大农民工及家属开展法制宣传7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1万余人次。我们开展了20余次法律服务进社区、走进直播室等活动,大力宣传涉农法律知识,增加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我们通过制作法制宣传栏、发调查表等形式提醒农民工在平时工作中和外出务工时要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注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收集保存相关权益受侵害的证据。

  3.将农民工法制宣传贯穿四级干部学法竞赛全过程

  今年我们组织了全市四级干部学法竞赛,我们将土地法、土地承包法、劳动法、森林法、水法等与农民、农村问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村居干部、乡镇干部复习和考试范围,通过考试促进学习,通过考试促进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4.打造全天候“12348”法律服务平台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12348”法律服务工作职责、“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值班制度、“12348”工作人员职责和工作要求。保证“12348”法律服务热线24小时为农民工开通。

  5.举办法援工作人员涉农法律业务知识培训

  更好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们专门抽调农民工案件较为典型县区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参加省司法厅农民工涉法事务的专项培训,组织编写发放涉及农民工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书刊和涉及农民工案件的办案手册。

  6.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协调力度

  我们联合共青团淮安市委调整了淮安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的组成人员,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维权服务,尽量为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解除后顾之忧。

  7.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

  今年以来,我是法律援助机构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盱眙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290名农民工被拖欠28万元的劳动报酬仲裁案,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110名农民工被拖欠32万元的工资款等案件,均取得了圆满的结果。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消除了社会负面影响,解了政府之忧,解了广大农民工兄弟之急,取得很好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组织,加强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相关文件,健全农民工工作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农民工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和指导。2.创新举措,完善网络。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法律宣传与法律援助机构与农民工联系紧密的优势,强化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组织网络建设,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加强培训,狠抓落实。对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援助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举办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讲座,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放宽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门槛,做好全面覆盖、应援尽援。

  欠薪工作排查情况报告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文件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各企业和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排查,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挂帅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开展。乡综治维稳办、社保办、财政所、信访办,各村党支部密切配合,确保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提高认识,做好企业拉网式排查整治工作

  自1月5日活动开展以来,我乡对辖区内茶业公司、颐养中心、果蔬基地、公司、村飞机场建设工程、新村建设等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排查出3家企业共拖欠15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48万元。其中村园招商引资项目拖欠52名农民工工资11万元;新村建设项目拖欠32名农民工工资21万元;茶业公司拖欠63名农民工工资16万元。由于涉及工人众多、金额巨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立即采取措施,制定方案,要求这三家责任单位在期限内自筹资金,在年前完成拖欠工资支付。并督促各企业务必建立健全“四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三、周密布置,上下联动做好农民工稳控工作

  对拖欠工资的企业明确稳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采集催讨工资的'农民工动态并及时上报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积极采取稳控措施,尽量将涉稳人员稳控在村一级。乡信访办、综治维稳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有不稳定因素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乡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全面做好企业用工及工资支付的管理监管工作,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各用工单位定期自查工资发放情况,对拖欠工资农民工要进行安抚并制定筹资计划,确保农民工能够尽快拿到工资。乡社保办切实起好农民工权益维护的坚强后盾作用,24小时开通投诉电话,受理各类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投诉举报,积极提供法律指导,确保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

  欠薪工作排查情况报告8

  20xx年,我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认真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扎实有序开展劳动保障检察执法工作。现将我县工作开展情况做以下几点汇报: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动员部署。

  一是成立了溆浦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人社、发改、公安、司法、财政、住建、交通、水利等13个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溆浦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和解决全县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大问题。二是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保障机制。不断探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和清欠工作新思路,开创新局面。我县制定出台了《溆浦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办法》(该办法共十条,明确了全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制度、欠薪领域预警和监测报告制度、欠薪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责制度)、《溆浦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溆浦县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再加上2017年、2018年出台的《溆浦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督查制度》、《溆浦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溆浦县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一系列新举措和新机制,构成了治欠保支工作健全完善的保障机制,形成县乡上下联动、职能部门横向联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并列联动,坚持源头预防欠薪和事中事后从严处置欠薪并举,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和全面治理。三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临一线、全面调度欠薪案件处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参与农民工工资信访接待和处理。尤其是元旦春节期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县政府分管领导,县人社、住建、交通、水利、公安主要负责人,亲临一线处理欠薪案件。针对我县存在的一些突出欠薪事件,县委书记蒙汉同志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门进行研究、部署和督办。商成县长亲自挂帅负总责、常务副县长马源同志具体抓落实,一个案件一套班子,每套班子都由县领导任组长,职能部门“一把手”为成员,集中力量,限时办结,成效显著。

  二、加强检察执法,保障执法力量。

  通过机构改革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目前我县检察大队人员配备从去年的3名增加到8名工作人员。截至目前共接待劳动保障相关来人来访1100人次,劳动检察受理举报投诉案件23件,立案处理结案6件,调解处理结案17件,涉及农民工286人,累计为农民工追讨工资422万元。没有发生一起劳动检察案件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加大排查力度,化解重点隐患。

  为摸清底数,实时掌握清欠形势,自8月份开始,县人社、住建、交通、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对全县范围内的建设施工企业及加工制造业等易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行业和单位,开展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全面摸底排查,联合执法检查组认真排查每一个工地、每一个项目,逐一查清欠薪隐患,共对全县在建的22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深入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成立了工作班子,限时化解矛盾。对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当场责令整改。同期,县政府督查室和县人社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重点县直单位、重点乡镇和部分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了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企业进行了通报。全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

  四、坚持分级管理,落实包保责任。通过建立和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明确了从县政府分管领导到县直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各乡镇主要领导的职责,以及县乡政府和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同时,在建设领域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严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归口解决”等原则,形成了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强大合力,确保了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五、实行群防联动,高效联动处置。

  一是认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20xx年上半年,我县由县人社牵头,县住建、交通、水利、公安等13个职能部门参入,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对我县辖区用人单位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用人单位167家,涉及农民工人数17850人,发现4家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102人工资58万元,检查组第一时间责令4家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且已支付到位。二是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目前我县共有175个工程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393万元,退付51个工程项目保证金713万元,保证金专户结余2680万元。三是从严打击处理欠薪行为。我县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共5件,公安机关办结5件,刑事拘留6人,在全县形成了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起到了很好的震撼作用。

  六、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从源头根治欠薪。

  从20xx年8月2日开始,全县全面启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采取两种方式开设账户支付工资,一是县人社局已在县工商银行、湘江村镇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开设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便于投资小、周期短的项目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二是由施工企业自行到国有商业银行开设专户,行业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按规定督促工程建设项目业主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向专户一次性或分期划入工资性工程款,按照实名制管理的规定,月底前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农民工考勤情况,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表,由农民工本人签字和班组长签字,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通过后,由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银行直接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到农民工个人的社保卡或个人银行卡上。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把关,凡是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资金划入不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了我县重大违法欠薪案件,宣传了根治欠薪夏季行动、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方案等。

  按照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的部署安排,20xx年底政府投资项目欠薪要清零,2020年春节前其他欠薪要清零。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溆浦正由农业大县向工业强县步伐跃进,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全县各级各部门有决心有信心,在稳步发展经济的同时,坚定不移地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欠薪工作排查情况报告9

  根据国务院、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从11月初开始,区解欠联席办在全区建设领域大刀阔斧地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根治欠薪的各项工作正有力有效快速推进。

  一、工作措施

  1、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从11月10日区清欠办即开展新一轮摸排工作;11月20日,在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就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行强调。11月25日,召开了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冬季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由常务副区长牵头召开,各镇(社管中心)政府主要负责人、区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下发《南谯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全区迅速掀起了欠薪攻坚活动热潮。

  2、加强欠薪摸排。由于谋划早、行动早,到11月中旬基本掌握了全区在建项目情况。全区共66个项目,重点分布在住建、重点工程处、经开区、高教科创城等领域,镇(社管中心)欠薪压力小于区直部门。66个在建项目中政府类项目37个,社会类项目9个,涉及农民工4002人,未支付工资0.81亿元,区解欠办将66个项目分为三个等级:即无欠薪项目、一般欠薪项目和严重欠薪项目。据统计,无欠薪项目是40个,一般欠薪项目26个,严重欠薪项目8个。

  3、有力推进工作。一是实行周调度制。在“冬季攻坚行动”后,区解欠办每周召开重点部门、重点单位严重欠薪隐患调度会,一个一个项目分析研判,提出解决问题具体措施;二是周报告制。每周向区效能群发布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销号情况;三是重大隐患协调机制。对可能存在隐患的问题,由政法委牵头,公安、人社、税务、住建等部门参加,集体会商、合力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制作“约谈询问笔录”28份,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和“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3份,对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工资的,立案侦查2件。

  4、形成长效机制。今年相继出台了《南谯区建立治理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的通知》、《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南谯区关于建立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和隐患排查预警机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同时将各镇(社管中心)、各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考核,强化各地、各单位责任意识。

  二、工作成效

  一是实现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两个百分百;二是全区范围内在建66个项目,其中有隐患的是26个,到目前为止,一般隐患由18个销号至1个,严重隐患由8个销号至1个,无欠薪比例由“冬季攻坚行动”初期的`60.6%提升至97%。两个未销号的项目相继进入司法程序;三是据统计到目前,今年共追缴补发农民工工资9652万元,涉及农民工1652人,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实现农民工工资百分百发放到位;四是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越级群访事件基本消除,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下步安排

  1、加强刚性约束。根据《滁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紧盯我区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实名制和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同时要求在项目开工前,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按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的30%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加大攻坚力度。2020年区解欠办将每月对全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统计,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在建项目数量清、工程造价清、欠薪隐患清。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摸排将联合相关责任单位对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实行约谈制度,对约谈中确定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先行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对限期内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下达“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

  3、落实相关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原则,对存在欠薪隐患的项目,实行责任包保,推动各镇(社管中心)、各主管部门对本地、本行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推动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配合的良好格局;区解欠联席会议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各部门职能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强化督查考核。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清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民工维权热线作用,力争做到及时快速处理。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案件的督查力度,依据《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考核办法》,年后对各镇、社管中心和区直有关部门进行专项考核,并由效能办、解欠办联合通报,同时做好迎接市解欠办的考核工作。

  5、维护社会稳定。年后全国“两会”将相继召开,区解欠办将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权限、任务和分工,规范分级响应和处置流程,强化部门联动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或企业欠薪逃匿的,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欠薪保证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防止事态升级扩大。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有关法规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力度,以《条例》推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欠薪工作排查情况报告10

  20xx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二)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

  (三)对已办结的欠薪案件开展“回头看”,认真复核,确保被拖欠工资确实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

  (四)对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发生欠薪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查处欠薪把欠薪问题及时解决好,还要对治欠保支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

  (六)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20xx年11月20日至2020年2月3日,我区对33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21个,其他项目12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20xx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四)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20xx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五)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20xx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100%。

  欠薪工作排查情况报告11

  xx年,在省人社厅、xx市人社局的正确指导下,xx市劳动检察工作紧紧围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中心,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检察工作机制,狠抓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年日常巡视检查用人单位xx户次,下达《劳动保障检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xx份,督促指导签订劳动合同xx份,受理投诉举报案件xx起,为xx名劳动者追讨工资xx万元。其中: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xx起,涉及劳动者xx人。xx市劳动检察大队被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xx年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突出成绩单位”,人民网、《xx日报》、《xx都市报》分别以“xx劳动检察大队为xx名农民工追薪xx余万”、“讨要工资有底气有靠山”、“确保农民工春节前拿到工资”为题对我市劳动检察工作进行了报道。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随着我市城镇化建设和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进程的不断深入,建设项目急剧增多,劳资矛盾纠纷随之增多。如何规范建筑企业的用工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xx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劳动检察工作,把做好劳动检察工作作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力推进劳动检察工作。一是建立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二是成立了由主管局长任组长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查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三是制定了《追讨农民工工资实施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重点、保障措施等内容。四是进一步完善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应急范围、处置程序等内容;五是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了应急机动小分队,负责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由于各级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措施得力,保证了劳动检察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为有效防止建筑领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我们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完善各项制度。一是制定并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xx市建筑领域农民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与建设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二是建立六项制度:①工资保证金制度。所有在建项目开工前必须交纳不低于工程合同价款2%的工资保证金,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xx年建设项目共缴纳工资保证金xx万元。②工资支付监控制度。要求施工企业定期向人社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实报送本单位工资支付书面材料。③农民工权益告示制度。为建筑工地印制统一的农民工权益告示牌。告示牌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直接负责人姓名、建设项目或承包单位、工资支付时间、工资保证金交纳情况和劳动保障检察机构投诉电话等,并要求施工单位在显著位置进行悬挂公示,接受农民工监督。④举报投诉制度。制定了《劳动检察受理举报投诉制度》,建立了300平米的投诉举报接待大厅,极大地提高了接待承载能力。⑤投诉举报办案制度。制定了《劳动检察人员工作职责》、《劳动检察办案程序》,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快立案、快办案、快结案。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三、加强建设,夯实基础

  一是检察队伍不断充实。xx市劳动检察大队成立于xx年,编制为10人,资金来源为自收自支。近年来,xx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劳动保障检察工作,先后为大队调入30多名年富力强的检察员。现实有56人,其中大中专以上学历的47人。为加快“两网化”建设,招用10名见习岗位大学生担任劳动保障检察协管员,为开展劳动保障检察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办案工具齐全配套。为便于劳动检察工作的开展,装备了劳动保障检察执法专用车辆,同时,配备了全新的桌椅、电脑、打印机、数码摄像机、数码照像机等办公设施,还积极申请资金购置交换机、架设光纤用于“两网化”建设。

  三是工作制度科学完善。制定实施多个内部规章制度。包括业务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工作纪律和廉政建设制度等,做到了劳动检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积极开展读书读报活动,提高检察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参加省、xx市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全面提高检察员业务素质。定期对检察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年审与执法程序、劳动保障检察知识等业务培训,增强检察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执法办案能力。建立竞职上岗制度,通过严格考试、考核,选拔一批素质高、作风硬、能力强的检察员担任主办检察员,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四、多措并举,严格执法

  当前劳动用工形势错综复杂,特别是建筑领域存在用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招用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参加社会保险、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规范建筑领域劳动用工行为,我市多措并举,严格执法,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突出法律宣传,不断增强民工维权意识。一是采取上街宣传、走乡入企等方式向群众大张旗鼓的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通过开办培训班等方式,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广大从业者进行公共基础和就业知识的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劳动者的整体素质,营造了良好的就业维权氛围;三是为方便社会各界人士咨询、投诉,专门设立了投诉、咨询电话,在xx电视台、xx电台、《xx日报》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且开辟专栏,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规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提高了广大劳动者的维权意识。

  突出日常巡查,加强工资支付常态监管。每到一个单位,都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在查处问题的同时,积极帮助用人单位完善相关手续。一是督促用人单位完善劳动用工、就业准入、社会保险等手续;二是向用人单位特别是施工企业负责人讲解工资支付流程。教育和引导施工企业不能将工资发放给“小包工头”或班组带班人员,工资发放时,应有农民工本人签字或按手印,同时要求施工企业将工资表至少保存2年以上。三是督促用人单位建立身份核查登记制度,对所招用的人员进行认真身份核查登记,并妥善保管,以备后查。四是建立守法诚信档案。对日常检查用人单位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台帐记录,并输入微机,实行分类管理。

  突出专项检查,加大劳动权益保护力度。一是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职业介绍组织和机构7所,通过查处,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介绍组织xx所;收缴广告牌xx块;收缴求职登记表3本;销毁招工信息xx余份。二是大力开展“春暖行动”。通过上门检察、上街宣传等方式,向广大农民工发放《劳动合同法》宣传资料xx余份。三是大力开展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专项活动。我们集中力量对我市辖区内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此项专项行动共检查用工单位xx户,下达《劳动保障检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xx份。四是大力开展追讨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始终把为农民工追讨工资作为维权的重点工作来抓,特别是“两节”前夕,劳动检察大队全队齐动,对全市建筑工地实施拉网式全面检查,准确掌握了各工地施工地点、开发企业、施工单位等情况,并对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突出要案专查,协调联动查处恶意欠薪。实践证明,由于劳动检察部门权限有限,对违法企业缺乏有效的强制手段,如果没有其他部门的支持配合,很难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权益。

  xx年底,xx、xx等xx多名农民工在某住宅小区工地务工期间,被某建筑公司拖欠工资xx万多元,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来到xx市劳动检察大队投诉。

  经调查,该住宅小区的承建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了xx和xx,并于xx年xx月签订了分项班组责任书,约定了工程内容、承包价格、工程总造价及拨款方法,实际就是分包合同。李某称因承建方拖欠其工程款,导致工人工资被拖欠。经双方核对帐目,李某、张某二人已完工程量应得工程款xx元,由于xx二人提供工人工资实际为xx元,承建单位将工资表经xx二人签字确认后,直接发放的工人手中。但李某在工人支取工资后,又以工资不够发为借口采取欺骗手段将部分工人的工资要回,事后并未向上述工人发放工资,导致此次投诉发生。

  xx年xx月xx日,检察员分别对分包人xx下达了《劳动保障检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与工人核对账目,结算工资,但其拒绝执行。鉴于上述情况,承建单位拨付的工程款,分包人李某、张某完全有能力支付工人工资,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支付,并且涉及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随后检察员以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公安部门进行移交,且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李某进行拘留。

  过去的一年,我们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做好此项工作任重道远,只有加强机制建设,注重前期预防和法律法规的落实,才能有效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市在处理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中的几点体会,不足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欠薪工作排查情况报告12

  一、落实建设资金到位制度,杜绝垫资施工

  垫资施工工程从一开始就埋下了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要从源头上堵住拖欠工资现象,必须杜绝垫资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8条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8个条件,其中之一就是“建设资金落实”。要严格项目管理程序,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但目前垫资施工的现象普遍存在,建设单位利用自己的优势往往对施工单位提出垫资施工的要求,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也甘愿如此,这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但问题是,垫资施工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没有直接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7条只是笼统地规定,没有具体的界定。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修改不能立即进行的情况下,可考虑以法规、规章或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垫资行为进行规避并制定相应的处罚制度,使垫资施工的行为从源头得到遏止。

  二、落实月薪制,杜绝年薪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这里的劳动者没有任何身份和地域的差别,也就是说,对农民工同样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而欠薪现象的发生与没有对农民工实行“月薪制”有一定的关系。如果能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确保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年终讨薪大行动将不复存在。要做到这一点,有必要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譬如,

  1、可从工程项目中划拨一部分资金进入专门账户,作为农民工的预备工资,农民工按约定时间到银行领取,减小了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携款出逃的可能。

  2、还可运用市场机制预防新增欠款,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逐步在所有工程项目推行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制度,一旦业主或承包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将由为业主或者承包商提供担保的保证人代为履约或赔偿,以确保工程款能得到支付,避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现在一些施工单位给农民工每月支付的是生活费,具体工资到年底一次性支付,这给拖欠农民工工资留下了很大的隐患。作为政府的各级主管部门要依法整顿年薪制,保障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这是从源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手段。

  三、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规制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合同。由于目前的劳动力市场是买方市场,农民工找工作较难,如果把不签订劳动合同归咎于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恐怕是极不公平的。虽然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们不愿因一纸合同而舍弃眼前的挣钱机会,但根本原因在于企业不愿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而受其约束。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法律有必要规定强制企业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对拒绝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予以应有的处罚。要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在行政机关检查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时,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合同条款逐条进行审查,对那些不合法的霸王条款依法予以取缔并责令进行改正,使农民工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

  四、增设拖欠工资罪,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与法律缺少相应的规定有着一定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单位仅规定了“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却没有对严重的欠薪行为可以给予刑事制裁的措施。不少用人单位正是利用了这个法律漏洞肆意欠薪,因此通过修改法律条款,按照拖欠的时间、数额、涉及的农民工的数量、拖欠造成的后果对欠薪者加大处罚力度是很有必要的。在香港,依照相关法规,雇主不按时支付工资给雇员,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万港元及监禁一年。内地有必要在相关法律中采用一些刑法要素,达到震慑此类违法行为的目的。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增设“拖欠工资罪”,对拖欠工资严重者予以刑事惩罚。

  五、简化劳资双方解决纠纷程序,为农民工建立维权绿色通道

  从理论上讲,拿不到工钱,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可以去法院起诉。可是诸多的代理费、仲裁费、诉讼费,漫长的审理时限、期间在城里的生活花费等等,还有“裁决容易执行难”的尴尬,使多少本来想依靠法律维权的人退避三舍!农民工不愿去仲裁打官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找仲裁司法部门,是因为农民工们没有时间没有钱去仲裁打官司。农民工索要工钱的时间性很强,他们一般是在家里夏收和春节时开始索要工钱,由于回家时间紧,因而耗时耗力、程序烦琐的“法律途径”对他们来讲并不现实。为快速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有关仲裁司法部门应为农民工建立一条“维权绿色通道”,快立案、缓费用、速审理、快执行。让法律真正成为农民工维护自身权利的工具。

  欠薪工作排查情况报告13

  为了响应《玉溪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对xx年春节前农民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我部对在场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了自查自纠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利益。

  一、加强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计划部定期对现场农民工进行人数清点,根据现场农民工提供的身份证对其进行动态台账管理。并对现场农民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包工头以变相手段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2、定期在农民工中进行回访、调查,彻底杜绝包工头变相克扣、拖欠、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3、财务部储备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资金,用于对特殊情况的处理。

  二、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自纠活动

  1、全面调查摸底。通过不同的方式对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广大群众中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更为有效、健全的实施方法。

  2、查找突出问题。深入查找问题,拟出治理工作中需重点解决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方向。重点查找工程建设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

  三、农民工工资发放自查情况

  我项目部落实了现场每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自查工作,未发现有拖欠工资的情况,由于人员流动较大的客观因素,部分人员来到我工地不到一个月即离开,但我部手续明确,均有领取工资的记录,长期在本工程工作的农民工均已领取工资。

  临近年关,我部非常重视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工作,我部一定按照要求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无突发事件发生。

  欠薪工作排查情况报告14

  根据XX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自查的要求和部署,为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我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现结合我镇实际,做如下自查。

  一、主要做法

  (一)足额收取保证金。我单位对立项项目按照规定和程序足额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而从源头上控制和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建立实名登记制度。在建筑企业项目中,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农民工进驻工地时进行实名登记,并制定考勤表和工资表,避免发生劳务用工纠纷。

  (三)加强巡查力度。加大对各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等劳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追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防止事态恶化。

  (四)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对于有些单位法定代表人隐匿、逃匿,致使农民工拿不到工资而有可能引发群事件的',动用欠薪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农民工生活费,防止群事件发生。

  (五)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及时掌握用工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另外,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镇政府投资项目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农民工理性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够。部分民工投诉不按程序来,怨气很大,在时有过激行为,也有越级上访,还有在媒体上发表有关言论,给解决实际问题带来很大的困难;还有部分工人与工头串通一气以讨要工资为名而讨要工程款,大大增加了解决农民工工资的处理难度。

  (二)劳资关系不断复杂化,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部分建筑企业将工程层层分包,他们层级之间通过承包协议确定关系,最低层的包工头向工人支付工资。包工头人间蒸发或挪款他用和包工头管理不善,导致民工拿不到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施

  (一)明确各部门、各村的工作职责,把好职责关,监督好本村内涉及工程用工的项目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镇、村及各分管领导之间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

  (三)加强和落实专人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巡查,及早发现问题,对各种理由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加强执法力度,从源头上防止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新建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积极配合住建部门督促施工单位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缴纳保证金的项目一律不准进场施工。

  (五)严格把关全镇施工企业工程进度款支付,要求施工企业提供上一期农民工工资支付证明后才支付其工程进度卷,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欠薪工作排查情况报告15

  根据左人社字【20xx】25号文件精神和左教办字【20xx】37号文件要求,我校进一步提高认识,促进反腐倡廉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围绕重点环节和长效机制,重点对教职工违反工资政策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制度建设到位。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在接到上级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后,校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抽出相关人员组成领导组,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分管财务、政工人员、中心校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二、精心组织

  组织干部职工共同学习了左人社字【20xx】25号文件精神和左教办字【20xx】37号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了《左权县关于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工资政策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保证了清查工作的科学发展。

  三、全面排查

  按照上级要求,我校自查领导小组对我单位教职工违反工资政策资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我们重点对培训学习期间、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工资待遇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已调离原单位,在原单位和现单位领取两份工资补贴的;不按组织要求,长期不在工作单位工作或从事其他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补贴的;在职、离退休人员死亡,仍然领取工资补贴、养老保险金的;遗属补助对象已到政策规定年龄或已死亡仍然领取补助的;到龄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补贴的;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艰苦岗位等补贴的;违反规定录用,顶名顶岗占编领取工资补贴的;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虚报冒领工资补贴的情况逐人逐项进行了清查。

  经过自查,我院未发现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补贴的情况。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不丝毫懈怠,要做到持续改进常抓不懈。

  欠薪工作排查情况报告16

  按照《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现负责的'移民安置工程涉及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机构、落实责任

  为全力作好负责的在建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及已完成建移民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扶贫开发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设在项目办,由项目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按照局分工落实电站、扶贫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人。切实保障电站移民工程和扶贫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按时按期支付到位。

  二、结合核心指标、开展自查

  涉及的硬梁包移民安置建设单位按照我县根治欠薪目标考核指标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主要对根治欠薪材料报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登记评价、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建工程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款和人工费分离拨付、欠薪导致农民工到州、省、京越级上访、因欠薪引发30人以上群体突发事件、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工程项目有无欠薪案件办结等核心指标情况进行梳理和自查。经自查存在问题如下:

  1、未按规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2、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执行不到位,缺少农民工实名台账,退场时间等。

  3、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考勤表执行不到位。

  4、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本人签字执行不到位。

  5、施工总承包单位没有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三、结合专项行动、加强根治工作

  根据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及时督促落实,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以限时解决,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钱,实现元旦、春节基本无欠薪,将“两清零”目标落到实处。为实现“两清零”目标,根据近期自查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以督促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金融机构保函。

  2、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规定完善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

  3、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完善了农民工考勤表执行制度。

  4、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按要求编制农民工工资表,严格执行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制度。

  5、在建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以按规定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在现场制作了维权公示栏,按月将民工考勤表、民工工资发放进行了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

  按照省、州、县对根治欠薪相关会议精神及今冬明春农民工保障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将加强涉及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督查工作,切实督促用工单位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将农民工工资全额即时支付到位,防止因欠薪产生上访、缠访、闹访事件的发生。

  欠薪工作排查情况报告17

  根据县财政局略财发〔20xx〕25号《关于开展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发放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工作情况报来: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

  我局高度重视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结合实际,研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我局先后召开了局务会和全体干部会,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了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充分认识到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主动参与检查,有效地促进了工作顺利进行。

  二、对照要求,全面细致摸排

  按照《通知》要求,我们采取干部自查和逐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做到“五查三对照”(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等,对照本人档案与基本信息、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在岗情况与群众反映),按照检查的8种重点内容,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摸排检查,我局系统没有发现检查的8种重点人员。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把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管理情况检查工作放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作风教育,引导干部增强岗位意识、奉献意识和为人民服务意识,争先创优;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进一步挖掘干部潜力,激发干部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欠薪工作排查情况报告18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有关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我单位人员工资管理,围绕重点环节和长效机制,重点对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情况认真的开展了全面自查,做到思想到位,制度建设到位。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我单位在接到通知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负责对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二、全面排查

  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工资政策规定,重点对以下几点情况进行认真核查:

  1、是否存在单位工资发放人员花名表和实际在岗人员不匹配的情况;

  2、是否存在不能坚持正常上班的在册在编人员;

  3、是否存在退休职工仍按在职在编人员领取工资的.情况;

  4、是否存在未按单位实际人数和职工实际岗位如实申报工资的情况。

  经过自查,我单位未发现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的情况,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不丝毫懈怠,坚决做到持续改进,常抓不懈。

  欠薪工作排查情况报告19

  根据《关于全面深入开展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本单位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务管理内控机制建设及制度执行情况

  1、我局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财务制度。先后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到有章可循。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出租、处置、报废等工作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

  2、财务收支实行一签三审制度审批制度。设专职会计1人、出纳1人,财务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素养和较强业务能力,能按照有关财经规定记账,经费使用合理,平时报表准确、及时,数据真实,会计、出纳严格依照钱账分管的内控原则开展日常工作。

  二、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会计法》和有关财会规章制度,采用复式记帐法按月具实、合法进行会计帐务外理,未发生滞留、挪用专项资现象,日常业务收入无坐支、私设小金库和虚列支出等行为。

  三、银行帐号开设和管理情况

  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开立了基本账户一个账户。严格杜绝“小金库”及“账外账”等违规行为,不存在私开账户情况。

  (一)财务审批。一般行政经费开支由办公室提出使用意见,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超过五千元的开支由相应股室提出使用意见,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其他人不得干预财务工作,不准指使财会人员支取现金、支票及购物。

  (二)局办公经费、专项经费由财务室统一管理。

  (三)票据报销。所有行政经费支出报销凭据采用税务机关统一发票,单据签报手续要注明经费开支用途,并由财会人员审核,经办人签字,分管财务领导和局长批准后方可报销。票据要真实准确。

  (四)现金管理。现金库存要控制限额,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各股室收缴的各种费用,要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制发的非税发票,收据存根要及时交财会保存备查,严禁丢失或擅自销毁。

  实行财务公开,财务室要定期向局长汇报各项经费来源和支出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确保财产安全。

  四、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土地发开,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县局相关文件要求支付。上报补助资料真实,既不存在虚报冒领、恶意套取,也不存在滞留、挤占、挪用情况。

  五、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设立了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等内部制度,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并及时和会计对账,报废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及时上报。严格管理资产,未发现固定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情况,安全防护措施较好,做好了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通过自查,我局在20xx年至今没有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问题等情况。

  欠薪工作排查情况报告20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的事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由我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下属7个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传达会议精神。

  二、工作具体措施

  为了能让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我局在工程施工、划拨款时采取了如下措施:

  1、成立了农民工工资落实小组,专门调查、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等问题;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农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投诉。

  2、用工单位与我局下属单位签订不拖欠农民工资的承认书,承认绝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敦促用工单位开设专门账户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工单位举证,用人单位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视为欠薪。

  3、规范施工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推进劳动合同制实施,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4、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定期(在节假日结点实行日报,平时实行周报)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后,我局安排专人通过电话或者到施工现场,通过与农民工现场交流,了解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时,由施工单位提交盖鲜章的民工工资资金流向证明;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发布竣工公告,且在15日内无民工工资、机械材料等纠纷,再支付工程尾款。

  5、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预留制度,我局在施工单位缴纳的'保证金中预留一定数额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被拖欠。

  6、建立聘请的短期流动农民工相关记录台账,我局下属单位如区园管处,根据农民工动态台账由单位财务科现场发放农民工工资,不经过中间流程,确保了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位农民工手中。

  通过以上措施,我局未发生一起拖欠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拖欠民工工资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在处理过程中,对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项目部,暂停支付项目工程款并将其企业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参与市政相关项目的招投标,保证农民工能按时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的稳定。及时了解企业农民工资的支付情况,做好预防工作,同时,要求劳务企业及时准确地上报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做好记录,一旦发现有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能够及时联系,便于调查处理。

  欠薪工作排查情况报告21

  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20xx年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虎丘D地块定销房二标段项目部(以下称项目部),把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精神,并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项目部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精神,高度重视。为切实抓好落实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总经理任组长,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劳务管理部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

  二、完善制度、加强责任落实。

  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的基础上,项目部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工作进行详细规定,确定了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责任,“谁主管,谁处理,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项目负责人承担管辖范围内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工作。确保不发生因讨薪而引起的恶性案件,确保不发生群体性堵门、堵路事件。

  三、注重平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打好基础。

  在项目部所属工程上,利用农民工学校平台,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劳务管理者以及农民工法律意识,引导所属项目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引导农民工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

  四、严格落实制度,建立民工资支付工作的长效机制。

  项目部所属项目严格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精神。

  1、签订劳动合同。

  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度要求,在农民工进场前,项目所属劳务分包单位跟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切实保护农民工的正当权利。并将劳动合同在项目部进行备案。对项目部自己雇佣的农民工,要求与项目部签订劳动合同。

  2、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打卡考勤制度。

  项目部安装考勤设备,建立电子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在人员进场时,建立花名册并为其员工办理实名制每日上下班刷脸进出施工区域,并根据刷卡情况建立电子台账,进行动态管理。采集员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家庭地址、文化程度、教育培训、技能水平、不良及良好行为记录等信息;对进场员工进行普法教育培训及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在施工过程中按规定进行交底。

  3、农民工工作支付情况上墙公布。

  在项目部上,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每月上墙公布,并公布项目部监督电话,避免管理者克扣、挪用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欠薪工作排查情况报告22

  按照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总结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责任明确

  严格按照要求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做到管辖范围内各项目有具体负责人。

  由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了解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拖欠状况,并按照县联席会(天资管[20xx]6号)文件要求,做好本行业或属地内存在建设工程用工单位的“一户两牌三表”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报送工作,并要求在建工程项目完善健全“一户”(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两牌”(工资支付公示牌、劳动保障维权告示牌)“三表”(用工备案表、考勤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制度。

  二、落实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及拖欠情况

  水务局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之前,按规定分别缴纳不低于工程项目合同价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水务局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仅有一个常规项目和作为主管单位的城房重建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现汇报如下:

  1、水务局153号宿舍楼(业主自建房)按合同约定已支付工程款75%,结余20%待工程验收后支付,该工程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共计10多万元,并给材料供货方、民工约定11月中旬支付,但至今未付。

  经查,主要原因是施工方将结算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又是挂靠的施工企业,层层转包,没有一点经济实力,我局多次组织进行协调,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业主委员会超合同,又预支了工程款10万元,解决民工工资。但该工程10月结近扫尾时,施工方又拖欠门窗材料款、贴磁砖材料及民工工资10多万元,由于施工方言而无信,导致与供货方约定的时间没到,就写信访件,要求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等问题。现协调后施工方承诺验收后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

  2、“十三五”规划农村饮水项目共拖欠民工工资约80万元,其中:

  一标土建项目由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组织实施,拖欠民工工资约10万元。

  二标福建华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约70万元。我局已将工程款按进度支付给施工方,当时该工程已完工,工程款支付到达80%,履约保证金也已退付,但施工方未将款项支付给民工。拖欠民工工资至今,经我局多次协调,施工方也未支付民工工资。

  三、积极协调拖欠工资事宜

  作为水利建筑项目主管部门,我局积极主动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本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制定“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方案,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广泛开展水利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县联席办备案,确保“两节”前后农民工工资零拖欠目标任务的实现。

  我局将继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检查力度,对在建项目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并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农民工按时发放。

  欠薪工作排查情况报告23

  根据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xxx县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企业办、规划建设办,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上游工业园区管委会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工业园和谐稳定大局。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工业园管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将其作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亲自抓、严格管,在园区经济工作会议、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等会议上多次安排部署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相关工作。

  20xx年,工业园管委会建立了辖区企业欠薪工作台账,每月底更新一次数据,每季度由分管劳动保障的领导组织企业办、规建办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企业和建筑单位例行检查,涉及劳动用工企业119户(其中:建筑企业8户),涉及农民工2000人,未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集访、闹访问题。对存在欠薪行为的20户用人单位,约见企业主要负责人,并下发整改通知单,及时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开展对用人单位落实劳动合同、非法使用童工等专项行动,全年新签补签劳动合同350余人,被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6%以上。纠纷信息4起。

  (三)妥善处理欠薪引发的上访事件和过激讨薪事件。

  工业园管委会和县劳动监察部门、信访部门紧密配合,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妥善处置了喜亚药业、渝澳纺织、鑫威门业、鹏飞纺织、林皓门业、百皇门业、永明纺织等拖欠员工工资引发的30余起上访事件,追偿农民工工资800余万元。

  (四)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xxx县上游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企业办和规建办设立了值班电话,接受电话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应急指令,有效预防和合理处置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20xx年,共接待欠薪引起的上访30余批2000余人次,处理群体性应急事件12起。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社会转型发展中的顽疾,社会牵涉面广、治理难度大,尽管我区采取了多种办法措施加以治理,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上游工业园区由于编制限制,无专职人员搞劳动保障工作,劳动保障工作长期处于被动状态,劳动保障应急事件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应急值守、日常检查和专查工作都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二是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移交难。由于“公检法”部门认识上的`差距和个别法规政策规定的不一致,造成园区提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办理困难重重。三是由于园区企业经营规模普遍较小,部分企业经营惨淡,企业管理层受文化因素、经济实力限制,缺乏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法律红线意识淡薄,欠薪事件时有发生,经调解后,常常不能兑现承诺。

  建议增加劳动保障编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组织机构;对移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公检法”应协调配合,抓住一二个典型案件从重从快处理,有效遏制欠薪案件的发生;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制教育,强化法制意识,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工作法制化。

  欠薪工作排查情况报告24

  当前,在城镇化加快推进的大背景下,农民工群体的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和城市融入等问题已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市住建局积极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工资拖欠和纠纷事件,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已有根本性好转,但逐步呈现多样性特点。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去年来我市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基本情况

  我市累计施工面积17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新开工面积48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趋紧、企业资金链较为紧张的不利情况下,去年以来我局共受理工地农民工上访事件103件,同比下降38%,涉及民工1812人,同比下降7%,工资金额889万元,同比下降50%;“中秋”、“国庆”等节日实现零上访,春节期间也仅有零星上访事件,改变了以往重大节日堵门、堵路、堵政府的局面;拖欠行为已大幅减少。

  由于对施工企业采取了有效的制约措施,施工单位也从根本上提高了重视程度,当前单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已越来越少,但却呈现多样性的'特点。经整理分析,去年以来的103件农民工上访事件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1.因建设业主工程款不到位等原因引发拖欠的18起,占比17%;

  2.施工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队因订立协议不明确,在工程后期发生结算纠纷的30起,占比29%;

  3.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借口,实为向建设业主催要工程款的17起,占比17%;

  4.由于施工企业管理漏洞,致使小包工头携款逃逸,农民工工资无处着落的5起,占比5%;

  5.小包工头和农民工以欺骗方式,虚假签发结算单子,联合向政府部门施压进行恶意讨薪的9起,占比9%;

  6.其他因素事件24起,占比23%。

  由于对政府项目早作打算,并积极和施工企业沟通,去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并未发生较大规模的集访事件。而一些私营投资建设项目由于片面压低工程造价,共出现5起农民工反复上访事件:

  1.太仓市山海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太仓鸿润漂染有限公司车间(新区),因承包负责人逃逸引发农民工集访。

  2.太仓市傅氏机械有限公司车间(港区)因承包负责人逃逸引发农民工工资纠纷。

  3.江苏弘盛建筑公司承建的苏州钢领置业有限公司厂房(港区),因甲方资金投入未及时跟上引发农民工集访。

  4.由太仓世豪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开发,江苏通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中高档住宅项目江南水郡(璜泾镇),因甲方资金未及时跟上引发农民工连续上访讨薪。

  5.太仓恒升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镇安息堂工程,因企业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引发连续上访事件。

  目前上述事件已经多次协调处理得以解决,未造成恶劣影响。

  二、当前的主要措施和手段

  去年以来,我局在成立“局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工资告知牌”、“工资发放计酬手册”和“工资预留户管理办法”三项制度,构建劳资管理员网络,推进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等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了预留户资金使用。共收缴农民工工资预留户资金8107万元,动用资金170万元,有效解决了因建设方资金紧张造成的工资延迟发放问题。

  二是加强了部门联动调处。加强了与区、镇的联动配合,共同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的农民工上访事件,合力解决矛盾纠纷。

  三是加强了节前隐患排查。在元旦、春节等节前提前下发通知,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质安监大检查抽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提前进行支付,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至农民工手中。四是加强了拖欠责任追究。对发生农民工较大规模集访、缠访的企业通过工程建设诚信管理平台采取了更为严格的通报、招投标限制和清退等制约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管理的举措和建议

  1、合力加大对恶意拖欠行为的处罚力度。

  农民工工资纠纷涉及到住建、人社、公安、信访、总工会等多个部门,各单位应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重点突出国庆、春节等节假日前的清欠检查,把拖欠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对小包工头逃逸、向政府部门施压逼讨工程款和恶意欺诈等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利用诚信管理平台采取严厉限制措施,发生恶劣事件的坚决清退出本地建筑市场。

  2.全面加强对区镇“bt”项目的监控把关。

  当前区、镇按“bt”模式操作的建设项目较多,此类项目工程量大、资金要求高,有的建设单位因资金不足拖欠工程款并波及农民工工资。因此需对其进行严格管控,全面执行项目建设可行性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通过政府联席会议确定按“bt”模式操作方可进行,并从批文立项、二证一书、施工许可证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在施工企业选择上,应充分挑选技术水平高、社会信誉好、资金实力强、有较高资质的企业。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跟踪监督,一旦遇到资金压力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提前化解矛盾。

  3.逐步试点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当前,南京、常熟等城市已在省内率先开展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试点工作。我市也可逐步试点推广该项工作,通过实名制管理督促施工企业按时支付工资,并避免分包企业截留农民工工资,同时有效解决发生纠纷后农民工“举证难”的问题,利用信息化手段从根本上破解农民工工资纠纷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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