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报告

2022-11-15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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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报告1

  今年以来,我区按照市委、市政府“发展、实干”和“以项目建设为纲”的工作要求,大力开展“项目建设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和降低审批收费的意见》,以建设“务实、高效、廉洁”政府为目标,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进工作作风转变,积极构建规范、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全区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9月30日,召开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大会,将优化全区营商环境作为会议重要内容,对进一步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做出全面部署安排,建立了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提高竞争力、增创新优势的战略任务统筹推进,出台了淄川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举办座谈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一)优化企业开办环境情况。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对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进行拓宽,促进各类营商主体公平竞争。规定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数额限制。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内资公司试行“零首付”登记,同时放宽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及企业名称使用限制,20xx年底前一律免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对企业开办设立的前置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和规范,实行企业开办设立并联制度,大力推行网上注册、年检。规定企业设立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变更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名称核准当日办结。为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行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联合办理制度。

  (二)优化投资建设环境情况。对区级权限范围内实行审批制、核准制的项目,建立了联合审批制度,对全部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按项目立项、土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大幅缩减了投资建设审批时限。建立了区重大项目审批全程代办的制度,由各相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明确专职代办员,对审批事项实行全程代办、公开代办、高效代办、无偿代办。制定了建设类项目收费标准,并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区重大项目用地实行“点供”政策,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由区政府统一调控、统筹协调解决。符合独立选址要求和土地“点供”条件的重点项目,使用了省下达给我区的指标或通过盘活存量土地、城乡增减挂钩等政策予以保障。对园区新上项目所需的环境容量、用地土地指标予以倾斜,及时协调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优先保证。

  (三)优化地区融资环境情况。为降低企业获得信贷融资的难度和成本,全面实行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对企业贷款审批过程中的各类附加收费,以及强制返存贷款、搭售理财产品、设置企业开户最低资本金、最低存款额等违规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建立了“企业稳定资金池”,用于企业贷款资金过桥以及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结构贷款担保的风险补偿。为加强区域资本市场建设,制定了企业上市挂牌交易奖励扶持政策。同时,积极鼓励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股权投资基金、融资租赁公司、企业财务公司等各类创新型金融机构。

  (四)优化企业经营环境情况。全面落实收费项目取消、减免等政策,及时为企业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对区及区以下自行设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予以取消,对国家和省依法设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实行目录管理,并一律按下限执行收费标准。整理编辑《淄川区现行涉企收费项目目录》85页,涉及收费系统(部门)25个。积极推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费制”改革,由执收部门分别到企业收费改为企业定期、定点统一缴纳。实行国税、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机制,推进国税、地税信息共享,金税工程三期上线后实现了税务登记当天受理即时发证。全面及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由事前备案改为了事后备案。坚持税务检查归口管理,实行了“一家查账,多家认账”的制度。加强商事纠纷调处,主动介入土地征用、涉法涉诉、劳动争议、企业生产经营等过程中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重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积极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公正服务,对于企业办理的公证事项,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予以受理、办证、出证。

  (五)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情况。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目录管理和动态清理机制,并及时承接、调整上级下放、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编制审批流程图,提高审批效率。深化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推行“联审、代办”一站式服务,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能。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创建经济110监督机制,对所有的涉企检查、收费、处罚等工作进行严格的审核备案。截至目前,已对22个部门的涉企检查收费事项审核备案101件次,合并检查事项4件次,否决检查事项10件次。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成立区行政执法职权梳理工作小组,对80个区直部门、单位的行政执法职权事项进行了梳理确认,截至9月底已全部梳理完毕,拟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各类行政执法职权事项5000余项。实行“企业生产宁静日”制度,将每月的1—25日定为“企业生产宁静日”,要求除涉及税务征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重大恶性案件等特殊情况外,其他任何单位不准到企业检查收费。严格无例外禁酒规定督查,组织全区13200余名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签订《遵守禁酒规定保证书》,对违反规定者严肃处理。在部分企业、村居设立效能监测点130个,实行即时监测、定期联系,设立绿色通道,对机关单位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立体化跟踪问效。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投资者、创业者的要求相比,在政务服务、安商富商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落实,努力营造公平、开放的一流营商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营造便商利商的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凡是上级明令取消或没有设定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凡是市内其它区县没有保留的,一律不予保留。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建立数据库,实行统一编码、动态管理。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项目并联审批、审批联合勘验、全程无偿代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纵向到底的审批服务和横向到边的帮办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及时更新、权威发布各类政策信息,以及取消、下放、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进一步营造聚商活商的公平市场环境。全面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披露制度与信用奖惩政策体系,对于信用记录良好、信誉度高的市场主体,在行政监管、金融信贷、政府项目上给予倾斜。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坚决切断中介机构在人、财、物等方面与行政机关或挂靠部门的联系,着力解决垄断经营、服务效率低、收费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公示各类涉企收费的范围、标准和依据,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积极构建平等统一规范的政策体系,及时废止或修改不利于市场竞争、阻碍生产要素流动的文件规定。

  三是进一步营造护商安商的良好法治环境。深入推进平安淄川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惩破坏社会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整治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周边环境,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强买强卖、欺行霸市、阻碍施工等不法行为,切实解决好面向基层、面向企业的“三乱”问题,为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大力推广阳光审判、阳光执行、阳光检务、阳光警务,依法高效办理各类涉企案件。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活动,严肃整治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四是进一步营造尊商亲商的社会人文环境。在全区营造崇尚创业、竞相创业、尊商亲商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社会的创业热情。建立健全“企业直通车”和直接联系企业家制度,积极主动为企业搞好服务,千方百计为投资创业者排忧解难。严格执行“企业生产宁静日”和涉企事项备案制度,充分发挥“效能监察点”功效,及时掌握各部门、单位涉企检查、收费等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反响。充分借助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件,引导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是进一步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下一步,我区将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并建立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加大对营商环境的督查考核力度,充分发挥区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区经济110办公室和行政电子监察平台作用,扎实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活动。实行区级重点工程项目负责人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单位、群众不满意单位”和“百个科室大家评”活动机制,促进各部门优质高效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报告2

  自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贵港市及我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部门实际,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为我市营造的法治营商环境。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推进情况

  (一)注重作风整治,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警“五查整顿专项行动”,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问题大查摆活动,深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出队伍建设、工作程序、业务延伸、服务能力等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针对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解决理想信念、纪律作风、责任担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努力建立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为我市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创新法制宣传,助推优化营商。一是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七五”普法内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积极推进法治进机关创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优势作用,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用良好的行政环境和法治环境吸引外来投资,邀请了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全市26乡镇分管法制宣传领导、依法治市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授课,内容包括《监察法》和新修订《宪法》。三是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利企惠民政策,聚焦影响市场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深化法治园区、法治企业创建活动,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好环保专项法治宣传,增强企业和群众法治环保意识,促进企业绿色发展、低碳发展。截止目前,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8000多份,发放法律书籍4000多册,接受宣传教育的群众达8000人次,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6场次。

  (三)拓宽服务方式,推动企业发展。一是组织律师为我市企业开展送法活动,目前已开展活动4次。三是拓展公证业务,尽量为企业融资公证开通“绿色通道”,目前XX市公证处还没接到企业融资方面的公证;四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农民工讨薪或企业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截止目前,已办理各类农民工讨薪案115件。为我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

  二、“放、管、服”的成效

  为贯彻落实好营商环境“加速度”要求,为我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本局实际,对照改进作风要求,我局及时梳理本单位在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成本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得到提高。加强对本单位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培训,增强为民办事的责任感,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群众投诉率已降低96%。

  (二)落实“一次性告知制”,群众办事效率得到提高。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制定细化办事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清单,将审批依据、办理形式、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审查方式及标准、办理流程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法律援助办结事项从原来法定的5个工作日,到现在承若时限3个工作日,不断缩短群众办事时限,降低群众维权成本。

  (三)制定完善“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成果表。及时完善了XX市司法行政系统“一事通办”成果表,确保了本级与上级部门事项统一,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部门群众满意度。

  三、率先在工业园区成立法律服务站,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今年7月份在XX市木乐工业园区内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站,并指派律师轮流值班,无偿为园区内企业及员工解决各类法律问题,受到了企业及员工的高度赞扬,截止目前,共接受各类法律问题咨询1354人次,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法律保障主动出击,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一是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服务面对面进企业活动,主动走访相关企业,切实为他们解决在发展上遇到的法律纠纷,及时了解需求,有针对性开展服务活动,为项目落地XX提供法律保障。让企业“走得进、稳得下、做得久”,不断促进XX市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及时解决企业欠薪引发的职工讨薪事件,切实维稳社会稳定,如贵通新能源事件、华盛酒店、超市等大规模的员工讨薪案,市司法局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律师参与,及时稳控,确保社会稳定,企业正常健康发展。

  五、存在的困难

  一是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目前,我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尚未成熟,运用互联网+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法律服务还不到位,下一步,我局将补齐短板,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模式。二是服务意识有待提高,个别干部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加大“法律惠民服务”的目的意义学习,引导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领会好精神实质,增强服务社会意识。

  二是落实好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足人手,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三是协调各方,为开展服务创造好的社会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报告3

  根据市委的安排部署,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于6月20日启动。依据《中共鞍山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对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和市科技局等10个单位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巡察。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和组织推动下,巡察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目的和效果。市委常委会于8月18日专门听取了专项巡察工作的情况汇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发现的问题

  市工商局: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的决策部署上,动作迟缓、认识不到位和缺乏有效实际行动。完成市政府要求的清理无照经营工作任务进展缓慢。对已划归到县(市)区的分局业务工作衔接不够稳妥、跟踪指导不力,基层工商部门服务质量下滑。一些审批事项前置要件过多、办理时限过长。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不落实。商标广告执法工作滞后,缺乏有效解决措施。机关管理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

  市质监局: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大会精神不到位。违反上级文件规定,滥设审查要件。网上审批体外循环,行政审批工作效率不高。管理体制改革和一些权力下放后衔接不好,导致实际效果不如以前。重许可、轻监管,存在一定程度的执法薄弱环节。存在与民营检测机构不当争利现象。特检所行政执法权力大,缺乏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廉政风险。

  市住建委:审批事项以及前置要件过多,一些审批办理效率较低。一些审批权力应下放没下放或下放不到位,一些审批权力下放后实施效果不够理想。一些涉企收费征收节点不合理,增加了企业负担。一些涉企罚款不合理。一些垄断经营的国有公用企业涉企收费价格过高。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服务有待改进。一些企业土地、房产证照不全影响发展。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约束机制存在薄弱环节。

  市综合执法局:执法自由裁量权较大。对城区违法建筑的查处失之于宽。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和流动商贩管理整治不力。临街住宅窗改门管理混乱。执法的联动机制不健全。一些执法行为不规范,存在不亮证执法、不按规定办事、执法不公、执法粗暴的现象。一些部门遇事相互推诿、相互扯皮,导致执法效率、执法质量和服务质量不高。一线执法力量不足,部分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

  市安监局: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缺乏具体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实际行动。行政审批存在体外循环现象。下属事业单位培训中心存在违反上级规定考试与培训机构不分问题。个别机关工作人员与中介机构存在利益输送问题。依法行政不到位,没有公开安全生产有关信息,也没有相应的受理举报的途径。

  市环保局: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上,缺乏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动作迟缓、不够深入。大量行政审批事项长期体外循环。存在执法草率和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在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投诉方面,有明显的“慢作为”“不作为”行为。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监管不力问题。

  市发改委:对个别重大项目把关不严、了解不深入、落实不彻底。收费监管机制不健全,价格执法缺乏制度化和规范化。对一些涉及民生的垄断性收费,不能实现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化,价格、收费等网上信息公开内容不完备。投资项目纳入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管理不规范。主动服务基层的意识和能力不足,部分干部庸、懒、散、慢现象依然存在。下放权力后,对基层发改部门的工作跟踪指导不力。

  市规划局:对市政府决定贯彻不到位,在依法履职上搞变通。城市规划设计市场放开不够,对规划设计审核搞内外有别,形成事实上的市场垄断。对下属单位主体责任及廉政教育指导不力。了解倾听群众呼声不够,引发一些社会矛盾。

  市科技局:工作认识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注重前期申报审批,轻后续运行和资金监管。工作缺乏规范的程序运作,致使政策无法兑现。有的工作虎头蛇尾,半途而废。机关工作作风不扎实,深入基层调研少。缺乏担当意识,有些工作互相推诿。一些工作指导思想出现偏差,与市政府中心工作不相吻合。

  市财政局:存在不作为、不担当的负面倾向,缺少开拓性的`工作和主动性服务。有的工作不讲程序,随意性较大。服务意识不强,缺乏大局意识,与企业、对口部门交流沟通不够。仍然存在“生冷硬”问题。有的部门人浮于事。有的部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公示公开工作和执法监督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廉政风险。

  除上述问题之外,巡察中还发现一些单位存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已按照规定移交市纪委调查处理。

  二、整改意见

  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了问题反馈,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这些单位立即进行一轮再学习、再发动,进一步深刻学习领会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各单位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提高认识,主动作为。要广泛发动,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自身职责出发,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树立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理念,继续眼睛向内,深挖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执法方式和行政行为,增强服务企业的观念,不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步伐和力度。要站在企业的视角,审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急企业所需,想企业所想,为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踏踏实实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健康发展。要进一步规范和缩小执法自由裁量权,细化和统一执法标准,保证执法公正,防止人情执法和利益输送。要严明纪律,对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制定上报的整改的措施和成果适时在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网站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巡察办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必要时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对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由市纪委监察局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巡察成果转成推动工作的动力。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报告4

  近年来,滨州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营商环境动员会议精神,按照“六个坚持”、打造“六种环境”的要求,充分发挥统计服务的职能作用,以立足本职为核心、以强化服务为抓手、以改进作风为保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行动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追赶超越。

  一、认真贯彻部署,思想认识到位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张光峰书记在全市营商环境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追赶超越的意见》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落实意见,部署工作任务。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队负责同志任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研究出台了《滨州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服务全市追赶超越的意见》,从服务环境、服务措施、服务责任、服务监督等方面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落实。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就优化营商环境通过网络等形式向社会作出了公开承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严肃纪律,加强监督。为给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奠定扎实基础,在工作中坚持做到抓纪律不减弱,抓作风不放松。定期组织召开科室、单位负责人专题会议,就加强纪律、改进作风制定了“十个严禁”的规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的方案》等有关文件制度。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牵头的作风纪律领导小组,采用“突袭”检查的方式对各科室、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纪律检查;严格请销假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拓展社会监督渠道,广泛开展了民主评议和征求意见活动,积极参加“行风热线”、“在线访谈”等活动,充分发挥举报电话、xx箱等投诉渠道的作用,加强与服务对象的互动服务,认真受理举报和投诉,跟踪督查办理结果,大力整治办事效率低下、推诿扯皮、不负责任、服务态度差等违规行为,对发生各种严重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一经查实,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将同时追究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发挥统计职能,措施行动到位

  (一)加强基层调研分析。转变工作作风,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到基层企业的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统计分析和调研报告的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反映,及时提出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建议。

  (二)减轻企业调查负担。积极推进企业一套表统计制度改革,减少整合统计报表的种类和指标,调整统计报表报送的频率和期限,进一步方便企业填报,减轻调查企业报表负担。缩减、整合涉及企业的统计业务会议,除上级机关要求外,取消市及以下开展的各类涉及企业检查、评比、达标活动。

  (三)改进服务方式。在做好为党委政府服务的同时,增强服务企业的意识,创新服务企业的方式方法,在市统计局综合统计科设立服务窗口,开通服务热线,努力满足企业对统计数据和统计信息的需求。通过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快报、统计月报、统计手册等多种统计产品和网络、电话、函询等多种服务方式为企业发展提供有效的咨询建议。

  三、执行规定要求,工作落实到位

  (一)抓好廉洁统计建设。落实好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保障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严格规范清理中介机构及社会组织,禁止市统计局统计人员参加企业安排的任何公务宴请,禁止违反规定接受企业赠送的现金、礼物、有价证券和其他支付凭证等。同时设立部门监督举报电话,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二)清理规范审批事项。组织各科室(中心)、队对各项业务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优化,按照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分离的原则,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项,调整下放县区1项,保留仅1项。行政审批人员进驻市行政审批中心工作,统计行政审批的审批权力、审批人员、审批事项做到“三集中”,进驻行政审批中心(大厅)的审批事项、审批权限也能做到“两到位”,从而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了工作人员的不作为、乱作为。

  (三)推进政务公开建设。在局外网网站开辟了政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申请、公示公告、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等子栏目,制作完成全市统一的统计数据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各类统计数据、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进一步方便企业、社会、公众享受及时、快捷的统计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报告5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积极弘扬企业家精神。

  1、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在县电视台等资本新闻媒体开展专栏,大力宣传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引导更多有志之士返乡创业。坚持县工业富县领导组定期会商研判制度、月度工业分析调度制度、企业诉求收集交办制度。开展“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民营企业大走访,走访企业590余家,对接要素项目27个,人才要素项目6个,土地要素项目17个,科技要素项目正式签约2个。

  2、营造尊重企业家良好氛围。充分肯定企业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民营企业家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劳动模范等各种评选表彰人选,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

  3、实施企业家培训计划。安排工业培训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各类人才、经济主管部门和乡镇负责人进行分类培训。上半年我县共举办2次大型企业家培训活动,帮助企业家及时了解新兴产业格局演变中的战略机遇,通过学习提升了企业家综合管理能力,开拓了企业发展新思维,进一步增强了企业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使企业迈入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1、优化审批服务。大力推动“照后减证”,逐步实现“照后能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企业办事“一网、一门、一次”。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解决民营企业“注销难”问题。

  2、压缩重点事项审批时限。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批压缩至45个工作日以内,不动产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减少民间资本市场准入限制。

  3、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不得对民间投资设置附加条件。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对项目收入无法覆盖成本和收益,但社会效益较好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同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参与盘活闲置工业资产和项目。

  4、保护合法合规企业权益。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妥善处理民营企业经营不规范的问题。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维护涉案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去产能、去杠杆对各类所有制企业执行同样标准,在安监、环保等领域微观执法过程中,避免简单化,不搞“一刀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企业发展受阻。虽然各级政府通过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减少了办事程序,缩短了办事时间,但目前办证难、注销难等一些困扰民营经济发展问题并未从根本上改变,由于法制环境不健全,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保护仍存在问题,民营企业的利益受损现象屡见不鲜。

  二是融资普遍困难。民营企业主要是依赖民间借贷资金、社会集资等有限形式筹集发展资金,很难通过风险投资基金、资本市场等融资方式筹集资金。与国有企业相比较,在贷款资质方面具有明显的劣势,担保难、抵押难是民营企业贷款难的主要表现。

  三是产业升级较难。大多数民营企业仍处于小规模粗放发展阶段,受筹资能力、经营者素质、技术开发能力等限制,由于市场和经营不善,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和面临倒闭状态,产业升级进展缓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加大服务企业政策宣传力度实现“只进一扇门、只上一张网、最多跑一次”目标;扎实“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实现实体企业包联全覆盖,定期召开一次“四送一服”领导组会议、工业富县领导组会议,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建立台帐,实行“派单销号”。

  二是切实解决融资难题。要加大企业纾困力度,对符合申贷条件的工业和民营企业实行担保;要加大企业信用等级建设,放宽民营企业贷款抵押条件,对于有市场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给予财政支持;要将各级金融机构对工业和民营经济的支持成效与其经营业绩和经济利益挂钩,实行综合考评,扩大授信额度并简化贷款手续。

  三是不断加大企业奖励力度。按照“抓大扶小育特色”的思路,加大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方式,增强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资发展信心,激发创业创新热情;开展全县“成长性示范企业”、“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引导企业增强内生动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对当年产值首次突破20亿元、10亿元、5亿元、1亿元和新增规模企业、限上商贸企业,以及本地网上年度销售额较大企业给予奖励。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报告6

  今年以来来,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打造廉洁高效的交易平台为目标,着眼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服务职能,通过完善制度、简化流程、加强学习、优化服务等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截止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受理招标采购交易xx项,交易总全额xx亿元,节约xx万元;土地挂牌xx项,交易额xx万元。

  一、完善制度,规范交易行为

  完善相关软硬件设备及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了物理、技术和流程“三重隔离墙”,即:交易场地“物理隔离”,防止违规操作“技术隔离”,交易环节“流程隔离”,得到各行政监督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一致好评,为交易现场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简化交易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1、制作电子招标操作指南,保证金退还流程等,方便交易双方更明白的了解进场交易相关事项,为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2、对所有项目实行限时办结、边办手续边招标,确保项目早进场,早受理,早安排,早服务。

  3、实行“容缺承诺受理”机制。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率,按照市委、政府工作要求,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容缺承诺受理”服务规则》,开展容缺承诺受理服务,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在合法合规情况下优先为重点项目优先安排项目开评标,主动提供政策及业务咨询。

  三、加强学习,完善操作规程

  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1号)按第(九)规定:“(九)精简管理事项和环节,系统梳理公共资源交易流程,自20xx年6月27日起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原件核对等事项;

  按照《关于优化政府采购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xx〕4号)二、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交易成本规定:“(六)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自20xx年8月1日起,所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活动中,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也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优化服务,助力企业减负

  1、着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受理的事项根据政策给予说明,能办的马上办,不能办的解释清楚,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出工不出力”,真正做到清正廉洁、爱岗敬业。

  2、为推进“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事业负担,中心花费大量时间,想法设法联系投标企事业,清退往年沉淀保证金。

  3、严格落实和正确执行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要求代理机构在文件制作中对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进一步减轻企业压力。

  下一步,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文件的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把“放管服”改革推向深入,提高办事企业和群众的舒适感和幸福感,为我县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报告7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动员,统一部署

  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局深化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工作领小组,由局长张帆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相关工作,并按照工作要求,将工作责任细化到人,确保了工作有序、高效、顺利推进。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及规范工作

  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对审批事项实时动态调整并严格规定了审批内容,明确了审批条件,规范了审批程序,基本做到了减少环节、简化手续、限时办理和规范程序。并逐项公开审批流程,及时录入行政审批管理平台。

  (二)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始终坚持“谁审批、谁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创新监管方式,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继续推行首问责制度、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由于我局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机制,在行政审批中没发现滥用权力、违规审批、“吃、拿、卡、要”的行为和投诉案件。

  (三)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我局按照省、市、区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实践“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结合近年来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实际,创新工作思维和工作理念,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办好事、不添堵,让政务服务更方便、更便捷、更有效率。

  1、切实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强化组织保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将行政审批事项要素发布到xx区门户网站上,办事群众可以通过门户网站查看办理该项行政许可事项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提高了单位窗口的办事效率。

  (四)切实优化政务服务

  我局大力推动政务窗口服务延伸拓展,服务窗口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质量,努力围绕方便快捷化开展工作,服务效率明显提升。并针对现行的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了重新梳理,优化部分流程,及时与局属各单位、业务股室密切配合,做到信息互通、协调运转,确保业务办理流程中无脱节、无断档现象的发生。让办事群众到交通窗口办事感觉更方便更快捷。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我们将继续克服困难,迎难而上,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和要求,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地落实。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报告8

  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都是为了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这是我区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主攻方向。

  营商局作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的牵头单位,义不容辞的要为全区打造优秀的营商环境不懈努力。

  一、我们要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品质,提升审批效能。大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努力实现审批服务事项“全网通办”“只进一门”“最多跑一次”,推广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办理模式,着力推广不见面审批。

  二、是三集中三到位。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除有特殊规定外,承担依申请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事项及人员做到 “应进必进”

  三、是代帮办服务及延时服务。我区在服务大厅设立了企业和项目代帮办窗口,成立代帮办队伍,并安排专人为企业办事、项目办理主动提供代(帮)办服务。在每个窗口公开了窗口人员电话,在非工作时间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预约、延迟服务,要解决部分窗口办事集中、排队等候时间长的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以建设一流的政务服务平台为目标,进一步改革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不断完善“三集中、三到位”要求,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全区政务服务事项一律在“中心”办结,杜绝企业和群众两头跑的现象,实现只进一门,最多跑一次的目标。我局要充分发挥营商局职能,坚持新发展理念,在升级传统产业过程中追求内涵式发展,在培育新兴产业过程中形成多点支撑格局。从而构建具有弓长岭特点的现代产业体系。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报告9

  一、精准帮扶走访对象

  区内106家规模工业企业。

  二、走访内容

  1、进行涉企惠企政策宣传、辅导。

  2、了解企业存在的资金、人才、用工、市场等问题,以及制约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瓶颈问题。

  3、要求填报XXX规模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表和XX经济开发区20xx年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汇总企业需帮扶的有关事项。

  4、结合做好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保检查,并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保等工作事项。

  三、任务分解

  1、成立帮扶小组。经济开发区成立2个工作组,由XXX具体承担走访安排、问题汇总和材料报送等工作事项。

  2、人员分组情况。共25人,分成2大组,具体为:

  第一组:

  第二组:

  3、任务分解情况。每组53家规模工业企业。

  四、时间安排

  1、20xx年4月10前制定活动方案,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2、20xx年4月11日至5月10日,对全区106家规模工业企业,通过走访了解、发放调查表等方式,掌握企业发展动态,摸清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需要帮扶的关键问题,建立表格式问题清单。

  3、20xx年5月10日至6月5日,根据摸底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认真研究解决困难的对策措施,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制定精准帮扶计划,细化分解企业困难帮扶的解决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边,务求企业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4、20xx年6月5日至8月25日,各帮扶小组要对开展精准帮扶企业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将工作总结报送区活动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帮扶小组要切实增强帮扶企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了;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举措,确保行动取得时效。

  2、力求真实有效,掌握好第一手调研资料,为开发区的工作部署和决策提供有利的参考。

  3、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团结协作,轻车简从,切实深入企业进行走访调研。

  4、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工作具体、到位,不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5、加大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精准帮扶企业”活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帮扶企业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精准帮扶企业”活动顺利开展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报告10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提升我县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根据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县“放管服”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面推进事项标准化建设和“一网通办”目标任务,针对我县在网上政务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优化政务服务流程、融合线上线下服务、推广移动政务服务、创新应用服务模式等为重点,推广运用“天府通办”等线上政务服务品牌,积极推进“一次办、网上办”“一证通办”“最多跑一次”,提升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动态调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积极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一次办、网上办”改革。

  一是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这一目标,聚焦企业开办、工程项目、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不动产登记、交通、户籍管理等领域,梳理企业群众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9月底前各行权单位梳理出50件以上企业群众“一事一次办”事项清单。二是组织对“一件事”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环节予以归并压缩、取消,形成“一事一次办”新办理流程,编制发布办事指南。三是推进实体大厅与网上平台集成融合,推进线上线下同一标准、同一流程,实现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连办、一次办好。四是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行现场办事引导服务,推行温馨服务、文明服务,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相关材料齐备的前提下一次办好审批服务事项,努力实现企业群众办事满意。

  (二)积极推进“一证通办”“一照通办”。

  一是结合实际梳理企业群众依申请办理的高频事项,大幅精简办事过程中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实现申请人提交材料平均减少50%以上,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二是在公安、税务、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住建、医保、人社、司法等部门建立高频事项容缺受理制度,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缺失的审批事项,经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窗口依申请先予受理,当场一次性告之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时限补正处理办法,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批文证照。县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大厅设立容缺办理综合服务窗口,申请人向窗口递交材料经初审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开具容缺受理告知单,申请人在期限内补正材料后,容缺受理窗口开具受理通知书。未在期限内补正的,短信通知申请人并作退件处理。三是11月底前梳理形成“一证通办”“一照通办事项清单”,积极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实现部分事项仅需凭营业执照和居民身份证等就能“网上办”掌上办”。四是推动高频事项的移动办理,为企业、群众提供套餐式服务,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真正实现企业、群众“最多跑一次”。

  (三)规范统一政务服务事项。

  一是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这一目标,聚焦企业开办、工程项目、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不动产登记、交通、户籍管理等领域,梳理企业群众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9月底前各行权单位梳理出50件以上企业群众“一事一次办”事项清单。二是组织对“一件事”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环节予以归并压缩、取消,形成“一事一次办”新办理流程,编制发布办事指南。三是推进实体大厅与网上平台集成融合,推进线上线下同一标准、同一流程,实现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连办、一次办好。四是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行现场办事引导服务,推行温馨服务、文明服务,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相关材料齐备的前提下一次办好审批服务事项,努力实现企业群众办事满意。

  (四)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

  我局于2020年8月起,开始着手好好差评系统建设,耗时一个月,总投资9万余元的系统已建成并开始试运行从目前的的情况来看:我县的大多数部门都是用的是各个业务上级部门的专网,由于上级部门的专网还没有与省级的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链接,所以,还不能实现好差评在政务服务平台上的数据传输。目前,税务系统正准备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链接,到时,税务系统就可以运用“好差评系统了。

  (五)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相对集中行权事项事项清理工作方面:8月25日县编办下发了《关于清理上报相对集中形式权力事项的函》,根据各单位的上报情况,拟划转87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其它行权事项,我局也积极主动与相关行权单位对接,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努力推动和清理中。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报告11

  自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要求部署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目前我局总体工作进展良好,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实现网上审批,“互联网+监管”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力推进“一网通办”工作

  按照安排部署,成立市水利局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领导小组,组成工作专班,积极协调推进在河南政务服务网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工作。按要求认领国务院确定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梳理市县行政审批服务目录清单,督促指导完成河南政务服务网事项录入及网上办理工作。目前,我局18项34个业务办理项,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承诺时限减少50%以上,达到了工作指标要求。目前已经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正在于省厅积极最接,实现了线上申领取水许可电子证照。

  二、进一步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

  在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前提下,制定进一步放宽水资源配置、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等水利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市场准入政策。

  三、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结合我局实际,目前涉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表已做到承诺制办理,即来即办、现场办结。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实行同级审批;

  根据《商丘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水利局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商“放管服”组办〔2020〕24号)涉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告表审批已经取消;取水许可,节水设施的竣工验收,用水计划的核定、下达、增加、核减,取水许可监督检查等已下放。建筑业资质的审批权限在住建部门,我科协助住建部门对水利序列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初步审查,水利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权限已经于20XX年8月下放。

  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降低小微企业等经营成本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按照上级要求,我市全面推行了以保险、保函等方式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

  五、20xx年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做好政务流程再造和服务提升,按照市政府部署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通办有关工作。

  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做好涉水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优化政府服务,建立完善监管及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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