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2022-09-27 报告

  在当下社会,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纪律执行情况自查报告范文通用,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纪律执行情况自查报告范文通用1

  xx月28日,柳堡镇召开了全镇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检查工作部署会。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我镇在财经纪律执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检查内容

  (一)设立“小金库”情况。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是否列入规定账户、账簿。

  (二)20xx、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收入方面:是否存在非法收入,资产处置收入是否入账,票据收费是否合法,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是否被截留和转移。预算支出方面:是否存在超预算、无预算,津补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是否符合规定。

  (三)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会计账簿是否依法设置,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制度规定,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四)公款私存情况。银行账户个数是否异常,对账单余额和会计账面余额是否一致,银行对账单每笔业务与银行存款账目是否一一对应。

  (五)其他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资产管理台账是否健全,财政专项性资金是否被擅自改变用途以及被挤占、挪用和外借,政府采购是否无预算或超预算。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26日-6月8日)。各村(居)、各部门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并连同自查自纠表格一并报送至镇纪委和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行政中心2406办公室)。

  (二)集中检查阶段(6月9日-6月30日)。对城区部门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结合已开展的.城区部门联合执纪、交叉监督工作,一并进行;对各镇区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联合县财政、审计等部门成立检查组,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整改落实阶段(7月1日-7月3日)。由县纪委、监察局梳理汇总自查自纠、集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并形成检查报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审阅。同时,对发现的轻微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整改;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有关要求

  1、严格责任落实。各村(居)、各部门党(总)支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各村(居)、各部门相关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督促本部门(单位)迅速开展检查。各村(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最终检查结果签字背书。

  2、积极主动配合。这次开展的检查,是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各村(居)、各部门要严肃对待。检查前,要主动与检查组进行对接,做好工作准备。检查过程中,要积极支持配合检查组工作开展,不得设置检查障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3、严肃责任追究。县纪委、监察局将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检查不认真走过场、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制度不健全或不严格执行制度的,将严肃追究、严肃问责。对检查整改后再发生类似违纪违法问题的,将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纪律执行情况自查报告范文通用2

  根据甘财办[20xx]17号的文件精神,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研究部署此项工作,为了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推动地方财政部门履职尽责奋力发展全面完成各项财税改革管理任务的意见》(财预[20xx])62号)精神,按照省财政厅川财办[20xx]16号文件工作部署,针对我乡财务工作实际,决定在全乡开展“严肃财经纪律,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资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就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乡财政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以20xx年7月6日经乡党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在资金管理方面我乡认真抓好财政资金安全警示教育工作。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建全资金管理台帐严格各项资金管理使用程序,做到了专款专用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乡分以下几个方面对我乡的资金管理进行了自查整改。

  1、对强农惠农资金,扶贫资金,以低保、五保、粮食直补、草原补助奖励等各项惠农资金进行了专项自查自纠。

  2、对是否存在小项目、大预算、虚假立项或重复立项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

  3、对是否严格执行预算编制,是否严格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是否按照规定执行绩效工资发放,是否存在挪用预算资金购买商业预付卡和利用购卡进行公款消费进行了自查。

  4、对滥发钱物,设小金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进行了自查。

  三、通过自查,我乡严格执行预算编制,严格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工资发放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在自查中未发现我乡贪污侵占、收受贿赂、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公款消费、损失浪费、滞留闲置、随意调项等现象。我乡未存在无正当理由随意变更专项资金使用用途,不存在对专项资金单独核算和管理,不存在擅自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无滥发钱物和私设小金库的情况,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四、在以后的'专项资金使用问题上将一如既往的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强农惠农资金,扶贫资金,等各项资金发放工作中,将严格程序,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强化监管措施、完善使用机制,保证我乡各项资金按时发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农村建设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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