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的上映,各种讨论也接踵而至。由于影片上映时间与“江歌案”庭审几乎同步,好人难做的议论甚嚣尘上。要不要做好人心里都打上了个问号。
好人难做,甚至搭上自己的性命
622杭州保姆纵火案
嗜赌成性的保姆莫焕晶,欠下一屁股债后,为了向雇主借钱,打算在主人家纵火后再灭火以此来邀功借钱。
这场火灾最终导致妈妈和三个可爱的孩子全部死亡,无一幸免。其中最大的孩子只有11岁,最小的只有5岁。一场大火一夜之间,让林先生家破人亡。
林先生的太太会经常给保姆买书。之前保姆说老家要盖房子,林太太也拿了10万给她,后来才知道是还赌债而已。
警方更是在莫焕晶的住处搜到一些金银细软和名贵手表,据林先生指证,都是自己家的。保姆(莫焕晶)也对这些偷盗行为供认不讳。
我想,愿意这样对保姆的中国家庭实在不多。可惜,好人在承受哀莫大于心死,坏人至多一死了之。
陈世峰杀人案
最近开庭审理的江歌被杀案,更是将“好人没好报”演绎到极致。
江歌,善良地收留了处于感情纠葛期的刘鑫,却在发生争执时被迫独自面对闺蜜暴戾的前男友;
刘鑫,江歌最好的朋友,却在事发时将江歌和歹徒独自留在室外,事后也并不体恤死者妈妈,如今在法庭上更是说着可能是谎话的证词;
陈世峰,那个穷凶极恶的凶手,死在他十二刀下的江歌尸骨未寒,他就已经迫不及待般去极力脱罪。
好人最惨的死法,大概就是死在去做好人的途中。
生而为人,我们得善良
有时候,我们的善确实在被没有节制的消费,在被不够值得的人和事耗费。
甚至,行善给从善者带来危险。
随处可见需要帮助的“残疾人士”;
“跪求回家路费”、肢体健全的正常人;
打着善事招牌的虚假营销......
吞噬着、欺骗着我们的善。
看着因救人而不幸溺亡的人,救上来的却是一个选择自杀的轻生者,我们扼腕叹息,责怪命运:宝贵的生命为何得不到足够的珍视?
见到见义勇为却被报复致死的事例,更是在火热的心头平添无数寒意,深恶痛绝的同时感叹着“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可是,这些就能成为我们放弃做好人的足够理由了吗?
与其说,“做不做好人”是一个是非题,不如说,这是一个选择题。
它所提出的,不是经济领域、法律范畴的内容,而是对道德伦理、人性价值观的审视和照见。
助人,行善,成为了我们人之常情的`一部分,成为了人的一种本能和天性。
违背天性,去做事与愿违的事,虽然不会受到社会的责罚,但却会面临内心的冲突和考验。
做好人,绝不能做滥好人
我们做好人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对别人提供帮助。
救人丢性命毕竟是特例,不排除做好事有时有风险,所以,我们更应去斟酌应对的方式,而不是质疑行善的合理性。
消防队员进入火灾现场,得穿戴防护用品以防烧伤。
如果说自己都不会游泳,即使看到有人落水,肯定不能自个儿往下跳,而是找泳圈、求助他人以及掏手机报120。
看到抢劫犯行凶、小偷扒手作案,你肯定得考虑对方携带刀具、可能翻脸行凶,然后另想办法制服或报警。
现在路上扶老人,如果怕出现碰瓷、被讹,也可以掏出手机,记录过程。
我们做好人的初衷是用自己的余力解决别人的问题,而绝不是创造新问题给自己。我们要做好人,但是前提是要保护好自己和身边的人,不然就没有去做好人的意义了。
尤其在看到那么多有失伦理、道德沦陷的事件后,我们会更加意识到:
行善需要我们眼光犀利,胆大心细,偶尔还得动脑施计。
做好人对我们而言,从来都不是要去得到什么。而是,坚持不失去什么。好人难做,但我们也不能失去做好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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