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

2022-08-31 安全协议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协议书10篇,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协议书 篇1

  使用方:

  出租方:

  电动吊篮在使用过程中,本着对操作人员的安全负责,特定以下安全措施,希望使用人员严格遵守。

  一、甲方人员在第一次接受乙方技术工作指导安装吊篮的过程中,要认真学习安装技术要领,不懂就问。在以后的安装拆卸过程中,应按照第一次安装诉规范进行,不得任意更改随意安装主。在首次安装指导过程中甲方需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及安装环境。(具体条件由乙方现场技术人员根据安装现场条件提供)。

  二、甲方人员不得自行随意拆除更换吊篮部件,特别是安全锁装置。吊篮在使用过程中,提升机出现异常现象,电器元件烧坏等情况时,请用户马上停止使用,并尽快通知乙方维修。如若继续使用,出现任何问题责任自负。

  三、使用吊篮人员不得饮酒,施工中禁止推扯打闹,务必尽力集中,否则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四、使用吊篮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佩戴安全带,并将安全带与吊篮安全扣连接牢固。违者责任自负。

  五、吊篮上装有易燃品时,使用人员不得吸烟,并远离电焊等火源。否则责任自负。

  六、在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员应对吊篮配种机构、悬挂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并在距离地面1米左右吊篮上下升降数次,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七、ZLP630 型吊篮载重不得超过630公斤(1.5米吊篮承重600公斤,3米吊篮500公斤,4.5米吊篮450公斤,6米吊篮300公斤,以上载荷包括人体体重)严禁运行。严禁运输使用,违者责任自负。

  八、收工时盖好提升机与电控箱,开工前要严格检查,防止异物卷入电机。吊篮10米范围内不得有高压供电设备。吊篮不得在零下10摄氏度和零上38摄氏度 以上进行操作,严禁大风、大雨、大雪、大雾天气操作使用吊篮!违者责任自负。

  九、如涉及电焊作业不得使用吊篮接零,禁止讲电焊机放在吊篮上,电焊机手把及加持的电焊条不得触及吊篮的任何部位,如何使用电焊时,提升及上下两端2米钢丝绳应用防火材料遮盖,违者责任自负。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安全协议书 篇2

尊敬的各位家长或监护人:

  为了弥补学生学习的不足,强化学生基础知识训练,提高学生的知识水平和考试成绩,我班决定无偿补课,但为了学生安全,请家长积极配合教学管理,家校共同承担教育责任,协定如下:

  一、本次补习纯属学生及家长自愿。。

  二、凡补课期间,教室里安全责任事故由上课教师和学校负责,教室外一切安全事故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特别教育学生不下河和不到水塘里游玩,遵守交通规则,不逃学进入林区游玩。

  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的,家长要向老师请假,恶劣天气家长要接送学生,危险路段家长要护送学生。

  五、补课时间:周一到周四晚上19:00至20:30分。周末每上两周放一周。

  六、本协议由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四一班

  乙方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20xx年3月25日

安全协议书 篇3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新世界“梦湖香郡”别墅社区(简称本社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武汉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社区属乙方购买所有或居住的梦澜轩 幢住宅房屋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 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 负责本社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 负责在本社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 其它作为本社区物业管理企业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 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 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 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4. 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5. 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6. 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7. 其它作为本社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4

  为了加强安全防范、杜绝隐患、落实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落实每位教师的工作责任,杜绝工作中玩忽职守、敷衍了事的失职行为的发生。按照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的要求,本着分级管理,明确责任的原则,学校与教师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内容如下:

  一、学校责任

  1、学校责任检查、维护学校教学设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2、每学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应有安全工作的内容并按计划实施。

  3、学校要积极动员学生家长给学生购买学生平安险。

  二、教师责任

  1、上课铃声一响,任课教师必须马上进入教室,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教师不得中途擅自离开课堂。

  2、重视做好学生思想工作,不能体罚、变相体罚、谩骂、驱赶学生。课间要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制止、防止发生意外情况。学生上课时,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开课堂。无特殊情况,课间不得指派学生外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提前下课、放学。

  3、体育教师在上课时,要组织好学生,在学习中要做好示范动作,并有保护措施。

  4、实验教师在上实验课时,要组织好学生,提前向学生讲清注意事项和实验安全,并做好示范。注意保管好实验药品及器材。

  5、教师是课堂安全的直接责任人,上课期间,学生突发疾病或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任课教师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班主任,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就医工作。班主任应及时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重大事故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6、如有学生无故没有按时到校,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其家长取得联系,追查缺课原因。科任教师每节上课时,应清点该班学生人数。对缺席的学生应逐一核实,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及时和班主任联系,进行核实。

  7、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组织学生学习自救方法和自救措施。

  8、班主任要组织好每天的放学工作并在门房签字。放学后,教师若滞留学生,教师必须在场。节假日,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让学生来校。

  9、上午上最后一节课和上晚课的教师要组织、带领学生进餐、就寝。学生就寝后,和保育员办完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

  10、不准私下允许非寄宿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寄宿生晚课。

  11、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要负起责任,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学校

  12、除上述内容外,教师必须同时遵守执行学校其它安全管理制度(如向前小学教师值日管理制度)。

  13、对于因工作疏忽而造成学生伤害的,要依据相关规定或法律追究其责任。

  1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协议一式两份,教师和学校各执一份。

  向前小学校长(签字):__________

  20年月日

  责任教师(签字):__________

  20年___月___日

安全协议书 篇5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的纪律安全,预防和杜绝破坏学校财产行为的发生,减少学校门了立的.损失和浪费,创建安全文明的宿舍环境,特制定以下协议书:

  1、严禁学生人为破坏宿舍财产,违者一经查实,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除照价赔偿外,情节严重的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2、六年级学生人为破坏学校宿舍财物者,学校将扣发毕业 证书。

  3、本宿舍舍财产无意按坏.由当事学生按价赔偿(也可由当事学生自行理) 。

  4、宿舍用具、电源开关等损坏,要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宿管及时报学校总务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5、严禁在宿舍区内拍汀主球、踢足球或进行其它法乐活动,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6、严禁擅自留宿校外人员,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7、严禁在住宿区内大吼大叫,抽烟、汹酒,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8、宿管员要认真履职,发现各种违纪行为要及时进行教育和处理。

  9、宿管人员要协助学校,总务对损坏的财产进行追赔反处理。

  安全负责人签名:——————————

  宿舍管理员签名:——————————

安全协议书 篇6

  甲方:月山车站

  乙方:XX有限责任公司

  为确保施工期间的铁路交通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力和义务,根据《铁路法》、《合同法》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及《郑州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定安全协议如下:

  一、 施工内容:

  修建施工便线,拆除既有线路,现浇箱桥后恢复线路。

  二、 施工地段及影响范围:

  新月待焦联络线K2+850至K3+600,

  马村矿专用线K0+000至K0+400

  三、施工期限: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四、安全防护内容

  1、施工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做好一切施工前准备工作,在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防护员应由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担当并持证上岗)。必须按规定带齐防护信号备品,掌握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保持与车站联系,监督施工人员及时下道。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和施工负责人。

  2.乙方施工应能保证甲方设备安全,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的乙方应在甲方现场人员指导下进行原状恢复。

  3.乙方施工所修建的临时辅助设施不得妨碍甲方行车及设备的安全

  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保证施工期间的行车及设备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

  2.乙方必须加强对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按有关规定明确施工负责人和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到现场指挥。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和批准的范围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扩大施工范围,否则造成的影响及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4、乙方在施工中造成既有线行车设备损伤的,应及时进行抢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中如需使用作业车辆时,必须提前一天由专人向甲方提报作业内容、以便甲方掌握股道运用及调车作业计划编制。

  6、乙方作业车辆在甲方站内作业时,必须服从甲方车站值班员的领导,并严格执行车机联控制度,确保作业安全。轨道车及施工车辆进入营业线,须甲方同意。轨道车及其它施工车辆在站内作业时,防溜由乙方负责。因乙方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在施工中所使用的各种机具及机动车不得侵入邻线限界,施工完毕必须做到工完料净。

  8、施工期间,乙方须指定工务、电务、供电专业技术人员(施工负责人)配合甲方组织召开施工协调会和点毕总结会。

  9、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在站内铺设电缆、施工便道及设立临时道口时,应提前报甲方同意。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原状。

  10、乙方到达的施工路料,乙方应主动与甲方联系,由甲方指定卸车地点。卸车的路料应堆放稳固,防止倒塌。

  六、安全责任及考核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如一方未按本协议条款执行,发生施工延点、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七、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计算安全配合费用

  1、安全监督检查员费用

  2、施工配合费用

  八、其它事项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一份,分别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二份,转施工工程队及施工所在甲方车站一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一并执行。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需在办公室露台上搭建厨房和餐厅共一间,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 地点:。

  二、 面积:大约:27㎡(以购置铁皮瓦实际面积计算)

  三、 做法:屋面用铁皮瓦(100×200)盖制,柱子用方钢(5×5),檐口 用下水管(Φ110㎜),前后挡雨板用泡沫板(大约9㎡)制作,再安装塑钢窗(100×120)。

  四、 造价:根据铁皮实际面积计算(按张计算),每平方140元,墙体用 泡沫挡雨板(共2200元)。(由乙方包工包料,塑钢门、窗除外)

  五、 价款支付:施工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质量:根据甲方要求制作,在甲方的监督下施工。(两年内的后期维修概由乙方负责)

  六、 安全责任:一切安全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七、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 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 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20xx年12月28日

安全协议书 篇8

  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保障学生安全,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通则》、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家长委托的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应依法对学生进行监护和教育,其监护关系和责任不因学生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应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纪律的教育。

  2、学生在自行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在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请假、无故逃课、旷课期间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3、学校坚决杜绝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车况不好的车辆、“三无”车辆、农用车辆、超载车辆及电动车、摩托车。家长要教育孩子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更不能带孩子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学生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或车况不好的车辆及“三无车辆”、农用车辆。骑自行车等外出,不遵守交通规则,说笑打闹,飚车拐弯、抢行、带人;骑电动车、摩托车和不安全车辆外出,由此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

  4、在放学后、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5、学生私自玩火、电、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私带锐刀钝器物造成的人身伤害;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没有向老师、班主任、学校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用暴力解决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6、学生违反法律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7、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8、家长或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殊疾病,隐瞒和未告知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及病状等学校概不负责。

  9、未成年学生的身体、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监护人未

  10、学生在校外商店、摊点等购买食品,发生的饮食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11、学生翻越或推拉围墙、栏杆、门窗,私自进入施工区,私自下河(塘)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13、学生因违反学校明文规定禁止的有关条款,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学校与家长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学期。本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依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为准。

  甲方(学校盖章):

  乙方:(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签字):

  校长(签字):

  学生(签字):

  xx年月日

安全协议书 篇9

  甲方(受托方):

  乙方(委托方):

  在由( )受托主办自驾之旅系列活动中。为使活动组织方及参与者的权利、义务、责任得到明确,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凡参与者组织方均视为认同并自愿遵守本协议内容。

  (一)本次自驾出行完全是自愿性的活动,参与者所交纳的报名费为平摊活动成本所用,组织方的目的是为了让参与者度过愉快假期,如出现事故组织方应积极主动的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法律责任。

  (二)活动期间,参与者都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因个人自身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

  (三)活动期间,参与者因个人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责任自负。若由此给车队其他同行者造成损失,行为人应负法律及赔偿责任。

  (四)参与者活动前已充分考虑到自身身体状况、车辆状况对活动的影响(包括人身和财产安全),承诺因自身身体状况,或因车辆及其他个人所有的装备而产生的风险与责任,需参与者自行独立承担。

  (五)为使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组织方委派一名活动领队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领队有权视具体情况改变活动行程计划,也有义务协助为参与者解决活动中的问题,但并不承担参与者财产及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六)活动期间,所有参与者都应听从活动领队指挥及安排,因不听从安排而造成的风险及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如需脱离车队单独行动,必须得到领队的认可,并签署书面离队协议,离队后其行为后果自负,与组织方及领队无关。

  (七)为节约出游成本,车主可自愿选择是否搭乘。车主与搭乘者双方同意按车上乘坐人员平摊本次出游的油费路费、停车费。由于拼车的随机性,如活动过程中发生任何因车主或搭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本车其他乘坐人员有互相援助的义务,但不承担事故责任。

  (八)活动期间,参与者应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也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损失或责任在法律上分担的根据。参与者应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除主观故意过失外,组织方及同行者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九)自驾活动会有潜在的危险性,组织方为在活动前两个工作日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者购买旅游保险,未能提供者需自行购买保险。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组织方有义务协助其处理保险公司赔付事宜,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凡参与者年满18岁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安全负责。未满18周岁由其活动时的监护人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代他(她)人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协议。本活动禁止2岁以下儿童参与,如一定需要参与,监护人需自行为其购买保险,并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

  (十一)参与者自备可能需要的应急物品或工具,负责保管好自己所有随身(或随车)物品,承担自己物品(包括车辆)丢失或损毁的责任。如丢失或损毁组织方及餐饮住宿服务提供商物品,需照价赔偿。

  (十二)活动期间的行车及应急处理约定(如不遵守者,领队有权对其作离队处理):

  1.所有参与者都应自觉遵守相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因不遵守而造成的风险与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

  2.所有参与车辆,都应按照车队编号顺序行使,任何车辆不得超越组织方指定的领航车(头车)及其他同行车辆。

  3.在通过收费站或交叉路口,车队顺序临时变更,在领航车减速或临时停车时车辆应归位按照编号顺序行使。

  4.活动出发前车辆应加满油,活动过程中油量消耗过半时,应向领航车作加油意思表示,得到许可后车队统一加油。

  5.车辆需暂时性停车,应提前通知领航车并得到其许可。路边临时停车,各车必须开启双灯示警。

  6.如有车掉队,车队应原地停车,由尾车负责找回掉队车,若时间较长,车队可继续前进;如有车抛锚,视情况就近维修,如耽搁时间较长,车队提供必要帮助后可继续前进。

  7.如遇交通事故,全体参与者有义务参与救援工作,领航车或领队视事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旅程,或者留下陪同车辆和人员帮助当事人处理事故,其他车辆继续旅程。

  (十三)活动期间对讲机的使用约定:

  1.本次活动对讲机主要用来通报行程、路况、突发事件等与安全行车有关的事情,通话语言应精炼简洁,清晰易懂,注意文明用语。不得过多谈论与活动无关的话题,尤其不得谈论政治、色情等话题。

  2.对讲机是确保本次活动组织及行车安全的有效工具,大家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行车过程中试用车充,节约用电确保畅通;列队行车时随行车的对讲机以听为主,尽量避免打断导航车的通讯。

  (十四)参与者殴斗、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车辆,或在活动期间非法搭乘其他交通工具,或故意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或自伤自残、自杀、自杀未遂、自损等,因本人实施故意行为而产生的风险与责任,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

  (十五)参与者因活动前存在个人健康问题(如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疾病、传播疾病),而产生的风险与责任,参与者自行独立承担。

  (十六)组织方因不可抗的因素(如战争、bao乱、自然灾害等)不能履行报名时约定的路线行程,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及时通知参与者,并提供详情解答。

  (十七)本协议为集体协议,参与本次自驾活动者都是完全自愿的,自参与者签名之时表示该协议生效,同行车主对本车因各种原因未签名者负有告知义务及责任,所有参与者(包括被代报名者和未签字者)视为事先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关责任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到组织方集中回收对讲机时本次自驾活动结束,本协议自动失效。

  自驾活动具有一定的潜在风险,敬请认真阅读以上协议内容!

  组织方:

  参与方:

  日期

安全协议书 篇10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安全环境保卫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强承包风机建筑、安装工程及风机维护检修的安全环境管理,防止工作过程中的不安全、不文明、不负责的行为,防止造成人身、设备事故和环境污染等,确保施工现场工作过程的安全和文明,保护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营造良好治安环境,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特制订本协议,以资履行。

  名称:

  地点:

  范围:

  期限:

  一、安全目标

  1.1杜绝人身死亡事故;

  1.2控制轻伤,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

  1.3杜绝重大工作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1.4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1.5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1.6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7杜绝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

  1.8杜绝群体卫生健康事故。

  二、安全文明工作执行法律、标准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2.3《电力建设文明工作规定及考核办法》

  2.4《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最新版)》

  2.5《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2.6《GB50870-20xx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2.7《GJG348-20xx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标志设置》

  2.8《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2.9《GJG-59》检查标准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环境管理例会,对乙方安全环境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通报安全文明工作状况,乙方必须准时参加并按要求积极落实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

  3.2甲方要对乙方进行适当的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知识宣贯,特别是有关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内容的宣贯。应向乙方明确工作过程中所要建立的安全环境管理文件资料。

  3.3工作前,甲方应督促乙方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工作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要求,并对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的情况进行抽查或抽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工作。

  3.4甲方要依法秉公办事,组织开展所属区域内的安全环境工作,经常性地指导、监督乙方的安全环境工作,使乙方的安全环境管理与甲方接轨,并处于受控状态。当乙方出现安全、文明工作严重失控情况下,甲方有权做出处罚、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直至清退出场的决定。

  3.5乙方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或重大环境问题,甲方接到报告后,应迅速赶到现场协助处置,尽量缩小影响,减小损失。

  3.6甲方应贯彻承包工程先订合同、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协议后开工的原则,甲方不得任意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工作任务。

  3.7乙方发现工程现场存安全隐患,需要相关方整改的,甲方应及时协调督促相关方消除安全隐患,为乙方提供安全环境。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执行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政府颁布实施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办法等。接受政府各级劳动保护监察机构的监察。执行和遵守甲方一切有关安全环境的管理程序,并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并定期向甲方安监部门汇报工作。

  4.2乙方承包甲方的工程项目时,必须经甲方安监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才可承包,并订立本协议。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转包。乙方单位人员进场和中途补员时,须向甲方安监部门提供体检和三级安全教育材料,供甲方审查,发现有不符合安全工作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勒令辞退。乙方需与其劳务分包队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4.3对本单位所有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受教育人员的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甲方备案;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成绩报甲方备案。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工作。

  4.4贯彻谁工作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发生事故必须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不得隐瞒、拖延不报,应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4.5乙方必须要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4.6当甲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工作并提出要求乙方暂停工作的书面意见后,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工作,乙方实施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复工要求。在甲方组织验收并签字同意后,乙方重新工作。

  4.7乙方工作人员应对所在的工作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安全设施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工作,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工作。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变更必须经工作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责。4.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消防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

  4.9乙方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应有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在甲方有统一要求时,必须按照甲方要求配备劳保服装、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乙方所属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能满足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4.10乙方在工作期间,应按甲方安全文明工作的策划要求,对所承担工程区域的文明工作、环境及设备维护负责。按顺序工作、物料堆放整齐有序,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垃圾按甲方指定堆放并及时清理。

  五、事故处罚: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如下规定进行考核。

  5.1事故处罚:发生特大、重大事故及一类障碍的考核,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

  5.2人身伤害:发生人身伤害的考核,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

  5.3发生设备二类障碍及异常的处罚如下:

  5.3.1发生人为责任二类障碍,扣罚责任单位20xx元。

  5.3.2发生非人为责任二类障碍,扣罚责任单位1000元。

  5.3.3发生人为责任异常,扣罚责任单位800元。

  5.4安全管理

  5.4.1日常考核:

  5.4.1.1发生火险、火情的考核,执行本细则“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

  5.4.1.2发生交通事故及交通违章事件的考核,执行地方公安部门和本细则“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

  5.4.1.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年内首次发现,考核500元,重复发生加倍考核,发生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考核500-1000元。

  1)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

  2)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

  3)高空作业随意抛掷工具和材料;

  4)酒后上班工作;

  5)无票作业、无票操作以及不严格执行操作监护制度;

  6)氧、乙炔瓶混放、混运;

  7)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

  8)巡视检查设备不到位,走捷径

  9)架子搭设不合格,跳板没固定、作业平台无护拦;

  10)停电作业没按规定停电、验电、挂接地线;

  11)操作中监护人员随便离开现场

  5.4.2安全管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500-1000元;

  5.4.2.1各种安全工器具没按时检验,每台次考核1000元;

  5.4.2.2工作人员危险点不清或安全措施没全部执行,考核1000元;

  5.4.2.3本部门、本班组发生不安全事件没有认真进行专题分析,考核1000元;

  5.4.2.4没按时进行安全活动、没按要求学习上级文件、安全通报,考核1000元;

  5.4.2.5事故通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单位领导没签署意见,考核500元;

  5.4.2.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认真执行,考核1000元;

  5.4.2.7电缆防火一处不合格,考核500元;

  5.4.2.8“两票”一份不合格。考核1000元;

  5.4.2.9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考试不及格,每人次考核100元;

  5.4.2.10各种报表、不安全事件分析报告不及时上报,每次考核500元;

  5.4.3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凡发生设备二类及以上障碍、人身伤害及以上事件的部门,由部门领导负责立即向公司领导及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不按规定报告者即为隐瞒事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按同等事件给予加倍考核。

  5.4.3.1在对事故进行调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使事故调查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得出正确结论,对主要当事人和领导比照隐瞒事件处理:

  1)隐瞒事故重要情节的;

  2)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的;

  3)躲避、阻碍事故调查的。

  5.4.3.2在公司承包工程的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由于自身原因发生不安全事件,比照以上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发包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名):承包方(盖章):(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安全协议书】相关文章:

安全协议书06-28

安全协议书06-08

安全协议书12-10

安装安全协议书_协议书02-17

教师安全协议书03-19

班级安全的协议书04-19

吊车安全的协议书04-19

施工的安全协议书04-29

吊车安全协议书04-29

施工安全的协议书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