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安全协议书

2022-06-13 安全协议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学生安全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学生、学生监护人的安全保护意识,强化学生、学生监护人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明确学生外出活动过程中学校和领队老师、学生的安全责任,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领队老师代表甲方对乙方进行途中和活动过程中必要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听从指挥、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安全自救、遵纪守法增强防范意识等。

  2、甲方将严格按照安全预案安排所有活动。

  3、甲方负责为乙方购买外出活动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乙方责任

  1、本次活动均属学校、学生监护人和学生本人自愿参加。

  1、教育参加活动学生积极接受安全教育,在外出参加活动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融智学院各种规章制度,一切活动在老师的指导之下进行,不盲目行动。

  2、全体学生及其监护人都要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遵守活动地点安全管理的要求,个人不私自行动,不在无足够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登危险的山或下江(或湖等)游玩,不做其他危险的行为等。

  3、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动,务必通知带队老师,经确认并联系其监护人认可后方可离开,自参与者声明退出时起,其一切法律和安全等责任自负。

  4、偶遇侵害报警或寻求领队老师帮助。

  6、乙方自行负责与学生监护人签订相关安全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留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和学生在外出活动期间相对应。

  甲方(盖章):__________领队教师(签字):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2

  学生家长(甲方):

  立协议人

  木鱼镇小学(乙方):

  甲方子女系乙方 年级学生,因患有 疾病,不适宜在校做出操、上体育课等大运动量活动,经双方协商,特立以下协议:

  1.甲方应密切关注、掌握子女病情,及时就医,在校身体不适时,应及时请假。平时经常教育子女不做大运动量活动,并将病情报告班主任。

  2.甲方子女(特异体质)可随时向体育等教师报告不做出操、上体育课等大运动量活动。

  3.乙方班主任发现班级中有特异体质学生应及时报告教务处备案,经常关心,经常与家长联系,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家长和学校。通知体育教师,并经常教育特异体质学生,不做出操、上体育课等大运动量活动。

  4.若甲方子女在校病情复发,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无不当行为的不承担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家长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3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到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有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有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密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的,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器、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校严禁学生购买零食、冷饮及不卫生的食品,学生违反规定购买食用后造成意外事故的,有食物提供者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禁学生私自到深水潭、池塘、水库等洗澡,因此造成的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理赔。

  15、学生在已经投保的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或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

  甲方: 乙方(学生监护人)

  签字:

  代表签字:

  二00 年月日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4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实有效地做好苍南县第二实验小学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学校与家庭共同来关心学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与学生家长(以下简称乙方)的共同协商,特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小学生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了确保乙方子女上下学途中的安全,甲方要求乙方对子女上下学进行按时接送,积极履行监护职责。

  三、乙方要教育子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推拉人力车,更不准骑自行车上学;甲方严禁乙方子女上下学乘坐无证的、超载的、驾驶者技术不熟练的车辆和船只,严禁乘坐残疾车和超载的三轮车。

  四、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共同宣传安全知识,切实关心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途中做到不乱穿马路,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不争上下车,不在公路和河边追逐玩耍。

  五、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本协议规定,如违反,后果自负。

  六、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苍南县第二实验小学(盖章)乙方(学生家长):__(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学生姓名:__(签名)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5

  甲方:宁安小学

  乙方: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关爱特异体质学生,保证特异体质学生及学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双方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其身体健康情况。涉及学生隐私的,甲方应当保密。

  2、教学期间,必要时,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特殊体质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3、特异体质学生在校期间有异常反应,甲方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二、乙方责任

  1、特异体质学生或其监护人在入校前必须告知学校学生身体情况和病情,并详细向班主任说清应注意事项。

  2、乙方应尽量做好对子女的监护工作,以免发生意外。

  3、乙方应按医院相关要求做好对子女的身体治疗、复查工作,避免发生意外。

  4、特异体质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或请假、休学期间,乙方要特别关照,专人接送,在此期间出现的任何意外与学校无关。

  三、其他事项

  1、如特殊体质学生因不听从学校的要求违反规定、自身或其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2、特异体质学生因自身特异体质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对特殊体质学生一视同仁,不得侵犯学生的隐私。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6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泡、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7

  为了贯彻落实县教育局、马集中心校关于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精神,为提高家长和学生的责任意识,防范于未然,确实有效的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促使社会与家庭共同来关心学生的交通安全,确保您的孩子在上、放学路途中的安全,防范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和家长共同担负起保护孩子人身安全的责任。我校与 年级 (学生姓名)的家长 (家长姓名)签订以下协议,望双方能遵照执行,互相协助,互相督促。

  甲乙双方职责如下:

  一、甲方:学校职责

  1、学校要加强督促,并经常教育学生注意上放学途中的安全隐患和注意事项,在行走的途中不追逐打闹、不在路上任意穿梭,不戏水,不逗留玩耍,在路上不与陌生人或不相干的人搭话,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路上行走靠右行,12周岁以下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严禁学生电瓶车和摩托车,严禁乘坐非营运性车辆(如农用三轮、拖拉机、农用三轮摩托车等)。

  2、学校要加强管理,放学后,学校安排值周教师把学生护送到大门外,督促学生按时回家;本校绝不提供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学校不允许学生骑车或搭乘其它车辆到校或回家,以确保学生在行走途中的安全。

  二、乙方:家长职责

  早晨请家长按时将学生送出门,低年级学生学校建议家长接送,请教育您的孩子在路途中一定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请您教育您的孩子注意:

  1、学生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不准边走边看书,要文明行走。

  2、路途中不要和陌生人或不相干的人搭话。

  3、如果您的孩子因为特殊原因不能独自到校或回家,请您把您的孩子直接送到学校或接回家,以保证安全。

  4、教育孩子听从老师和学校的管理,如果您的孩子因事因病请假不能来上学,负责及时通知相应的班主任,并履行好相应的请假手续。

  5、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路上行走靠右行,12周岁以下学生不骑自行车,学生严禁骑电瓶车及摩托车,不乘坐非营运性车辆(如:农用三轮、拖拉机、农用三轮摩托车等)。

  6、不向自己孩子提供交通工具,如果您的孩子是骑车、家长骑车接送上学或回家,那么一旦出现交通安全问题,责任由家长承担。

  7、遇到恶劣天气,如暴风雨、暴风雪天气,家长必须全程接送。

  三、丙方:学生承诺

  听从学校、家长教育,遵守交通规则,做到路上行走靠右行,不骑自行车和电瓶车及摩托车,不乘坐非营运性车辆(如:农用三轮、拖拉机、农用三轮摩托车等)),不搭乘陌生人的车辆。

  尊敬的家长,您的孩子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是我们学校工作的重点,也是家长关心的问题,今本校特制定协议书,望我们双方相互沟通,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共同遵守此协议所列的各项条款,确保您的孩子在上放学途中的安全。

  上述各条希望学生和家长认真遵照执行,如因家长安全工作不得力,学生不自觉遵守,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其责任由学生、家长自负,与班主任和学校无关。

  备注:此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家长(或监护人)留存, 一份学校存档,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学生班级:五年级 学生签字: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zz县第一小学

  20xx年*月*日

  第一小学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协议书回执

  能否自觉遵守本协议书:能( );否( )

  学生姓名: (签名)家长(或监护人): (签名) 20xx年*月**日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8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 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 —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三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时间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责任,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生共同负责,学生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方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生应按学校指定的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禁学生私自到山塘、水库、河沟洗澡和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学校负责。

  14、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5、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时起 到 年 月 日 时止。

  甲方: (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9

  甲方:

  乙方:

  一、乙方孩子乘坐的车辆与驾驶员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和培训合格的驾驶员

  二、学生上学时,乙方应按时将学生送到指定地点侯车,不得随意迟到小学生接送协议书合同范本。放学时提前在指定点接学生。要时常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乘车纪律和行车安全。

  三、乙方孩子乘坐的车辆应负责被接送学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各项损失应由车辆运营方承担赔偿,甲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甲方应履行以下职责。

  1、甲方应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2、甲方应协助乙方管理好学生乘车纪律。

  3、甲方应协助乙方抓好学生接送车辆的服务工作,对服务态度不好的司乘人员,甲方有权干涉其服务行为。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10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到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有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有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密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的,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器、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校严禁学生购买零食、冷饮及不卫生的食品,学生违反规定购买食用后造成意外事故的,有食物提供者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禁学生私自到深水潭、池塘、水库等洗澡,因此造成的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理赔。

  15、学生在已经投保的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或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

  甲方签字: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11

  为落实学生暑假安全管理,切实做好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各项工作,保证学校、社会、家长齐抓共管,针对暑假时间长、事故多的特点,彻底杜绝暑假期间学生一切非正常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暑期安全责任协议书如下:

  一、甲方学校是学生在校学生活动的主要场所,暑假前学校必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召开全体学生会议,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知识教育,要求学生作好安全知识教育记录。

  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安全公约。甲方班主任要代表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定好暑假安全责任协议书。

  二、乙方学生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要求对学生暑假离校期间安全进行全面监护。

  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要把学生暑假期间防溺水、防触电、注意饮食卫生、交通安全、作为防范重点,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否则,学生在暑假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与甲方学校无关。

  三、暑假期间,学生要自觉遵守《陈湾光彩小学学生安全公约》:

  1、认真学习安全教育常识,遵守安全公约,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

  2、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3、掌握安全用电常识,不随便触摸电器设备。

  4、掌握正确使用液化气常识;不玩火、远离火源,预防煤气中毒。

  5、不准私自到水库和池塘河流等游泳、戏水、钓鱼等,严防溺水事故。

  6、不在危险的地方玩耍,不做任何带有危险性的游戏,及时远离危险因素。

  7、注意饮食卫生,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

  8、不打架斗殴,不搞恶作剧,不做有损自己和他人的事。

  9、不听、不信、不传、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坚决抵制一切危害社会的邪教活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10、学生外出必须征得家长同意,方可外出。

  11、要做到不准进入网吧、营业性歌舞厅和卡拉0K厅。

  12、假期中学生要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全民健身运动和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13、学生要熟悉报警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交通事故122)。

  四、以上协议要求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学校、家长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小学(盖章)

  乙方(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12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一体化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和学校应同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如对他人造成损害的,由学生及家长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4、有特殊疾病或先天性疾病的学生,家长及委托监护人应当坦诚告知班主任,由于家长及学生隐瞒而造成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由于初中学生已经有较强的明辨能力,因不小心或防范意识差而造成摔伤、碰伤、烧伤等情况,学校不承担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犯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班主任应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监护人要做好学生交通安全监护工作,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违反规定在上学的路上骑自行车、摩托车或乘坐无牌照车辆出现事故的,学校不负责任,造成他人伤害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意外的,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由在场教师承担教育管理责任。

  10、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1、严禁学生私自到河、沟、渠边玩耍,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2、教职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职工负责。

  13、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依据校方责任保险及学生平安保险有关规定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家长应积极配合,不得无礼取闹。

  14、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学生承诺:我承诺将此安全责任书交由家长阅读,家校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承诺人签名:

  家长承诺:我承诺已阅读此安全责任书,做好学生在校外的安全教育工作。 承诺人签名:

  学校盖章:

  班主任签名:

  包级领导签名:

  二零XX年二月二十八日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13

  为建立学生安全家校共管体系,明确学校与家庭的学生安全事故责任界线,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经学校与学生家长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学生的监护人是其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对学生履行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监护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法定监护人的职责,并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教育 、管理、保护等工作,定期到校与教师交流学生情况。

  (二)学校和家长有责任教育学生在上学、离校途中遵守交通规则,不准学生爬车、追车、拦车、横穿马路等;不准学生私自到塘、库、河、沟等处洗澡、洗衣、游泳等,不准冒险涉水过河过沟、攀岩过坎,不准到危险地带游戏玩耍。学校和家长有责任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如学校进行了教育工作,仍发生了以上情形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三)家长有责任在以下情形接送学生,如未按学校规定接送学生且学校无不当行为,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1)小学低年级及年龄较小的高年级学生;

  (2)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

  (3)上学、离校途中存在危险环境的;

  (4)出现或将出现下雨、下雪、洪水、大风、泥石流、山体滑坡、塌方等灾害性情况时。

  (四)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5条处理。

  (五)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来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14

  教育孩子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确保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孩子的安全,关系到您家庭的幸福和安宁。我们必须警钟长鸣,牢固树立撋命重于天,安全重于??的思想意识,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家校双方必须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学校特与家长签订以下学生人身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1.学生家长或代理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和住校而转移给学校或学校老师,学校和老师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

  2.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

  3.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不打架、不骂人,进出教室不要拥挤,上下楼梯要靠右行。教育孩子严禁翻越围墙、校门外出,追跑打闹或攀高爬低,更不许私自攀爬体育运动器材,触摸带电设施。如学生违纪造成人身伤害的,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4.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孩子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制度和其他制度。每天按时上下学,不得迟到、早退或逃学,如果您的孩子在上课期间违反学校规定迟到、早退或逃学,甚至私自跑回家,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5.父母或监护人需要接孩子回家的须学校放学后与班主任老师作好交接登记才能接走。如家长或监护人不空,是否同意本村或本寨的其他家长来接孩子一起回家,如同意,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方能实施。但本村或本寨其他家长将孩子接走,发生一切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后果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6.周末家长或监护人需要孩子回家,如家长或监护人不空,又无本村或本寨的其他家长来接孩子,是否同意学校让孩子自己回家。如同意,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方能实施。但学校只送出学校门口,学生出学校门口后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后果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7.学生要回家必须告知老师,如学生私自偷偷跑回家,发生的一切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8.父母或监护人教育孩子上下学时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不私自到河边玩、洗澡、乘(划)船等有危险的地方去。教育子女不乘坐农用车、无证、无照车辆,否则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9.教育孩子放学或周末未经家长或老师允许不到别人(同学、亲戚)家里玩或留宿。放学回家途中,不与陌生人交往。否则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10.学生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请假手续,私自逃课,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承担。

  11.父母或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告知学校,密切同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他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注: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各执一份,时效为学生在我校上学直至毕业)

  甲方:

  乙方: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15

  为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用车安全管理,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我校学生人身安全、特制安全乘车协议书。

  甲 方:三河市段甲岭小学

  乙 方: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要依据《三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生乘车安全教育的通知》(三教字【20xx】77号文件),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活动方案。

  2、甲方要建立健全接送学生用车管理机构和工作制度,校长必须亲自安排部署,选定责任心强,有一定应急能力的校级领导主管,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3、甲方要全面了解掌握本校接送学生用车的安全状况,建立档案,掌握准确详实的第一手资料,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甲方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聘请当地交管部门来校进行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生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和图片展。

  5、甲方不得向乙方推荐或强制使用任何车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与甲方配合,经常对自己孩子进行乘车安全教育。

  2、乙方经常对接送学生的车辆的车况、运营手续、乘车人数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向三河市交管部门举报。

  3、乙方自行租用的车辆应不是无手续的“拼装车”、“报废车”等违法车辆,切实保障自己孩子的乘车安全。

  4、乙方应该告知车主按指定时间、地点接送学生,家中至接送停车地点、到校的沿途交通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延误接送时间或特殊情况(学生被冒领)应及时通知车主与学校。

  5、乙方与甲方签订《安全乘车协议书》的同时,还应与车主签订《安全行车协议书》,进一步划清责任主体,提高驾驶员的责任意识。

  6、乙方如经济条件许可,应为子女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7、乙方租用车辆接送子女上下学,属自主行为,与甲方无任何经济、法律责任,以后发生任何经济纠纷,均有乙方和车主自行解决。

  三、双方签字

  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学校、学生家长各一份,若没有任何疑义,签字生效。

  学校盖章 学生家长签字:

  年月 日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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