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建设月”活动重在成效,旨在发展。中级法院决定按照市委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创新丰富活动载体,认真进行深查严纠,健全完善管理机制,着力打造学习型集体、树立实干型作风、造就廉洁型队伍、建设效率型机关,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司法审判能力、化解社会矛盾能力和维护社会稳定能力,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区域性中心强市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着力增强组织领导意识,在活动全面落实上取得新效应。要把组织领导作为开展“机关建设月”活动的关键。坚持把“机关建设月”活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成立市中级法院“机关建设月”活动领导小组,设立活动办公室,对全院机关建设进行统一指导、督促、检查。院领导对分管部门积极抓,各部门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等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转变领导方式,在活动中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要着力增强从严管理意识,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取得新突破。扎实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廉政警示教育,打牢政治基础,巩固思想防线。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从上下班考勤、规范着装、文明用语等细节抓起,规范司法行为,树立审判机关高效、规范、文明、和谐的良好形象。落实廉政监督员制度和廉政监察员制度,健全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发挥内外部监督合力。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健全完善车辆管理、行政管理、财物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实现靠制度管理,靠制度监督,靠制度办事。
三、要着力增强质量效率意识,在提升司法水平上取得新进展。要把提升司法水平作为“机关建设月”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准。以“审判质效年”活动为抓手,坚持公正效率不动摇,进一步突出审判管理工作效能,建立健全审判质量效率指标体系等工作制度,实施审核把关、庭长监控、流程管理、案件检查、案件评查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审判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落实二审、再审发回重审制度和裁判文书直接送达制度,完善案件裁判标准协调机制,提高全院审判水平。建立错案责任终身追究机制,统一错案认定标准和责任追究程序,最大限度防止错案发生。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实施全员轮训,不断提升法官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服务新发展的能力和素养。
四、要着力增强司法为民意识,在维护群众权益上取得新成效。要把维护好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机关建设月”活动的最终目的。依法公正审理劳动争议、医疗纠纷、拆迁安置、土地征用等涉及民生问题及群众权益的案件,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应当享有的经济权利、文化权利和社会权利;开展“下基层、转作风、提能力”活动,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精神,组织法官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巡回办案,为群众提供司法便利,增进群众感情;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继续推行法院开放日、庭审网络直播和裁判文书上网,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更加注重司法救助工作,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的群众打得赢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