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我局的消防安全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的具体指导下,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本行业全年未发生亡人火灾事故。
(二)全年未发生一般火灾事故,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健全领导机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我局成立了以张政杰同志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新都区交通运输局20xx安全(消防)工作安排意见》,与局属各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安全(消防)目标责任书》和《综治(维稳)目标责任书》,每季度坚持召开一次安全消防例会,组织学习各级关于加强安全消防生产工作一系列文件,通报事故案例和局季度安全消防大检查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安全工作任务,强调安全(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三、认真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排查,确保行业安全与稳定。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新都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印发了《新都区交通运输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新都交运〔20xx〕341号),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成立了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全行业开展了一次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查火灾隐患1起,整改1起。
四、加强教育宣传,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及《成都市消防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办宣传专栏5期,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利用广播宣传消防知识140余小时。局属各运输企业结合行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消防培训及演练。据不完全统计,下属企业全年共举办消防安全培训(演练)10期,培训员工1000余人。
五、强化检查力度,杜绝火灾隐患。
我局在春节、“两会”、“五一”、国庆等特殊重要时段,均对各单位办公室、财务室、档案室、对外窗口场所、厨房、配电室、保管室、家属院落等地方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了检查。检查的内容是:用电、用气情况,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配备和有效,重点是客运车辆的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在检查中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均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整改。今年全系统共计新增(更换)灭火器18支、更换插座15个,更换车载灭火器10个,投入经费5000余元。
我局先后4次组织相关科(股)室,在区内各客货运输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开展了“百安”活动、“安全生产月”、“平安交通”创建活动、“11.9”消防日等专项消防安全大检查,共检查企业40余家次。通过检查促使企业在几下四个方面有所完善:一是企业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统一领导部署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二是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机构,落实了消防工作职责到岗位,建立了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定期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使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加强了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对各场所和车辆应配备的消防池、消防栓、逃生锤、灭火器、消防报警等各种设施、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四是督促各企业在重大节假日前均自觉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各客运企业要对营运车辆电路、油路有无短路、漏电、漏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