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2)

2017-08-16qianping 活动总结

  二、社会实践成果申报

  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提高全面素质的重要环节,是学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社会的重要过程。它既是学生学习、研究与实践成果的全面总结,又是对学生素质与综合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

  (一)成果申报要求

  1.团队和个人名义分别填写团队总结和个人总结。各团队在完成社会实践后以团队名义或个人名义写一份实践总结,详细介绍实践的过程,以及实践期间的成果。

  2.团队实践总结稿需要包括实践地证明材料,实践总结或调研报告,新闻稿截图以及活动照片等。

  3.若是个人参与实践活动,实践个人需填写个人实践总结。

  4.参加优秀实践队评审。各实践团队或个人在实践过后需要进行实践成果申报,校团委会从参与社会实践的团队或个人中进行优秀实践队伍的评选。

  (二)社会实践论文撰写的内容与要求

  1.论文题目:论文题目应该用简短、明确的文字写成,通过标题把实践活动的内容、特点概括出来。

  2.学院名称、指导教师及作者:学院名称(全称)、指导教师和作者姓名应在题目下方注明。

  3.摘要:论文需配摘要,摘要应反映论文的主要内容,概括地阐述实践活动中得到的基本观点、实践方法、结论以及取得的成果。

  4.关键词:一般为3-5个。

  5.正文:正文是实践论文的核心内容,是对实践活动的详细表述。这部分内容为作者所要论述的主要事实和观点,包括介绍实践活动的目的、相关背景、时间、地点、人员、调查手段以及对实践活动中得到的结论的详细叙述。论文主体一般应包括:绪论(或引言)、正文、结论等部分。

  要能够体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有新观点、新思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和借鉴作用,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报告内容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字通畅、精炼;字数一般控制在5000字左右。

  6.结束语:结束语包含对整个实践活动进行归纳和综合而得到的收获和感悟,也可以包括实践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7.谢辞:谢辞通常以简短的文字对在实践过程与论文撰写过程中直接给予帮助的指导教师、答疑教师和其他人员表示谢意。

  8.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是实践论文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反映实践论文的取材来源、材料的广博程度和材料的可靠程度,也是作者对他人知识成果的承认和尊重。参考文献的序号左顶格,并用数字加方括号表示,如[1],[2],…,每一参考文献条目的最后不用加结束符。

  9.附录:对于某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又具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可以编入实践论文的附录中。

  (三)社会实践论文的写作细则

  实践论文要求用电子版上交。版式要求如下:标题(三号,黑体,加粗,居中),学院名称、指导教师及作者(小四,宋体,居中;学院名称、指导教师与作者名字之间应空两格),摘要(小五,黑体,加粗),内容(小五,宋体),关键词(小五,黑体),正文内容(小五,宋体)。实践论文文中汉字必须使用国家正式公布过的规范字。页眉写上“长安大学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论文”(小五,宋体,居中),页脚写上“第页共页”(小五,宋体,居中)。所有行距均为22磅。

  (四)风采展示

  各个团队可以将本队成果以适当形式向广大师生展示,校团委会在团委网站以及长安大学社会实践专题网上提供相应平台。

  三、资金管理

  (一)团队报账

  1.根据报账细则填写报账表进行统计。

  2.活动过程中,各队领队妥善保存好车票。

  3.团队队员住宿费及与实践有关的花费须开具正式发票(凡报销发票均须写清具体物品和用途,写清团队成员姓名、实际实践时间、实践地点),并交领队汇总,以便做最后报销之据。

  (二)团队资助

  1.资助办法

  为支持和鼓励我校学生有组织地进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将向实践效果突出的团队提供一定经费资助,具体资助方法如下:

  (1)校级重点团队

  学校公布的校级重点团队,实践前可提前向校团委申请经费,学校按照实际情况划拨一定比例的经费给予支持。

  在暑期社会实践结束后,由校团委依据实践的反馈意见,总结材料完整齐全、新闻报道媒体级别和用稿数量、网络发表的新闻稿件数量及质量、上交图片质量、实践项目的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再分别给予剩余资金支持。成果特别突出或社会影响较大的给予额外的资金支持。

  各团队将团队有关材料上报学院团委,学院团委负责汇总,进行初评,按照要求向校团委推荐优秀团队,并将团队总结材料一并上报校团委。校团委考核、评比后最终确定获奖团队,并发放各团队资助经费。

  2.资金使用办法

  (1)实践经费的使用应该经济有效,按规定使用,出现弄虚作假的,收回所有资助经费。

  (2)报账必须使用正式的发票(收据等无效)。

  (3)实践活动可报销住宿费、交通费、行李托运费等。学生一律乘坐火车硬座、轮船最低舱位或普通长途汽车。以上车船票均按最近直达线路计算,凭票实报实销,若超标准,按规定扣除。学生在外地所发生的住宿费凭住宿发票报销。

  (4)印刷费、复印费、调查问卷等可以凭发票报销。

  (5)所有报销票据都必须有亲笔签名(车船票由个人签署、其它由带队老师或团队负责人签署),所有的票据必须写明消费明细。

  (6)笔记本等办公用品、餐费、参观门票,以及与实践活动不相关的票据,均不在报销之列。

  (7)实践团队资助经费由指导教师和团队负责人共同负责,出现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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