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展“白色污染”治理工作,美化城市容貌。根据全市统一清理“白色污染”活动安排,我局按照分工要求,于3月13日组织1万余人重点对全县的“白色污染”进行了集中清理,共计捡拾乱丢、乱放的塑料包装袋近2吨。同时,安排专人对城区内的乱写乱画、乱停乱放和马路摊点进行了集中整治,共计清理乱写乱画1850余处,乱停乱放360余处,马路摊点110余处。
3、开展城市规划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根据年度执法工作安排和部署,切实抓好城市规划执法为重点的专业执法大检查,于4月11日开始,组织60余人,出动车辆50余(台)次,重点对槐荫路两侧及城区其它道路两侧的乱搭乱建进行了拆除。共拆除城区内乱搭乱建50余处,拆除面积7000余平方米。通过对城区乱搭乱建的拆除,切实改变了城区的市容面貌。同时,对城区和乡镇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摸底检查,共摸查建设项目52个,建设单位28个,建筑面积344039平方米。目前手续不全的建设单位,已全部补办完善了建设手续。
4、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提高管理城市的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的城市管理水平,xx年4月6日至9日我局一行12人赴江苏昆山等地区进行了参观学习,主要听取了昆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情况和经验介绍,参观了市容市貌,与昆山市执法局领导就目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与探讨。通过参观学习,不仅使队员们看到了存在的差距,而且开阔了队员们思路,增长了队员们见识,提高了队员们依法管理城市的意识。同时,为加强我县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我局借鉴昆山市等地区的一些先进经验,起草制定了《桓台县城市临街建筑物容貌管理试行办法》等七个试行办法及《桓台县城区广告宣传条幅管理办法》,并以县政府的文件进行了下发。
5、开展非机动车、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活动。抓住全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停放专项整治这一契机,划线规范车辆乱停乱放。按照与沿街各经营门店签订的《城区主次干道经营业户门前管理目标责任书》及《关于禁止店外经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的通告》的精神,进一步对城区主要道路两侧的占道经营、店外加工制作、堆放物品、商品、乱设冰糕箱、烟摊、自行车维修点、摩托车、汽车维修点、洗车站点、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露天烧烤等店外经营活动进行了治理规范,要求各经营业户一律进店经营,严禁占用新建道路和人行道进行经营活动。并对城区兴桓路、中心大街、建设街、镇南大街、公安街、卫生街两侧的自行车、摩托车、汽车进行了划线定点停放。共签订门前管理目标责任书1000余份,下发各类通知3800余份,划停车线3万余米,800余处,划汽车停车场8个,清理非机动车乱停乱放580余处。并与交警大队联合开展了“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活动,决定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集中开展治理。至目前共计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车辆280余辆。同时,加大了对乱停乱放的机动三轮车的管理力度,截至目前,共查处乱停乱放机动三轮车140余辆,通过全体执法队员的努力,城区乱停乱放问题得到了初步扼制。
6、认真处理投诉案件和政协提案。一是公布投诉电话,及时接听市民投诉和加强城市管理的宝贵意见,真诚动员全社会力量对我局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为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奠定坚实基础。共计接受各类投诉350余起,现已全部办结,投诉处结率达100%。二是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共办结政协提案四起,政协委员全部满意,办结率为100%。
7、拆除大型户外广告,改善城市容貌。按照市政府27号令和县委、县政府《城市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工作安排,我局对城区及803省道两侧影响市容的大型户外广告牌进行了拆除。在拆除过程中,我们把握一条原则,按照两个结合(即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按照文书通知与做工作相结合,自行拆除与强制拆除相结合),分阶段对大型户外广告牌进行了拆除。通过拆除,使我县城区容貌有了较大的改观。目前共拆除城区及803省道两侧大型户外广告牌32块。
8、拆墙透绿,增加绿量,打造绿色桓台。为了争创园林城市,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环境,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经济发展,建设绿色、开放、现代化的新桓台,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我局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拆除、统一建设、统一绿化的“四统一”原则,于9月14日开始对沿兴桓路、建设街、中心大街、公园路、镇南大街五条道路两侧单位实施拆墙透绿改造。目前拆墙透绿改造工作已完工,共计拆墙透绿单位32个,拆除围墙18432米,拆除附属设施8672平方米,新增公共绿地面积52300平方米。通过拆墙透绿,提高了城市绿量,进一步美化了我县的城区环境,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9、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迎国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我局按照《桓台县迎国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要求,对涉及我局的24项综合整治任务进行了分工。其中安排一个中队负责城区兴桓路、中心大街、建设街等道路两侧的自行车、摩托车、机动车乱停乱放、店外经营、乱贴乱画、加工制作等违章行为的清理整治力度,以巩固前段的整治成果,防止违章现象回潮;安排一个中队协助果里镇对803省道进行综合整治,并继续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制度,加大对兴桓路、中心大街、建设街车辆乱停乱放的查处力度;安排一个中队负责我局城区内的整治任务,并协助唐山镇对寿济路进行综合整治。共计清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110余处,流动商贩220余个,清理乱堆乱放7处,清理图文广告8450余处,马路摊点80余处,取缔露天烧烤2处,刷新墙面7000余平方米,清理乱停乱放的铲车、吊车、挖掘机等特种车辆和货运车辆300余辆。同时,根据整治方案要求拆除了严重影响城市容貌的违法建筑物。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对城区内学生通道南侧、少海公园东侧;五里村内五里路西侧;东岳路以西、寿济路以东、唐索路南侧范围内的16户17处违法建筑物下达了《强制拆除通知书》17份。同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于xx年10月10日会同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法院、县土管局、县工商局、索镇镇建委等部门,组织了60余人及2台铲车,对以上范围内擅自建设的违法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截至目前,共拆除临时围墙65米;拆除违法临时建筑7处,计860余平方米。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路段和部位的占道经营和乱停乱放还普遍存在。二是对城市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探讨不够,城市管理的制度化、法律化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机关工作作风还需要进一步转变,服务的标准、服务的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xx年工作思路
xx年,我局将以党的xx届四中全会为指针,以优化城市发展环境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建设一支“*强、业务精、执法严、作风硬、效率高”的高素质城管执法队伍,是确保各项业务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方面。一是认真学习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xxxx”重要思想,切实提高城管队伍的理论政策水平,自觉将顾全大局、重实效、谋发展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并坚持星期五下午单位学习日制度,采取经验交流、写心得等方式,增强学习效果。二是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市政府39号令和县政府49号文件的学习和运用,使全体执法队员尽快了解掌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内容,熟悉执法程序和规定,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水平。
2、培训方面。以市政府39号令和县政府49号《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为主要内容,通过集中培训、外出考察、请专家授课、考试、考核等多种形式,抓好法律法规、执法程序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使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都能做到全面掌握,熟练应用,以确保执法队伍切实依法履行职责。
3、言行、仪表方面。以《执法局工作人员守则》、《执法人员衣容风纪规定》、《执法人员八大纪律十项注意》、《行政执法人员办案“十不准”》、《文明用语及忌语》和《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为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大督察、检查力度,实现制度管人,制度建队,实现规章制度的无缝隙管理,达到仪容端正、风纪严谨、统一化、规范化的要求,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4、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方面。一是进行思想整顿。继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人为本和爱岗敬业的思想,使全体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树立公仆意识和管理就是服务的意识,增强全体执法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二是进行作风整顿。坚持从严治队,以人性化管理和良好的作风赢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把加强城市管理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发展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结合起来,坚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维护城管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三是进行纪律整顿。进一步加强城管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教育,开展“树行业新风,让人民满意”活动,自觉转变工作作风,纠正各种行业不正之风,从严格依法行政,严格廉政纪律,严格工作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严禁利用职权索要财物和吃、拿、卡、要,严禁非公务活动饮酒等方面规范全体执法人员的行为,努力打造一支“高效率、有作为,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纪律严明”的铁军。
二、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1、依法执法,严格执法。
一要依法执法。要恪守《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坚决杜绝执法错位、空位、越位现象的发生。二要以点带面,全面履行各项执法职能。按照《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的要求,用全、用好人民赋予的各项执法权力。三要坚持四个“严肃”,即严肃执法态度、严肃调查取证、严肃文书使用、严肃处罚决定,做到合法、合理、合情。四要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城管执法人员要加强自身建设,正确处理情与法、权与利的关系。
2、文明执法,用心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