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中心车险分部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的一年,总省公司把今年定为“数据年”、“服务年”,理赔中心车险分部充分贯彻落实了此项举措,制定了高标准、严要求的年度工作计划。这一年,我们向社会兑现了客户节“四个一”服务承诺;这一年,我们经受住了“7.23”特大暴雨的考验;这一年,理赔事业改革如火如荼的展开;这一年在市公司及理赔中心主
一、车险分部各岗工作完成情况(数据截止11月30日止)
全年理赔中心车险分部共处理车险案件查勘定损36820件、损失车辆换件报价四万余件、车险赔案理算37000件(本代外通赔案件231件),占全市案件的70%左右,较去年同比案件处理量上升34%。万元以下的案件1小时通知赔付达成率在全省排名第二;万元以下结案周期2.4天,万元以上12.6天。车险案件处理率达107%,车险通赔本带外案件处理率107.98%,外带本案件处理率100.14%。受理盗抢险案件28件,与经侦合作查处保险欺诈案件8件,为公司换回损失40万余元。
(一)查勘定损岗:
1、为配合在线定、核、报工作的开展,中心专门为查勘定损人员配备上网本,对1万元以下的单独车损案件随定随录,在损失确定完毕后的半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录入及资料收集,并确保案件相关资料的准确性。结合总公司对车险查勘“四个一”理赔服务的要求,查勘定损员在理赔观念上都有了较大转变,把理赔服务工作放在了首位。
2、对非快捷案件的损失确定,定损的缮制、系统录入严格按理赔规定执行,大案逐笔登记。案件质量由定损岗主管严格按查勘定损标准流程考核,并纳入月度及年度考评。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及工作责任心。
3、协助同城三家业务公司加强与协、合作修理单位的合作。续签的协合作修理单位协议。针对不同保费规模的协合作单位制定相应的理赔差异化配置。同时加强落实“谁承保谁承修”的原则,对于违规处理案件的追究办案人责任。通过对各协、合作单位送修量统计,对一定保费规模的4s店做车险理赔的专题培训及专职定损员对口服务。
(二)、理算岗
1、理算人员按流程要求完成当日的案件理算(17:30之前),同时注重资料的完成、准确、规范。所有理算人员特别是临柜人员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做好仪容、仪表、行为、语言、礼节,体现人保理赔员工的精神风貌。
2、为加快案件流转,理算岗由以往的8小时工作制改为轮班制,并实行绩效量化考核,以提高快捷案件的结案周期,提升车险理赔服务质量。
(三)、报价岗
1、严格执行总公司与福耀玻璃集团签订的玻璃价格协议,从执行的情况来看,4s店及各协合作修理单位基本支持价格协议,没有较大范围的争议。
2、定期维护精友后台系统德阳市公司下的数据,包括最新的市场价与校正系统厂方价(4s价)。
3、对查勘定损岗提供初报价支持,推动小额快捷案的执行。
二、车险分部其他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为提升车险理赔队伍服务水平,除公司统一组织的学习培训外,年内还多次组织分部员工进行《标准化操作指引》培训及书面测试、标准话术场景模拟等形式多样的培训。对总省公司下发的相关制度、方案及条文,由车险分部经理及时组织集中学习传达并加以落实。各岗位每月还安排1-2次的业务技能培训,由各岗位主管负责实施。在全国理赔员定级考试中,分部已有高级理赔员3名,中级理赔员6名,其余除新进人员外的员工已全部通过初级理赔员等级考试。
(二)、抓内控、强管理,努力实现中心下达的各项指标。
1、分部各岗位之间积极配合,相互支持,督促形成合力,确保理赔流程的畅通有序。
2、抓制度的落实,加强理赔管控,严禁超赔案件的发生,严格通融案件的管理制度。
3、坚持未决赔案的清理制度,针对3500条未决赔案逐笔清理并做相应销案、催办定损及督促结案处理;对5832条已结案及已定损立案估损金额进行修改;对仍未定损无法修改估损金额予以催办;对立案估损金额为0的案件及时清理及修改准确估损金额。
(三)、为配合城区三家公司,从公司业务出发,管控方式从公司内部转移到协合作单位和个人,切实落实协合作单位的管理考核机制,充分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围绕着公司目标开展工作。特别是在市政两大班子的招、投标车辆以及重点客户的疑难处理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协调,在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预见性、超前性和计划性,在管理成本相同的前提下,为公司创造出了更多的经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