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统计自查报告

2021-04-04 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是单位自查自纠之后所写的一种报告文书,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卫生统计自查报告的范文吧!

  卫生统计自查报告1

  多年来,我局卫生统计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卫生局相关处室的指导下,以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按照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狠抓统计质量,为上级部门提供了大量的、有价值的统计数据,为我区卫生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次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卫生统计网络直报数据质量督查的通知》精神,同时按照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卫生统计工作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卫生统计网络直报数据质量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开展自查。

  卫生统计网络直报数据是否真实准确,直接关系到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顺利开展,关系到卫生绩效工资改革的顺利推进,关系到医改工作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为此,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在局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上和局务会议上,专题布置了卫生统计网络直报数据质量自查工作,卫生局办公室会同计财科组织基层各医疗卫生单位统计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开展全省卫生统计网络直报数据质量督查的通知》精神,并专门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书记马海国任组长,纪检组组长范英群为副组长,办公室、医政科、计财科负责人为成员,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制度健全、职责明确

  为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由计财科负责卫生统计日常工作,并由卫生局局长亲自分管,计财科根据统计职责要求,建立了统计工作流程,同时明确了各下属医疗卫生单位的统计工作干部队伍,严格执行《统计法》的规定,不断健全工作制度,要求不准虚报、瞒报、伪造和随便篡改统计数字。明确了报表报送制度;明确了统计报表汇总后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制度;明确了统计报表的规档制度;另外建立了统计工作例会制度等。

  三、资料齐全、数据准确

  按照《通知》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了自查工作,对全局卫生统计网络直报数据质量、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计算机、网络环境等情况、卫生机构调查表月报情况及数据质量、各医疗卫生机构网络直报卫生人才基本信息调查表、医用设备调配表的情况及数据质量,以有各类年报、季报、月报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工作,发现各类报表均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上报,各科室、各医疗卫生单位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漏报、拒报、迟报统计数据等违规现象。

  四、加强培训,持证上岗

  严格执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法》,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保证本系统统计人员  “持证上岗”,做好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积极组织统计人员参加统计局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活动,使广大统计人员不断增强业务素质,提高驾驭统计工作的能力。为不断提高统计人员工作水平和办公效率,实现快速、准确数据汇总和分析,我局利用中心组学习和相关业务培训会议的机会,对统计工作进行强化培训。为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局机关以及各医疗卫生单位均配备了专业统计人员,从而保证统计工作快捷、高效、顺利开展,上报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科学。

  五、下步打算

  虽然我区在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统计人员队伍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责任心还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各医疗卫生单位统计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针对《通知》要求,我们将继续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从严要求,从细微处做起,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贯彻落实《统计法》及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要求,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统计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有效性;

  (二)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不断提高统计质量,杜绝统计数据的虚报、瞒报、漏报现象的发生。

  卫生统计自查报告2

  根据古城区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丽政统【XX】32号),对全区卫生系统XX年卫生统计基础工作、数据质量情况、统计执法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结果显示,各医疗卫生单位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数据库建设完整,第三季度网络直报工作已经全面完成;统计基础工作扎实,无违反《统计法》和《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统计数据质量可靠,数据库建设完整

  (一)统计数据质量。

  1、年报。

  (1)基础数据统计属实。

  各医疗卫生单位统计数据都是从基层来,来源可靠,真实准确,特别是部分医院的门诊人次以挂号人员统计;观察室人数和急诊死亡人数统计以日志为准;入院和出院人次以住院工作日志统计,确保数出有据,提高了数据的准确度。

  (2)人员分类统计准确无误(不含诊所)。

  由于统计人员认真学习了《云南省卫生统计报表制度》,对于人员分类统计口径等的概念对答如流。统计数据均属实。无漏报现象。

  2、定期报表。

  各医院按照《古城区病案管理系统》报送病案数据库和卫统4表,中医院报送卫统4表、5表,妇保院报送卫统44表、45表、46表、47表、48表,卫生监督所报送各种监测报表,都能保质保量按时上报。

  (二)数据库建设情况。

  根据XX年的实际情况,我区对“卫生机构代码数据库、卫生人力资源数据库、医疗救治专家数据库、医用设备数据库”进行了维护,并建立了XX年的“卫生机构基本情况数据库、医疗机构运营情况数据库、出院病人数据库、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数据库”,各医院建立了病案首页库。数据库维护和建设准确完整。在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前又进行了维护,为网络直报的卫生机构代码数据库打好基础。

  二、统计基础工作扎实

  (一)统计报表报送情况。

  不管是年报还是季报,首先都是由基层卫生组织将报表和基层数据库报至县卫生局,然后经县卫生局统计人员接收、审核、汇总、上报,并打印报表、备份数据库两套,其中一套上报市卫生局。

  (二)能正确使用icd—10编码和手术编码。

  各医院的病案管理系统和院内管理系统进行对照,病案录入准确完整,icd—10编码和手术编码使用良好。

  (三)统计台帐、统计分析、资料汇编和简报。

  按照统计制度规定,基层卫生组织和县卫生局保留有原始报表、原始数据库、综合统计资料和相关文件,设臵了统计台帐。

  年报结束后,各医疗卫生单位都根据统计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各大型医院还进行了资料汇编,为领导科学地决策提供了依据,形成资源共享。

  三、统计执法力度加强

  (一)无违反《统计法》的有关规定,无虚报、瞒报、迟报、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的现象。

  (二)没有擅自制发统计调查表的情况,也没有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公众利益的统计调查行为。

  四、存在的问题

  (一)卫生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不高,数据库不健全。主要原因是信息统计人员兼职其他工作,不能全身心投入统计工作;部分统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够,对相关的统计法规和知识不了解,对上报的数据审核把关不严。乡镇卫生院统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过硬,岗位不稳定,统计资料不健全,统计数据不够准确。

  (二)统计人员流动性大,存在培训不上岗、上岗未培训的情况,无法独立完成直报工作。

  (三)医院统计台帐、统计分析、资料汇编和简报大多陈旧的,或者不齐全。

  今后将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国家的卫生统计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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