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背影的研究

2020-10-20 朱自清

  ㈠关于作者:

  1、 朱自清(1898-1948),字佩弦,原籍浙江绍兴,生于江苏东海县,后随祖父、父亲定居扬州,自称“扬州人”。现代诗人、散文大家、学者。5岁入私塾,18岁时中学毕业,22岁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曾参加“五四”爱国运动。在大学学习期间即开始写诗;大学毕业后在江、浙等地任中学教员,同时致力于新文学的创作,并加入文学研究会。1925年任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开始研究古典文学,并致力于散文创作。1928年出版散文集《背影》,标志着他已成为著名的散文家。1931年赴英国留学,转年回国继续到清华执教。抗战以后,随清华迁校至昆明,任西南联大教授。抗战胜利后,积极参加民主斗争。清华复校后,继续任教于该校,并带病参加各种政治活动和进步的文艺、学术活动。在贫病交加中,毅然拒领美国的“救济”面粉,并留下至死不接受帝国主义“救济”的唯一遗嘱,表现了崇高的民族气节和不妥协的反帝精神。毛泽东同志曾赞颂他“表现了我们民族的英雄气概”,并提议写“朱自清颂”。他一生著述20余种,近200万字,其中以诗歌和散文成就最高。1953年开明书店出版《朱自清文集》4卷本。(《初中语文教参新编》第一册p.35-36)

  2、 中国散文家、诗人、语文教育家。字佩弦,江苏扬州人,原籍浙江绍兴。192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1922年发表长诗《毁灭》,后又从事散文写作。1931年至1932年曾留学英国。先后执教于江苏、浙江的几所著名中学,任清华大学、昆明西南联合大学等校教授,并致力于学术研究。抗日战争结束后,积极支持学生运动。1948年8月拒绝接受美国救济粮,因贫病在北平逝世。有《朱自清全集》行世。

  3、 朱自清(1898-1948),字佩弦,江苏省扬州市人,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有诗文集《踪迹》、《欧旅杂记》,以及一些文艺论著,收在《朱自清文集》里。《背影》是记实散文,写于1925年。作者曾说:“我写《背影》,就因为文中所引的父亲的来信那句话。当时读了父亲的信,真是泪如泉涌。我父亲待我的许多好处,特别是《背影》里所叙述的那一回,想起来跟眼前一般无二。我这篇文只是写实,……”

  4、 朱自清,原名自华,字佩弦,号秋实,生于光绪二十四年十月初九(1898年11月22日),卒于1948年8月12日。原籍浙江绍兴。因三代人定居扬州,自己又毕业于当时设在扬州的江苏第八中学高中,且在扬州做过教师,故自称“扬州人”。他是现代著名的作家和学者。朱自清祖父朱则余,号菊坡,本姓余,因承继朱氏,遂改姓。为人谨慎,清光绪年间在江苏东海县任承审官10多年。父亲名鸿钧,字小坡,娶妻周氏,是个读书人。光绪二十七年(1901)朱鸿钧由东海赴扬州府属邵伯镇上任。两年后,全家迁移扬州城,从此定居扬州。

  5、 朱自清在扬州生活了13年, 在这里度过了他的童年时期和少年时期。对古城这段生活,他的感受是微妙、复杂的。大概是生活过于单调,所以他后来曾说,儿时的记忆只剩下“薄薄的影”,“像被大水洗了一般,寂寞到可惊程度!”但是,在漫长曲折的人生旅途上,儿时毕竟是首发的驿站。

  6、 扬州是一个风景秀丽的文化城,其湖光山色,风物宜人,曾使多少诗人如李白、杜甫、苏东坡、欧阳修等流连于此,寻幽探胜,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瑰丽诗章。扬州也是一个英雄的历史城,在抵御异族侵略的历史上,曾谱写下无数辉煌的篇章,留下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古城的绮丽风光和浓郁的崇尚文化的风气,于无形中陶冶着少年朱自清的性情,养成他和平中正的品性和向往自然美的情趣。而扬州美丽的山水,更如雨露般滋润他的心灵,哺育他的感情,丰富他的想象力,使他的情怀永远充溢着诗情和画意。扬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对他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又是深远的。

  7、 朱自清有著作27种,共约190万言,包括诗歌、散文、文艺批评、学术研究等。大多收入1953年开明书店出版的4卷《朱自清文集》。1988年,江苏教育出版社对朱自清著作又一次全面的搜集、整理、出版了6册《朱自清全集》。朱自清虽在五四运动后开始新诗创作,但是,1923年发表的《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却显示出他的散文创作方面的才能。从此以后他致力于散文创作,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1928年出版的散文集《背影》,使朱自清成为当时负有盛名的散文作家。

  8、 朱自清的散文主要是叙事性和抒情性的小品文。其作品的题材可分为三个系列:一是以写社会生活抨击黑暗现实为主要内容的一组散文,代表作品有《生命价格--七毛钱》、《白种人--上帝的骄子》和《执政府大屠杀记》。二是以《背影》、《儿女》、《悼亡妇》为代表的一组散文,主要描写个人和家庭生活,表现父子、夫妻、朋友间的人伦之情,具有浓厚的人情味。第三,以写自然景物为主的一组借景抒情的小品,《绿》、《春》、《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荷塘月色》等,是其代表佳作。后两类散文,是朱自清写得最出色的,其中《背影》、《荷塘月色》更是脍炙人口的名篇。其散文素朴缜密、清隽沉郁,以语言洗炼,文笔清丽著称,极富有真情实感。

  (二)写作背景:

  1、 开明书店《朱自清文集·背影》末只有“十月在北京”五字,没指何年。开明书店《朱自清选集》(乙种本)、人民文学出版社《朱自清诗文选集》、上海教育出版社《散文选》(一)等题为:“一九二五年十月在北京”。据季振淮著《朱自清先生年谱》:“一九二七(民国十六年丁卯)先生三十岁……十月十一日,《唱新诗等等》一文写成。同月,写散文《背影》。”《背影》反映的是民国六年前后的社会现实。1917年,民国已成立6年了,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段祺瑞执政,军阀混战,把中国搞得漆黑一团。据朱自清之子朱乔森所编《朱自清生平著作编年简表》,在动荡不安的社会中,朱家也“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1917年“冬天,父亲丢了官,祖母又去世。父亲朱鸿钧虽然做过小官,但一直廉洁自守,又不喜积蓄,这时两手空空,借钱才办了丧事。朱自清奔丧回家,后又回到北京去上学,父亲则去南京谋事。散文《背影》写的就是他们这次在浦口车站分别的情景。”《简表》又载,朱自清自1920年从北大毕业后,直到1925年暑假后经俞平伯介绍去清华任教,这期间他为了谋生,先后在杭州第一师范、扬州江苏省立第八中学、杭州一师、浙江省立第六师范、温州浙江省立第十中学、宁波浙江省立第四中学、上虞白马湖春晖中学等学校任过国文教员。他在1922年11月7日给俞平伯的信中说:“弟虽潦倒,但现在态度却颇积极;丢去玄言,专崇实际,这便是我所企图的新生活。”

  2、 朱自清在散文集《背影》的序文里说:“我意在表现自己。”1947年7月1日在答《文艺知识》编者关于散文写作问题时又说:“我写《背影》,就因为文中所引的父亲的来信里那句话。当时读了父亲的信,真的泪如泉涌。我父亲待我的许多好处,特别是《背影》里所叙的那一回,想起来跟在眼前一般无二,我这篇文只是写实。”

  3、 据朱自清三弟朱自华提供:“1923年,大哥(指朱自清)以他的前妻为主角写了一篇小说,名为《笑的历史》,大意是说旧家庭婆媳关系中缺乏欢乐,笑也难得。父母读后有些误会,大哥察觉后,又写了《背影》一文,感谢二老养育的功劳。”“大哥对父母很孝顺,《背影》刚发表,他立刻把书寄回扬州东关街仁丰里家中,我赶紧捧上楼去,先给父亲看。父亲读了以后很高兴。又说给母亲听,细细作了解释,一家人尽释前嫌。”(《解放日报》1987.4.5)

  4、 又据黎见明对1941年在西南联大上学的回忆:“课余之暇,随行散步,我们向他请教,谈到陶渊明诗,也谈到《背影》。他回答很简单,就是‘我在《背影》里写出了可贵的性格’。这可贵的性格如何来理解呢,望着他头戴的黑毡帽,肩披的白羊毛大氅,引起我们的深思。”

  5、 《背影》所忆之事发生在1917年冬天。

  6、 1925年10月的一天,刚到北京清华大学任教的朱自清先生接到一封父亲从南方寄来的家书。因与“父亲的龌龊与不欢”而“不相见已二年有余了”的朱自清,读到父亲信中所写“我审题平安,惟膀子疼痛利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不禁悲从中来,泪如泉涌,想到父亲对待自己的种种好处,又回忆起了这段往事,便写了《背影》这篇回忆性散文。首刊于同年11月22日出版的《文学周报》第200期,后收于1928年开明书店出版的《背影》散文集中。

  7、 民国十九年(1930),由上海大东书局出版的张弓编著、蔡元培、江恒源校订的《初级中学国文》(六册)已把《背影》入选;1933年被商务印书馆出版、傅东华编辑的《复兴初中教科书国文》,选入本文,第三册。此后,入选叶圣陶编辑《国文百八课》、《初中国文教本》、《开明国文讲义》以及《开明新编国文读本(甲种)》。

  (三)朱自清的父亲:

  名鸿钧,字小坡,人称“小坡公”。1869年生,1945年逝世,终年76岁。曾在江苏东海(海州)、江苏高邮的邵伯镇、江苏徐州等地做官。在徐州时,做到“烟酒公卖局长”。1917年自徐州卸任后,便仕途坎坷,老境颓唐。

  (四)民俗:

  文中浦口车站送别中“买橘”的情节,是借扬州特定的“买橘”习俗的。扬州人把“走运”也说为“走局”,由于“局”和“橘”同音,所以给亲朋好友送礼时,橘子是必不可少的,送橘子就是希望走运。至今扬州人仍有在正月初一老人都要给孩子橘子吃的习俗。

  色彩学的原理告诉我们:在客观世界中,某种色泽是和某种实物统一于一体的,久而久之,对这种颜色的感觉与这种颜色经常发生联系的物体被我们的知觉联系在一起了。朱自清的散文在对色彩加以修饰方面是具有独特表现的。作者在《背影》中全篇运用白描手法,所施的色彩极为素淡,文字也极为朴素,全文的基本色调是灰蒙蒙的,充满着惨淡、低沉、苦涩、凄凉的情调。如祖母的丧事、父亲的亏空,造成家中光景惨淡;在站上横卧着的闪着寒光的“铁轨”;透过“晶莹的泪光”,看见父亲的背影(黑布小帽、黑布大马褂、深青色面袍);想到父亲“老境却如此颓唐”,不禁黯然神伤。所有这一切描绘,无不透出一股浓郁的悲切气氛,恰如其分的表达出作者当时的内心感受,而这种感伤情绪正是由笼罩全文的青灰色调引起的。但是,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背影》唯一有一处用了较显眼的色彩,即描写买橘子的细节时,作者在“橘子”一词之前加了一个色彩秾丽的定语“朱红”。这里,作者并不仅仅是自然的描绘橘子的颜色,而是旨在通过这朱红色的渲染,来反衬家道中落、父子离别、无心品尝的凄凉情景,使读者更能感受作品中弥漫着的凄楚的氛围;同时,它又代表了父亲那一颗在冰凉世态中极力温暖儿子的心。

  (五)主题:

  1、 朱自清喜欢反映背影的艺术,现代诗人白采曾经寄给他一张背影照,他异常珍爱,并撰文写道:“这是他在露台上远望的背影,他说是聊寄伫盼之意。我得此小影,反复把玩而不忍释。”不仅如此,朱自清更喜欢艺术的表现背影。为什么他描写背影的散文能给人以美的享受呢?第一,语言艺术是直接性和间接性的统一,形象的直接性指引读者去发现间接性,间接性又通过读者补充直接性,读者在这能动的审美活动中得到美感享受。第二,中国文学特别追求传神,虽然并不排斥形象逼真的“形似”之美,然而更看重“神似”之美。当然“传神”的“形”靠作者根据自己的生活阅历、思想感受去选择,朱自清则选择了背影。第三,文学就是要创造个别性与普遍性高度统一的艺术典型。朱自清写背影给人物加上一层朦胧美,形象处于“似与不似”之间,即形象的确定性与实际上的不确定性统一起来,便形成了艺术典型。《背影》中的父亲便是,他既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然而他的爱子之心又具有普遍性,写背影,使读者根据各自的生活阅历去发挥、补充,进而引发感情上的共鸣。

  2、 回忆性叙事散文。

  3、 父母爱子之心,无微不至,记叙父母对子女的爱,可写的事情成千上万。《背影》作者的父亲关心、爱护儿子的事实就比写出来的要多得多。……作者把其它的事实都舍弃了,只写了背影这一回,尤其是突出了可见性特别强的父亲的那个背影,把父亲“俯首干为孺子牛”的挚爱全都凝聚在这个背影里。这个背影,以小见大,以一当十,从中传达出父子间的多少深情!……由于写得集中,感情也就更为浓烈。

  父与子的关系可谓文学中的一个大题目。在涉及这一主题的文学作品中,《背影》是极为突出的一例。它不像其他作品那样,以父子两代人的矛盾冲突来表现主题,而是完全相反的写了一对父子在感情上由离而合的过程,《背影》这一与众不同的艺术处理,至少与其他作品一样深刻的触及了我国父子关系中的历史和时代内容,而且自有它的独特之处。

  在我国历史上,父与子之间的尊卑关系是整个封建秩序的一个基础部分,“父为子纲”是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信条。这就决定了它们最通常的表现形式只能是由等级差别而导致的感情对立。

  封建专制统治吞噬了无数的“父与子”,然而在《背影》里,一种全新的父子关系出现了。作者所处的新旧交替的痛苦的时代,自然造成许多父子之间的冲突、决裂甚至毁灭的悲剧,然而新时代的气息使旧父子关系趋于解冻也同样是历史的必然。

  新时代的气息,大而言之,是五四精神的弘扬,封建伦理道德的崩溃;小而言之,是家道的衰落,父亲的官场失意。……“天变则道亦变”,依附于旧秩序的旧伦理道德开始松动、瓦解甚至崩溃,再也无力禁锢这位父亲从感情到行动向儿子靠拢了。……这一变化虽然属于他个人,但一种被封建统治冰封了千百年的父子真情却在这时得见天日。这在整个封建社会的瓦解过程中,难道不是映出了一种深刻的历史变迁吗?

  正是在这一点上,《背影》通过一条与众不同的途径,反映了一种在旧道德观念冰水退潮时,人与人关系——特别是父子关系中最真诚、最动人的天伦的觉醒。……人们第一次作为一个真实的人而能占有并表露属于自己的感情。这也就是《背影》中父子关系所蕴藏着的革命性的历史内容及其思想意义。

  4、 对《背影》的.评析:

  ①要谈五四以来的散文,就不能不提到朱自清;而要谈朱自清,又不能不提到《背影》。”他的散文被誉为“白话美术文的模范”。(浦江清《朱自清先生传略》)

  ②《背影》一篇,论行数不满五十行,论字数不过千五百言……由于这篇短文被选为中学国文教材,在中学生心目中,‘朱自清’三个字已经和《背影》成为不可分的一体。《背影》之所以能如此扣动人们的心弦,并不是凭借了什么宏伟的结构和华赡的文字,而只是凭了他的老实,凭了其中所表达的感情。(李广田《最完整的人格》)

  ③叶圣陶:“现代大学里如果开现代本国文学的课,或者有人编现代本国文学史,谈到文体的完美,文字的全写口语,朱先生该是首先被提及的。”

  ④叶圣陶:

  这一篇《背影》,大家说是朱自清先生的好文章,各种初中国文教科书都选着它。现在我们选读它的中部。删去的头和尾,分量大约抵全篇的三分之一。

  一篇文章印在书上,随处加上点句符号。我们依着点句符号读下去,那里该一小顿,那里该一大顿,都不会弄错。但是语句中间并没有什么符号。我们就得用我们的心思,给它加上无形的符号,把它划分清楚。譬如看见“父亲要到南京谋事”,就划分成“父亲-要-到-南京-谋事,”看见“我也要回北京念书”,就划分成“我-也-要-回-北京-念书”。这一番工夫要做得完全不错,先得把生字、难语逐一弄明白。譬如,“句”字同“留”字,“踌”字同“躇”字,“蹒”字同“跚”字是不是连在一起的呢?“一股脑儿”是不是“一股的脑子”的意思呢?这等问题不解决,语句就划分不来。解决这等问题有三条途径:㈠凭自己的经验。㈡。㈢请问别人。

  语句划分清楚了,自然就能够辨明那几个是最主要的词儿。例如读到“叫旅馆里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就知道最主要的词儿只是“叫-茶房-去”,读到“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座位”,就知道最主要的词儿只是“我-铺-座位”。这样的时候,读一篇文章就不致有弄不明白和误会意思的弊病了。

  这篇文章里,生字、难语似乎很少,在程度好一点的少年看来,也许可以说没有。我们姑且认定,读者对于这篇文章完全能够把语句划分,辨得出各句里的最主要的词儿来了。现在就给读者谈谈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把父亲的背影作为主脑。父亲的背影原是作者常常看见的,现在写的却是使作者非常感动的那一个背影,并不是平时看见的。那么,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看见那一个背影,当然非交代明白不可。这篇文章先要叙明父亲和作者同到南京,父亲亲自送作者到火车上,就是为此。

  有一层可以注意:父子两个到了南京,耽搁了一天,第二天渡江上车,也有大半天的时间,难道除了写出来的一些事情以外,再没有旁的事情吗?那一定有的,被朋友约去游逛不就是事情吗?然而只用一句话带过,并不把游逛的详细情形写出来,又是什么缘故?缘故很容易明白:游逛的事情和父亲的背影没有关系,所以不用写。凡是和父亲的背影没有关系的事情都不用写。凡是写出来的事情都和父亲的背影有关系。

  这篇里叙述看见父亲的背影而非常感动,计有两回:一回在父亲去买橘子,爬上那边月台的时候,一回在父亲下车走去,混入来往的人群里头的时候。前一回把父亲的背影仔细描写:他身上穿什么衣服,他怎样走到铁道边,穿过铁道,爬上那边月台,都依照当时眼见的写出来。在眼见这个背影的当儿,作者一定想到父亲不肯让自己去买橘子,仍旧是把自己当小孩子看待,这和以前的不放心让茶房送,定要他亲自来送,以及他的忙着照看行李,和脚夫讲价钱嘱托车上的茶房好好照应他的儿子等等行为是一贯的,中间含蓄一段爱惜儿子的深情。作者又一定想到父亲为着爱惜儿子,情愿在铁道两边爬上爬下,做一种几乎不能胜任的工作,这真是除了永远感激以外再没有什么可说的事情。以上这些意思当然可以写在文章里头,但是不写也一样,读者看了前面的叙述以及对于背影的描写,已经能够领会到这些意思了。说话要没有多余的话,作文要没有多余的文句。既然读者自能领会到,那么明白写下反而是多余的了,所以作者不写,只写了自己流泪完事。后一回提到父亲的背影并不描写,只说“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这一个消失在人群里头的背影是爱惜他的儿子无微不至的,是叮咛再四舍不得和他的儿子分别的,但是现在不得不“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去了,做儿子的想到这里自然起一种莫名其妙的心绪,也说不清是悲酸还是惆怅。和前面所说的理由相同,这些意思也是读者能够领会到的,所以作者不写,只写了“我的眼泪又来了”完事。

  到这里,全篇的主旨可以明白了。读一篇文章,如果不明白它的主旨,而只知道一点零零碎碎的事情,那就等于白读。这篇文章的主旨是什么呢?就是把父亲的背影作为叙述的主脑,从其间传出父亲爱惜儿子的一段深情。

  文章里记载父亲的话只有四处,都非常简单。并不是在分别的那一天,父亲只说了这几句简单的话。只因这几句简单的话都是深情的流露,所以作者特地记载下来。在作者再三劝父亲不必亲自送去的当儿,父亲说,“不要紧,他们去不好!”在到了车上,作者请父亲回去的当儿,父亲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在买来了橘子将要下车的当儿,父亲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在走了几步回过头来的当儿,父亲说,“进去吧,里边没人。”这里头含蓄着多少怜惜、体贴、依依不舍的意思,谁都辨别得出。我们读到这几句话,不但感到了这些意思,还仿佛听见了那位父亲当时的声音。

  其次要说到叙述动作的地方。叙述一个人的动作当然先得看清楚他的动作。如不看清楚,凭什么来叙述呢?既然看清楚了,还得选用最适当的话写出来,这才能使读者读了之后宛如看见了这些动作。这篇里叙述父亲去买橘子,从走过去到回到车上来,动作很繁复。作者所选用的话都很适当,排列又有条理,使我们在宛如看见了这些动作以外,还觉得那位父亲真做了一番艰难而愉快的工作。还有,所有叙述动作的地方都是实写,惟有附加在“扑扑衣上的泥土”以下的“心里很轻松似的”一语是作者眼光里看出来的,是虚写。这一语很有关系,把上面的“扑扑衣上的泥土”的动作,衬托得非常生动,而且把父亲情愿去做这一番艰难工作的心情完全点明白了。

  有几处地方是作者说明自己的意思的:在叙述父亲要亲自去送的当儿,就说自己“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了。在叙述父亲和脚夫讲价钱的当儿,就说自己“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在叙述父亲郑重叮嘱车上茶房的当儿,就说自己“心里暗笑他的迂。”这些都有衬托的作用,可以见到父亲始终把作者看做一个还得保护的孩子,所以随时随地给他周妥地照顾着。至于“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那时真是太聪明了,”那是事后省悟过来的时候作者责备自己的意思。“聪明过分”,“太聪明了”,换一句话说就是“一点也不聪明”。为什么一点也不聪明?因为当时只知道批评父亲的行为而不能够体贴父亲的心情。

  这篇文章通体干净,没有多余的话,也没有多余的字眼,即使一个“的”字一个“了”字,也是必须用才用。多读几遍,自然有数。如果读得合乎自然语调,人家听了一定很满足很愉快,因为他听见了一番最精粹的说话。

  5、 朱金顺《读朱自清的〈背影〉》:

  ①读《背影》后,给我的第一个感受是,作者着力表现了人间的至情——真挚的父子之情。这种感情表现得细腻、真实、深刻。……读《背影》后,给我的第二个感受是,全篇用白描的手法,艺术技巧极为高超。……读《背影》后,给我的第三个感受是,文章的语言朴素、简练。p.219-222

  ②《背影》写于1927年,记写了回忆中的父亲的背影。那是1917年的事情:祖母去世,父亲徐州烟酒公卖局长的差事也交卸了。办完丧事。父子同到南京,父亲送作者上火车北去。1916年暑假,朱自清考上了北京大学,那年他19岁。《背影》中记叙的事情,是发生在作者二十岁的冬天。在那特定的场合下,做为父亲对儿子的关怀、体贴、爱护,使儿子极为感动,这印象敬酒不忘,并且十年之后,想起那背影,父亲的影子出现“在晶莹的泪光中”,使人不能忘怀。(p.220)

  ③要说父亲的背影,那是司空见惯的;但这次要写的,却不是平时常见的,而是特定场合下使作者极为感动的那一个背影。(p.221)

  6、 《背影》:

  开端

  对“背影”的描写

  我的心情

  主旨

  构思

  语言

  何以感人?

  一、 为什么要研究它?

  1、 它的典型性

  父子真情的永恒与父子关系的变化

  2、 目前的教学效果不彰。

  二、 怎样研究它?

  1、 对文本本身的解读和研究

  为什么要对文本本身作这样的研究?

  如何看待解读问题?

  2、 将它作为教材

  学生的关注点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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