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赠乐天 元稹

2020-08-24 元稹

  元稹的《重赠乐天》描写了两人赠别前的情景和对赠别时的想象,表达对友人离去的依依惜别之情,感情真挚动人。

  重赠乐天⑴

  休遣⑵玲珑⑶唱我诗,我诗多是别⑷君词。

  明朝⑸又向江头别,月落潮⑹平是去⑺时。

  【注释】

  ⑴重(chóng):再一次。赠:赠别。乐天:指诗人的好友白居易。

  ⑵休遣:不要让。休,莫,别。遣,差遣。

  ⑶玲珑:中唐时期著名的歌唱家。原诗题下自注:“乐人商玲珑能歌,歌予数十诗”。

  ⑷别:离别。

  ⑸明朝(zhāo):明天。

  ⑹潮:潮水。

  ⑺去:离去。

  【白话译文】

  不要让玲珑来演唱离歌,因为演唱的大多是你我过去的赠别之词。

  明天我又要在江边送别你,月亮落下潮水平静就是送别你离开之时。

  【创作背景】

  《重赠乐天》是元稹在与白居易一次别后重逢又将分手时的赠别之作。先前应当是有诗赠别,所以此诗题为“重赠”。

  【赏析】

  陆时雍《诗镜总论》说:“凡情无奇而自佳者,景不丽而自妙者,韵使之然也。”有些抒情诗,看起来情景平常,手法也似无过人处,但回肠荡气,经久不忘,其艺术魅力主要来自回环往复的音乐节奏,及由此产生的“韵”或韵味。《重赠乐天》就是这样的.一首抒情诗。

  首句提到唱诗,就引人进入离筵的环境之中。此句用“休遣玲珑唱我诗”作呼告起,发端奇突。唐代七绝重风调,常以否定、疑问等语势作波澜,如“莫愁前路无知已,天下谁人不识君”(高适《别董大》)、“休唱贞元供奉曲,当时朝士已无多”(刘禹锡《听旧宫中乐人穆氏唱歌》),这类呼告语气容易造成动人的风韵。不过一般只用于三、四句。此句以“休遣”云云发端,劈头喝起,颇有先声夺人之感。

  好朋友难得重逢,分手之际同饮几杯美酒,听名歌手演唱几支歌曲,本是很愉快的事,问题是何以要说“休唱”,次句就像是补充解释。原来,筵上唱离歌本已添人别恨,何况玲珑演唱的大多是作者与对面的友人向来赠别之词,那不免令诗人从眼前情景回忆到往日情景,百感交集,难乎为情。呼告的第二人称语气,以及“君”字与“我”字同现句中,给人以亲切的感觉。上句以“我诗”结,此句以“我诗”起,就使得全诗起虽突兀而款接从容,音情有一弛一张之妙。句中点出“多”“别”,已暗逗后文的“又”“别”。

  三句从眼前想象“明朝”,“又”字上承“多”字,以“别”字贯串上下,诗意转折自然。四句则是诗人想象中分手时的情景。因为别“向江头”,要潮水稍退之后才能开船;而潮水涨落与月的运行有关,诗中写清晨落月,当近望日,潮水最大,所以“月落潮平是去时”的想象具体入微。诗以景结情,余韵不尽。

  从艺术特色上看,此诗只说到就要分手(“明朝又向江头别”)和分手的时间(“月落潮平是去时”)便结束,通篇只是口头语、眼前景,可谓“情无奇”、“景不丽”,但却有无穷余味,能留下深刻印象。这是因为该诗虽内容单纯,语言浅显,却有一种萦回不已的音韵。它存在于“休遣”的呼告语势之中,存在于一、二句间“顶针”的修辞格中,也存在于“多”“别”与“又”“别”的反复和呼应之中,处处构成微妙的唱叹之致,传达出细腻的情感:与故人多别之后重逢,本不愿再分开;但不得已又别,恋恋难舍。更加上诗人想象出在熹微的晨色中,潮平时刻的大江烟波浩渺,自己将别友而去的情景,更流露出无限的惋惜和惆怅。多别难得聚,刚聚又得别,这种人生聚散的情景,借助回环往复的音乐律感,就更能引起读者的共鸣。这里,音乐性对抒情性起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拓展阅读:元稹资料

  元稹(779--831),字微之,别字威明,行九,世称元九。祖籍洛阳,六世祖迁居长安。稹生乱世,八岁丧父,家贫,但父辈藏书颇富。他随母亲居凤翔,在那里度过童年。十五岁在长安应试明经科及第。贞元十九年(803),与白居易同登书判拨萃科,同入秘书省任校书郎。元和元年(806),应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试,名列第一,授左拾遗。他为官一直仕宦坎坷,升沉不定。唐穆宗时被擢为中书舍人,翰林承旨学士,并曾为宰相(三个月)。53岁暴卒于武昌军节度使任所。其生前死后,人们对他的人品、官品评价颇不一。或谓其正直、勤政、爱民;或谓其“工于投机取巧”、“巧宦热中”、“勾结宦官”、损人利己。

  元稹著述颇丰,生前曾多次自编诗文集,后总汇为《元氏长庆集》一百卷。北宋欧阳修曾见过。但其后陆续有所散佚,今存六十卷本。

  元稹是位早熟的作家,他不仅写诗歌,还写小说,骈、散文章也颇有名气。他与白居易、李绅、韩愈、刘禹锡、柳宗元、白行简、张籍、王建、李防等著名文学家都有交往。文学史上历来以“元、白”并称。元稹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人和代表作家之一,他写作新乐府诗早于白居易。其乐府诗现存四卷,五十余首。他的传奇小说《莺莺传》是唐传奇中的优秀之作,对后世说唱文学影响较大。

  元稹还是著名的爱情诗人。贞元十五年(799)冬,21岁的元稹寓居蒲州(今山西永济),与其母系远亲崔姓之少女名“双文”者(即后来传奇小说《莺莺传》中的崔莺莺)恋爱。然而贞元十九年在长安入秘书省任校书郎后,与太子宾客韦夏卿之女韦丛(成之)结婚,蒲城女子遂被抛弃。婚后六载,韦丛病故。不到两年,纳妾安氏。后又续娶裴淑(柔之)。他以自己的爱情和婚姻体验,写作了一些爱情诗和悼亡诗,现存八十余首。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云:“微之自编诗集,以悼亡诗与艳诗分归两类。其悼亡诗即为元配韦丛而作。其艳诗则多为其少日之情人所谓崔莺莺者而作。微之以绝代之才华,抒写男女生死离别悲欢之情感,其哀艳缠绵,不仅在唐人诗中不可多见,而影响及于后来之文学者尤巨”(第四章《艳诗及悼亡诗》)。的确,在元稹以前,中国正统文人的诗歌较少写自己的爱情。爱情诗往往出自民歌,如《诗经》的“风”诗,两汉、南北朝的乐府民歌。在唐代,元稹是李商隐之前唯一一位大量写作爱情诗的诗人,也是唐代唯一一位既大胆写自己的恋爱生活,又写夫妻爱情及悼亡之情的诗人。然而后人对其爱情、婚姻生活与其爱情作品的关系问题,也多有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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