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愈《讳辩》阅读答案

2020-08-25 韩愈

  韩愈的《讳辩》是一篇议论文,表达的是韩愈反对将“避讳”搞得太泛滥的主张。

  讳辩

  韩愈

  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察也,和而倡之,同然一辞。皇甫湜曰:“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讳①。”释之者曰:“谓若言‘征’不称‘在’,言‘在’不称‘征’是也。”律曰:“不讳嫌名。②”释之者曰:“谓若‘禹’与‘雨’之类是也。”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

  夫讳始于何时?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欤?周公作诗不讳,孔子不偏讳二名,《春秋》不讥不讳嫌名。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曾参之父名晳,曾子不讳“昔”。周之时有骐期,汉之时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讳?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将不讳其嫌者乎?汉讳武帝名“彻”为“通”,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讳吕后名“雉”为“野鸡”,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今上章及诏,不闻讳“浒”、“势”、“秉”、“机”也。惟宦官宫妾乃不敢言谕及机以为触犯士君子立言行事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于经质之于律稽之以国家之典贺举进士为可邪为不可邪?

  凡事父母,得如曾参,可以无讥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今世之士,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而讳亲之名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亦见其惑也。夫周公、孔子、曾参卒不可胜。胜周公、孔子、曾参,乃比于宦官宫妾,则是宦官宫妾之孝之于其亲,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邪?

  【注释】 ①二名不偏讳:两个字的名字,不避讳,即单用其中一个字时,不避讳。如孔子的母亲名叫“征在”,孔子说“征”的时候不说“在”,说“在”的时候不说“征”。②不讳嫌名:与人姓名音相近的字不避讳。下文“浒”、“势”、“秉”、“机”、“谕”均与唐代皇帝名音同音近。

  1.下列各项中加点字解释错误的一项是( )

  A.贺不举进士为是 举:推荐

  B.凡事父母,得如曾参 事:侍奉

  C.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 止:到达顶点

  D.周公、孔子、曾参卒不可胜 胜:超过

  2.下列各项中加点虚词用法和意义完全相同的一项是( )

  A.为犯二名律乎  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

  B.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

  C.与贺争名者毁之曰  微斯人,吾谁与归

  D.乃比于宦官宫妾   家祭无忘告乃翁

  3.下列句子分别编为四组,全部用作驳斥毁谤者的论据的一组是( )

  ① 律曰:“二名不偏讳”。

  ② 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

  ③ 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欤。

  ④ 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

  ⑤ 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

  ⑥ 惟宦官宫妾,乃不敢言“谕”及“机”。

  A.①③⑤   B.②④⑥  C.①②⑤   D.③④⑥

  4.对本文理解分析错误的一项是( )(3分)

  A.李贺准备参加进士考试,有人为打击竞争对手,借口他父亲名晋肃,如果他参加进士考试,就犯嫌名讳,企图让他放弃考试。

  B.韩愈曾经鼓励李贺参加进士考试,在李贺遭到恶意毁谤,他本人也因鼓励李贺应考而受到指责的情况下,写下本文进行辩驳。

  C.韩愈认为,李贺参加进士考试,既不违犯“二名律”,也不违反“嫌名律”,毁谤者和附和者的言论,在法理上是没有依据的。

  D.韩愈认为,周公、孔子、曾参都不避父母的名讳,而毁谤者和附和者却想超越这些古圣先贤,过分强调避讳,实在荒谬可笑。

  5.断句和翻译。

  (1)用“/”给下面的文段断句。

  惟 宦 官 宫 妾 乃 不 敢 言 谕 及 机 以 为 触 犯 士 君 子 言 语 行 事 宜 何 所 法 守 也 今 考 之于 经 质 之 于 律 稽 之 以 国 家之 典 贺 举 进 士 为 可 邪 为 不 可 邪

  (2)用现代汉语翻译下面的句子。

  ①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

  ②听者不察也,和而倡之

  韩愈《讳辩》参考答案

  1. A 解析:举:应考。

  2. C解析:介词,和、跟。A.动词,是;/介词,为了;B.连词,表假设,如果/动词,好像。D.副词,强调某一行为出乎意料或违背常理,可译为“却”“竟”“反而”等;/代词,你的。

  3. C 解析:③说明周公和孔子确定礼仪法度的特殊身份,不是用来驳斥毁谤者的论据。⑥宦官宫妾为避代宗李豫、玄宗李隆基的名讳,不敢说“谕”“机”,与作者的观点相反,不是用来驳斥毁谤者的论据。

  4. D解析:孔子“不避父母的名讳”不合文意。孔子是“二名不偏讳”。

  5.(1)惟 宦 官 宫 妾/乃 不 敢 言 谕 及 机/ 以 为 触 犯/ 士 君 子 言 语 行 事/宜 何 所 法守 也/今 考 之 于 经/ 质 之 于 律/ 稽 之 以 国家 之 典/ 贺 举 进 士 为 可 邪 为/ 不 可邪

  (2)①如果不辩明这件事,您和李贺都将获罪。(关键词“白”“且”)

  ②听到(这种议论)的人不加分辨,附和(这种意见),也主张这样。(关键词“察”“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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