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王安忆的《长恨歌》

2020-09-19 长恨歌

  提起王安忆大家不会陌生,五十年代出生,七十年代开始走红的作家。总的说她以散文见长,而《长恨歌》是她最为成功的一部长篇小说。对于《长恨歌》,不难看出王安忆那绚丽细腻的笔法,更多的还是她对生活的感受,也许这正是她在上海十几年生活的感悟。书中的主人公是亿万个平平凡凡生灵的浓缩,是生活的结晶,是人生的典型缩写。

  我看《长恨歌》,最先熟读的是它的笔调和行文方法,王安忆是有她的典型手笔,不同于其他作家的一面。《长恨歌》通篇很难见到人物间的对白,多是作者横纵交加的描述,这描述也是由浅入深,再深入浅出的那种,细腻之极无不使人感叹作者的功力。再者,《长恨歌》在主线上是典型的时间流,但在时间这条主线背后是由不同情节而带出的故事进程,多角度,多方面。在段落上它也不同于当今小说家的惯用,有话则长,无话则短。最后,也是《长恨歌》最精彩最引人的,便是书中的人物。对于人物,是精雕细刻,而不失做作,不失血肉的。

  王琦遥,她是书中的主人公,前前后后都是围绕她的。她是一个怎样的女人呢?首先还要由少年时去片厂开始,那是她人生的奇遇,或许对于王琦遥这似乎也谈不上奇遇,她本是那种有展示欲的人。王的少年时期似是一夜走红,挡都挡不住,是沪上淑媛,是上海小姐,由此可见她是百里挑一的漂亮女人。漂亮女人本是命运多测的,漂亮是福也是祸,作者笔下王的漂亮是一种家常便饭的漂亮,就是这漂亮正是夺走王幸福的罪魁祸首。在我看王琦遥还是个聪明而愚腐的女人。聪明是会被聪明误的,之所以说她愚腐,是因为她不能正视自己的感情,喜欢自欺欺人,还有几分麻木,单从“上海小姐”一事便能看出其中的端倪。书中有一个细节,是王在竞选上海小姐前片厂的导演曾找过她,劝她放弃。王的口吻是鼓吹上海小姐是女性解放的标志,我真的不明白,王是愚腐守旧的女人,尽管她始终保持着着装上的时尚,但她的思想和灵魂的确是愚腐守旧的。当时片厂导演有这样一席话,“上海小姐这顶桂冠是一片浮云,它看上去夺人眼目,可是转瞬即逝,它其实是过眼的烟云,留不住的风景,竹篮打水一场空,它迷住了你的眼睛,可等你睁开眼睛,却什么也没有,我在片厂这么多年的经历,见过的光荣,作云是倾盆大雨,作风是十二级的,到头来只一张透明的黑白颠倒的胶片纸,要多虚无有多虚无,这就叫虚荣。”片厂导演预见出王戏剧性的一生,这点王在死前的最后一刻才参悟,不能不说是很可怜。

  王琦遥是可怜的,这可怜不叫人怜悯她,更多的是对她的憎恶,勉强能算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吧。另外书中还有几个人物是必不可少的。吴佩珍,她是王的少时同学,是故事开头的引线人,没有她就没有王的奇遇,更没有王后面的故事。我觉得吴和王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年少的两小无猜往往会酝酿出真情,直到吴去香港前的最后一刻,她还是要来劝王和她一起走。蒋丽莉,她同是王的中学同学,但她不同于吴佩珍,如果说吴和王还有一丝友情基础可言,那蒋和王的友谊却是建立在交易之上的。王对蒋的关心是知恩图报,蒋则是把王看作她的物,似她的.钢琴和那诗词,她开始的动机是巴结王而给自己带来荣耀。

  再转头看看王感情世界中的男人。

  程先生,程先生是王最早结识的异性,是她的初恋,也应是王在感情上的最佳人选。程先生是有学识的人,是知识分子,思想比较开明,且有自己的业余爱好。他对王的爱是倾其所有,不求回报。从开始竞选上海小姐到三年自然灾害中的无私援助,王走红时程先生帮助她,王困难时,甚至怀了个没有爸爸的孩子时程先生更是帮助她,前前后后程先生都是深爱着王。王在这份感情上愚腐之极,少年时她也爱程先生,可越是喜欢越要回避,她把这份感情强力推给蒋丽莉,以至于最后得不到程先生的蒋自残人生。蒋在临终前对王说的话很正确,“是你,是你害了我”。戏剧性的是,在蒋死后不久程先生便被逼自杀,这也是那个时代知识分子多走的路。

  李主任,李主任是张秉良,是军政要员,是有钱、有权、有女人的,在事业上成功得不能再成功的男人。他对王的感情也是凌驾在权势背后的,从价格不菲的戒指作见面礼,到给王买“爱丽丝”公寓。在那个年代这是二房,三房或是不知第几房的n房,在当今这叫包二奶。正是王的愚腐才决定了她作要员“金丝雀”的命运,这是她甘心的,或者说是她的人生追求,物欲横流,拜金主义。总之,她的头脑中满是铜臭。而真正使王得到心理安慰的也是她自己,她是二奶不是妓。李主任的二奶不知有多少,但他确是最爱王琦遥,因为王不同于其他人,王是安分守己的二奶,是二奶中的楷模,她不问长问短不争作正房,男人不来盼着来,男人来了就给予最大享受。李主任喜欢的正是这点,来的多了自然就成了“日久生情”。但不要忘了,二奶终究是二奶。

  康明逊,或叫毛毛娘舅,他是唯一一个和王有爱情结晶的男人。可能叫爱情“结晶”有些过,那个孩子毕竟是他们所不想要的,应该是珍珠一类的东西,虽算结晶但也是蚌生的结石,是蚌不想要但当真出现的。康是王在孤独中追求家庭的必然产物,可怜的是他们并没有结成家庭。既然提到康明逊就不能不说说他的表姐——严家师母。她是王的邻居,在我看至多算是很好的邻居。两个人追求心灵中的那一点共鸣,又都追求生活的奢侈享受,也就理所当然的成了所谓的朋友。这朋友关系很微妙,不是交心朋友也不是酒肉朋友,介于两者之间。

  萨沙,可怜而聪明的中苏混血儿。萨沙有着苏联人的性格——豪爽,做事直来直去,不似其他人勾心斗角。但他的另一半还是有中国人的血,能看出这勾心斗角中的秘密。书中形容他是吃社会补助的游民,是流浪儿,除了一个苏联女人真正关心他外,其他人全是虚设。出于这些,他自然成了王琦遥肚子里的孩子的最好“代理父亲”。王为了不让她和康的事情败露,便勾引这个直爽的萨沙,萨沙没有理由也没有办法不进这个套。看到此我最是憎恶王,左右都是私生子,何必要以自己的感情和肉体为诱饵,去为这个私生子设计一个“美丽”的故事给人看,这时的王分明就是一具全无感情而言的行尸走肉。好在萨沙是聪明的,当他得知上当时还很镇定,显出了他的男式风度,在事情看似做圆满后一走了知,叫人说不出错。他的走不是偶然而是必然的。

  薇薇,王和康的私生女,用书中的原话描述她最合适不过,“没心没肺的人”,典型的不孝子女中的250.小林,薇薇的男朋友、丈夫,一个不错的男人,有理想、上进。

  再后的张永红、老克腊和长脚,他们是八十年代的一群浪荡青年,只是类型不同罢了。这几个人没有太典型的人物个性,作者硬给他们加上些个性,倒显得格格不入。后面王琦遥和老克腊的畸形恋,也是王这个女人的必然选择,王追求的“派推”和“时尚”,从开始的四人聚会到后来的新四人聚会,都可以看出,性格的畸形才是生活畸形的引路人。全书总的思路很清晰,而我唯一没想到的是王最后死于一场近似闹剧的入室抢劫,多少算是交友不慎所致吧。

  王琦遥这种女人还是很多的,上海有,广州有,北京有……。作者在书中对弄堂描写很多,只可惜我没亲眼见过上海平安里的弄堂,只在前不久十强赛间隙插播的平安保险的广告中小有一。很平民,很生活,很贴近人们心灵的一种地方。可见作者也是极力把王推近读者,告诉我们这种女人很多很多。

  最后还有一个人物一定要提,他不是主要角色,在书中一现即逝,但他却是唯一解释了王的一生并且解释书名为何叫“长恨歌”的人,这就是桥的阿二。阿二见到王也被她所吸引,是少年人的单纯爱慕,纯得像一潭清泉,让人不忍污秽,他能把这爱转化成生活的动力。阿二对王琦遥的评价是诗词中的美人图,“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这是诗词《长恨歌》中,杨贵妃玉殒香消,魂魄在了仙山的情景。阿二不由得生出悲戚来,他想他想起的美人图,正应了红颜薄命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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