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评审通知

2021-06-13 通知范文

各省属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关于报送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45号)要求,经研究,山东省教育厅将开展评审推荐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要求,制定和完善本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工作方案进行论证,确定2013年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高校名单。

  二、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开展团队合作、产学研合作和国际合作项目。各高校要加强管理,积极组织申报工作。我厅将组织专家在确定参加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推荐的立项项目中进行评审遴选,按照教育部要求推荐申报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各高校要按照每个项目平均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予以配套资助,在申报公文中必须明确学校申报的总项目数和资助总经费额。

  四、各高校根据实际推荐1名专家,推荐专家人选要求熟悉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亲自参与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组织或指导,组织协调能力强,学术造诣高,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填写《××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协作组专家推荐表》(附件2)。我厅将根据教育部要求择优推荐1名,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协作组。

  五、各高校务必于2013年5月23日前将申报公文、工作方案、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信息表(见附件1)(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和《××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协作组专家推荐表》(附件2)(一份)报高教处,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emailprotected]。联系人:孟令君;联系电话:0531-81916527;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教育厅高教处;邮编:25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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