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招生启事

2022-06-03 招生启事

  小学招生启事范文1

  为实施义务教育,本着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市教育局的指示,我校将接待下述居民的适龄儿童入学。

  入学年龄:xxx9年9月1日—xxx0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学区范围:户口在xx区世纪花园A区、B区、C区、地中海阳光,并在此居住的所有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

  ①父母与子女同册的户口;②正规房屋产权证及购房的所有票据(贷款购房的需提交购房合同及每月的银行还款证明);③父母身份证;④母子健康手册;⑤预防接种证;⑥孩子的一寸彩色照片2张。

  ※报名时请将房屋产权证及户口(户口首页、户主、父母及孩子页)的复印件单独装档案袋中,学校留存检查。

  请将上述材料用袋子装好,由家长带孩子到学校报名。

  具体报名时间:

  7月18日上午8:00——11:30 世纪花园A区、B区

  7月18日下午1:00——4:30 世纪花园C区

  7月19日上午8:00——11:30 地中海阳光

  普查时间:7月20日至7月25日

  普查方式:家访、派出所调查、房屋产权局核实房产证

  望家长携带适龄儿童按期到学校报名。今年适龄儿童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入学的,需家长提出申请,携带相关证明,到学校登记,学校将上报区教育局备案。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清出,后果自负。

  报名地点:xxx市师范附属小学校xx分校(世纪花园A区)。

  新生分班:8月26日下午2:00在xx校区分班,抽签确定班主任(不带孩子,带笔和纸记录)。

  xxx市师范附属小学校

  xxx6年7月4日

  小学招生启事范文2

  根据义务教育文件精神,年满6周岁(xxx0年8月31日前出生)儿童可以报读一年级。

  一、xx大学教职工子弟报名

  报名时间:xxx6年7月2日(周六)

  (上午8:30-11:00;下午3:00-4:30)

  报名地点:xx君武小学西门

  报名所需材料:

  (1)父母和孩子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父亲或母亲xxx6年近三个月工资条原件。

  备注:刚转到xx的教职工尚未领取工资条的,请到人事处工资科开具证明和学院接收证明。

  二、xx大学教职工孙辈(第一个)报名

  报名时间:xxx6年7月2日(周六)

  (上午8:30-11:00;下午3:00-4:30)

  报名地点:xx君武小学西门

  报名所需材料:

  (1)祖辈、父母和孩子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祖辈xxx6年近三个月工资条原件;

  (3)离退处证明。

  三、温馨提示

  因届时报名人员较多,现场填写表格会消耗大家大量的时间。请各位家长自行下载《南宁市中小学学籍电子化管理原始数据采集表》填写完整,于报名当日提交给学校。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xxxxxxxxxxxxx

  联系人:梁老师、蔡老师

  小学招生启事范文3

  一、招生原则:

  1、小学一年级新生实行按施教区就近免试入学。

  2、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其在本施教区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的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居住地保持一致。

  二、招生对象:

  1、xxx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具有本施教区常住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

  2、年满6周岁(xxx9年8月31日前出生)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不在本施教区,经批准同意在本施教区入学的适龄儿童。

  三、施教区范围:

  1、市镇户口(含梅园居委)、香雪村、邓尉村、原xx村。

  香雪:香雪、谭东、铜坑、窑上。

  邓尉:坎上、梅园、安全、桑园。

  2、其中原福利村1~4组为新镇区,原迂里一组、原下绞村、原金涧村今年继续进行就近自由选择。

  四、招生时间:

  xxx5年6月13日至15日,每天上午8:00~11:00

  五、招生地点:

  xx中心小学(新区宝泉路1号)(多媒体教室)

  六、报名需带材料:

  具有本施教区常住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持户口本、合法固定住所产权证、婴儿出生证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本校进行报名。

  七、非xx区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应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监护人须提供有效证件到暂住地所在施教区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根据空余学额酌情吸纳。

  1、非xx区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小学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身份证。

  (2)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满1年或1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件。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施教区内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4)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父母在xx镇工作的优先)。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需提供乡镇、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

  (5)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证明。(独生子女优先)

  2、符合上述条件的非xx区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办理方法:

  办理时间:6月27日(1天)具体为:上午8:00~11:00 下午1:00~4:00。

  办理方法:在入学材料齐全的基础上,先填好《xx镇外来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最后由镇招生办统一核定。

  4、非xx区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报名地点为:xx中心小学(新区宝泉路1号)

  八、咨询电话:

  校长室:xxxxxxxxxx 校长手机:xxxxxxxxxxx

  xx镇文教办:xxxxxxxxxxxx

  xx区xx中心小学

  xxx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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