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新春清脏治乱的活动通知

2020-09-03 通知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迎新春清脏治乱”专项行动通知方案,为进一步净化我局环境卫生,抓好“清脏治乱”工作,在新春到来之际,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从1月21日(腊月初二)开始,开展“迎新春清脏治乱”活动,其中1月21日—1月23日为活动日,1月30日、2月6日、2月13日为巩固日。

  二、清治标准

  1.单位:窗明几净、门框、楼梯无浮尘,院落无纸屑杂草、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绿化带内无杂物。

  2.沿街道路、背街小巷:路面没浮土、垃圾杂物;临街外墙立面无污迹,无乱贴乱画;绿地和绿化带内无果皮纸屑和白色垃圾。

  三、责任分工

  各科站根据清治标准,时间安排做好相关卫生工作。

  四、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整脏治乱”取得实效。一是建立健全责任制。加强领导,解决“清脏治乱”工作中突出问题,推动“整脏治乱”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建立健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科站要紧紧围绕“整脏治乱”的'工作目标要求,在“整脏治乱”专项行动中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努力形成群整群治,自整自治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 “整脏治乱”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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