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联通劳动合同

2020-11-30 劳动合同

  甲 方:北京 有限公司 甲方地址:

  乙 方: 性 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叁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实际用工之日与本合同约定之日不一致的,以实际用工之日为准,合同到期日相应提前或者延后。

  第二条 工作内容、工作职责

  一、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在用工单位主要从事工程师岗位工作。上班地点:北京。

  二、 甲方和用工单位可以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双线管理。

  三、 甲方可以根据经营条件的变化或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健康状况,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工作部门和工作岗位。乙方可以反映本人意见,一经甲方做出决定,乙方应当服从工作调整。

  四、 乙方应接受甲方客户的工作安排和要求。

  五、 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工作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一、 对于派驻用工单位的现场工程师,应依据用工单位的工作制度规定。甲方和用工单位可根据经营需要对乙方的具体工作时间进行调整。

  二、 甲方或者用工单位若经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其他工时制度时,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和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 工作条件、劳动保护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确保乙方在人身安全和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二、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规定和甲方制度,向乙方提供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甲方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乙方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同时乙方也应严格遵守用工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甲方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以货币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中包括国家规定的各类补贴、津贴。加班工资和绩效工资由甲方依法确定后发放。

  二、甲方实行变岗变薪,当乙方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工资亦随之变动。

  三、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经济效益状况或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

  四、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的15日,遇节假日顺延。

  五、五、乙方试用期,基本工资 元;绩效工资 元;

  转正后,基本工资 元绩效工资 元。

  六、乙方个人收入所得税,由甲方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北京 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

  第六条 福利待遇

  一、 合同期间,以防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医疗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期,乙方得医疗待遇,甲方按地方有关规定和甲方制度办理。

  二、 合同期间,乙方因工负伤、死亡等情况,甲方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劳动纪律和奖惩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如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乙方试用期满时,经过考评,合格者可以转正,成为甲方正式员工。

  三、对于派驻用工单位的现场工程师,应严格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

  四、合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及用工单位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职或从事任何与甲方或用工单位经营业务相同或相关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理或直至解除本劳动合同,如造成甲方或用工单位实际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八条 劳动合同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退休、退职及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4、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批准,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2、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及其他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或用工单位生产经营或经济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5、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骗取甲方录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委派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任务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除本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双方若签订保密协议的,提前日期须按保密协议之约定。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并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但符合本合同第九条第 1 款规定的除外:

  1、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4、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八、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甲方不得终止本合同,但经本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终止。

  九、本合同关于终止、解除的约定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条款。

  第十一条 双方协商约定条款

  一、乙方提供了得以受聘于甲方的虚假资料或者未按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供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及社会保险手续的有关资料、证明等,甲方可视作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被安排从事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工作的,甲方可以要求与乙方签订有关保密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合同期内,乙方如接受甲方出资引进、培训,或者提供住房的,应当签订有关乙方在甲方的必须服务期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包括生产组织调整或机构设置变化)导致人员多余,乙方无工作任务,也无其它工作岗位安排的,甲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合同,并按国家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五、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甲方规定,移交工作并培训甲方指定的接替人员,归还由本人使用和保管的任何甲方财务及文件资料,归还向甲方所借钱款,在办妥相关离职手续后,由甲方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办理退工手续。若乙方未办妥离职手续,并给甲方造成损害,须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赔偿责任

  一、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约定或“工作职责及服务规范”约定的工作起始时间到岗的,本合同自动终止,但双方确认延期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二、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涉及经济补偿的,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本合同及其他协议相关规定办理。

  四、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提前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以相当于乙方一个月工资标准的金额支付给乙方以替代提前通知期。

  五、乙方由甲方出资引进、培训,在必须服务期内因个人过失被甲方解除本合同或者个人提出辞职的,乙方应当给予甲方经济补偿,具体赔偿办法按照甲乙双方订立的有关协议及甲方有关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六、甲乙双方签订保密协议的,具体的违约赔偿办法依据该协议处理。

  第十三条 劳动争议的处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国家规定的劳动争议程序。当甲方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15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它

  一、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内容及补充。

  四、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附件一:《保密协议》,作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附件二:《赴联通工作人员补充规定》,作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主动提出辞职,乙方应支付甲方培训补偿金人民币 无

  元整。

  甲方签署: 日期: (为了并代表北京xx有限公司)

  姓名: 职务:

  乙方签署: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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