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2021-03-03 借款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借款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借款合同 篇1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元,用于_____

  ___。预计用款为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第二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

  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贷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逾期不还的,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和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六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延期天数,以违约数额的__%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第七条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罚息__%。

  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__份,报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门各执一份。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借款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大写)、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金额

  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年 个月(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分期提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年月日金额年月日金额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借款合同 篇3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有效证件(照)名称: 号码: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担保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的《担保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担保借款合同》项下本金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月利率为 ,月综合费率为 ;

  担保期限自 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_ 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担保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主合同为准。

  第二条 质物

  一、甲方保证

  1、本质物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质物不存在瑕疵、争议、转质、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涉及诉讼、仲裁等情况;

  3、本质物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质物评估价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质物情况

  1、质物名称_________,编号_________,数量_________(质物清单及权利凭证或有效证书复印件附后)

  2、质物有效期限_________.

  三、质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质物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折价率为百分之________,质物评估价值与折价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第三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担保借款合同项下当金、利息、综合费、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拍卖费、评估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 权利质押的登记与记载

  一、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共同到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二、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甲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将股份出质有关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乙方有权核查记载事项并取得必要的记载证明,甲方对此应提供足够的协助。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共同到工商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三、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共同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四、以应收账款出质的,由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出质登记;

  五、以存单出质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共同到存单开户银行办理存单确认和止付手续;

  第五条 质物需要由签发银行等有关第三方签章核押的,由其出具质物真实有效并保证不接受申请质物挂失或提前支取的书面证明,同时,第三方应保证质权的实现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质物移交与保管

  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权利凭证原件、权利证书原件及与登记、记载有关的文件。

  二、自移交之日起,上述权利凭证、权利证书及与登记记载有关的文件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

  三、乙方应妥善保管质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将质物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担保债权而返还质物。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质物毁损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质押的费用

  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运输和质押登记、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和质物的折价、拍卖或变卖等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质押的效力

  一、质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转让、出租、许可他人使用、提前支取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二、质押期间,质物所产生的法定孳息包括随附于债权证书的利息、股票、股份所得分配盈利等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金钱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其他形式的孳息,由甲乙双方协议,以该孳息变价的价款优先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前款收取的孳息应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担保借款的利息、综合费,担保借款的本金。

  三、质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处分质物的,经乙方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当物,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四、质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出借、回购或

  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取得的收益,作为本质物的组成部分共同担保债权的实现。

  五、质押期间,非因乙方原因如发生自然灾害、被盗窃、被抢劫等造成质物毁损、灭失或价值明显减损的,乙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损失情况,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补救不成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当物或提前清偿。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质押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所担保债权,不足以抵偿部分,甲方有权另行追索。

  六、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七、质物兑现或者提货期限先于借款履行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借款履行期限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因质物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质权的实现

  一、质押期间,甲方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提前收回借款等措施而提前实现质权。

  二、质押期间,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借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三、出现绝当后,乙方有权依法处分全部或部分质物。

  四、乙方对质物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五、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条 质物的返还

  借款期限(含续当)届满,甲方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乙方应当返还质物。

  甲方应及时收回质物。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权向第三方提存质物,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质物共有、瑕疵、争议、转质或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伪造、变造权利凭证,或涉及诉讼、仲裁等其他情况严重危害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并将质物恢复到乙方认可的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担保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

  二、发生质物毁损或灭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通知甲方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债权数额每日千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三条 甲方保证,发生质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甲方承担连带偿付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十七条 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质物移交乙方占有/出质登记/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时终止。

  质押登记机关要求明确质押期限的,质押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借款合同项下或协议项下借款期限届满后_________年止。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借款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

  公路

  借款人: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1.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1.2 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1.3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1.4 本合同项下___________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1.5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1.6 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___________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1.7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8 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1.9 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二条 贷款

  2.1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的贷款。

  2.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 公路项目建设。

  2.3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年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4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利率和利息

  3.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3.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3.3 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四条 提款前提条件

  4.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4.1.1 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4.1.2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以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

  4.1.3 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4.1.4 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4.1.5 项目财产保险单;

  4.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4.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1.1 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4.1.2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4.1.3 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4.1.4 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4.1.5 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4.1.6 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4.1.7 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五条 贷款人承诺

  5.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5.2 对获悉的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七条 通讯

  7.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7.2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

  7.3 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签字)

  贷款人: 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签字)

  附件一: 承诺函

  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___分行:

  为了使___________公路项目能够按照预定的工期完工,本___________承诺当工程成本超过原定计划资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资金不足时,本单位将以补充投资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项目所需的任何资金。

  如本单位不能提供该项目所需资金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完工的,本单位将无条件代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本承诺独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变更而修改、变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出具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 篇5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注册号: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 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币_________,期限___个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有天数计算。

  第二条:借款利率为月息___‰,从出资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 第三条:乙方借款用途为经营周转。乙方承诺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四条: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体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以支付凭证为准。

  第五条:乙方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息,每月20日为乙方的付息终结日。在每月1日至20日(含20日)期间借款的借款人需将第一个月利息直接交给出借人;20日之后借款的借款人应在次月的20日之前(含20日)支付的第一个利息。本金分期归还或到期后一次性归还,具体归还办法见还款计划书。

  第六条:根据乙方之请求,丙方愿对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日内如乙方未能足额将借款本金偿还甲方时,丙方保证将应付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偿付给甲方。

  第七条:因乙方不履行还款义务,丙方为乙方代为偿还借款后,甲方即将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内的所有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即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权利。

  第八条:本合同如须办理公证,乙方承担公证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资金。

  3、 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转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违法行为。

  2、 乙方应根据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 按照约定向丙方支付担保服务费。

  4、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 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 乙方服从丙方的贷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7、 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______保证金。

  第十一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丙方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享有原债权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并对借款风险进行监控。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每月20日(含20日)之前支付利息,由丙方于三日内代为偿付(节假日顺延),同时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

  2、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丙方向甲方垫款的,乙方应自丙方垫款之日起,向丙方支付垫款金额40%的违约金。若丙方垫付之后,乙方仍未偿还垫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丙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发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 在借款期间,若借款人预留在xx公司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借款人取得联系,而借款人明知还款义务和期限却不主动和xx公司联系,也不按期还款,最终导致瑞银公司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xx公司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5、 在借款期间,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而导致xx公司采取相关措施的,除支付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外(包括律师费),乙方还应向xx公司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6、 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交付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 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保证金。在乙方按时付清本息后,丙方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和滞纳金,且在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和滞纳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8、 若丙方违反上述第七条约定,则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即每超过一日赔偿甲方人民100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提前偿还借款的,除按照实际用款期间支付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辖。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声明条款

  1、 甲方、乙方已详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乙方要求,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2、 甲方、乙方、丙方有权签署本合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借 据

  今借到(出借人)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用于经营周转,月利率___‰,借款期限___个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担保人自愿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按照《借款合同》(xx民借企字第______号)的约定执行。

  如借款人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借据一式___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借款合同 篇6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 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二百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二百零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四条 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第二百零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条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九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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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

2021-03-03 借款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借款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借款合同 篇1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元,用于_____

  ___。预计用款为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第二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

  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贷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逾期不还的,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和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六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延期天数,以违约数额的__%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第七条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罚息__%。

  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__份,报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门各执一份。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借款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大写)、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金额

  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年 个月(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分期提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年月日金额年月日金额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借款合同 篇3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有效证件(照)名称: 号码: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担保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的《担保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担保借款合同》项下本金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月利率为 ,月综合费率为 ;

  担保期限自 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_ 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担保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主合同为准。

  第二条 质物

  一、甲方保证

  1、本质物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质物不存在瑕疵、争议、转质、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涉及诉讼、仲裁等情况;

  3、本质物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质物评估价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质物情况

  1、质物名称_________,编号_________,数量_________(质物清单及权利凭证或有效证书复印件附后)

  2、质物有效期限_________.

  三、质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质物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折价率为百分之________,质物评估价值与折价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第三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担保借款合同项下当金、利息、综合费、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拍卖费、评估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 权利质押的登记与记载

  一、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共同到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二、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甲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将股份出质有关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乙方有权核查记载事项并取得必要的记载证明,甲方对此应提供足够的协助。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共同到工商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三、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共同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四、以应收账款出质的,由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出质登记;

  五、以存单出质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共同到存单开户银行办理存单确认和止付手续;

  第五条 质物需要由签发银行等有关第三方签章核押的,由其出具质物真实有效并保证不接受申请质物挂失或提前支取的书面证明,同时,第三方应保证质权的实现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质物移交与保管

  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权利凭证原件、权利证书原件及与登记、记载有关的文件。

  二、自移交之日起,上述权利凭证、权利证书及与登记记载有关的文件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

  三、乙方应妥善保管质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将质物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担保债权而返还质物。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质物毁损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质押的费用

  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运输和质押登记、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和质物的折价、拍卖或变卖等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质押的效力

  一、质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转让、出租、许可他人使用、提前支取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二、质押期间,质物所产生的法定孳息包括随附于债权证书的利息、股票、股份所得分配盈利等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金钱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其他形式的孳息,由甲乙双方协议,以该孳息变价的价款优先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前款收取的孳息应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担保借款的利息、综合费,担保借款的本金。

  三、质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处分质物的,经乙方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当物,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四、质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出借、回购或

  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取得的收益,作为本质物的组成部分共同担保债权的实现。

  五、质押期间,非因乙方原因如发生自然灾害、被盗窃、被抢劫等造成质物毁损、灭失或价值明显减损的,乙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损失情况,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补救不成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当物或提前清偿。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质押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所担保债权,不足以抵偿部分,甲方有权另行追索。

  六、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七、质物兑现或者提货期限先于借款履行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借款履行期限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因质物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质权的实现

  一、质押期间,甲方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提前收回借款等措施而提前实现质权。

  二、质押期间,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借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三、出现绝当后,乙方有权依法处分全部或部分质物。

  四、乙方对质物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五、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条 质物的返还

  借款期限(含续当)届满,甲方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乙方应当返还质物。

  甲方应及时收回质物。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权向第三方提存质物,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质物共有、瑕疵、争议、转质或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伪造、变造权利凭证,或涉及诉讼、仲裁等其他情况严重危害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并将质物恢复到乙方认可的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担保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

  二、发生质物毁损或灭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通知甲方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债权数额每日千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三条 甲方保证,发生质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甲方承担连带偿付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十七条 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质物移交乙方占有/出质登记/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时终止。

  质押登记机关要求明确质押期限的,质押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借款合同项下或协议项下借款期限届满后_________年止。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借款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

  公路

  借款人: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1.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1.2 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1.3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1.4 本合同项下___________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1.5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1.6 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___________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1.7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8 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1.9 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二条 贷款

  2.1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的贷款。

  2.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 公路项目建设。

  2.3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年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4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利率和利息

  3.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3.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3.3 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四条 提款前提条件

  4.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4.1.1 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4.1.2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以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

  4.1.3 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4.1.4 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4.1.5 项目财产保险单;

  4.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4.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1.1 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4.1.2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4.1.3 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4.1.4 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4.1.5 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4.1.6 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4.1.7 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五条 贷款人承诺

  5.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5.2 对获悉的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七条 通讯

  7.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7.2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

  7.3 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签字)

  贷款人: 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签字)

  附件一: 承诺函

  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___分行:

  为了使___________公路项目能够按照预定的工期完工,本___________承诺当工程成本超过原定计划资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资金不足时,本单位将以补充投资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项目所需的任何资金。

  如本单位不能提供该项目所需资金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完工的,本单位将无条件代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本承诺独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变更而修改、变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出具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 篇5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注册号: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 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币_________,期限___个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有天数计算。

  第二条:借款利率为月息___‰,从出资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 第三条:乙方借款用途为经营周转。乙方承诺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四条: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体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以支付凭证为准。

  第五条:乙方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息,每月20日为乙方的付息终结日。在每月1日至20日(含20日)期间借款的借款人需将第一个月利息直接交给出借人;20日之后借款的借款人应在次月的20日之前(含20日)支付的第一个利息。本金分期归还或到期后一次性归还,具体归还办法见还款计划书。

  第六条:根据乙方之请求,丙方愿对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日内如乙方未能足额将借款本金偿还甲方时,丙方保证将应付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偿付给甲方。

  第七条:因乙方不履行还款义务,丙方为乙方代为偿还借款后,甲方即将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内的所有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即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权利。

  第八条:本合同如须办理公证,乙方承担公证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资金。

  3、 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转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违法行为。

  2、 乙方应根据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 按照约定向丙方支付担保服务费。

  4、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 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 乙方服从丙方的贷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7、 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______保证金。

  第十一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丙方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享有原债权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并对借款风险进行监控。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每月20日(含20日)之前支付利息,由丙方于三日内代为偿付(节假日顺延),同时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

  2、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丙方向甲方垫款的,乙方应自丙方垫款之日起,向丙方支付垫款金额40%的违约金。若丙方垫付之后,乙方仍未偿还垫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丙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发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 在借款期间,若借款人预留在xx公司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借款人取得联系,而借款人明知还款义务和期限却不主动和xx公司联系,也不按期还款,最终导致瑞银公司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xx公司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5、 在借款期间,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而导致xx公司采取相关措施的,除支付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外(包括律师费),乙方还应向xx公司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6、 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交付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 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保证金。在乙方按时付清本息后,丙方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和滞纳金,且在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和滞纳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8、 若丙方违反上述第七条约定,则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即每超过一日赔偿甲方人民100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提前偿还借款的,除按照实际用款期间支付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辖。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声明条款

  1、 甲方、乙方已详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乙方要求,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2、 甲方、乙方、丙方有权签署本合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借 据

  今借到(出借人)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用于经营周转,月利率___‰,借款期限___个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担保人自愿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按照《借款合同》(xx民借企字第______号)的约定执行。

  如借款人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借据一式___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借款合同 篇6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 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二百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二百零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四条 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第二百零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条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九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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