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社会治安综治工作总结

2020-11-29 工作总结

  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部门。受党委与政府领导,规格比法院、检察院略低,是政府宣传管理法律的专业职能部门。以下是关于司法局社会治安综治工作总结,仅供参考!

  司法局社会治安综治工作总结(范文一)

  一、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认真落实全省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积极培育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示范点,进一步推动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保障能力建设和设施装备建设。

  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及市司法局关于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强抓硬件、软件,确保司法所建设进一步规范化。

  一是队伍建设,基层人员少,任务重,为了更好更出色的为基层服务,需继续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锻炼,提高司法所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司法所办公场所建设,城区办公房屋面积有限,在工作中将争取当地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支持,尽量满足了标准办公用房的要求(乡镇150平方米以上,街道60平方米以上)。“四室一庭”功能区设置到位,司法行政徽、司法所和人民调解标牌、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调解文化等规范上墙。改善了司法所硬件设施,有效地夯实工作基础。

  二、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名称和标识的通知》精神,对全区街道(乡)、居(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调整。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动了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今年新组建完善了劳动争议、物业管理行业调解委员会8个。不断拓宽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

  三、扎实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组织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积极深入村组、社区,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专项排查,重点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流动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具有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潜在性、高发性家庭排查工作,落实重点管控化解责任。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或群体性的事件苗头性问题,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有效防止形成危害发生。

  妥善做好化解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逐一进行登记造册,组织分析研判,制定调处方案,落实调处责任人,明确调处措施和化解期限。坚持专项排查、专门化解和动态排查、随时化解相结合,切实做到“哪里有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预案就跟进到哪里,调解工作就落实到哪里”。

  建立案件跟踪联系制度,对一时难于解决的.重大疑难复杂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安排落实村组干部、人民调解员为跟踪联系人,及时了解当事人的思想状况及纠纷发展变化信息,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稳控措施,直至矛盾纠纷化解销号为止。

  着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普法活动,有针对性地向妇女群众及其家庭成员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发放宣传资料等便捷高效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充分发挥法律“六进”活动、村(社区)法制宣传栏等法制宣传载体的作用,加强“现身说法、以案释法”宣传,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婚姻家庭纠纷,树立新型婚姻家庭观和邻里关系观。

  对摸排出的矛盾纠纷当事人要重点加强教育,帮助其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引导其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不断完善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定期排查机制,实行村(社区)一周一排查、乡镇(街道)半月一排查、区级一月一排查工作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梳理归类,逐项登记、建立台账。

  健全完善分级调处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般矛盾纠纷由村(社区)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由乡镇(街道)调委会及时调处,对人民调解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通报、提请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健全完善联动联调机制,加强与综治、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联系联调会议制度,合力调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

  探索建立责任追究倒查机制。乡镇(街道)基层司法所和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为本次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直接责任人。

  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置之不理、敷衍推诿,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群体性的事件和重大案件发生的或不按规定及时进行排查调处,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影响的或因迟报、漏报、谎报、瞒报重大矛盾纠纷贻误处理时机,造成事态升级扩大的,要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全力打造“法务网格工程”工作品牌

  继续完善了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在“法务网格工程”组织网络全覆盖的基础上,按照标牌、机构、职责、流程、制度和台账“六统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三级平台”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在全区范围内建立统一的法务网格工作制度,确保“法务网格工程”规范、协调、常态运行,全面提升了工作水平。

  法律服务进网格:法务联络员上门了解居民有关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专业法律服务需求,及时联系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和司法鉴定中心,为其提供预约服务,并指导其做好相关资料准备,全年共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511人次,提供公证预约服务25人次,代办法律援助61件。

  人民调解进网格:

  全年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1483件(其中排查矛盾纠纷371件,受理调解矛盾纠纷1212件。),调解成功1188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防止民转刑案件7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2件8100人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进网格:对“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给予人文关怀,及时提供就业培训、低保、困难救济服务,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实现帮扶解困社会化,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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