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公开信

2022-06-01 公开信

  导语:公开信是将内容公布于众的信件。以领导机关、群众团体的名义,在纪念活动、传统节日或其他必要的情况下,给有关单位、社会阶层、集体、个人、发出的书信。下面是小编搜集的选民公开信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致全市选民的一封公开信

  各位选民:

  2011年是市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换届选举时间安排,哈尔滨市区、县(市)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同步进行,人大代表的选举在2011年10月15日以前完成。这是全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次重要实践。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巩固国家政权基础,加快推进实施“北跃、南拓、中兴、强县”新战略和“十二五”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每位选民要充分认识这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重要性,以主人翁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换届选举的各项活动。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选民的权利。选民投票选举人大代表,是选民行使民主权利、表达自己意愿、实现当家作主和管理国家事务的实际行动。这次换届选举主要按准备工作阶段、选民登记阶段、提名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和投票选举阶段、代表资格审查和筹备召开新一届人代会阶段、总结工作阶段等5个阶段进行。2011年11月底以前召开新的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1年12月15日以前召开新一届区、县(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同时选出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2年1月底前召开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参加选举既是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也是一种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希望广大选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主动参加选民登记,积极推荐、协商代表候选人,认真投下庄严而神圣的一票,选出自己满意并能代表选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利的人大代表。

  我们相信,只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在全市广大选民的积极参与下,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

  2011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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