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致家长公开信

2021-01-08 公开信

小学致家长公开信1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深圳海域面积广阔,水库、山塘众多,河道、沟渠纵横,炎热的夏季,游泳等水上休闲避暑活动深受广大市民群众喜爱。由于少年儿童安全应急意识不够,自我保障能力不足,每年夏季,都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多发期。根据教育部的最新通报,溺水是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的第一位原因,今年5月11、12日两天时间全国四省五地连续发生5起未成年人溺水事故,造成19名中小学生溺亡。学生结伴游泳,发生事故盲目施救是造成溺水事故群死群伤的主要原因。

  为进一步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共同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我们郑重提醒全市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务必牢记并认真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高度重视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您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教育孩子珍惜生命,注重安全。

  二、与孩子一起学习安全应急知识,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要求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三、台风、暴雨期间,要安排孩子待在室内,千万不要进行游泳等户外活动。

  四、教育孩子如发现有溺水,要迅速报警求助或向四周呼救,切勿贸然下水救人,可在岸上将绳子、木板、救生圈等投向溺水者,合理施救。

  家长朋友们,孩子是我们的希望和未来,保护未成年生命安全、健康成长,是每个父母、也是社会各界共同的心愿。让我们一起努力,严防溺水等意外事故,确保孩子生命安全,身体健康!

小学致家长公开信2

  全市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为孩子减负是学校、家庭共同的责任,市教育局呼吁各位家长,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学校教育以外的学习任务,应尽可能给孩子们多一点休息时间,让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如果您确有让孩子接受课外培训的需求,务请注意以下几点:

  ● 选择正规合法的教育培训机构

  教育培训机构必须经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证件。请各位家长首先查验其是否具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副本上加盖有教育行政部门年检印章)。《办学许可证》应悬挂在学校醒目位置,学校名称、地址、办学内容等事项应与《办学许可证》上标注的内容相符。市区内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并在20xx年度年检中认定为合格的教育培训机构名单已在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sjy.net.cn/)公布,请各位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前登录查看。各县(市)依法审批设立的教育培训机构名单由县(市)教育局采取适当渠道公布,各位家长可致电咨询。

  ● 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广告

  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简章、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备案原件在简章或广告扉页上加盖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印章。各位家长可向其索要查看,并注意查看该机构开设的课程是否与其招生简章发布的内容相符、授课教师是否具有教师资格证及相应的职称证明。

  ● 慎重办理入学手续

  培训机构应引导学生和家长查看《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等相关办学证件,告知学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教师情况、学习时间、考核办法等相关内容,安排学生现场考察。家长应主动要求与培训机构依法签订培训合同。对合同中培训项目、内容和质量标准,培训期限和时间安排,收费项目、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和方法等条款要逐项认真审查,尤其要细看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是否具有霸王条款。

  ● 合法缴费、合理退费

  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在招生咨询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未经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不得收费。对非学历教育培训,学生因自身原因退学,学校应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印发关于向退学学生退还学费住宿费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冀教财〔20xx〕17号)相关规定予以退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少退或拒绝退费。

  ● 重视安全防护

  选择培训机构时,应当查看其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齐全;是否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是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或者验证制度;教学场所是否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欢迎广大家长对培训机构的违规办学行为进行举报,教育行政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同时,我们也希望房屋出租单位(人),在向培训机构出租房屋时要查看其证照情况,不向无证机构提供培训场所,共同维护教育培训市场良好环境和群众切身利益。

  家长朋友们,一个欢乐融融的节假日是孩子们殷切的盼望,给孩子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是您的希望也是教育工作者的心声。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自觉抵制违规违法培训,自觉维护好自身权益,让孩子们真正拥有一个健康、有益、快乐的童年。

  您想了解更多事项,请拨打培训学校审批机关监督电话咨询。

小学致家长公开信3

全市中小学生家长、青少年朋友们:

  你们好!

  20xx年暑期生活即将开始,为保护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引导中小学生健康上网、文明上网,在此,我们特向全市中小学生家长和广大青少年朋友提出倡议:

  一、广大中小学生要在教育部门的正确引导下,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觉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加强自我修养,端正自己言行。

  二、广大中小学生要自我约束、互相关心和监督,无论是在校学习期间还是暑假期间,决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在家长的辅导下,通过图书馆、电教室等面向中小学生开放的场所了解网络、学习知识,过一个健康积极上进的和谐的暑假。

  三、广大中小学生家长要强化“第一监护人”的法律意识,履行作父母的责任,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监护,应多利用暑假休息同孩子一起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加强和引导孩子树立网络安全意识,规范子女上网行动。

  四、为了预防假期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情况发生,希望我市广大学生家长积极参与支持我市“雷霆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积极举报“黑网吧”、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电话:12318。

  祝全市青少年朋友们过一个健康、文明、安全的暑假!

  xxx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二Oxx年六月二十五日

小学致家长公开信4

  各位家长朋友们:

  青少年学生是家庭的希望和未来。也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他们健康平安的成长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的愿望。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种车辆增长迅速,道路交通矛盾日益加大,交通事故呈现急剧增加的趋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屡有发生,即对中小学生造成了严重伤害,也给部分家庭带来了灾难。

  造成中小学生交通事故日益增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对中小学生安全宣传教育不够,中小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缺乏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关专家指出,有80%的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可以通过预防措施而避免,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迫在眉睫。为预防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让孩子远离交通事故,远离伤害,健康平安的成长:

  一、注重对子女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在家庭生活中,要教育子女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律法规,使孩子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增强“遵守交通安全法,时刻注意交通安全”的意识,严格遵守行路、乘车,骑车等交通安全有关规定,注意安全防范,严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以身作则,做孩子安全出行的榜样。

  家长朋友要自觉学习交通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防范意识,做到走路、驾车、停车时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乘坐公共车辆不挤不抢,按秩序上下车。通过良好的行为给孩子作出表率,让自己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影响孩子,使孩子在潜移默化、耳濡目染中受到教育,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好习惯。

  三、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家长要监督孩子走路、乘车、骑车时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学生驾乘摩托车、机动车,外出不乘坐无牌无证的非法车,禁止乘坐电瓶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及车况较差的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乘坐公交车不拥挤,文明乘坐;骑自行车时不超速,不占用机动车道,做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学生,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各位家长朋友们,请你们积极履行家庭教育的职责,配合学校共同搞好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严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平安伴随孩子成长。

  祝全市中小学生家长朋友们工作顺利。

小学致家长公开信5

尊敬的家长:

  暑假即将开始。为了让你的孩子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的假期,真正做到“离校不离教”,我们诚挚地希望广大家长切实承担起教育监护职责,并提出如下建议与要求。

  1、时刻关注孩子的生命安全。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暑假期间,家长更应重视做好孩子的安全工作。要重视交通安全,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不在公路上爬车、追车、违规搭车,不在公路上玩耍、逗留、打闹等,不乘坐“三无”车辆、超载车辆和非正规客运车辆,时刻注意交通安全。要重视游泳安全,教育孩子不去没有安全设施的江、河、湖、塘、水库、水潭等地方游泳,不在没有大人陪护的情况下擅自去游泳。要重视活动安全,严禁孩子私自或与同学结伴外出,在家或出外活动时要注意安全,不做有危险的游戏。要对孩子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孩子不玩火、慎用电、防中毒,防盗窃,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自救能力。

  2、密切关心孩子的健康成长。孩子的健康是家长的希望。家长要积极当好孩子健康成长的引路人。要教育孩子健康活动,不参加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等活动,不看不健康的书刊、影视节目,不进营业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督促孩子远离网吧、文明上网。要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对夏季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增强对手足口病、上呼吸道感染、肠道传染病等流行性疾病的预防意识,进一步提高孩子自我防范的能力。要加强对孩子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教育,教育孩子遵纪守法,讲文明,懂礼貌,切忌让孩子在暑假期间养成懒散松懈的坏习惯。

  3、科学安排孩子的学习生活。暑假应成为孩子在校学习的有效延续。暑假期间,家长要帮助孩子制定好假期作息时间表,积极引导孩子自主、自立、自理、自律,合理安排好暑假的学习和娱乐生活。要经常关心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督促孩子按时完成假期作业,鼓励孩子多读一些优秀读物,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动、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多参加一些艺术、科技、体育类活动,让孩子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要教育孩子关心国家大事,收看抗震救灾的动人事迹,学习奥运健儿奋力拼搏为国争光的崇高精神。

  尊敬的家长,孩子的教育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努力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让他们的假期过得更文明、更安全、更有意义!

  xx市教育局

小学致家长公开信6

  全市学生及家长:

  日前,我们发现有众多无证教育培训机构在各种媒体上大肆广告,非法招生,误导群众,极大扰乱了我市培训市场秩序。据统计,由“黑培训”产生的投诉纠纷已占我市教育类投诉纠纷的50%以上。为打造福州文明城市形象,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市教育局拟开展全市无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非法办学专项整治行动,希望得到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无证教育培训机构无办学许可证,属非法办学,办学场所未经审批,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方面都未经政府部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万一出现安全事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本无法保证;无证培训机构教学质量无法保证,经常出现交了学费却不能保证课时数量或是教师素质不高,当发生这些问题时,因为这些机构没在行政部门备案,教育部门很难介入受理投诉;无证办学机构收费无法开具正规发票,万一因对教学质量不满或其他原因出现退费纠纷时,教育部门将不能保证您的权益。福州市教育局在此提醒广大学生及家长,为保证您的权益,在选择培训机构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就读。

  目前,我市共有276家已经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教育培训机构。广大学生和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就读时,可以先登录福州市民办教育协会教育培训分会网站www.fzange.com,查询全市具有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名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本市范围内未经批准、非法开展各种教育教学活动的所有“黑培训”办学和收费情况开展摸底调查。欢迎广大学生和家长向教育行政部门举报。同时,对于查到在“黑培训”任教或参与举办黑培训的在职公办教师,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对于查到在“黑培训”参加培训的学生,将予以批评教育;对于教育引导不力,被查实有在职教师参与“黑培训”或有学生集体在“黑培训”学习的学校,将一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请大家自觉抵制“黑培训”,远离安全隐患,维护法纪尊严,确保健康快乐成长。

小学致家长公开信7

  各位同学,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南京是我们一起学习、工作、生活的美好家园,建设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既是我们义不容辞的共同责任,也是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必然追求。希望大家“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

  1.不闯红灯。出行时,不管是驾车还是步行、骑行,都要遵守交通信号指示。红灯停,绿灯行。

  2.各行其道。分清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不逆行。非机动车不得驶入机动车道及人行道,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切勿翻越隔离护栏;横过道路要走斑马线,不着急、不猛跑,注意来往车辆,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3.有序停放。不管是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辆,都要停放在指定区域,不乱停乱放。接送孩子上、放学车辆,做到即停即走,不长时间等候,不影响交通秩序。

  4.文明驾车。杜绝酒驾毒驾。主城区禁鸣喇叭,开车礼让斑马线。不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不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车上路。“老年代步车”、电动平衡车都不能上路行驶。

  孩子的安全是我们最大的牵挂,家庭的美满是全家最大的幸福。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言传身教责无旁贷。让我们携起手来,“学生家长共承诺,文明交通从我行”,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城市交通环境!

小学致家长公开信8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长期以来,我校高度重视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广大教师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全体家长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教职员的共同努力,学校各校工作都取得显着成绩。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市、区教育局多次下文,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坚决禁止有偿家教,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但是,目前有偿家教现象有所抬头,我区仍有极少数在职教师以赢利为目的,采取补课、辅导、办班等形式对学生实施有偿家教。尽管只是极少数教师的个人行为,但它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偏离了教育的精神内涵,异化了纯洁的师生关系,淡薄了对本职工作的责任,失去了师生互动中纯洁的情感,损害了人民教师的形象,影响了教育行风。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视为从事有偿家教:

  (一)在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含车库)等场所进行课外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二)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课从事学科类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三)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的;

  (四)为学生提供家庭寄宿式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五)按照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有偿家教的其他行为。

  (六)教师委托他人或社会机构举办各类补习班辅导班,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一律视同本人行为。

  我们希望广大家长,认识到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阵地,制止有偿家教是为了让教师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来钻研教育教学,构建公平的、面向全体学生的高效课堂。有偿家教,极易让学生形成“轻课堂、重补习”的不良习惯,极易让学生丧失社会实践活动和自主学习、自主锻炼的机会。有偿家教,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加重了家长的经济负担,与上级的有关要求背道而驰,与打造人民满意的教育格格不入。

  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治理有偿家教需要广大家长的支持与监督。我们号召广大家长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欢迎广大学生家长积极举报有偿家教,我们将根据举报线索,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祝家长朋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祝您的孩子健康快乐,天天向上!

  举报电话:

小学致家长公开信9

尊敬的家长: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学校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学生的健康成长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保护好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是我们共同的义务。

  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措施的防范,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真诚地希望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协助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

  如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拐骗等,切实提高孩子的自护、自救和互救能力。

  二、夏季到来,学生早上到校比较早,为了杜绝学生早到校教师还没上班时的安全隐患,学校定于早上7:10分开校门,下午5:20关校门。

  家长规定孩子不要早到校和晚回家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学生上下学一律由家长接送。

  接送学生时,将车辆有序地停放在离校门口以外的安全地带,家长朋友不要围堵校门,避免造成拥挤。

  四、学生如果因病因事不能上学时,家长应提前给学生的班主任或科任教师请假。

  家长因事来校需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五、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为了整合资源,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孩子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为我校已制定了(20xx年——20xx年)五年发展规划,筹建塑胶运动场及其他教学硬件、软件设施。

  六、家长和学校应建立畅通的通讯联系,如果学生有特殊情况,家长应接到通知尽快到校,协助班主任和学校积极处理相关事务。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愿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增强学生的生命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

  最后,祝愿您合家欢乐!工作顺利!

  xxx周嘴小学

  20xx年5月20日

小学致家长公开信10

各位家长、驾驶员同志:

  你们好!

  首先祝你们节日快乐!希望你能一如既往的支持学校、关心学校!

  z二小现有学生1955人,其中乘接送车(以付费乘车为标准)上学的学生近700人,主要有七里方向——学校、长兰方向——学校、湖西祝家坞——学校、胜利横山湖——学校等线路。参与接送的车辆主要为z公交车、109线路车、凰桐线路车、和经过审批的合法社会车辆。

  开学将近一个月,在家长、驾驶员和我们值周组领导、老师的共同努力下,学生上放学秩序井然,接送交接班手续齐全,接送车超载现象已经比较少见,学校无(重大)较大偶发事件的发生。

  在这一个月里,我们经常看到,驾驶员大手牵小手,把一二年级的小朋友送到校、接上车,我们也经常看到有驾驶员满头大汗的找那几个因为贪玩,而忘了乘车的小调皮。当然,我们也看到了,我们值周组老师在校门口一站就是一个多小时,不厌其烦的劝说家长规范停车,认认真真的交接签名……在这里,真诚的说一声:大家辛苦了!

  但是,从一个月的接送情况来看,安全隐患还是存在的,主要表现为:

  1、还有非法营运的现象存在;

  2、个别车主证件还没有办齐,影响了学校接送管理的整体工作;

  3、个别车主还是有一定的超载现象;

  4、部分接送车交接工作没有到位,服务意识不强。

  对上述问题,学校已积极进行了协调,并将做出明确的处理意见。

  在今后的接送工作中,我们希望驾驶员们认真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控制乘车人数,杜绝超载;

  2、秋天有雾,严格控制车速,不赶时间,不争强好胜;

  3、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每天对车况进行检查,感觉有异马上进行检修;

  4、严格执行交接班签名手续,学生有特殊情况未到必须向值周老师说明;

  5、及时关心学校的作息时间调整情况,准时接送学生;

  6、坚决杜绝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7、加强放学后第二、三车候车学生的纪律管理,确保候车安全;

  8、树立服务意识,对学生和蔼,友善。

  家长在接送孩子上放学时希望能做到以下几点:

  1、按学校规定线路慢速行驶。要求从学校正门驶入,从学校与民工学校的移门驶出;

  2、规范停车。特别是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要停在规定区域;

  3、家长接送一两个孩子的学校建议把你的爱车停在学校外,以缓解校内车辆拥堵情况;

  4、接送孩子时没有特殊情况不进入教学区,以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为了一切生命的安全,请所有家长、驾驶员同志积极配合学校,握好你的方向盘,让我们共同努力,托起明天的太阳!

  附:(国庆放假时间为1号到7号,本周星期六照常上课,8号(星期天)早上回校。国庆后学生早上到校建议在7:40分,请驾驶员在9月30日自己通知本车学生国庆后早上学生候车时间。下午放学时间改为:星期一到星期四一到三年级15:10分放学,四到六年级15:25分放学;星期五一到三年级15:00分,四到六年级15:25。一二年级家长自行接送的学生可以在学校规定时间的基础上提前20分钟来接。

  请家长们在假期间务必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别是交通、水、电、火等安全,不要让孩子单独一人到江河湖泊去玩水,不参加赌博等不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要督促孩子做好有关作业,并引导孩子度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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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致家长公开信

小学致家长公开信

2021-01-08 公开信

小学致家长公开信1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深圳海域面积广阔,水库、山塘众多,河道、沟渠纵横,炎热的夏季,游泳等水上休闲避暑活动深受广大市民群众喜爱。由于少年儿童安全应急意识不够,自我保障能力不足,每年夏季,都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多发期。根据教育部的最新通报,溺水是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的第一位原因,今年5月11、12日两天时间全国四省五地连续发生5起未成年人溺水事故,造成19名中小学生溺亡。学生结伴游泳,发生事故盲目施救是造成溺水事故群死群伤的主要原因。

  为进一步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共同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我们郑重提醒全市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务必牢记并认真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高度重视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您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教育孩子珍惜生命,注重安全。

  二、与孩子一起学习安全应急知识,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要求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三、台风、暴雨期间,要安排孩子待在室内,千万不要进行游泳等户外活动。

  四、教育孩子如发现有溺水,要迅速报警求助或向四周呼救,切勿贸然下水救人,可在岸上将绳子、木板、救生圈等投向溺水者,合理施救。

  家长朋友们,孩子是我们的希望和未来,保护未成年生命安全、健康成长,是每个父母、也是社会各界共同的心愿。让我们一起努力,严防溺水等意外事故,确保孩子生命安全,身体健康!

小学致家长公开信2

  全市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为孩子减负是学校、家庭共同的责任,市教育局呼吁各位家长,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学校教育以外的学习任务,应尽可能给孩子们多一点休息时间,让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如果您确有让孩子接受课外培训的需求,务请注意以下几点:

  ● 选择正规合法的教育培训机构

  教育培训机构必须经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证件。请各位家长首先查验其是否具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副本上加盖有教育行政部门年检印章)。《办学许可证》应悬挂在学校醒目位置,学校名称、地址、办学内容等事项应与《办学许可证》上标注的内容相符。市区内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并在20xx年度年检中认定为合格的教育培训机构名单已在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sjy.net.cn/)公布,请各位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前登录查看。各县(市)依法审批设立的教育培训机构名单由县(市)教育局采取适当渠道公布,各位家长可致电咨询。

  ● 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广告

  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简章、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备案原件在简章或广告扉页上加盖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印章。各位家长可向其索要查看,并注意查看该机构开设的课程是否与其招生简章发布的内容相符、授课教师是否具有教师资格证及相应的职称证明。

  ● 慎重办理入学手续

  培训机构应引导学生和家长查看《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等相关办学证件,告知学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教师情况、学习时间、考核办法等相关内容,安排学生现场考察。家长应主动要求与培训机构依法签订培训合同。对合同中培训项目、内容和质量标准,培训期限和时间安排,收费项目、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和方法等条款要逐项认真审查,尤其要细看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是否具有霸王条款。

  ● 合法缴费、合理退费

  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在招生咨询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未经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不得收费。对非学历教育培训,学生因自身原因退学,学校应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印发关于向退学学生退还学费住宿费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冀教财〔20xx〕17号)相关规定予以退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少退或拒绝退费。

  ● 重视安全防护

  选择培训机构时,应当查看其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齐全;是否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是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或者验证制度;教学场所是否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欢迎广大家长对培训机构的违规办学行为进行举报,教育行政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同时,我们也希望房屋出租单位(人),在向培训机构出租房屋时要查看其证照情况,不向无证机构提供培训场所,共同维护教育培训市场良好环境和群众切身利益。

  家长朋友们,一个欢乐融融的节假日是孩子们殷切的盼望,给孩子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是您的希望也是教育工作者的心声。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自觉抵制违规违法培训,自觉维护好自身权益,让孩子们真正拥有一个健康、有益、快乐的童年。

  您想了解更多事项,请拨打培训学校审批机关监督电话咨询。

小学致家长公开信3

全市中小学生家长、青少年朋友们:

  你们好!

  20xx年暑期生活即将开始,为保护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引导中小学生健康上网、文明上网,在此,我们特向全市中小学生家长和广大青少年朋友提出倡议:

  一、广大中小学生要在教育部门的正确引导下,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觉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加强自我修养,端正自己言行。

  二、广大中小学生要自我约束、互相关心和监督,无论是在校学习期间还是暑假期间,决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在家长的辅导下,通过图书馆、电教室等面向中小学生开放的场所了解网络、学习知识,过一个健康积极上进的和谐的暑假。

  三、广大中小学生家长要强化“第一监护人”的法律意识,履行作父母的责任,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监护,应多利用暑假休息同孩子一起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加强和引导孩子树立网络安全意识,规范子女上网行动。

  四、为了预防假期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情况发生,希望我市广大学生家长积极参与支持我市“雷霆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积极举报“黑网吧”、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电话:12318。

  祝全市青少年朋友们过一个健康、文明、安全的暑假!

  xxx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二Oxx年六月二十五日

小学致家长公开信4

  各位家长朋友们:

  青少年学生是家庭的希望和未来。也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他们健康平安的成长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的愿望。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种车辆增长迅速,道路交通矛盾日益加大,交通事故呈现急剧增加的趋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屡有发生,即对中小学生造成了严重伤害,也给部分家庭带来了灾难。

  造成中小学生交通事故日益增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对中小学生安全宣传教育不够,中小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缺乏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关专家指出,有80%的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可以通过预防措施而避免,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迫在眉睫。为预防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让孩子远离交通事故,远离伤害,健康平安的成长:

  一、注重对子女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在家庭生活中,要教育子女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律法规,使孩子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增强“遵守交通安全法,时刻注意交通安全”的意识,严格遵守行路、乘车,骑车等交通安全有关规定,注意安全防范,严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以身作则,做孩子安全出行的榜样。

  家长朋友要自觉学习交通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防范意识,做到走路、驾车、停车时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乘坐公共车辆不挤不抢,按秩序上下车。通过良好的行为给孩子作出表率,让自己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影响孩子,使孩子在潜移默化、耳濡目染中受到教育,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好习惯。

  三、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家长要监督孩子走路、乘车、骑车时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学生驾乘摩托车、机动车,外出不乘坐无牌无证的非法车,禁止乘坐电瓶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及车况较差的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乘坐公交车不拥挤,文明乘坐;骑自行车时不超速,不占用机动车道,做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学生,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各位家长朋友们,请你们积极履行家庭教育的职责,配合学校共同搞好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严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平安伴随孩子成长。

  祝全市中小学生家长朋友们工作顺利。

小学致家长公开信5

尊敬的家长:

  暑假即将开始。为了让你的孩子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的假期,真正做到“离校不离教”,我们诚挚地希望广大家长切实承担起教育监护职责,并提出如下建议与要求。

  1、时刻关注孩子的生命安全。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暑假期间,家长更应重视做好孩子的安全工作。要重视交通安全,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不在公路上爬车、追车、违规搭车,不在公路上玩耍、逗留、打闹等,不乘坐“三无”车辆、超载车辆和非正规客运车辆,时刻注意交通安全。要重视游泳安全,教育孩子不去没有安全设施的江、河、湖、塘、水库、水潭等地方游泳,不在没有大人陪护的情况下擅自去游泳。要重视活动安全,严禁孩子私自或与同学结伴外出,在家或出外活动时要注意安全,不做有危险的游戏。要对孩子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孩子不玩火、慎用电、防中毒,防盗窃,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自救能力。

  2、密切关心孩子的健康成长。孩子的健康是家长的希望。家长要积极当好孩子健康成长的引路人。要教育孩子健康活动,不参加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等活动,不看不健康的书刊、影视节目,不进营业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督促孩子远离网吧、文明上网。要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对夏季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增强对手足口病、上呼吸道感染、肠道传染病等流行性疾病的预防意识,进一步提高孩子自我防范的能力。要加强对孩子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教育,教育孩子遵纪守法,讲文明,懂礼貌,切忌让孩子在暑假期间养成懒散松懈的坏习惯。

  3、科学安排孩子的学习生活。暑假应成为孩子在校学习的有效延续。暑假期间,家长要帮助孩子制定好假期作息时间表,积极引导孩子自主、自立、自理、自律,合理安排好暑假的学习和娱乐生活。要经常关心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督促孩子按时完成假期作业,鼓励孩子多读一些优秀读物,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动、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多参加一些艺术、科技、体育类活动,让孩子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要教育孩子关心国家大事,收看抗震救灾的动人事迹,学习奥运健儿奋力拼搏为国争光的崇高精神。

  尊敬的家长,孩子的教育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努力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让他们的假期过得更文明、更安全、更有意义!

  xx市教育局

小学致家长公开信6

  全市学生及家长:

  日前,我们发现有众多无证教育培训机构在各种媒体上大肆广告,非法招生,误导群众,极大扰乱了我市培训市场秩序。据统计,由“黑培训”产生的投诉纠纷已占我市教育类投诉纠纷的50%以上。为打造福州文明城市形象,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市教育局拟开展全市无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非法办学专项整治行动,希望得到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无证教育培训机构无办学许可证,属非法办学,办学场所未经审批,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方面都未经政府部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万一出现安全事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本无法保证;无证培训机构教学质量无法保证,经常出现交了学费却不能保证课时数量或是教师素质不高,当发生这些问题时,因为这些机构没在行政部门备案,教育部门很难介入受理投诉;无证办学机构收费无法开具正规发票,万一因对教学质量不满或其他原因出现退费纠纷时,教育部门将不能保证您的权益。福州市教育局在此提醒广大学生及家长,为保证您的权益,在选择培训机构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就读。

  目前,我市共有276家已经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教育培训机构。广大学生和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就读时,可以先登录福州市民办教育协会教育培训分会网站www.fzange.com,查询全市具有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名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本市范围内未经批准、非法开展各种教育教学活动的所有“黑培训”办学和收费情况开展摸底调查。欢迎广大学生和家长向教育行政部门举报。同时,对于查到在“黑培训”任教或参与举办黑培训的在职公办教师,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对于查到在“黑培训”参加培训的学生,将予以批评教育;对于教育引导不力,被查实有在职教师参与“黑培训”或有学生集体在“黑培训”学习的学校,将一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请大家自觉抵制“黑培训”,远离安全隐患,维护法纪尊严,确保健康快乐成长。

小学致家长公开信7

  各位同学,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南京是我们一起学习、工作、生活的美好家园,建设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既是我们义不容辞的共同责任,也是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必然追求。希望大家“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

  1.不闯红灯。出行时,不管是驾车还是步行、骑行,都要遵守交通信号指示。红灯停,绿灯行。

  2.各行其道。分清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不逆行。非机动车不得驶入机动车道及人行道,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切勿翻越隔离护栏;横过道路要走斑马线,不着急、不猛跑,注意来往车辆,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3.有序停放。不管是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辆,都要停放在指定区域,不乱停乱放。接送孩子上、放学车辆,做到即停即走,不长时间等候,不影响交通秩序。

  4.文明驾车。杜绝酒驾毒驾。主城区禁鸣喇叭,开车礼让斑马线。不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不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车上路。“老年代步车”、电动平衡车都不能上路行驶。

  孩子的安全是我们最大的牵挂,家庭的美满是全家最大的幸福。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言传身教责无旁贷。让我们携起手来,“学生家长共承诺,文明交通从我行”,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城市交通环境!

小学致家长公开信8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长期以来,我校高度重视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广大教师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全体家长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教职员的共同努力,学校各校工作都取得显着成绩。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市、区教育局多次下文,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坚决禁止有偿家教,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但是,目前有偿家教现象有所抬头,我区仍有极少数在职教师以赢利为目的,采取补课、辅导、办班等形式对学生实施有偿家教。尽管只是极少数教师的个人行为,但它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偏离了教育的精神内涵,异化了纯洁的师生关系,淡薄了对本职工作的责任,失去了师生互动中纯洁的情感,损害了人民教师的形象,影响了教育行风。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视为从事有偿家教:

  (一)在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含车库)等场所进行课外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二)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课从事学科类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三)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的;

  (四)为学生提供家庭寄宿式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五)按照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有偿家教的其他行为。

  (六)教师委托他人或社会机构举办各类补习班辅导班,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一律视同本人行为。

  我们希望广大家长,认识到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阵地,制止有偿家教是为了让教师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来钻研教育教学,构建公平的、面向全体学生的高效课堂。有偿家教,极易让学生形成“轻课堂、重补习”的不良习惯,极易让学生丧失社会实践活动和自主学习、自主锻炼的机会。有偿家教,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加重了家长的经济负担,与上级的有关要求背道而驰,与打造人民满意的教育格格不入。

  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治理有偿家教需要广大家长的支持与监督。我们号召广大家长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欢迎广大学生家长积极举报有偿家教,我们将根据举报线索,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祝家长朋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祝您的孩子健康快乐,天天向上!

  举报电话:

小学致家长公开信9

尊敬的家长: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学校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学生的健康成长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保护好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是我们共同的义务。

  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措施的防范,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真诚地希望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协助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

  如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拐骗等,切实提高孩子的自护、自救和互救能力。

  二、夏季到来,学生早上到校比较早,为了杜绝学生早到校教师还没上班时的安全隐患,学校定于早上7:10分开校门,下午5:20关校门。

  家长规定孩子不要早到校和晚回家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学生上下学一律由家长接送。

  接送学生时,将车辆有序地停放在离校门口以外的安全地带,家长朋友不要围堵校门,避免造成拥挤。

  四、学生如果因病因事不能上学时,家长应提前给学生的班主任或科任教师请假。

  家长因事来校需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五、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为了整合资源,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孩子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为我校已制定了(20xx年——20xx年)五年发展规划,筹建塑胶运动场及其他教学硬件、软件设施。

  六、家长和学校应建立畅通的通讯联系,如果学生有特殊情况,家长应接到通知尽快到校,协助班主任和学校积极处理相关事务。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愿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增强学生的生命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

  最后,祝愿您合家欢乐!工作顺利!

  xxx周嘴小学

  20xx年5月20日

小学致家长公开信10

各位家长、驾驶员同志:

  你们好!

  首先祝你们节日快乐!希望你能一如既往的支持学校、关心学校!

  z二小现有学生1955人,其中乘接送车(以付费乘车为标准)上学的学生近700人,主要有七里方向——学校、长兰方向——学校、湖西祝家坞——学校、胜利横山湖——学校等线路。参与接送的车辆主要为z公交车、109线路车、凰桐线路车、和经过审批的合法社会车辆。

  开学将近一个月,在家长、驾驶员和我们值周组领导、老师的共同努力下,学生上放学秩序井然,接送交接班手续齐全,接送车超载现象已经比较少见,学校无(重大)较大偶发事件的发生。

  在这一个月里,我们经常看到,驾驶员大手牵小手,把一二年级的小朋友送到校、接上车,我们也经常看到有驾驶员满头大汗的找那几个因为贪玩,而忘了乘车的小调皮。当然,我们也看到了,我们值周组老师在校门口一站就是一个多小时,不厌其烦的劝说家长规范停车,认认真真的交接签名……在这里,真诚的说一声:大家辛苦了!

  但是,从一个月的接送情况来看,安全隐患还是存在的,主要表现为:

  1、还有非法营运的现象存在;

  2、个别车主证件还没有办齐,影响了学校接送管理的整体工作;

  3、个别车主还是有一定的超载现象;

  4、部分接送车交接工作没有到位,服务意识不强。

  对上述问题,学校已积极进行了协调,并将做出明确的处理意见。

  在今后的接送工作中,我们希望驾驶员们认真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控制乘车人数,杜绝超载;

  2、秋天有雾,严格控制车速,不赶时间,不争强好胜;

  3、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每天对车况进行检查,感觉有异马上进行检修;

  4、严格执行交接班签名手续,学生有特殊情况未到必须向值周老师说明;

  5、及时关心学校的作息时间调整情况,准时接送学生;

  6、坚决杜绝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7、加强放学后第二、三车候车学生的纪律管理,确保候车安全;

  8、树立服务意识,对学生和蔼,友善。

  家长在接送孩子上放学时希望能做到以下几点:

  1、按学校规定线路慢速行驶。要求从学校正门驶入,从学校与民工学校的移门驶出;

  2、规范停车。特别是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要停在规定区域;

  3、家长接送一两个孩子的学校建议把你的爱车停在学校外,以缓解校内车辆拥堵情况;

  4、接送孩子时没有特殊情况不进入教学区,以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为了一切生命的安全,请所有家长、驾驶员同志积极配合学校,握好你的方向盘,让我们共同努力,托起明天的太阳!

  附:(国庆放假时间为1号到7号,本周星期六照常上课,8号(星期天)早上回校。国庆后学生早上到校建议在7:40分,请驾驶员在9月30日自己通知本车学生国庆后早上学生候车时间。下午放学时间改为:星期一到星期四一到三年级15:10分放学,四到六年级15:25分放学;星期五一到三年级15:00分,四到六年级15:25。一二年级家长自行接送的学生可以在学校规定时间的基础上提前20分钟来接。

  请家长们在假期间务必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别是交通、水、电、火等安全,不要让孩子单独一人到江河湖泊去玩水,不参加赌博等不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要督促孩子做好有关作业,并引导孩子度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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