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公开信

2020-12-02 公开信

  导语:学生的安全工作是一项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常抓不懈,各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游泳安全教育。以下是公文站小编整理的关于学校安全公开信。欢迎大家参考!

  篇一:关于防溺水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你好:

  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每一点意外都会给学生、给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连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事故。这主要原因是学生擅自到河流、山塘、水沟等危险地方玩耍、游泳、打闹不慎而跌入水中致死。并且事故均发生在校外或节假日或上学、放学途中,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

  亲爱的家长,这些溺水事故的发生,教训十分惨痛,为了悲剧不再重演,为了孩子的生命安全,为了家人、亲戚朋友的快乐、幸福,为此瓯北学区特提出如下要求:

  1、家长根据学校的作息时间监管好孩子上学、放学回家的时间。关注孩子每天是否按时回家了?是否擅自游泳了?是否去水边嘻水了?是否未经你许可擅自外出了?

  2、家长务必要重视孩子游泳(玩水)安全教育。禁止孩子私自下水游泳;禁止孩子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禁止孩子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禁止孩子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塘水库游泳;禁止孩子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禁止擅自到河流、山塘、水沟等危险地方玩耍。

  3、严禁中小学生私自外出钓鱼,因为钓鱼蹲在水边,水边的泥土、沙石长期被水浸泡,而变很松散,有些水边长年累月被水浸泡还长了一层苔藓,一踩上去就滑入水中,即使不滑入水中都有被摔伤的'危险。

  4、在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圈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结伙去划船。到公园划船,或乘坐船时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洗手、洗脚,尤其是乘坐小船时不要摇晃,也不能超重,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

  学生的安全工作是一项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常抓不懈,各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游泳安全教育。

  亲爱的家长,危险离我们到底有多远?当我们忽视它时,它离得很近;当我们重视它时,它离得很远。恳请你积极配合学校,切实加强孩子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而不懈努力!

  篇二:学校致学生和家长交通安全公开信

  各位家长、各位同学:

  你们好!

  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营造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加强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我校已着手采取了一系列安全措施,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教育活动。为更好的预防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期待与您真诚合作,并请各位家长在做好子女思想教育的同时,抓好子女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1、不乘坐无牌无证的非法接送车辆。禁止乘坐电瓶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及车况较差的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乘坐公交车要在指定地点候车,禁止拥挤在车行道上或在车行道上招呼车辆;切实遵守上下车秩序,不推攘、不拥挤,做到文明乘坐;上车后不得将头手伸出窗外,下车后不突然横穿公路。

  2、请家长切实遵循学校的接送制度,按学校指定的接送位置和规定的上下学时间,及时接送孩子。校门口汽车随意调头极易造成交通堵塞,引发交通事故。用汽车接送的家长注意尽量减少车子停靠时间,车子停靠尽可能远离学校大门;请不要在校门前随意调头。步行接送孩子的家长,请看管好孩子,在人行道上慢行,穿马路走斑马线,注意交通安全。

  3、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要靠路边右侧顺行。严禁学生驾乘摩托车上路,家长用摩托车接送学生,必须带好安全帽。

  4、学生上下学坚持走人行道或靠路右边行走。横过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5、家长要主动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教育孩子上下学途中不做其他事,禁止到临水、临崖等危险地段玩耍。

  6、家长经常性地监督和教育子女不乘坐超员超速、非营运资质车辆、无牌无证、低速货车、拖拉机、摩的等有安全隐患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非法运营的车辆。

  7、家长在假期和春节期间要更好的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管理,特别是未成年学生出行要有家长或其他成年人带领,严禁租用和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车辆,确保出行安全。

  珍惜生命,安全第一。

  让我们始终牢记安全,相信平安会伴随我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平安校园和幸福家庭。

  篇三: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夏季气温快速升高,学生私自下河(湖、塘、水库)游泳引发溺亡事故的隐患明显居多。我省接连发生3起学生溺亡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其中有2起是中小学生私自下河(湖、塘、水库)游泳,引发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具体情况如下:

  4月28日(星期六,因五一假期调为工作日)下午,湘乡市育塅乡大桥学校期中考试,期中考试结束学生放学回家。该校4名女生(五年级2人,四年级1人)在家中餐后,相邀外出游玩。下午15:30左右,4名女生到该市石狮江流域育塅乡松岳村地段私自下河游泳,不幸溺水死亡。

  5月11日(星期六)中午,东安县大盛镇林角村8组的3名女生(系大盛镇中心小学学生)从家中结伴外出,私自到邻村(邵阳市邵阳县白仓镇新华村)玩耍,在该村一水塘中不幸溺水死亡。

  5月12日(星期日)下午17时左右,湖南科技学院生化系2012级学生钟某因组织拍摄微电影,私自到当地柳子庙景区出演跳河镜头,意外溺水身亡。

  以上溺亡事故特别是2起中小学生重大溺亡事故有一些共同特点,值得家长高度关注:这些溺亡事故,一般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一般发生在农村地区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一般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有的是结伴下水游泳溺亡,有的是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死亡学生中以女生和留守儿童居多。

  为切实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溺水事件,希望家校互相配合重视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工作,提高孩子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您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课余放假期间,请您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让孩子做到“四不游泳”,即:

  一、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

  二、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

  三、注意安全警示,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四、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家长要严格教育学生不要到河边、水沟、水渠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或钓鱼(捕鱼),以防不测,造成伤害。

  三、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如有条件您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还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救大人求救,从岸上或船上施救应先确保自身安全,防止被拖带入水。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亲爱的家长朋友,安全无小事,让我们携起手来,在孩子的心中筑起一道安全防线,让您的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最后,祝你们合家欢乐,吉祥如意!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20XX年5月16日

  《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致家长一封公开信》回执单

  以上内容家长已经认真、细致地阅读完毕。家长会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责任,教育好我们的孩子,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致家长一封信”的相关内容。

  __年__班

  学生姓名:______ 监护人签名:_______

  20XX年5月 日

  XX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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