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妇联年终工作总结

2020-09-23

区妇联年终工作总结范本

  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推进我区“三年目标任务行动计划”见成效之年。今年妇联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基层、服务妇女,继续深入实施妇女创业就业扶持工程、妇女成才“双培”工程、“双维双促”平安建设工程、扶弱助困关爱工程、“美丽家庭”和谐创建工程和党群共建强基固本工程,推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反映妇女呼声,服务妇女民生,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加快实现富民强区新跨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新业绩。

  一、深入学习宣传实践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实施

  (一)以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导妇女工作实践

  依托各级党校等培训机构,组织妇女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党章,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新思路、开展工作的新动力,做到知全局、想长远、干实事。通过举办妇联干部培训班,确保区、乡镇、村三级妇联干部全覆盖。充分发挥紧密联系妇女的优势,依托基层“妇女之家”阵地,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广大妇女宣讲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妇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扩大“优秀女性进基层”活动的覆盖面,建设妇女精神家园。

  (二)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

  大力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机关、进党校、进校园,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特别是媒体平台,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在全社会掀起宣传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新热潮。

  (三)大力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围绕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重点难点问题,做好宣传、培训、示范等工作。推动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将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制定完善规划监测指标体系,推动建立分性别统计制度。

  二、实施妇女创业就业扶持工程,引领广大妇女在经济建设中建功立业

  围绕我区全面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和“三年目标任务行动计划”,以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工作为重点,不断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等活动,引导妇女在参与我区经济建设创造新业绩、创造新生活。

  (一)做好妇女创业就业服务工作

  配合市妇联利用妇女创业就业网站为全区妇女创业就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信息引导、就业指导等方面的服务。发挥妇女创业就业联络员队伍作用,建立区、乡镇、村三级创业就业扶持服务网络,积极推荐有就业意向的妇女参加“荷和月嫂”家政服务培训,培树一批技能过硬、雇主欢迎的合格月嫂及家政服务人才。

  (二)培树各类妇女示范基地

  围绕我区“百项科技进百村”计划,发挥“巾帼科技示范基地”,发展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育一批农村女致富带头人,推进特色农产品的基地化、集约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积极帮助女大学生创业就业。

  (三)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加强调查研究,以龙头企业带动、示范基地辐射、专业合作社协同为重点,改革工作方式,积极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的信贷机制,帮助城乡妇女解决创业融资难题,推动全区经济发展,为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开辟新途径。

  三、实施妇女成才“双培”工程,全力提升妇女参与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水平

  继续加大女领导干部队伍、女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女企业家队伍、城乡女能人等“四支队伍”建设,把妇女培养成精英人才,把妇女精英人才培养成妇女儿童事业的支持者和推动者。

  (一)不断完善女领导干部人才库建设

  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发展女党员工作,进一步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水平;继续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为女干部提供更多学习、交流和提升素质的机会。

  (二)加强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作用,为女性专业技术人才加强科研合作、技术交流、资源共享搭建平台。依托“巾帼文明岗”平台,通过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提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等活动,促进妇女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三)加强对女企业家的引导扶持

  发挥女企业家作用,加强女企业家队伍建设,引导女企业家树立环保生态理念,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突出特色领域,强化自主创新,积极拓展发展空间,做大做优做强企业。

  (四)加大对城乡女能人的培训和扶持力度

  培树一批种养大户、加工大户和科技示范大户,发展壮大城乡女能人队伍,引导和支持妇女牵头组织或参与经济合作组织,帮助农村女能人打造农产品品牌,创办农产品加工、流通等企业,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周边群众共同致富。

  四、继续深入实施“双维双促”平安建设工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多途径推动妇女权益保护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注重研究不同妇女群体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重点对农村“三留守”人员,弱势妇女维权难等进行专题调研,通过议案、提案、调研报告、信息报送等形式,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有关部门呼吁反映,从决策层面推动妇女权益保护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二)加强维权组织机构建设,构建社会化的维权网络

  完善区、乡、村三级“双维双促”平安建设工作网络,继续抓好“‘双维双促’平安建设”定级考评,提升“‘双维双促’、平安建设”工作水平。深化“妇女儿童维权岗”、“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点”创建工作,做好与法院、司法等机构的沟通联系工作,在法院设立妇女儿童诉讼专窗、心理咨询室、开通绿色诉讼通道,对妇女儿童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加强妇女儿童维权律师服务团的制度建设,通过专场设点受理等方式,实行妇联、法院、司法三方信息对接、督导对接,解决妇女儿童案件取证难、维权难问题。

  (三)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抓住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20周年和“六五”普法宣传契机,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做好“三八”维权周、6·26禁毒日、12·1防艾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加大信访工作力度,畅通信访渠道,加强对妇女儿童维权信息的收集、研判,化解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使妇联真正成为妇女群众信赖的.“温暖之家”,推进维权工作社会化。进一步营造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五、继续实施扶弱助困关爱工程,提升妇女儿童的幸福指数

  继续配合上级做好开展“巾帼携手送温暖·城乡共建创和谐”结对帮扶活动,帮助5个结对村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搞好村庄规划;组织单位员工、干部职工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难题,开展关爱“三留守”人员(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活动。扎实推进城乡“儿童之家”建设,年内建设“儿童之家”15个,其中,创建自治区级示范点1个,市级示范点2个,区级示范点15个。组建“爱心妈妈”、“周末妈妈”志愿者队伍,开展“代理家长”活动,组织志愿者与留守儿童结成帮扶,组织开展心理沟通、物质救助等多种形式的关爱活动,为留守儿童送温暖、献爱心,年内组织慰问留守儿童100人以上。建设一批农村、社区“留守儿童”家长学校,有针对性地为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

  六、实施“美丽家庭”和谐创建工程,建设妇女精神家园

  一是实施“美丽家庭”和谐创建活动。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的要求,在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中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和为贵、诚为本、干为先”的覃塘精神和“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邻里互助”、“互爱、诚信、宽容、和睦、低碳”的家庭道德观念,引导广大妇女树立团结和谐、诚心为民、真抓实干、敢干敢闯意识,建设妇女精神家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三八”、“六一”等节庆活动,继续普及“舞动广西”广场民族舞活动,以健康文明的文化生活占领基层文化阵地。二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发挥妇联组织牵头家庭教育工作的作用,宣传贯彻《广西家庭教育“十二五”规划》。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主题,深入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八桂行”活动,提升广大家长的责任意识和科学育儿的能力素质。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加强家长学校阵地建设,壮大兼职的家庭教育骨干队伍,增强家庭教育指导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不断拓展家庭教育工作的新领域、新载体、新形式,把“六一”活动、“双合格”家庭育人活动、小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等活动结合起来,积极营造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抓住“三八”妇女节和“六一”儿童节等契机,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妇女思想道德建设全过程,加强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建设,引导妇女参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促进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的资源和力量,注重培育和挖掘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中各行各业的妇女先进典型,进一步凝聚广大妇女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力量。认真做好各项评选表彰活动,激励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争做时代新女性。

  七、实施党群共建强基固本工程,努力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

  (一)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务实意识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妇联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建设,强化务实意识,狠抓工作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思想上尊重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上级妇联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推进有序、落实有效,树立妇联组织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推进“妇女之家”提档升级,夯实妇女基层组织基础

  加强星级“妇女之家”创建工作,年内争创自治区级示范妇女之家1个,创建五星级妇女之家10个。继续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妇女组织建设工作,努力实现“两个100%目标”的目标,即:已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100%建立妇女组织;未组建妇女组织的“两新”组织100%落实联络员。